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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也说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史 -- 用心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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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也说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史

中美关系,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稳步发展,日渐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的双边关系,万众瞩目。笔者也难于免俗,由于曾经是职业历史学者,习惯于联系历史与现实来思考。一般说来,对现实的观察会影响对历史的看法,反过来,对历史的看法也会影响对现实的观察。相对说来,研究历史比观察现实更容易做到客观一些。当然,如果可以把历史与现实视为一体,作为整体来考虑,那是最佳。

2018年10月16日,FT中文网发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华美国学会名誉会长王辑思的谈话,其中有一段说:“我十分同意我的同事陶文昭教授的说法,即200多年来,美国对中国的战略目标从来没有变过:一个是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另一个是信息与价值观的自由流动。中国对这两个目标是有保留或者抵制的。我们应该、也有理由批评美国、制约美国,但应当认识到,中国所做的事情改变了中美关系,改变了美国对中国的看法。”

这段话说得不是很明白,但耐人寻味,无论如何,是对历史与现实作整体思考的绝佳范例。这引起了我对王、陶两位教授关于中美关系200多年历史总结的兴趣,于是又搜索了一番,读到2016年王辑思为大型画册《中美关系200年》所作的序文一篇,这可以算是比较正式的表达吧。顺着王教授的话题,笔者对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史从头到尾思考了一番,也略有所得,故为文记录。

一、关于200多年中美关系史的分期

分期是记录和研究历史常用的基础方法,对于长时段的历史尤其必要。

王辑思序文中说:“(画册)把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分为四个时期:1784年至1911年,主要交往集中于晚清时期;1911年至1949年,即民国时期;1949年至1978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之前;1978年至今,即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相信中美关系专家对这样一种分期不会有太大争议。值得回味的是,中美关系史的分期,同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几乎完全重合。”不得不说,这样子回味,属于先射箭后画靶。实际上,以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代替中美关系史的分期(画册这样分期有合理性),不利于反映中美关系发展的历史过程。

即如1911年,对于中美关系并无特别意义。这年辛亥革命爆发,为避免列强干涉,革命政府宣布承认此前清政府与各国缔结的条约、所借外债及所让与外国、外人的各种权利。转年民国建立代替清朝,面临外交承认问题,本来这只是一个正常的程序,但遭列强借机要挟,日本、俄国和英国更图谋在东北、外蒙古和西藏问题的交涉中获益,而美国则相对爽快、在列强中率先承认中华民国,不过这也到了1913年。总的说来,辛亥革命、民国代替清朝于中美关系而言是平稳过渡、波澜不惊。

再看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胜利,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对此前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1949年无疑是中国对外关系巨变的年代,中美关系也不例外,但中美关系的巨变,不仅发生于1949年,更发生于1950年。1949年中的形势相对和平,即如美国海军主动撤出青岛、没有与解放军发生武装冲突,而中英关系方面却发生在长江炮战的“紫石英”号事件。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立即出兵朝鲜半岛进行武装干涉(进而逼近中朝边境),同时派海军进入台湾海峡阻扰解放军解放台湾(当时中方定义美方此举为侵略台湾),之后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两国关系才算真正地急转直下。

实际上,就中美关系历史自身而言,有这样几个里程碑和转折点。1、1784年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来广州贸易,这是中美直接交往的开端。2、1844年中美签订《望厦条约》,这是两国官方关系的开端。3、1899年第一次“门户开放”照会,美国首次独立宣示自己的对华政策。4、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国就此成为已经遭受日本全面侵略4年多的中国的盟国。5、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这件事本来与中美两国均无关系,但引发中美进入敌对状态。也就是说,中美国家关系由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形成的同盟关系到朝鲜战争爆发后演化成的敌对关系(美国仍与残留在台湾的蒋介石政权保持同盟关系,但实际上并不认其为全部中国的代表)不过9年时间。6、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这是长期敌对状态下的非常事件,是美国对新中国实行外交孤立政策瓦解的标志性事件。尼克松访华前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并与多数西方国家建交,所以这更是新中国对外关系历史上一个极其重大的里程碑事件,但是它尚未确定此后中美两国的关系。7、1979年中美建交,美国在建交公报里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同时又通过其国内立法(与台湾关系法)玩弄伎俩、背地里继续搞一中一台的政策,延续40年至今。

以笔者之见,从中美关系发展的自身逻辑考虑,中美关系史的分期应该按如下划分。第一阶段,从1784年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来华到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之前,这60年中美关系的本质是民间交往。第二阶段,从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到1899年美国第一次“门户开放”照会提出之前,这55年中,美国大体上是跟随英国侵略中国,限于自身实力,也难以反对其它列强的侵华政策。第三阶段,从1899年美国第一次“门户开放”照会提出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前,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美国以“保持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为辞与企图瓜分甚至灭亡中国的其它列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对抗,客观上有利于中国。第四阶段,从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到1979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前,直到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国仍表示不卷入中国内争、承认中国对台湾行使主权,但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实行二个中国政策,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外交孤立与经济封锁,无疑从根本上放弃和改变了其半个世纪以来所谓的“保持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原则及一个多世纪以来所谓的“门户开放”原则。第五阶段,从1979年中美建交至今40年,中美关系以美国有条件的一个中国政策为政治基础,美国对中国实行接触并遏制的政策,但两国关系在各个领域有空前的合作与发展。或云1979年后中国与美国结成了对抗苏联的隐性联盟,姑且承认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1989年中苏关系就以苏联接受中国的3个前提条件而实现了正常化,同年内美国开始对华制裁达数年之久,这个所谓的隐性联盟阶段最多持续10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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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四、试总结200年的中美关系史

