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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爱国”得退学? -- 良金百辟
社会稳定了,大家思想认识就一致了。类似古代。
现在这种风起云涌的时代,肯定认识混乱。不要说中国,就是灯塔国媒体那么能忽悠,现在大众思想也是分裂的。刚刚灯塔国还出了一个类似湖南这个的事件,就是学校唱国歌洗脑的时候,一个黑人女生没起立,结果被学校开除。
真要论起来,不是不教而诛,而是高中失察,未能早诛。
美国不就有类似的案子嘛,可以学习参考一下。
我就想起了香港
言论自由从来是有底线的。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卢梭的契约论,是所有现代政治实体的权力基础。以前一般认为权力是神受的,后来又有一些思潮认为是所谓思想先进是权力的基础,这些都不对。长期稳定权力的基础,只能是与人民的契约。
具体到交钱和服务,纳税和政治权利的关系,234条,就不用讨论了吧。所有政策都不是绝对平均的。
5比较有道理。
6又差之千里了。国家如何如何,请问你怎么就可以代表国家了? 代表西西河社区大概都做不到吧。能代表国家的,只有法律,比如楼下几位拿出招生章程。
教育法规定学校可以对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包括勒令退学。
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也规定行使自由和权利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也规定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不知道”精日”是不是真的入了刑法,但公开发布”恶臭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国愚蠢,军训洗脑”这样的言论是不是于国家的荣誉利益有损?如果是真的,那就违反了宪法,以及一大堆以宪法为基础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真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说不定还能牵出来兵役法,国防教育法这些呢。
当然,不接受学校处罚可以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结果不满的还可以提起诉讼,结果如何想必也有九成把握,哪怕学校的处分措施于行政处罚法找不到依据。
不知道取消入学资格是不是也要注销学籍,我想这个新生暂时可能不会太关心那几千块的学费,至于被教育权,仅仅是这家学校取消他的入学资格而已,也没看见教育部或者司法部或者其他什么考试部门、招生办发公告说禁止这位新生终身或几年之内参加各类入学考试啊?只要他乐意而且有毅力,再参加一(n)次高考也可以,或者国民教育序列里其他的自考、电大、网络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各专业大专本科那是条条大路通硕博。
同时,在退学相关法规里,都没有涉及到非学业问题,教育相关部门是否有权力处理退学的法源依据。
你所提的最低程度的指控——“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这是刑法范畴。案主的言论是否触犯刑法,需要由法院裁决,教育部和学校没胡审判权,你的明白?
因此,从法律上说,案主胜诉概率超级大。回归现实,法律值几个钱是显而易见的。
您引用的第三十条规定,虽然给出了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的六种情形。但没有明确说明,除这六种情形之外,学校不可以自行决定给学生退学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其它条款中有相关的禁止条款吗?
学校只要规定爱国主义就是学业的一部分,公开宣称自己不爱国,等于不想完成学业,完全可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