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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5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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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05附:蛇斗门中1

《隐五年传》: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师伐郑,郑-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p 0045)(01050401))(017)

我的粗译:

这年四月,郑人进军卫国的放牧地,报复上年宋、陈、蔡、卫四国军队包围郑国东门五天的战役。反过来,卫人又请了燕师(南燕)一起讨伐郑国。郑国的祭足、原繁、洩驾三人率领三军在燕师的前方拦住其去路,又派曼伯与子元两位公子悄悄带领制邑来的部队(制人)从后方袭击燕师。燕人对自己眼前的郑国三军的动向很注意,却没有提防从后面来的制人。到了六月,郑国的两位公子率领的制人在北制打败了燕师。贵族们总结说:“要不能防备意外,就不能带兵。”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原认为曼伯是大子忽、即后来的郑昭公,后认为曼伯是子仪。主要根据是《昭十一年传》有云“郑-京、栎实杀曼伯”((p 1327)(10111001))(108、109),而且此事与大子忽(公子忽)为高渠弥所杀之情形不符。

但我觉得大子忽(公子忽)为高渠弥所杀之细节今已不知,但据曼伯以伯为字,且于此处及《桓五年传》中两次出现均位在前、此次更在公子之前看来,此人不太可能是庄公或昭公之弟,或可能为庄公或昭公之庶兄,否则还是以之为大子忽(公子忽)更合理(“曼”字与“忽”字的意义亦可有关联)。

又,“郑-京、栎实杀曼伯”之“曼伯”还可能为“檀伯”之误,《桓十五年传》:“郑伯因栎人杀檀伯”((p 0143)(02150601))(017)与“郑-京、栎实杀曼伯”颇有相似之处,“曼”字与“檀”字的读音亦有接近之处。

子元则是大子忽之弟公子突、后来的郑厉公。

下面是我估计的各相关地点的位置以及截自《春秋左传注》初版附郑宋卫地图的、包含南燕、郑、卫、北制等地点的地图:

南燕:东经114.37,北纬35.25(延津县司寨乡大城村南古胙城)。

郑: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北制(制,虎牢):东经113.20,北纬34.85(汜水镇虎牢关村)。

卫(朝歌):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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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七年传》: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p 0055)(01070701))(017)

我的粗译:

郑国的公子忽在周天子那里作质子,被陈桓公看上了,要让他当自己的女婿,郑庄公同意了,定下了这桩婚事。

《隐八年传》: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p 0058)(01080401))(017)

我的粗译:

第二年四月甲辰,公子忽自己前往陈国迎娶妫“姓”的老婆。七天以后,辛亥这天,带了妫氏回国。又三天以后,到甲寅这天,回到了郑国。陈国派了大夫陈鍼子送亲。公子忽没等祭告祖宗就和妫氏睡到了一起。于是陈鍼子批评道:“这么干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夫妇,欺瞒了祖先,违背了‘礼’,不会长久。”

一些补充:

陈国:东经114.88,北纬33.74(淮阳县城)。郑国与陈国当时直线距离一百三十公里左右,由于地处平原,实际里程大概接近三百里,路上大概走了四天,还是挺快的。

下面是这些天的干支排序: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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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九年传》:

北戎侵郑。郑伯禦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从之。((p 0065)(01090601))(017)

我的粗译:

北戎侵犯郑国,郑庄公率兵抵抗,但对如何应付没把握,就和身边的人商量说:“他们是徒兵,我们是车兵,就怕他们不断偷袭我们。”这时公子突建议说:“可以派一些勇敢又灵活的人,和那些贼人接触以后就赶快逃走,主上事先设下三道埋伏等着。这些戎人轻率而没有纪律,贪心又不团结,打胜了互不相让,打败了也不肯互相救援;在前面的人看到有便宜可占,一定会拼命追赶,等碰到埋伏,又会赶紧逃跑;后面的人又不会救援他们,他们只能垮下去了。这样我们就能战胜他们。”郑庄公采纳了他的建议。