对于中美关系史的讨论,前面先后使用了“200多年”和“近200年”二个概念,现在我们则使用比较准确的“200年”。从什么时候什么事情开始算呢?我们从美国教会把中国纳入传教目标地区开始算起。美国传教士来华始于1830年,但是做准备工作要更早一些,1818至1825年间,已有几名中国学生被安排带至美国,进入教会学校学习。

美国的历史是从清教徒移民北美开始的,由此,牧师和传教士及其精神在美国历史上占有独特地位。美国早期历史上还有一类人有比较独特的地位,那就是兼具警察和法官职能的地方司法官。联系到前面总结的美国对华政策近200年不变的的几个方面:坚持突破中国政府的限制单向地输出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坚持对中国施行治外法权扩张和坚持美国军舰在中国领水拥有自由行动的权利,我们可以说美国在对华关系中习惯性地扮演了牧师和司法官的角色。

如是,我们可以进一步总结200年的中美关系史。

从美国方面说,美国一直居高临下。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似是而非的表述方式是:美国希望按照自己的偏好和模式塑造中国。实际上。美国是有意于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偏好从各方面影响甚至改造和控制中国。确实,美国希望中国像它一样信仰上帝,但安排给中国的角色是信徒和学生,而它自己的角色是牧师和教师。美国教会在兴办教育传播科学方面有突出的贡献,美国的老牌大学最初都有教会背景,美国教会在中国创办过十几所大学和近百所中学,这几乎是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精英教育的半壁江山。美国吸纳和培养中国留学生更有200年的历史。总体而论美国对于西方科学与文化传播到中国贡献极大。但是美国这位老师也并不是无私地帮助中国学生,美国政府曾经在20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两次大规模截留中国留学生回国服务。今天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美国不能接受中国也像美国那样发展和拥有高科技产业,因为这会影响到美国的优势和垄断地位。美国也希望把美国式的法治推广到中国,那么它的角色自然就是警察和法官。

而在中国方面,总体上说,中国愿意与美国交往、接受甚至是欢迎来自美国的各个方面的影响,但并不因此自矮一头,而是希望得到美国的尊重与平等相待,更不会放弃独立自主,而是坚守民族尊严与国家主权。这样的矛盾形成200年中美关系史的基本结构。

不过,中国对于美国的抵制并没有200年那么长时间。在19世纪,几乎谈不上存在有中国对美国的抵制,这主要因为美国在那个阶段不是侵略中国的主要国家,而且其侵略方式较于其它列强也更为和缓、隐蔽。例如相对于法国天主教在华传教不断激发教案,美国的在华传教活动在收获许多好感的同时并没有造成更多的恶感。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算是清末反洋教运动的最高潮,美国在华传教事业只是附带地被冲击,而不是主要目标。

1905年是中国抵制美国的历史起点。这年5月,上海总商会呼吁禁用美货,此后以商界和学界为主体的中国社会各界抵制美货的运动蔓延至20多个都会城市,持续了一年半以上的时间。抵制美货是为了抗议美国的排华政策,具体来说是抵制美国要求将1894年签订的以10年为期的限禁华工赴美的中美条约无限期延长。5年前的义和团被贴上排外的标签并且遭受残酷镇压,但抵制美货运动不惧排外之名、自我定位为“文明排外”,实质上是一场国民外交运动。在美华工有数万人,绝大多数出自广东,这里面有商业利益,“就我粤言之,则妨碍旅人之生计、侵害商民之利权”,但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更因为事关全民族尊严,“就全局而言之,则损害国家之尊荣、玷辱国人之人格”。

抵制美货实际上没有达到效果,美国继续实行排华政策未受影响,美国商品输入中国从长期来看也未受影响,但抵制运动中有一项“不上美人学堂”的诉求却引起美国的重视。当时中美人员交流形成规模的主要就是二种类型:美国传教士来华和华工赴美,美国人对于中国人的态度也分为二种。一种态度是在文化和人种上都完全不能接受中国人与白人拥有同样的权利,体现为实行排华政策,不仅排斥移民华工,甚至对中美条约中明文规定应与华工区别对待的教师、学生及商人等身份的中国人员也严加防范、排斥入境。另外一种态度就是认为应该而且可以改造中国人的信仰和文化,“哪一个国家能成功地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哪一个国家就将因其所付出的努力而在精神、知识及商业上获得最大可能的报偿”;“我们可以不让华工入境,但我们必须善待中国学生”。1908年,美国政府正式宣布,以从中国获取的庚子赔款中的超额部分作经费培养中国学生赴美留学,由此形成长远影响。

同样在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三民主义,这是中国历史上意义重大的一件事,但它对中美关系的历史意义一直被忽视。无可否认,孙中山思想大多来源于欧美,但是他表示自己的目标并非只是让中国做到和欧美一样好(“惟企强中国以比欧美”),而更要推进欧美所欠缺的社会革命进而超越欧美,“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还视欧美,彼且瞠乎后也。”据同盟会老会员冯自由回忆,孙中山曾明确说明,民生主义即社会主义。不过,孙中山这样让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从而超越欧美的思想在当时只能沦为空谈,几乎无人认真对待。孙中山只是为中国设计发展道路和目标,在这个意义上超越欧美并非针对欧美,绝对没有国家利益博弈的意思,但如果从美国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形态及美国优越论的惯性思维来看,这就属于大逆不道了。事实正是,当孙中山的思想为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和发扬、在新中国变成行动和现实的时候,就引起美国的极大敌意,也因此必然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和中美关系的发展形成根本性的冲击。

接下来,中国抵制美国的大事件,是1919年的五四爱国运动及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凡尔赛和约》。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压迫的这一壮举当然是针对列强集体,但尤其针对美国。这是因为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和会前反对一切秘密条约的高调唱得最响,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他主持正义的希望最深,但是他最后竟然以秘密条约为理由出卖中国利益,自然伤害中国人民最重。拒绝签署《凡尔赛和约》为中国争取了尊严,美国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因为中国的反抗斗争而调整。1922年,在美国主导的华盛顿会议上,由英美调停中日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改正了《凡尔赛和约》将德国侵略中国所得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的错误。

