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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梁警官捐款的呼吁 -- 关中农民
情况下的一个下意识反射。如果他是一个黑人或者白人警察,会这么判决吗?看看以前的案例。别人把华人抛出来牺牲,你为这种行为叫好,难道你要跟纽约那几个无耻华人政客学吗?
争取最大权益。
这就是个对比实验:掏了枪么,开了枪么?警察掏枪的操作条例呢?一点点死扣. 这个PETE问题是有个拍当,他的表现很重要。判断是否有必要掏枪开枪。如果扒当连枪都没有掏的话,他开了枪就不好解释了。
其实判决挺简单的:那就是PETE开枪有没有错。这个支持他走火的证据是在太不足了。他的例子可以和去年FLORIDA的协警开枪打死黑人的例子做个对比。那个是和被杀者扭打在一起,在生命可能被危及的条件下开枪的。而且喊了就援。如果开枪有错了,其他的罪名都是顺理下来的。这跟他训练多少没关系。他训练不足就上岗,那是警察属的错。
协警开枪的例子警察内部都没有什么负面意见,局长都人为这个不值得起诉。现实是过庭也判协警无罪。那天的情况只有PETE和他的排挡最清楚。所以他拍挡讲的东西就非常重要了。
三个华裔陪审退出,可不可以这么理解:我不愿意投PETER有罪的票,采取的回避策略。华裔裁定华裔有罪,这总没什么可说的了吧?不能说法庭偏见。
美国的确是无处不在的有歧视。但是这件事情不是个好例子。如果用这件事求权那是
fight a wrong battle!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
-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officer-peter
-liang-177?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华人,觉醒吧,你以为你努努力力干活人家就公正对待你?你以为你融入主流了?当年犹太人也认为他们融入主流了,都可以管理他们的金融了嘛,呵呵,他们终结到了哪里?
训练有素的警察,我前面也说过,他的性格不适合做警察,可是判有罪就是歧视华人。
开枪行为的后果杀了人。否则就是故意杀人了。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酸起来也是MANSLAUGHER了
杀人醉是无法避免的。除非他开枪射击的是危险人物,那是制止犯罪。只要对方无辜,他射击后果就是杀人罪。
首先那个链接好像不对,下面这个是请愿信的官方答复
白宫说自己没办法干涉案件的起诉,这个也是实情,美国的地方检察官都是地方选举出来的,不算联邦系统,美国总统也无权给他们下命令
的依据。
我在网上查到的信息是:
与其它警察枪杀黑人的案件相比,此案的检察官很难找到理由不起诉梁。相关的讨论可以看看这个:外链出处
这个案子梁的律师(或梁自己的决定)处理的不好,否则应该可以避免二级谋杀的判决。
华人不上街,不搞成几出骚乱,就不会有应得的权利。
法庭,请愿,写信,这些是文的一手;没有武的一手,没有人拿华人的权利当回事。
高兴了,分点好处福利,讲讲作弊的公平正义;局势吃紧了,华人就是替罪羊,消费品。
修铁路的华工,底特律的棒杀,再加上彼得梁,都证明了这点。
华人的问题就是单纯相信文的一手,拒绝承认美国黑白墨信奉的是丛林准则,在恐怖平衡中才讲讲法律。
但是如今的骚乱需要组织,需要大量青年,需要一致的思想,需要长时间的经济支持。这些华人都不具备。那个陈姓议员就说明了问题。
话说回来,梁警官并不无辜。大多数觉得不公平的是,那么多警察做了比梁警官更烂的事情都没事,凭什么单单惩罚梁警官?这个逻辑是行不通的。很多人只是觉得没有一视同仁,而不是梁警官无罪。
也有人说那房子里没灯,很危险。但是警察的工作就是危险的。就算去黑社会卧底的警察也不能直接把罪犯突突了,也得有个审判。梁警官作为警察的职责就是冒着危险巡逻,检查可能存在的罪犯或者犯罪。所以梁警官听到声音就开枪打死人,按道理应该受到惩罚。
公知们天天在网上骂国内的赵家人,如果有人真信了他们移了民,才会发现,外国也有赵家人,而且比中国的更强横,更不讲理,逻辑更奇怪。
如果大家认为中国的赵家人是罔故民生民意,那有什么理由认为外国的赵家人不会这样?你们在这里纠结这个案子的细节有什么用?白皮杀了这么多黑人,这次抓着个黄皮的来给黑人泄泄愤,有什么问题吗?
也好,很多事情,总要有人要去吃螃蟹的。
在美国的华人,不是爱念书就是爱挣钱,唐人街的黑帮也不知道还存不存在了。即使在,让黑帮出头给一个警察讨公道也是笑话。
而且这是公道吗?就这次事件看来,被杀的那个明显更冤啊,人家只是在那里爬楼梯而已。
白人警察杀人的那些案子,至少还可以警示后人:不要跟警察大爷对抗,任何理由,哪怕你想自杀也不行。人家再野蛮再不占理,那都是执行公务出了“意外”,警局爱兜着就可以兜着。这次的算什么?不要随便在自家楼里面走?黑人黑了灯就不许出来吓人?据说都没人派他去那个地方,工作时间瞎跑,瞎开枪,误杀被判了误杀,警局要怎么兜?我要是美国法律界,这也不能无罪啊,不然以后警察走火事件肯定暴增。
更正一下,又有人说他其实是被派去那个黑暗的楼梯间巡逻的,所以不算是瞎跑。暂且存疑吧。
从个人的角度看,梁还是挺值得同情的一个倒霉孩子,主观上也没什么恶劣的想法,能有办法让他轻判是最好了,只是就事论事,援引旧例判成无罪的可能基本是没有的。
我理解你希望华人也可以享受超额待遇。但把希望放在这件明显不靠谱的事件上,我认为你想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