《隐九年传》: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p 0066)(01090602))(017)

我的粗译:

追在前面的戎人遇到埋伏后果然立刻转身逃跑,祝聃领兵追击他们,三路伏兵齐出,把戎师截成几段,前后夹击,彻底消灭了这部分戎师。其余的戎师拼命逃走了。十一月甲寅这天,郑人大败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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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六年传》:

北戎伐齐,齐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p 0113)(02060401))(017)

我的粗译:

七年以后,北戎又侵犯齐国,齐国派人请求郑国出兵,郑国由大子忽领兵救援。这年六月,大败戎师,杀掉了戎人的两名将领大良和少良,还有三百名甲士,并将这些首级献给了齐国。

《桓六年传》:

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餼,使鲁为其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p 0113)(02060402))(017)

我的粗译:

当时有好几家诸侯的军队一起来帮助保卫齐国,齐人要向这些军队馈赠食物,请我们鲁国排一个次序,结果我们鲁国把郑国排在了后面。郑忽认为自己立了大功,不应排在后面,生气了,所以后来郑国又派兵进攻我们鲁国,在“郎”那里打了一仗。

一些补充:

郑忽即大子忽,这是“国”名和“氏”名当时用法类似的一个例子。

北戎来侵,各家诸侯都来救援,反映当时各家诸侯的同仇敌忾,这一仗也是农耕族与游牧族斗争的一部分。

“郎”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5.13(鱼台县前后郁郎村周围,乃离曲阜较近之“郎”,杨先生于《隐元年传》注云“当在今鱼台县旧治东北十里”(01010301)的“郎”,则是离曲阜较远之另一“郎”:东经116.5,北纬35.0(鱼台县旧城里村西))。

《桓六年传》: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p 0113)(02060403))(014、017)

我的粗译:

当初我们桓公还没从齐国娶回文姜夫人之前,齐僖公曾经想把文姜嫁给郑-大子忽,但他推辞了。有人问为什么,他回答说:“各人有各人相配的对象,齐国太大,我配不上。《诗》里说了:‘自求多福。’我的前途由我自己决定,为什么要依傍大国?”贵族们都认为他“善自为谋”。等这次他打败戎师以后,齐僖公又提出要把别的女儿嫁给他,他还是坚决推辞了。又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次他回答说:“就算没为齐国出兵,我已经不敢沾齐国的公主了。这回奉了主上的命令为齐国救急,完了带个老婆回去,就成了出兵为自己讨老婆,‘民’会怎么说我呢?”于是他通过郑庄公坚持推掉了这门亲事。

一些补充:

这一段《左传》产生了“齐大非偶”(qí dà fēi ǒu)这个成语,这个成语现在不太常用,但用法和这里的原意差别不大。另外“自求多福”(zì qiú duō fú)也是现在的成语,不过原始出处是《诗经》;而且:原意是说给自己,是自励;现在则变成说别人,是事不关己的观望(甚至可以是恶意的,例如多福斋)。还有“善自为谋”(shàn zì wéi móu),应该也是成语,但不太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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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十年经》: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p 0127)(02100003))(017)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p 0127)(02100004))(017)

《桓十年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p 0128)(02100501))(017)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p 0128)(02100502))(017)

我的粗译:

上次救援齐国四年以后的冬天,齐国、卫国、郑国来讨伐我国,在“郎”打了一仗,这事其实我们有理:

当初北戎为患齐国,各家诸侯都来救援。郑国援军的主将公子忽立了大功。齐国慰劳各家的部队,请我们鲁国排座次,我们鲁国按照周王朝的位次把郑国排在了后面。郑人生气了,来进攻我们,并向齐国请求派援兵,齐人则拉来了卫国的兵。因此这算不上“侵伐”。至于《春秋经》上把齐和卫写在前头,则是按照周天子那里的“班爵”。

一些补充:

这年秋天鲁桓公去桃丘会见卫宣公,结果卫宣公背约不来,就预示了他们要来讨伐鲁国。这次郑国为小事就纠集了两家诸侯来讨伐鲁国。也反映当时郑国的强大,连太子都这么威风。

“桃丘”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1,北纬36.1(山东阳谷县陶城铺、河南台前县徐固堆附近)。此处的“郎”当为离曲阜较近之“郎”,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5.13(鱼台县前后郁郎村周围)。

“故不称侵伐”是解释《春秋经》为何写“来战于郎”而不写“侵我”或“伐我”。我推测,利用《左传》讲解《春秋经》的人很可能在讲解时手上就拿着《春秋经》的相关竹简,所以在很多条《左传》中才会很具体地解说相关《春秋经》的写作意图。

《桓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p 0129)(02110001))(017)

《桓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p 0130)(02110101))(017)

我的粗译:

下一年,齐、卫、郑、宋四国又在“恶曹”盟会。

一些补充:

“恶曹”据说就是“乌巢”,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4.13(延津县东南僧固乡史固村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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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十一年传》:

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p 0131)(02110301))(017)

我的粗译:

后来的郑昭公(当时是大子忽)打败北戎那回,齐人要嫁给他另一位公主,他推辞了。祭仲劝他:“你一定得娶她。咱们主上宠爱那么多女子,你又没有强大外援,怕接不了位。三位公子都可能当国君。”但大子忽不肯听祭仲的。

一些补充:

当时贵族女子出嫁以后,有不少仍然还心向原来的“氏”族(包括诸侯国),而且也会得到原来“氏”族(包括诸侯国)的支持。

《桓十一年经》: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p 0129)(02110002))(017)

《桓十一年传》:

夏,郑庄公卒。((p 0132)(02110302))(024、017)

《桓十一年经》:

秋七月,葬郑庄公。((p 0129)(02110003))(017)

我的粗译:

这年夏天,郑庄公去世了。

《桓十一年经》: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p 0129)(02110004))(017)

《桓十一年传》: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p 0132)(02110303))(017)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p 0132)(02110304))(017)

我的粗译:

当初,“祭”地的长官“仲-足”(即前面的祭仲,这里的“足”应该是此人的“名”,而“仲”则是此人的“字”,同时也是行次)有宠于庄公,庄公让他当卿。他为庄公娶了鄧曼,鄧曼生了后来的郑昭公。所以祭仲拥立了昭公。宋国的雍氏家族也有女儿嫁给了郑庄公,叫做雍姞,她生了后来的郑厉公。雍氏家族受人尊敬,还有宠于宋庄公,所以宋人把祭仲引出来抓住,对他说:“你要是不立‘突’就杀了你(“突”即前面的公子突,后来的郑厉公)。”他们还把后来的郑厉公抓了来,要求厉公以后回报他们。于是祭仲与宋人举行了盟誓,带着厉公回国立为郑国国君。

这年秋九月丁亥,郑昭公逃往卫国,十二天以后,己亥这天,厉公继位为君。

一些补充:

此处《左传》专言祭仲为祭封人,说明祭并非其“氏”。前面《隐元年传》中就有同为郑国人的“颍考叔为颍谷封人”((p 0014)(01010406)),其中的颍谷显然并非颍考叔的采邑。另外《论语》中之“仪封人”与《庄子》中之“长梧封人”亦分别指“仪”和“长梧”两邑的长官而非该两邑的封君。

当时能有“氏”并不是简单的事,祭仲虽然后来当上了卿,但也未能挣到“氏”。当然这是在春秋前期,到春秋后期,得“氏”的家族逐渐多了起来。

《桓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p 0135)(02130001))(017)

《桓十三年传》: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p 0138)(02130301))(008、017)

我的粗译:

宋国因其在拥立郑厉公中起了关键作用,所以不断向郑国索要好处,郑国受不了了,所以约集了纪国、我们鲁国以及齐国,与宋国、卫国、南燕国作战。《春秋经》中没提到这一仗是在哪儿打的,是因为我们鲁国的军队去晚了没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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