蒋介石及其国民政府登上历史舞台后,与美国建立了紧密的联系,美国也认为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政权、政府或任何领导人能比国民政府和蒋介石给予美国更多的支持与合作,但是蒋介石也并非对美国没有抵制。1944年的史迪威事件就是著名的例子,美国要求任命史迪威为在华盟军总司令,固然是出于对蒋介石消极抗战的不满,但本质终究是企图在中国建立由美国人直接控制的军事指挥体制,因而蒋介石对史迪威的坚决抵制,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有维护自己独裁统治的私心,但本质上仍然属于中国反对美国控制的独立自主之道。在败退台湾之后,蒋政权与美国仍然保持了这样的关系,蒋政权靠美国庇护,但坚决抵制美国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意图。

200年中美关系历史中最新也是最重要最波澜壮阔的篇章,是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与美国的斗争、合作与竞争。这段历史正在火热进行中,尚未到全面总结的时候,这里只提出二个值得注意的观察角度。

其一,不能夸大中苏关系对于中美关系的影响。苏联是冷战时期美国的大敌,因为受到美国特别的重视,其影响往往也被美国有意无意地夸大。事实上,冷战时期美国对华政策的几次重要决策都是以对中苏关系的评估(均有夸大的成分)为前提而做出的过度反应。从美国的角度,中苏关系确实对中美关系影响很大。但是从中国的角度,中苏关系对于中美关系有影响,不过影响没有那么大,这是由新中国外交独立自主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例如1969年中苏关系恶化,今天被许多方面解读为以尼克松访华为标志的中美关系缓和的主要原因。实际上,中苏关系恶化只不过是中美关系缓和的催化剂,美国改变围堵新中国政策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认识到这样的政策代价高昂而不可能继续维持,显见的事实是美国陷入了侵略越南的战争泥潭,而承担越南大后方责任的中国发展二弹一星成功、更加难以战胜。1967年10月,尼克松就发出感慨:“这个小小的星球,容不得10亿最有才能的人民生活在愤怒的孤立状态中。”当然事实是10亿中国人民并不孤立。1970年5月20日,因美国出兵柬埔寨,毛泽东主席发表《全世界人民团结起来,打败美国侵略者及一切走狗》的庄严声明,可谓对尼克松的最好回敬。以斗争得缓和,毛主席树立了光辉的历史典范。

另一,不能低估台湾问题对于中美关系的意义。美国虽一度有台湾地位未定论,但终究还是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按法理,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与美国无关,但以事实论,70年来,台湾问题与美国密切相关,特别是前30年,台湾问题几乎与中美关系互为表里。1979年以后,中方继续保持对于台湾问题的重视,坚持以美方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作为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而美方则有低估台湾问题性质的倾向,基本上只是把台湾问题当作可以用来压制中国的一张牌。40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以及中美关系的发展,台湾这张牌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意义都在逐渐减退,台湾问题在中美关系这幕大剧中若隐若现,似乎不再占有中心位置,但实际上,它事关中国100多年一直追求的领土主权完整及与对外平等交往,有标志性意义,所以始终是剧情底线,不能低估。

还是回到200年中美关系的本质,美国始终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中国(以及世界上的其它绝大多数国家),中国由于鸦片战争后饱受列强侵略和不平等条约之害,自20世纪开始坚定地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与世界各国平等交往。100多年来,中国不断奋斗、不断进步,今天世界上早已没有其它国家还居高临下以不平等的姿态对待中国,唯一例外的是美国,其居高临下以不平等姿态对待中国(及其它国家)的种种表现可以归结为一条:习惯于以其国内法逃避它应尽的国际义务、甚至以其国内法凌驾于中国(及其它国家)的主权之上,而特别显著的表现就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是否会改变这样的习惯,取决于它自己的历史走向与走势,不由中国决定,中国所能决定的是,发展和壮大自身的力量,让美国的居高临下在事实上无法施展,两国也就可以平等交往了。显然,这样的愿景就要成为现实(甚至可以说今天已经成为现实)。当然,要真正实现中美平等交往,美国不仅要平等对待中国(这并不难,也许不用等很久),还要平等对待其它国力远远不如它的其它国家(这并不容易,还不能预期),所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得之见,或多言不及义,读者明鉴之!

2019年7月3日 改定于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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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三、美国对华政策近200年不变者另有指标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历史时代,200年不变的政策,无疑值得注意和重视。美国与中国的官方关系始于1844年《望厦条约》,美国对华政策的全面展开也始于此,距今并无200年。美国对华政策可以追溯200年历史的可能只有鼓励发展对华经贸关系这一项,但我们不能说它一直保持不变,因为这中间美国曾经对中国实行长达20多年的全面经济封锁,是绝然相反。

但美国对华政策,从《望厦条约》开始(距今175年),的确有近200年不变的内容,上节认证了其中一项,即坚持突破中国政府的限制单向地输出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当然不止于此,至少还有二项比较突出:一项是坚持对中国施行治外法权扩张;一项是坚持美国军舰在中国领水拥有自由行动的权利。

何谓治外法权?一般法理,司法管辖权基本分为二种: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而属地管辖优先于属人管辖。具体说来,一国的司法对于本国境内的人、物与事具有绝对的管辖权,在本国境内的外国人、物与事也不例外。可以例外的是外交豁免原则,外交豁免只适用于外国君主、元首、外交使节和其他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在较窄范围内也适用于来访的外国军队与军舰。这样性质的外交豁免被称为治外法权,是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ity / exterritoriality)这个词语的本来含义,这种性质的治外法权本质上只是一种消极的权利,是对同样至高无上的主权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的一种协调。另外一方面,一国的司法对于在境外的本国公民及活动当然也可以有一定程度的管辖权,即属人管辖,但不应该因此挑战别国的属地管辖权(亦即属地管辖优先于属人管辖);在别国境内排斥该别国的属地管辖权而行使本国的司法管辖,后来也被称为治外法权(有故意混淆是非之嫌),这样性质的治外法权属于积极的权利,它有不同的形式,以领事裁判权最为臭名昭著,总之与主权最高原则不符。

