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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之建国后的三次税制改革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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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朱镕基在分税制改革上立了大功

分税制改革是分水岭式的大事件。通过这个改革,中央夺回了大头,也就夺回了经济话语权。由此,中央政府不仅仅政治集中,而且实现了经济集权。所谓诸侯经济,受到了根本性的制约,藩镇割据威胁逐渐解除;曾经甚嚣尘上的联邦制改革之路,从此关上了大门,整个国家重归大一统的中兴之路。

打个比方说,分税制改革使得国家避开了晚唐的割据结局,这就是它的核心意义。

家园 花谢
家园 能不能抽空写一下为何会变得这样呢?

对这个情况不了解,所以希望您能多写点东东。

家园 仙人兄已经说出来啦

教师就是打工的啊,行政人员就是管理阶层,打工的肯定是地位越来越低了。

家园 BINGO!

你说的没错。咱们国家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拆迁费有个正式名称,叫“拆迁补偿”。人家的定义很明确:拆迁是合法滴,给你的拆迁费只是看你可怜施舍你的,所以是补偿,而不是什么赔偿、回购之类的名称。至于费用多少,这个要看各地的房价和上街散步的成本了。

家园 个税暂告一个段落,向关税和消费税开炮!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9月1日起施行。

外链出处

这次改革基本是按照“下层免税,中层减税,上层加税”的思路来的,只是比我预想的结果要稍微好一点。

把纳税收入的门槛稍微提高了一点。从通过后的版本来看,还是留了一点余地的。

草案的时候,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是12%左右,通过后的版本是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这个可以参照我以前的帖子,当时认为应该划到10%,预留两年应该是8%,这个与我的想法基本一致。

链接出处

个税算是基本尘埃落定了,大概可以消停两年了。

不过,减税的大业不能停止。最近很多的关于美国和中国的消费物价的讨论,就是引子。

外链出处

其中的焦点,就是降低中高档消费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次PK的是财政部和商务部,两边的喉舌呢,也粉墨登场,形成了社科院VS中财的局面。

一边说是“中高档消费品”,一边一口咬定是“奢侈品”。

哈哈,好戏开锣!向财政部开炮!

减税万岁!

家园 支持!
家园 感谢分享,花,如果

能把一些得花多的,或本来就言之有物的回复也一并收录,就完美了

家园 仙人的好帖受益匪浅! 有个小小的疑问,若得闲还望解惑:

在争基数这一段,看起来的确是中央有点窝囊,地方有点嚣张。

但是客观来看,在大包干时代,地方为了少上缴,实际的税收也是不足的。如果按照92年为基期,地方实际上的确是会吃亏。尽管93年9.10.11.12四个月地方猛补猛做账,从94年的效果来看,是不是基本上符合实际税收比例?

也就是说,地方看起来是猛补了一把,其实补得也基本符合经济状态,猛补的比例越高,只能说大包干时代少缴的越多?

BTW,仙人如果得闲并方便聊聊现在的营改增就好了。

家园 制度的背后是价值观、是非观和方法论。借鉴制度而不接受其

世界观和方法论,绝无可能!只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说法而已。

海森堡在《物理学与哲学》里曾经说过,那些使用现代物理学仪器和实验方法去探测世界,只接受其数据结果而不想去接受现代物理学理念的人,完全是痴人说梦的一厢情愿。因为仪器的设计和程序的设计,背后都是西方现代物理学的基本理念体系,这个体系里出来的任何数据结果,都打着体系的烙印。

家园 看到王绍光的访谈,与分税制有关,把链接贴在这里:

从避免“最坏政体”到探寻“最佳政道”:国家能力与政治转型研究二十年

这里提供了一些数据和细节。

还看到王绍光的另一篇东西,也把链接贴在这里吧:

王绍光:“正常”与“非正常死亡”——从历史和比较视角看“大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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