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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古代婚约。有没有人对这个感兴趣?发两张上来分享一下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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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古代婚约。有没有人对这个感兴趣?发两张上来分享一下

从某博物馆截下了一批古代和近代婚约等民间法律文书,人家答应我研究一段时间,条件是逐件写出说明。

忽然想到河里的朋友们也许有很多人没见过这玩艺,发两份上来:

点看全图

图中最右边“长发其祥”是封面。这是招继入赘的契约。

自右向左,第二部分是正文。

第三部分是各方的署名。名字下边,那不是什么怪字,是本人的花押,相当于签名。

最左边一列,功能相当于分开来的虎符,这一契约一式两份,这行字写在两份的边上,两张纸上各写一半,双方分执两纸。将来如果有争议,对得上,就说明这是同一份合同,否则就是伪造的。

另一份:

点看全图

有没有朋友愿意研究一下,就这两份东西写点什么?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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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击节送花】长学问!有个问题:

最左边一列,功能相当于分开来的虎符,这一契约一式两份,这行字写在两份的边上,两张纸上各写一半,双方分执两纸。将来如果有争议,对得上,就说明这是同一份合同,否则就是伪造的。

如果两张契约都有虎符,但是对不上,只能说明它们不是同一份合同,但并没有办法区别哪一张是伪造的

家园 夏兄说的是。我表述不清。这时候要看花押的真实性
家园 这两张婚书,

仔细一看,一张是同治元年的,一张是光绪元年的。应该都是真的吧。这是第一次见到实物,多谢仙人。

我们东北地区把写婚书称为“和婚”,马虎不得,一般由舅舅出头露面,主持和婚。和婚后,便不得反悔了。

家园 【原创】胡乱分析一下,敬待仙人指路

仙人提供了两张小招书,可实在是奉上了一个大题目。咱对此实在是一窍不通,不过觉得确实有趣,就试着分析分析,博仙兄一笑之余,也请多予指点。。

先是抄录下来,并试验性句读一下,结果惨不忍睹;第一张前段简直断的一塌糊涂,丢脸的也是一塌糊涂,大家饶过了罢后一张由于通假字不少,也颇是费了一番力气,呵呵。不管怎么说,先分别copy如下:

长发其祥

立议招继书人 江门县孙氏 缘身前娘 所生二子 长子上年病故早? 长媳鲍氏出嫁 次子今岁 天灾不幸 奈身命蹇 家庭度支莫急 前娘 钟召 自幼抱养 一(以?)次媳身 同次媳善嘀委议 义与亲族房长相嘀 堂上祖先乏人奉祀 实下田地乏人耕种 次媳俞氏 年方廿二岁 身同房族 央托媒妁说合 将次媳俞氏招继李锦黄名下为室 三面凭媒 议接礼贰拾元正 以作进门通公酒费之资 又做下田之本 日后 生下长子承江姓门户 次子承李宅宗祧 倘生一子 均承两姓门户宗支 自招继之后 房屋山场田地产业 托付招继人 管业以及往来账目 又是招继人料理 三面凭媒 两相允服 均无异说 立此招继书存据 蠡斯衍庆 瓜?绵绵

大清同治元年满月 日

立招继书人 江门孙氏福仪

依议人 李锦黄

家长 李观明

胞弟 李成林

家长 江应高

房长 江成大

鳞里 江锦元

媒人 汪玉成

依书 江文光

其中,有几个字实在搞不清楚,只好尽量以?替代了。比如貌似“嘀”字的那个字,以及“长子上年病故早?”中,问号所代表的那个又似“里”又似“裘”的那个字,等等;“瓜?绵绵”中,猜测问号中似应是“蔓”字,可又实在看不出来——繁体字、异体字、手写体之杂,半文半白地又混成一堆,我这水准就算彻底趴下了:)

不过,大意还是清楚的:同治元年,江门县有个苦命婆婆叫孙福仪,自己的两个儿子先后死掉,长媳已经改嫁,只剩个二儿媳在身边了。这位二儿媳俞氏,年纪轻轻(才二十二岁),没有子息,加上婆婆孙氏,也才一共俩人,日子没法过了。于是孙氏和自家的亲族房长商议,并经媒人中介说合,给俞氏找了个老公,叫李锦黄。为了省却将来的麻烦,于是立了个字据,就是所谓招书。

再看第二张:

福寿绵长

立议招书 江门王氏 配夫江利成 幸生二女 长女江时女 年方八岁 不幸夫君早故 是身念女年幼 衣食不周 只得奈何与房叔相嘀? 自愿央媒说合招赘 与李承辉名下为室 抚养幼女成人长大 议后江门招细为子 未李门无干 自今招赘之后 江利成股下房屋产业田地 尽行付与李承辉管业耕种 不得私自出卖 日后时女招夫之日 田园尽行付与时管业无阻 江门幼女 但是李承辉扶养成人 长大不得忘恩负义 李承辉自今进门之后 生育之子 长子成江门宗知 次子成李性香烟 所生壹?子成两性宗知 后置田地产业 两性君分 不得争论 李承辉之母日后年忠之日 棺木殡葬 任听李承辉办出 无得异说 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 恐口无凭 立此招书笔触/据? 一样两张 各执一张 永远为照

光绪元年拾月贰十日

立招书墨据? 王氏成芝 李成辉

凭媒 何长钦

房叔 江锡明 江锡远

家叔 李芳桂

兄 李承荣

依书 何海安

问题依旧,还是有字辨认不得,断句也依然是可商榷处甚多,呵呵。

大意也还是清楚的:大清光绪元年,又是江门县,有个苦命女人叫王成芝,她的老公江利成,福薄运浅去的早,只好自己带着两个女儿生活。考虑到拉扯两个孩子不容易,与房叔商量之后,决定自己找媒人,并成功地说合,嫁给李承辉。同样考虑,也立了张招书。

纵观两张风格相当近似的招书,个人感觉有以下几点值得玩味:

1、首先是这个江门县。google可知,广东有个江门县,湖南也有个江门县。那么如此风格,究竟是广东的还是湖南的,实在不清楚。但是也可以看出,好歹都是长江以南的——南人往往重利,在招书中确实也表现的清清楚楚。

2、其次,出嫁的理由。两张招书有个特点,苦命的事主儿似乎都不缺钱,缺的是劳动力——所谓无人下田,或者产业无人管理。第一张招书明说了“田地乏人耕种”,第二张招书干脆承认还有前夫产业,所谓“江利成股下房屋产业田地”,只不过“念女年幼,衣食不周”,才动了招赘的心思;至于所谓的生理需求,呵呵,扯远了扯远了。

3、第一张招书的事主似乎比第二张招书的事主穷,而这一点就决定了招书的口气不同:第一张,招赘之时还要出“接礼”二十银元,虚晃一枪说是“酒费之资”,紧接着就从实招来,其实是为“又做下田之本”;为了怕人家说穷,还专门强调了“家庭度支莫急”,实在不是因为穷的缘故;而到了第二张招书,则显示出“真正的富人是不说什么度支急不急的”,口气也强硬的多,既无接礼,又明文禁止后夫将来私自变卖家业,而且明白宣布,这些产业将来是要归自己孩子江时女支配的——“日后时女招夫之日 田园尽行付与时管业无阻”——谁求着谁,应该说是一目了然。

4、既然是再嫁,总该给新老公一点甜头——两份招书都明说,婚后如果产子,或许会有新老公的一支;前提是,长子都必须算成女方宗支——其实是女方前夫宗支,次子才能跟新老公的姓氏——如第一份招书所说的“成李性香烟”——顺便说一句,这个“性”字终于可以百分之百地认定是通假字了,呵呵。如此看来,招赘的最主要目的其实未必是田地家业没有人料理,更不是什么次女的衣食问题,而主要是为了前夫的家族承续香火。

5、作为招书主要目的是续接香火的证据,第一张招书末尾说“蠡斯衍庆 瓜?绵绵”,蠡斯者,昆虫也,如果没记错的话,据说一只雄蠡斯要与九十九只雌蠡斯交配,幸福之余,确实还是寄托了古人多子多福的理想的,那故宫不就有个“蠡斯门”么——而这“蠡斯衍庆”本身就是一句套话,意思也无非就是多生贵子。瓜什么绵绵,意思应该也是清楚的:多生儿子多快乐,等等。再看第二张招书,有些特别,“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还是有这个心愿在里头。而特别之处,下面还要继续分析。

6、准确地生出两个男孩子,实在属于实验室中的理论现象。万一只有一个儿子,又如何?两家与其抢个头破血流,不如有言在先,和平解决——办法就是大家共享,BT一下。这位独子将同时算在两家的宗支里,也算是个没法子的法子。