司法管辖权问题是主权的体现,非同小可。事实上,英国与中国在司法管辖权问题上的争执,正是鸦片战争的直接原因之一,也是根本原因之一。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管辖来华西人伤人致死案件有所坚持;对此,其它西方国家皆服从,惟有英国抗拒不遵,并下令在广州或附近海上设立英国法庭管辖在华英人,但未能实际施行。鸦片战争后,英国终于可以逼迫清政府同意“英商归英国自理”,至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明确规定英国管事官(领事)有权深度介入“英人华民交涉词讼”,“至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成为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开端。

紧随其后的《望厦条约》则赋予美国领事更大范围的管辖权,不仅在中美人员之间的刑事案件中,美方犯罪人员“由领事等官捉拿审讯,照本国例治罪”,而且美国在华人员之间的民事诉讼也由美国领事审理,中方甚至不能过问美国与他国在华人员之间的争讼。《望厦条约》中有关领事裁判权的内容成为随后中法《黄埔条约》的模板,律师出身的美国专使顾盛也一度被误认作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开创者。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重要转变(此前来华的美国商人是服从中国管辖的,他们所抱的态度是:“我们一旦置身于你们的海面上,我们就不得不服从你们的法律,不管那些法律是怎样的不公平。”)而清政府(谈判大臣耆英)最初也并没有在刑事管辖权方面向英国以外国家让步的意愿,何以美国所获反多出英国。原来,顾盛以退为进,承诺美国人员凡有“走私漏税或贩卖鸦片及别项违禁货物至中国者,听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治罪”,以具体范围内的让步,收获获得领事裁判权一般原则的效果。由此也可见美国在治外法权扩张方面的用心良苦。

主权国家理应有管辖境内外国人的绝对权力。但西方国家借口东方国家与基督教文明缺乏法律共识,认为通过与东方国家缔约获取领事裁判权,既合情又合法。不过到19世纪后期,随着国际法适用范围的扩大,领事裁判权之不宜继续存在渐成公论,日本并据以与英美等西方国家修约,取消其领事裁判权。20世纪初年,英美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也提上日程。1902年的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和1903年的中美《通商行船续订条约》均有相同的规定:“中国深愿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美国允愿尽力协助,以成此举。一俟查悉中国律例情形及其审断办法及一切相关事宜皆臻妥善,英/美国即允弃其治外法权。”但实际上英美等国对在华特权仍依依不舍,尽管中国人民、各种政治派别及历届政府不断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领事裁判权为主要特征之一),它们一再借口拖延、不肯放弃。直到1943年1月,日本与汪伪政权签定的《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等之协定》之后2天,英美才同时与中国分别签定放弃在华治外法权的所谓中英、中美新约。日本在全面侵华后即以东亚民族的解放者自居、以推翻西方殖民统治为借口,当汪精卫叛国与日本合作之后美英就受到压力,不得不多次声明将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及其它特权,但最终实际放弃仍然落在日汪之后。这一事实,常常为人忽视,但确实耐人寻味。

放弃领事裁判权,并不代表美国就此甘心束手。中美新约签定几个月后,应美国要求,中美又以换文方式达成关于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的协定:“系于此次对共同敌人作战存续期间,凡美国海陆军人员,如或在中国触犯刑事罪款,应由该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单独裁判。”外国驻军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是治外法权的另一常见形式。当然,在中美共同抵抗日本侵略的战争期间,美方的要求不算过分,其照会也明确“于此次战争期间及战后6个月内有效”。但是对日战争结束后,(原有加新增)在华美军多达10万人以上,也没有迅速撤出,所犯刑事案件可谓无日不有,著名者如1946年12月圣诞夜美军士兵强奸北京大学女生沈崇案,已经距战争结束1年另4个月(应属超出协定范围,此点在案件当时乃至后来的研究中似乎都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仍由在华美军军事法庭审理,案犯被判刑15年后回美,更由美海军部宣布无罪予以释放。显然,美军只要在华驻扎(在中美建交的1979年及之前仍在台湾有驻扎),就会要求或实际行使治外法权。

