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 id10tts

共:💬126 🌺854 🌵85 新: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9
下页 末页
              • 家园 大牙你给邓翻案不是挺独立思考的么

                怎么也人云亦云!

                回答你的问题,当然是。

                美国政治的精髓不是民主,而是分权。换句话说,美国是假民主,真共和。

                西方国家中特立独行的奴隶制。半个世纪前美国才颁布民权法案。历史上排华法案、二战时把日裔关进集中营、二战后麦卡锡主义,哪有个民主国家的样子?

                美国立国的理念是效仿古罗马。元老院、执行官、自由公民。典型的共和制。

                • 家园 我一向独立思考

                  我比较了方、梁之流和美国的几个倒霉教授,例如发表“黑人智商低”而被剥夺一切学术荣誉的,例如因为要在别人罢工的日子去上班照看自己的数据而丢了工作的,得到的结论是方、梁之流享受的言论自由比他们的美国同行多多了,而他们的美国同行还是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不会被因言获罪。所以我得出结论,方、梁的待遇根本不是因言获罪,这完全是独立思考的结果嘛。

                  通宝推:kekepei,桥上,
                  • 家园 哈哈

                    我看着你俩辩论挺喜感。

                    忍不住想笑。

                  • 家园 独立思考好

                    那刘某波算不算因言获罪?请你也从美国找出几个来比较如何?

                    • 家园 他是获罪了,但不能算“因言获罪”

                      他这种行动,大致等同于一帮英国人公开宣言要推翻女王政府;或者一帮德国人宣言要复辟纳粹;或者一帮美国人在911后要建立伊斯兰神权政府。

                      另外,我是承认中国存在“因言获罪”的,例如小老百姓在微信上胡说八道几句真被抓起来了。我认为这很不好。

                    • 家园 美国某诺贝尔奖教授说,女人智商不如男人。被迫辞职。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你无非是不想去看而已。

                  • 家园 哈哈!!!

                    乔木说:湖北大学才是自由的灯塔,我觉得有道理。同时,王振华应该庆幸生活在中国。

            • 家园 我就是纳税人,我支持开除她

              你们不是要民主吗?真要民主投票,我有信心取得50%以上人民的同意。

            • 家园 法院没有定罪,当然不叫因言获罪

              你说的获刑和获罪是一回事,先定罪才可能获刑,没有罪就没有刑。

              保护言论自由指的是“不能因言获罪”,这个“罪”是法律意义上的“罪”,就是法院不能只因言论定你的罪,判你的刑,但是但是!你不能理解为:你自由说出的言论不可以承担被法院定罪以外的其他后果,对不对?

              比如你因为言语不当造成被辱骂,被丢了钱财,丢了女朋友,甚至丢了工作,这些都是天底下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因言获罪”。

              任何一个机构都是有“家法"(也就是规矩)的,从来没听说过纳税人供养的机构就不能有规矩这一说。我觉得你应该去了解了解有多少美国将领或政府官员因言论不当而遭解职的事实,再重新理解一下什么叫做”因言获罪“。

              通宝推:empire2007,栗子,ziyun2015,未知如之何,陈王奋起,燕人,
              • 家园 大多数国家都有明确规定某些言论是有罪

                言论无罪不过是某些文人公知杜撰的,还没见过那个国家有过这条法律。言论自由倒是有,要自由就要有责任,没人不准你说话,但说了就要担责。要不就不会有教唆犯一说了。下面是中国刑法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就算不是直接教唆犯罪,中国还有一下四条明确的言论违法规定。

                “《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文人公知不要把自己的臆想当做法律。以为只要躲在后面喷粪,指使炮灰冲锋就没事。

                通宝推:桥上,老老狐狸,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9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