7、两张招书,为免麻烦,都以字据形式订立,并且后面开列出相关人员,并一一画押。从宗室的角度讲,应该说相关的家族都承认了这样的亲事,又一再强调是明媒正娶,突出了婚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当时的婚姻礼法),也算是皆大欢喜。不过有点不同的是,第一张招书的当事签字人,并不是即将嫁到李家的俞氏,而是她的婆婆孙福仪。古话说,夫死从子,而这里的“从婆”又是为什么?不是很清楚,大约是因为孙婆婆是家长的缘故?第二张招书的当事签字人就是嫁妇王成芝了,或许是因为她上面没有婆婆的缘故了?不详。

8、从落款人来看,招书作为婚姻公证书,还是很看重家族的承认的。两张招书无一例外,都有双方的家长或长辈画押认可;只是没有地方政府的确认,看来,当时的婚姻无法以法律保障,而只是靠宗族内部势力来进行规范的。

9、如前所说,两张招书最大的不同在于女方是否强势。特别是第二张,在女方明显强势的前提下,居然还保留了将来的再嫁权——“李承辉之母日后年忠之日 棺木殡葬 任听李承辉办出 无得异说 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一段说的很清楚,这位李承辉之所以要娶寡妇王成芝,其实是因为他担心自己母亲将来百年之后,无力独自负担丧葬费用。男的缺钱,女的缺人,所以一拍即合;但是等到男方母亲安葬以后,如果感情不睦,女方就要防着男方将女方名下的“江利成股下房屋产业田地”尽行霸占。因此特别规定男方“不得私自出卖”之余,还给自己留了条后路,就是所谓“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这一手相当狠,男方实际上相当于赤条条地倒插门而来,如果不想被扫地出门,只有一辈子老老实实,让女方挑剔不出毛病来——理论上是家庭顶梁柱的男人,又有什么了不起?钱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10、第一份招书写于同治元年(1862年),第二份招书则写于光绪元年(1875年),之间相差13年。女方强势的第二份招书成书稍晚,不知女方权益得以伸张是否也与世易时移、风气渐开有关,这是胡猜的,呵呵。。

11、第一份招书偏弱,从同署人中似乎也可以稍见端倪:九个签字人中,倒有四个是姓江的,虽然有的是“鳞里(邻里)”,总归也是热心的。这种自己族人着急把小寡妇嫁掉的心理,和第二张招书八个同署人中,只有两个前夫家的族人,看起来无可无不可的样子,形成的对比倒很鲜明。或许,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有钱的寡妇无所谓?呵呵,也是瞎分析的。。。

以上这些,只是信手乱写的,毕竟对当时的婚姻风俗实在是一无所知。比如说,她们嫁过去,是正室?是侧室?看遍招书,还是不得而知。。。

不过细嚼之下,确实也很有味道,似乎很是符合仙兄一贯的“以小见大”的风格。

期待指教,就以四川嗓子喊一句:等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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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牛!真真正正的解码功夫。

也就是1001n肯下这种苦功夫乐!

俺只有献花以表敬仰。

家园 看来婚前协议不是西人发明的专利

我们老祖宗也是很前卫的嘛,受教了。

家园 惭愧,刚才一直在修改,突然看到表扬,实在没法不脸红

发得太急,其实应该推敲推敲再说。果然,里面很多地方再看就有问题,只好不断修补,这都不知道几遍了——惭愧惭愧,这咋算苦功夫呢?倒实在是太不谨慎了。。

老兄大作的考据,才让人心悦诚服。也盼望早出新作,也好多加学习

家园 确实是,婚前财产、子女诸多问题提前规划的很清楚,的确是高
家园 瓜瓞绵绵

《诗经·大雅·绵》:“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

瓞:小瓜;

绵绵:延续不断的样子。

整句的意思是说,一根连绵不断的藤上,结满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瓜。这句诗被用来祝福多子多孙,百世昌盛。多在与婚姻姻缘有关的场合使用,与“蠡斯衍庆”正好配成一对。

俺补充了一句,说错莫怪。送花!

关键词(Tags): #瓜瓞绵绵
家园 谢谢履兄赐教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迅速翻查了一下金山词霸2005,得解释如下:

[高级汉语字典]

dié

<名>

(形声。从瓜,失声。本义:小瓜)同本义 [small melon,gourd,etc.]

麻麦幪幪,瓜瓞唪唪。——《诗·大雅·生民》

绵绵瓜瓞。——《诗·大雅·绵》。孔颖达疏:瓜之族类本有二种,大者曰瓜,小者曰瓞。

[国际标准汉语大字典]

dié

 ㄉㄧㄝˊ

小瓜。

郑码:PSMO,U:74DE,GBK:F0AC

笔画数:10,部首:瓜,笔顺编号:3354431134

这第二个字典,实在是不要也罢,呵呵。

履兄指点的是,花一朵致谢!