领事裁判权和驻军治外法权对新中国无由施展,但美国并没有停止治外法权扩张。首先,在消极的权利方面,是扩大外交豁免的范围,即经常性地要求对没有外交特权的一般美国公民予以司法豁免,虽然这样的要求往往通过元首外交的方式来实现。但美国甚至会扩大至要求中国对于所谓的美国居民(实际是中国公民)的在华犯罪行为予以司法豁免(著名的案例如高瞻案),充分暴露了其惯于扩张司法权的本性。至于在积极的权利方面,创造新的治外法权形式的操作更多。民事诉讼方面,各国法律存在冲突,需要也只能通过国际合作来解决,但美国有综合国力的优势,惯常漠视国际合作,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以与美国“最低限度的联系”为质进行司法管辖,可以绕过别国的主权、令别国无可奈何。民事方面尚属可以讨论,但是在刑事方面,美国的一些做法,其霸道与粗暴的程度,可谓骇人听闻。最近20多年来,在美国国内法院出现了许多按照美国法律针对中国公民甚至各级政府在中国境内的行为提出刑事诉讼的案件,这些案件中的很大一部分可能与美国政府并无直接联系,也不直接代表美国政府的立场,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美国有从中利用的政策;但有一些案件,却是美国政府直接提出或明确参与的。即如现在出现的孟晚舟案,其实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了类似的案件(美国某公司在美国指控中国某商人在中国侵犯该公司商标权,美国政府即要求英国逮捕被诱骗至英国的该中国商人并引渡至美国,最后该中国商人弃保离英回国,事件才没有进一步发酵)。美国在这样的案件中扩张其司法权的性质已经到了按照一般法理难以分析的地步。看似兼用长臂管辖与治外法权,实则二方面都超出底线。长臂管辖的适用范围是民事诉讼、处分的是财物,以这样的前提为条件,“最低限度的联系”才有道理可言,如果是刑事诉讼、限制的是人身自由,却以财物方面最低限度的联系作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则毫无道理,真要这样行使刑事管辖权,恐怕也只有以滥用引渡制度或非法绑架为前提了。除非国际法罪行,对有国籍人员行使刑事管辖的依据只能有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二项原则,所谓治外法权也只是以属人原则凌驾于属地原则之上,但美国现在的做法,看似行使治外法权(因为没有属地依据),但也没有属人依据,当然更无国际法依据,都不知道算哪门子的治外法权了!必须承认,现在对这些法律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够,但这不妨碍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美国一直在扩张司法权,对中国施行治外法权扩张尤甚。

司法必有强制力量作为保障,在别国境内行使治外法权也不能例外。外国军舰在华特权就是以实施领事裁判权为借口而开始的。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合称《虎门条约》)就都规定了在5个通商港口英国可以停泊“官船一只”,以便英国领事官员管理本国及属国的商人、水手。

刚刚在鸦片战争中以军舰肆虐中国沿海及内河的英国为其海军获取在华特权,表现尚有分寸,而美国倒是可以积极争取,没有顾忌。早在1820年,美国海军就派帆船巡洋舰“国会”号来华。1835年,美国海军部下令组建东印度舰队,1839年美国东印度舰队抵达澳门,开始在中国沿海活动,1844年《望厦条约》将其活动合法化,其规定:“嗣后合众国如有兵船巡查贸易至中国各港口者,其兵船之水师提督及水师大员与中国该处港口之文武大宪均以平行之礼相待,以示和好之谊;该船如有采买食物、汲取淡水等项,中国均不得禁阻,如或兵船损坏,亦准修补。”

再随后的法国则将英美所得完全分享,《黄埔条约》既允许法国“任凭派拨兵船在五口地方停泊,弹压商民水手,俾领事得有威权”,又规定:“凡佛兰西兵船往来游奕,保护商船,所过中国各口,均以友谊接待。”

由此可见,美国对开创外国军舰在华特权的贡献,并不亚于英国。当然,此后百余年列强利用其军舰在华特权大行威胁、干涉甚至直接镇压之道,英国是当仁不让的主角,美国虽然也是重要角色,但相形见绌。

1943年英美被迫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同时,也不得不宣布放弃其军舰在“中华民国领水内之特权/一切现行条约权利”,此后军舰互访,“应依照通常国际惯例相互给予优礼”。当然英美都不甘心就此罢手,随后几年就以秘密方式为其军舰重新获得在华特权。美国抢占先机,1946年9月和1947年1月,先后获得《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和《中美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1948年11月,英国以保护本国侨民为借口要求给予英国军舰从上海到南京通行及在南京停泊的权利,也获得国民党政府的同意。所以在“紫石英”号事件发生后,英国首相宣称英国军舰有合法权利在长江行使,毛泽东主席亲自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声明则回应说: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必须保卫;人民解放军要求英国、美国、法国在长江黄浦江和在中国其他各处的军舰、军用飞机、陆战队等项武装力量,迅速撤离中国的领水、领海、领土、领口。之后,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美国海军也从青岛撤出。

新中国绝不可能继续授予美国军舰在中国领水自由航行的特权,但是美国海军一直在中国沿海部署和活动,并且利用关于领海的国际法制度中间的模糊之处,不断以军舰闯入中国领海,企图以形成惯例的方式创设特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通行的领海宽度仅为3海里,之后国际实践中逐步扩大至12海里。1958年,中国政府宣布12海里领海宽度(这本身是在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期间针对美国海军肆意干涉而有的举措)后,美国海军频繁侵入我国领海,至尼克松访华前的1971年,总计达数百次之多。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文规定领海宽度可至12海里,美国虽不肯加入公约,但之后也自行宣布12海里领海。领海宽度问题完全解决后,美国海军仍不放弃它所谓的自由航行权,时常以二方面借口侵入我领海,一个方面是在行使无害通过权时拒不接受中国法律关于外国军舰在中国领海无害通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或事先通告的规定,另外一个方面是以各种争议为借口拒不承认中国政府所确定的某些领海基点与基线。时至今日,不见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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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二、所谓200多年来美国对华政策的不变目标

两百多年来,“美国对华政策所追求的目标始终是: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信息与价值观的自由流动。”——陶文昭教授的这个总结可能只是口头表达,我没有找到原始的出处,所以这里再抄录王辑思教授在《中美关系200年》序文中带引号的引用。

所谓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信息与价值观的自由流动,很明显地与当代某些全球化话语(强调商品、资本、信息与人员的自由流动)近似,二者的差别,只是以“价值观”一项替代了“人员”。其实,真正能够“自己”流动的只有人员,商品与资本、信息与价值观的流动都需要人力推进,是复杂的社会流体力学,不存在“自然”流动,所谓“自由流动”只能是就政策法规层面取消障碍壁垒、减少限制而言(不可能完全没有限制)。

我们承认历史发展具有连续性,也不反对以当代概念解释历史,但也认为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避免以当代概念强解历史。以当代概念解释历史,关键要看与历史事实是否相符。

