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企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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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六品上:朝议郎|昭武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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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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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05:36:27分页 全看 树展
🙂国防建设也是转移支付的一种方式,但还是很大比例的沉没成本 ↑0 ↓0
2011-03-25 02:31:54分页 全看 树展
🙂总结很精辟 ↑0 ↓0
2011-03-24 18:32:03分页 全看 树展
🙂宝推,太好了,不喜欢吵架,就是想多交流 ↑2 ↓0
每个人行业专业阅历经验都不同,多多陈述,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吵架这东西太累了,西西河是我唯一上的论坛,就是不想吵架,想聊点儿东西。 比如说,朋友们几个一起吃个饭,聊聊天,都是相互交流,都不怎么吵架对吧。呵呵。 咱河里就应该搞成老同学啊、同事啊一起吃饭喝酒聊天的样子。 ...
2011-03-24 18:19:19分页 全看 树展
🙂还是得冷静地看到我们的国情,实事求是嘛 ↑2 ↓0
用一句台词说,我们的“事业正处在上升期”,现在是冲刺的时候,再冲几年可能就上去了,这时候力量还不足,还是得稳中求胜。
2011-03-24 05:12:25分页 全看 树展
🙂我有次跟着做节目,是谈变形金刚文化,也有不少变形金刚迷 ↑0 ↓0
2011-03-24 05:09:07分页 全看 树展
🙂好像全国三四线地区对就业的观点都是公务员或国企事业单位等 ↑0 ↓0
2011-03-24 05:06:27分页 全看 树展
🙂按照李昌钰的说法,辛普森里警察在真证据里掺合了伪造证据 ↑2 ↓0
据说是因为警方担心辛普森名头太大,想搞成铁证,好像是有只袜子占有血迹,然后警方又伪造了一些证据,结果被发现,然后按照程序正义的要求,把警方的证据都推翻了,辛普森无罪,其实,大家都知道他有罪。这里面就突出显示了程序正义的观点,就是怕公权力过大,怕冤假错案,所以就个案来说可能缺乏公平 ...
2011-03-24 04:58:23分页 全看 树展
🙂我还真觉得这两个制度都挺好,总体来说利大于弊 ↑0 ↓0
专利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啊,当然,也有人指责利用专利搞垄断,或者买断进步技术反而导致技术发展缓慢,比如日光灯管和白炽灯的故事。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有专利强制维护的利益,才有更多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搞科研,否则都等着山寨,那就是劣币驱逐良币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嘛。 ...
2011-03-24 02:43:22分页 全看 树展
🙂说的好,赞一个 ↑0 ↓0
2011-03-24 02:34:36分页 全看 树展
🙂现代抗辩制度也只是尽可能的完善而已,我想起一句台词 ↑3 ↓0
笑傲江湖吧,有人就会有恩怨,有恩怨就会有江湖。。。 司法体系其实就是江湖。没有绝对的公平。能保证机会的公平就不错了,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辩护,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资源是不同的,所以。。。这也是个竞争。强者越强。 ...
2011-03-24 02:31:37分页 全看 树展
🙂我核实过了,你说的这个情况在美国可能有,大陆法系绝不可能 ↑1 ↓0
美国陪审团制度下,如果每个陪审员都坚持发誓说被告人无罪,是个好人,一直关爱小动物,从来不骂人,喜欢狗,是上帝的孩子,等等等等。。。还真就可能会陪审团认定被告人无罪。 而大陆法系国家,并不仅仅看你身边人怎么说,更多的是看重事实是什么样。 至于法定从轻的情节,建议你去看看刑法,其 ...
2011-03-24 02:27:45分页 全看 树展
🙂法治精神问题,我们几句话说不清,那是专家研究一辈子的事儿 ↑0 ↓0
但你说的太极端了,不会是缓刑的。 而且,我理解这些制度的起源就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个体,前提是假设我们被冤假错案了怎么办,反正我挺害怕的。 另外,律师提出这种理由是法定的权限之一,就是法律要求辩护人必须得尽可能辩护,公诉人尽可能公诉,抗辩嘛。 现在全世界都是这个制度,真说气人, ...
2011-03-24 02:22:24分页 全看 树展
🙂很无奈的一点是,人已经被害,还要不要补偿的问题 ↑2 ↓0
我们作为无关人等,只看到公平本身,但从被害人角度看,人已经死了,如果连补偿都没有。。。这是个实际的问题。有人不在乎,我就是要杀人偿命,如果被害人家属坚持这个,那么法官就省事儿,直接枪毙完事儿。从罪犯的角度看,反正也是死,那我就不赔钱了。所以,如果被害人家属愿意接受赔偿,法官可以从 ...
2011-03-24 02:17:01分页 全看 树展
🙂这个是司法腐败问题,和程序制度同时也和律师制度有关 ↑4 ↓0
现代法制讲究先小人后君子,就是先假定国家是坏的,假定一定有司法腐败,假定公权力搜集的证据会有问题,于是通过严格的程序来尽可能的避免腐败。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因为程序正义大家都看得见,而案件实质是什么,可以说除了罪犯自己以外可能永远没人知道。 一个案子的审理,不仅仅是对个案的解 ...
2011-03-24 02:05:25分页 全看 树展
🙂呵呵,消消气儿,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理解是这样的 ↑16 ↓0
我们不要用个案来理解,要放在整体环境下来理解辩护制度。为什么有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公诉的一方是国家,人力物力充沛,证据充足,似乎天然代表正义,并且掌握社会舆论,个体面对国家的公诉,鸭梨太大啊。 从个案来讲,比如这个案子,凶手自己承认了所有的事实,我们大家也都相信这是事实,这个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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