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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消防专家对上海大火的评说 -- 坐看风起云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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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出处 责任谁担

  电焊工是否成为替罪羊?政府工作官员应追究什么责任

  火灾发生的第二天,上海官方立即公布了事故原因调查结果,称是无证电焊工人违规操作导致,并且迅速拘留了四人,包括三名年轻的电焊工。对此舆论一片哗然。

  一位参与失火大楼保温项目施工的农民工直言,他们大都是根据项目需要,临时从附近招来的。工程方招工时根本没有要求必须拥有上岗证。事实上,上海每天基建工程项目很多,需要大量电焊工,而有证的寥寥无几。

  斯伟江律师表示,电焊工人是否有罪需要具体取证,如果确实因为故意破坏,或者作业中错误操作导致火灾,确实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适用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但是否需要为此责任承担刑事处罚,也要另外具体判断。目前,根据现有的政府方面提供的说明和所谓证据链,如果电焊工人仅仅是无证,尚不能构成定罪依据。

  斯伟江认为,有证无证是判断是否有资格上岗的依据,而非是否犯罪的依据。犯罪必须要有完整的犯罪证据链条。只要电焊工不是通过骗取、伪造等手段获得上岗资格,聘用无证工人上岗主要是聘用单位的责任。

  斯伟江还认为,在此次事故中,更应该追究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大楼节能改造工程是政府出资的业绩工程,静安区建交委也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其本身已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另外还要看是否有政府主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首先是为何没有进行公开招标,在政府招标与采购程序上是否有过失;其次是安全监管责任,是否监督不力。

  火灾发生后次日,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16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明确强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刊发稿,尚未有政府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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