一个明显的疑问是,所谓的自由流动是单向的(只是美国的商品与资本及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向中国输入)还是双向的(也包括中国的商品与资本及中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向美国输入)?既然谈的是自由流动,那么双向的流动才合乎情理。如此,按照王、陶二位教授的总结,我们至少可以分4个方面来看美国的政策。但是对照历史事实,我们发现只是在其中的一个方面,近200年来美国的政策目标一直不变,即突破中国政府限制向中国输入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

鸦片战争前的一百多年,确实有信息和价值观不能自由流动的问题:面对咄咄逼人的西方势力,清朝政府出于防范的心理,有禁止天主教的政策,不许外国人传教,也不许中国人信教,此外也禁止中国人教外国人学习中文。而美国立国之后,发展出对外传教的兴趣,遥远的中国也成为美国传教的重要目标地区。鸦片战争前十余年间,已经有美国传教士来华活动,他们学习和掌握了中文,1844年作为美国使团的中文翻译参加了中美《望厦条约》的谈判。《望厦条约》准许美国人在通商五口居住,可以设立礼拜堂、学习中国语言,使得鸦片战争前美国传教士在华类似活动合法化。随后的中法《黄埔条约》进一步准许法国人在华可以学习中国语言之外还可以教中国人学习外国语言、发卖法国书籍。清政府还应法国的要求颁布驰禁天主教的政令。1858年,美国又率先让清政府在《天津条约》中承诺对基督教各分支(条约声称“耶稣基督圣教,又名天主教”)的传教习教一体保护。此后直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对华传教事业都受中美条约保护。

传教时代渐渐逝去,美国又有新的价值观要向中国输出,并且以新的技术形式来突破限制,最初是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美国之音中文广播,20世纪90年代又设立主要针对中国的自由亚洲电台,这是美国政府直接投资实施对华宣传。当今互联网时代,美国要求所谓的信息自由流动,进而对认为主权国家有权控制信息和跨境信息流动的中国政府施加压力。

所以确实可以说,美国一直有突破中国政府限制向中国输入美国的信息与价值观的政策,而且近200年来没有变化。但是反过来,美国政府限制不限制中国的信息与价值观向美国输入呢?美国在价值观方面似乎一直是有很强自信的,从自认“上帝的选民”到自认“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优越感毫不掩饰。其实也有不自信的时候,比如面对共产主义价值观,美国就有了臭名昭著的麦卡锡主义。

共产主义价值观不专属于中国,我们可以再看看美国是如何专门对待中国价值观的。中国人没有那么强的宗教情怀,但也不缺乏价值观,比如崇尚勤劳节俭。19世纪中叶开始赴美的华工正是由于勤劳节俭的本性令美国的白人劳工无力与之竞争,因而遭受排斥。美国政府怎么应对?1868年,美国人蒲安臣擅自以中国名义签订由美国政府主导安排的中美《续增条约》(因此得名《蒲安臣条约》),后来也得到清政府认可批准。这个条约的重点是方便美国招徕华工赴美建设太平洋铁路,因此表示:“现在议定,是美国人在中国,不得因美国人民异教,稍有欺侮凌辱,嗣后中国人在美国,亦不得因中国人民异教,稍有屈抑苛待,以昭公允。”《蒲安臣条约》对美国国内歧视华人的倾向稍有约束,但是太平洋铁路完工后排华浪潮愈演愈烈,于是1880年美国政府派安吉立与清政府交涉修改《蒲安臣条约》有关条款而得《安吉立条约》,授权美国可以“限制”、“调整”华工赴美,但1882年美国通过的排华法案却“禁止”华工进入美国,“公然地从文字上和实质上违背了我们与中国人民签订的庄严条约所规定的义务。”

我们再看看当代的情形。当中国也有自信和能力主动输出价值观(比如在海外设立孔子学院)的时候,美国并非没有芥蒂。最新的例子是中国媒体在美国媒体以广告形式发表关于中美贸易关税问题的观点,就被美国领导人指责为意图干涉美国选举。所以说,美国政府并不真正追求信息与价值观在中美之间的自由流动。

至于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商品的自由流动可以对应为自由贸易;而资本的自由流动指大笔资金可以在短时间内不受限制地进出国境,这是最近几十年才有的提法,与资本输出或跨国投资不是一回事,其合理性与正当性大可讨论(不过这里尚不需要进行这样的讨论)。所谓商品与资本自由流动的问题,我们必须以1949/1950年为界把200多年的中美关系史分为前后二个时期来看。

在1949年以前,美国政府推动及保障美国商品及资本向中国输出的意图与政策的一以贯之是毫无疑义的。中美早期贸易阶段,美国就颁布有专门条例为去广州贸易的美国商人提供优惠政策。1831年,美国总统的年度咨文中也专门谈及对华贸易的重要性。鸦片战争后,美国紧跟在英国后面,通过包含有单向的协定关税、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等内容的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为美国商品及资本的对华输出一步一步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到1946年,美国通过为发动全面内战的国民党政权提供大规模援助而获得令中国对美国全面开放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而同一时期,美国政府是否对中国商品及资本进入美国也大开方便之门呢?彼时中国是落后的农业国,缺乏可能对美国经济形成冲击的商品与资本。所以,《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虽然规定了相互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一反过往百年的不平等条约,但在当时依然被包括国民党政府官员在内的中国人民视为名义上平等实质上不平等的不平等条约,因为就中国当时的经济实力根本没有机会享受这些待遇。