家园 夜谭兄莫客气,

仙人的帖子刚帖出,夜谭兄迅速地将其整理出,就这份快手,恐怕坛上无出其右者也!

家园 哎呀,又长知识了

文化呀,文化……

老祖宗说的话,那叫一个有档次,有品位……

家园 送花顶一下

这几天去培训,那课上的程序管理口令是:

user: turing

password: enigma

关键词(Tags): #码坑
家园 l001n 说得不错,补充几点

“次子今岁 天灾不幸 奈身命蹇 家庭度支莫急

看前后文,“莫”似乎并非“不”的意思,而是“异常”、“十分”的意思,这才使得给儿媳妇提亲显得十分迫切,也才会说动族人。仅仅缺乏劳动力似乎不足以动人,毕竟雇佣劳动还是很充分的。

另外,此处提到幼子的死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按照中国传统宗族的制度安排,男性是一个家庭的继承人,倘若男家长死亡则其子继承,然后兄终弟及,儿死孙替。倘若没有男性继承人,该家可收养子,但要在本宗内适龄人中选择为主。而宗族也有责任(而且在利益的诱导下会主动地)过继同宗、同姓子弟给该家,继承这个家庭的产业名分。有时,寡妇可能会因与同宗关系不和而收外姓为养子,或者到孤儿院领养无主儿童为子,这样的举动常常会受到宗族的阻碍,即便到县里打官司一般也会输掉。这是因为传统的宗族一般会努力把同一宗族的产业尽量保留在该宗族之内,因此制定了“亲族优先”的原则。这对土地、房屋、林场等的自由买卖是一个很大的阻碍,有人认为这也是中国资本主义的不发达的原因之一。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很多地方渐渐突破的宗族的控制,只要买卖给宗族一定的抽头,一般也不再反对了。台湾的土改,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在革除宗族的控制,当然并不仅仅这一个意义。

同宗因为贪图孤儿寡妇的产业有时也会做出更恶毒的事情来。清初,山东某地一家三兄弟贪图已故叔伯兄弟的房屋田产,使出各种手段逼迫寡妇改嫁,并且还要争夺幼儿的监管权,寡妇则立志守节。三兄弟不惜把官司打到县里。但县官对“孤儿-寡妇”型的家庭是照顾的,人家还有儿子么,寡妇自愿守节也就是了。[可见,虽然说我们总以为传统帝制时代妇女不幸,受礼教的束缚,不能改嫁,真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宗族为了自己的利益,倒要逼得寡妇改嫁不可,甚至反对人家守节!真正守节的还是以中产阶级往上的家庭为主。]事情发展到最后,那家三兄弟使出了最恶毒的手段。有一天老三喝了些酒,把孤儿从学堂叫了出来,就在后面的空地上用铁器把孤儿杀害了!然后凶手去县里自首。他以为,现在已经没有孤儿了,寡妇没有理由不出嫁了,田产终于可以归自家了;而他自己是在酒醉的情况下杀的人,罪过是可以宽恕的。好在县官还是很清醒负责的,申明了案子,维护了寡妇的利益,惩处了凶手(最后寡妇还是不得不改嫁了,好像如此,记不很清楚了)。

扯远了,现在接着谈该文书。“承祧”是过继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使这个家庭有“继承人”,承祧人的来源还是以同宗为主,同时要考虑辈分;几种承祧形式文书中都说得很清楚了,不再赘述。

招女婿也是一个“孤女-寡妇”家庭的常用手段,俗称叫“倒踏门”或者“倒插门”,所生的孩子,首先是头生男孩子,要姓女家的姓,次子则可以姓夫家的姓,倘若生的全为女儿,则也如此办理,将来再为其招夫,看能否生儿子。我原来的一位同学,二代如此。另外,日本的这种“招夫”现象过去十分普遍,据说对日本经济的起飞也有过帮助,萨苏有空是不是能给讲讲呢?

最后,“嘀”似乎是“商量”的意思,应该为该地的土语。因为两张文书都有这个“嘀”字,我觉得应该是一个地方的,而非同名的两处。又因为第二张文书中出现了“细”字(“议后江门招细为子 未李门无干”),这个字的意思我觉得是“谁”,好像这是一个广东话的字,所以我推断这两张文书应该出自广东省的江门县,而非湖南。

元宝推荐: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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