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瞎JB扯”算骂人吗? -- 常挨揍
我一向老实人。
想爽就去爽,也没人拦着。爽完不认帐,这就不好了。
至于和尚摸得难道我摸不得,这问题就提得没意思了。要摸就去当和尚,说不定当了就可以摸呢。又不想当和尚,又要摸尼姑头,也不是没办法:当革命军。动手吧。
像“山本,我R你先人”,我觉得在国内一点问题没有,但在日本就有人要跳脚了
这是一个很规范的名词,算违规吗?
仿佛味精好吃来一碗的段子
一女子匆匆走进诊室
女子:医生,我不舒服,好像得了bi 炎……
···
···
良久……
医生:女士,请文明点,那叫yin道炎……
这是严重的性别歧视!😠😠
中性的说法是瞎“生殖器官”扯,这个是不是就好多了?
有“专家”考证了之后,认为"bi"这个词是为了便于骂人不带脏字而发明出来的,但后来大伙迅速“懂了”,争相效仿,"bi"也就成了脏字。此“专家”的论据是从汉字的演变史来看,"bi"没有理由成为生殖器专用名词。
另有“专家”认为,美国人喜欢说FU,而中国人则喜欢说"bi",说明两国有文化差异,前者重动作,后者重器物。但马上就有“专家”反对,中国人也喜欢说WC,跟FU一样,并且有时候也会说WCNMD,这明显是WCNMDGB的省略句,说明中国人即便在骂人时也“留有余地”。
常兄不服自然有他的理由。另外,撕逼的拼音缩写为SB……因此瞎JB扯“比不过”撕逼。
我觉得吧,常兄在这方面经验仍然不够丰富,没有认真体会群众的智慧。😁😁😁
五官科,或者耳鼻喉科,呼吸科和妇科的第一反应,还是不太一样的,如果是在五官科或者普通外科说起bi炎,大家第一反应还是鼻炎,最多就是觉得这人的普通话可能有点不标准
不然这笑话会被指责不尊重医院医生
超越言论自由公开恶意侵犯公民权利、侮辱名誉诽谤损害人格可入民法刑法。
对于网络营销号的行为可见“洪范所直播”中律师的意见。
附梁欢的《好好说话》
用撕逼可以,但是不能对准具体的个人。
让度某种“表达自由”,避免误会的风险
不要像洋鬼子的“航行自由”那样去抬杠
再说“瞎JB扯”也没法和孩子相提并论哈
首先谈论了共识,才不用担心网友的流失
因为我相信不存在这样的强硬派:“老子就是JB不离口,不让着我我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