夸张一点,考虑到作为美国开国里程碑之一的波士顿倾茶事件,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国的大门从一开始就不是对中国敞开的,因为对正寻求独立的北美殖民地经济形成冲击而遭受抵制的茶叶虽然是属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品却正是中国的产品。谈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不能避开人口的自由流动,按照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劳动力属于商品;按照当代的定义,劳务输出属于服务贸易。考虑到美国作为自由移民国家的特性远远超出作为自由贸易国家的特性,美国对中国关闭大门的最突出表现还是排斥华工。直到1943年,美国才部分废除排华法案,允许华人移民,但每年限额仅为105人。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一方面明文规定双方国民可以进入彼此领土全境从事各种事业及职业,但又说有关入境移民的现行法规(即美国的排华法规)不受影响,实质上是规定中国单方面对美国人员开放。最后到1965年,因为美国国会通过的《移民和国籍法修正案》取消了移民的国别限额制度,排华法案才算完全废除。

因此,即使只算1949年前,说商品与资本在两国间的自由流动是美国对华政策的不变目标,也是大有争议的。

更重要的是,从1949年开始形势大变,美国纠集西方国家(从马歇尔计划受援国开始)一起对社会主义国家及一些民族主义国家实行出口管制,刚刚取得革命胜利的中国自然也包括在内。美国的对华出口因此大幅缩减,根据陶文钊《禁运与反禁运:五十年代中美关系中的一场严重斗争》(原刊于《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所提供的信息估算,1949年和1950年2年的额度大约只有1948年1年的一半,但同期中国对美出口规模仍维持不变。1950年年底,美国又借口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冻结中国在美资产,中国亦采取反制措施,双方贸易完全中断。1953年朝鲜半岛停战后,美国继续对新中国进行全面经济封锁,直到1972年尼克松访华,才开始部分解除。

1949年以前,中国一直是美国经济扩张的重要目标(其根本原因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欧亚市场被欧洲列强及新兴的日本帝国划分与控制,美国难以进入,仅有中国这个大市场尚未沦为完全殖民地且无自我保护能力,美国可以争夺)。通过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美国不仅获得了中国对美国全方位及深层次的开放,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挤其它国家在中国的经济机会,美国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对华政策目标几乎就可以因此完美实现。但是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个条约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推翻了国民党政权,还通过抗美援朝反击了美国的武装干涉,美国不得不接受“丢失中国”的结局。美国长达20余年的全面经济封锁,固然反映了它对新中国的极端敌视,但美国并不支持台湾国民党政权反攻大陆(因为不现实),也说明它不惜完全放弃在中国大陆的经济机会。

美国的放弃,一方面是出于“丢失”中国的无可奈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其经济版图在二战后由于欧亚列强被完全打垮或者严重削弱、殖民体系开始崩溃而得以迅速扩张(1947年美国宣布了所谓复兴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放弃中国而不足惜(这与今天的形势并不相同)。其后美国与新中国缓和乃至正式建交,主要动因还是战略考量,并不真正着意于发展经贸关系,而是把经贸关系当作一种政治笼络和施压的手段。1980年,中美签订贸易协定,规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但美国早有对所谓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国家的歧视性立法,规定对其所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是有条件的、非永久性的,必须经过年度审查。20世纪90年代,美方即连年借年度审查把经贸问题与政治问题挂钩,对中方施压。直到2000年美国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常贸易法案”、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才获得美国给予永久最惠国待遇。所谓最惠国待遇,其实质不过是正常贸易关系(由于多边贸易体制内又给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开绿灯,行内有戏称最惠国待遇实为最差待遇)。也就是说,建交20年后,美国才确定与中国的正常贸易关系。

不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的巨大潜力体现出来,也正是在20世纪90年代,美方开始重视与认真对待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当然同时也带有政治目的),集中表现为认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经过艰苦的谈判,中美于1999年签署协定(这个协定值得从很多角度与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比较),美国同意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美经贸关系迅猛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经贸关系之一。但我们并不可以因此而得出结论:最近20多年美国对华政策所追求的目标是商品与资本在两国间的自由流动。其实,经贸关系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有利可图,贸易自由与否(只要不是完全禁绝)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自由贸易也不能解决社会经济结构问题。以历史上的中英贸易为例,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对外政策被认为是闭关政策,英国的对华贸易则长期由东印度公司垄断经营;英国对进口茶叶征高额关税,中国也对茶叶出口征税,但这些都不影响中英之间茶叶贸易的长期繁荣。鸦片战争后,清朝的闭关政策被打破,对进口商品也只征收值百抽五的低关税,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且出产的棉纺品价廉物美,但对华出口几十年都打不开局面。

这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最近20多年来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做全面的分析,只需简单地列举说明美国的政策。无可否认,美国政策的主流是推进经济全球化,所以不遗余力地要求中国全面开放商品和资本市场,同时也不吝惜向中国转移中低端产业并相应开放美国市场。但经济全球化也必然伤害美国的许多产业和就业,当需要转移内部矛盾的时候,美国也毫不犹豫地不断实施为限制中国商品与资本进入美国而采取的保护主义措施。最说明问题的,无论经贸关系怎样发展,美国始终以战略上遏制中国为优先考虑,始终限制与禁止高技术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在“巴黎统筹委员会”解散之后又组织“瓦森纳协定”),这样宁可承受高额贸易逆差、也要坚持出口管制的做法又怎么可以用追求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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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追求商品与资本的自由流动“

这句话的主语是”美国政府“吧。这是资本主义的本质,不断扩大市场和利润,必要时不惜使用武力。但美国的确与传统欧洲帝国主义者相比表现得更柔和些。

学长提到作此陈述的两位教授都是中文姓名。不知是否中国公民。

家园 领事裁判权的基础是国家实力

关于这点,我觉得李鸿章看得透彻:洋人论势不论理。

蒋介石的民国政府先天软骨病,自主不自主地屈服于英美压力。

家园 王辑思,大致可称为中央智囊

至少在胡时代,最近听说的。90年代初,我知道的是,王从北大国际政治系调社科院美国研究所任所长,陶文钊从近代史研究所调美国研究所任副所长,算是那时的青年才俊。但是那时我没有真正读过他们的著作。20多年后读到他们的这番高论,真正雷翻了。

