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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赵的送别规格兼回复地上霜兄疑问 -- 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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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赵的送别规格兼回复地上霜兄疑问

本该作为地上霜兄下文的回复,这里单发为主题,希冀以个人浅薄见解,答复霜兄及各位兄台对此事可能的疑惑。赵的话题随着送别火化也将告一段落。而本帖中不妥不当处欢迎指正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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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31/2005 1:30:05 AM

作者:地上霜 ( 中文论坛西西河 cchere.com

标题:o请教驴兄, 这样的规格有多高?

首先明晰的一点,赵当时的言行是否构成中央所说的“错误”、对赵的处分公允与否,与这里讨论的主题并无直接关系;这里只关心既成事实,即,与赵的送别规格有直接关系的,中共中央作出的赵的问题的报告并给予撤职处分的事实。

(下文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属专有政治名次,神仙驴注。)

◎赵逝世的身份

赵于1980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起,至1989年6月撤销所有职务时止,其间一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并一度贵为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总书记。但是,由于犯错误撤销所有职务,与在一定职位上平安退休离任,是有质的区别的。赵被撤职后,其享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待遇自然取消,也不会拥有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休历任后的当然待遇。因而,逝世后的规格不能比照于平安退休离任的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这点上的认识,是朋友们往往看重赵曾任中央总书记而忽略了其犯错误被撤职的事实,进而与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比较,从而认为赵的告别仪式规格较低的主要原因。中央几次涉及到赵都称呼为同志,赵的基本党员待遇是有的,以其资历资格论,其逝世时的身份是普通中共党员,犯错误的老领导,而不同于退休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这点上说,似可参照同年龄段的离任部级老同志。当然,规格和待遇还有所不同,享受xx级待遇的说法很常见,而中国人也讲究入土为安,人逝世后的规格待遇有拔高也不为怪。

◎赵与胡的比较

这点上,如霜兄言,“赵当然不能跟邓比”。当然,邓的规格是毛之后最高,不提。那么,经常看到有人质疑,前总书记胡耀邦同样犯错误,他的逝世规格为何如此之高,为何赵紫阳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这里集中说一下。

胡与赵资格、经历确实相近,可以比较,但应注意到几点显著的不同。最明显的不同是,胡耀邦犯错误后,虽然免去了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的职务,但仍然保留了政治局委员的席位;而赵紫阳是一捋到底。这点非常重要。中央政治局成员是当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胡的规格虽然不是最高领导人了,但没有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圈子。

1989年胡逝世时,中央举行了追悼会和告别仪式,规格极高,如果仅仅按照胡生前的最后一个职务――政治局委员来说,是拔高得太多了。这一举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也包含有安抚群众的目的。

这里转载一下sankey兄军政论坛的相关文字:

丧事改革简述:早在八四年元月,中央曾有决议,共产党员逝世,一律不开追悼会,不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但后来因为很多逝世领导人德高望重,还是举行了告别仪式。1989年1月中顾委孙大光、刘敏生、肖克、陈锡联、王林、王磊、王幼平、刘震、池必卿、李力安、旷伏兆、罗青长、赵武成、赵建民、钟予云、郑维山、贺晋年、顾卓新、曹瑛、梁必业、韩天石、焦若愚、曾志、谭友林、谭善和、赵毅後、刘建章等27位老同志给中央书记处写信,提出丧事简办、取消向遗体告别仪式的建议。

1991年6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通知》,对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如下:

  一、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应本着从简的原则,由组织办理,家属、亲友要积极配合。对逝世者生前关于丧事简办的愿望,组织和家属、亲友应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二、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开追悼会。

  三、逝世者的生平由组织负责撰写。家属、亲友可以向组织提供有关情况,但不应干预。

  四、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除个别经中央批准按有关民族、宗教礼仪办理丧事外,均实行火葬,骨灰安放在当地公墓,不另建骨灰存放点,不修墓建碑。对提出不保留骨灰的,提倡骨灰就地就近处理,不组织到外地撒散。

  五、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只公布逝世者的简要生平。要特殊报道的,须经中央批准,并着重报道对逝世者生前业绩、品德的缅怀。

此后逝世的领导人基本都延续了这一规定,一般只于火化当天由部分党和国家领导人前往在医院送别,另有少数人护送遗体前往火化。

中央为胡举行了追悼会和告别仪式,一定要考虑到当时的丧葬政策。赵逝世前,亦有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因而不好简单把胡赵类比。而邓公逝世后治丧的规格为最高,不可比照。

◎降职使用和撤职的原党和国家领导人

这样的老领导,逝世的规格待遇不好与其降职使用或撤职之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规格挂起勾来。

最通俗的例子,判刑后的四人帮,过世时的待遇还会象文革在职时一样吗?这里不是拿赵与他们的言行比较,而是想说明,赵虽曾有国务院总理、中央总书记的头衔,撤职后,这样的头衔的影响并不大。

撤职判刑的前领导人逝世的情况,近年来有2002年邱会作逝世、2004年吴法宪逝世的例子。两人保外就医多年,逝世的规格待遇虽然早不同于一般人,还是不能和离任的政治局委员比较吧?

再说降职使用,这类情况和撤职一捋到底甚至被判刑入狱的情况又有不同。

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是华国锋。华的最后一个党内高位是中共中央副主席,此后一直到十六大召开时还是中央委员。华的规格待遇应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这里就不妄加揣测了。

降职的领导,规格上主要取决于降职后的职务级别。

比较好的例子,就是在1989年和赵一同受处分的胡启立、芮杏文、阎明复3人。

胡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排名第一的书记;芮、阎都跻身中央书记处书记之列。3人都是当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撤党职后,除了阎明复还保留有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职位外,胡、芮实际已退出党和国家领导人行列。1993年后,胡任电子工业部部长、芮、阎分别任国家计委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算是都有了安排。再到1998年,惟有胡启立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重返党和国家领导人行列。胡现在的规格,当以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而非前政治局常委的待遇论,芮、阎则该为退休部长的规格待遇。

再举一个例子,资格更老的李雪峰,曾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复出后任中顾委委员、全国政协常委。逝世时讣告中给予李的评价很高,但是没说明送别,按复出后的规格,是老资格的部长,仅此而已。

另外,汪东兴的待遇可比照于离任的中顾委委员。

◎再看

其实刚才已经举了李雪峰的例子,没有中央领导人的送别。还有吴德,资历可比赵紫阳,同样没有说中央领导人的送别。

1997年刘澜涛逝世,遗愿丧事从简,作最后送别的是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

而这次为赵送别的最高级别领导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近年,由全国政协主席以降的政治局常委领衔送别的级别的例子,还有:

1998年李瑞环送别邓兆祥

1998年李瑞环送别汪锋

1999年胡锦涛(政治局第5常委)赴广州送别谢非

1999年胡锦涛送别黄火青

1999年尉建行(政治局第6常委)赴杭州送别江华

2000年胡锦涛送别耿飚

2000年胡锦涛送别胡绳

2001年李瑞环送别卢嘉锡

2001年李瑞环送别杨静仁

2002年李瑞环送别陈俊生

2004年贾庆林送别马文瑞

从这里看,赵紫阳的送别级别大致是老资格的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对于给予过如此大处分的老人来说,这个级别确确实实是很高了。

中央的应对比较得体,正反两方面都顾及到,所以我才会在上面帖子里说,这显示了中央把握局面的能力和成熟。

关键词(Tags): #驴谈人事(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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