家园 一直期待荐华兄的鸦片战争文章,继续期待
家园 以国人身份为美国政府站台宣传

可算是汉奸。

家园 把美国当神一样看待,这帮文人也是卑微到尘埃里了。
家园 带路党类型多样

此人也许是真糊涂。如果是装糊涂的战略忽悠人员,那得佩服他的牺牲精神。

论迹不论心,我本意不是批他,甚至也不是批他谬论。而是借他这个角度论述中美关系的历史本质。

家园 忏愧啊,老兄错爱

写得不满意就搁下了,这几天捡起来又写顺了才敢回您一声。

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无意偷听到系主任说我们系有几个难产作家,就是我的二个老师。结果我这个做学生的也是难产作家。

家园 如果没有这些真心仰慕认同美国的学者和官员,美国会那么容易

忽悠然后耐心等待不下狠手?

家园 杨主任怼蓬佩奥一年了,我的这篇长文面世也一年了

我这篇文章以评王辑思2018年10月16日发表的谈话起头,可是那时正好去欧洲大陆西南旅行,没有马上落实成文字。如果当时赶着写出来了,可能也就简单把他批倒了事。拖下来之后再写,没有时效性了,反而不着急,慢慢地越写越长。这样时断时续地写了半年,决心不再增减或改一字,算是定稿。本来不打算示人的,可是去年家乡武汉爆发疫情,美国国务卿血口喷人,还好有杨主任怒怼之,我觉得自己虽人微言轻,但怎么着也应该表示一下心情,就决心把这篇长文拿出来。我识西西河十年以上,也注册了账号,偶有发言,但此账号已经多年登录不上。承察网不弃,接受投稿,在杨主任怒怼蓬佩奥的第二天以察网头条发出。这二天杨主任再次怒怼美国新国务卿,想起旧事,一查,相隔一年零二天。

那之后几个月后察网竟然不知原因地停止更新,又过了一段时间网站彻底消失。好消息是我在西西河的账号可以登录了,是以把原稿发在这里,以期留个记录。现在再补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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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6日电 3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应约同美国国务卿蓬佩奥通电话。

  杨洁篪在通话中表示,在习近平主席亲自指挥、部署下,经过全体中国人民艰苦努力,中国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把握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杨洁篪强调,疫情发生以来,中方始终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通报情况、分享信息,开展国际合作,并向一些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捐助和支持。国际社会对此予以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民付出的努力为全球防控工作争取了宝贵时间,作出了重要贡献。

  杨洁篪指出,美国一些政客不断诋毁中国和中方防控努力,对中国进行污名化,激起中国人民强烈愤慨,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予以强烈谴责。美方应该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对中国的无端指责。中方正告美方,任何诋毁抹黑中国的图谋都不可能得逞,任何损害中国利益的行为都必将遭到中方的坚决反击。

  杨洁篪指出,当务之急是国际社会积极开展抗疫合作。中方敦促美方从中美两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意愿出发,与中方和国际社会加强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公共卫生安全。

通宝推:三笑,ziyun2015,
家园 继续期待荐兄大作,有几点请教荐兄:

1、欧洲殖民者在美洲、非洲、印度等地殖民之时,我印象似乎没有几个欧洲国家与当地政权都签订协议、直至“门户开放”的政策,是不是这样?

2、因此,中英南京条约之后,随之的中美望厦、中法黄埔等条约,实际上是英国默许的,这样看是否合理、成立?

3、历史脉络:一鸦,英国单独打清;二鸦,英法联手打清;法国单独打清,败;俄国扶植阿古柏,败;中国开始从德国定制军舰:定远,镇远,于是乎,甲午中日战争。

之后,因甲午清朝丧失主力海军,陆军废柴,于是李中堂引俄入东北旅顺,德入山东以监控威海,法入越北滇南以平衡香港,米国彼时正杀20万菲律宾人以消化吕宋,无暇中国大陆。

戊戌中,英国护送惹祸的康圣人自京至津、至沪、至夯糠。其女“最后的贵族”也出西直门,被一路秘密送至新疆,再南下印度“寻父”。所以,戊戌中英国的作用、影响一直没有被充分研究,是否是这样?

戊戌问题:如果清廷真能与日本合作,是否必然会损害英国、美国等一干西方国家在中国的既得利益?比如:中日联合搞黄金为基础的中央银行,联合的关税体系,联合的海陆军。

在此之后,才有义和团运动,以底层血肉之躯,惨烈地抵住了西方国家瓜分中国的企图心。

4、因此,近代史开篇,是否就应放弃“一鸦必败”之说?

5、关于中米关系,我觉得荐华兄也应该加入米国自身不同阶段的角度,算是与王“国师”反着来,试试:在1812年之前,米国忙于独立,海外贸易以走私为主,谈不上国与国之间的策略;1812至1898,米国忙于北美大陆的种族灭绝、内战和工业化,海外力量如北纬兄精彩的造船史所列,到中日黄海大东沟时尚不能相比(这才有甲午前东乡跑夏威夷‘护侨’之行),也不过是跟着英国捡便宜,属于“英国打谁我打谁”阶段。1898至1920,美国在工业化之后开始了全球帝国挑战阶段,海军大件井喷,先打垮西班牙,再进入欧洲参加一战。从全球大略上,打完了西班牙,自然是对付英国、俄国、德国、日本的已有盘盘。从1914美联储成立到1944布雷顿深林,国际金融家们完成了从伦敦到纽约的大挪移,或者说叫完成了双城记布局。中米关系也从属于这个大盘,中国革命1949年胜利和三年朝鲜战争,总体算是“意外”。直到1999年,才算是“回归正常”。

2008年或者2001年至今,自然又是“意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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