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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4:陈无宇——民归于陈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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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栾氏先亡5/7

      《襄二十二年传》:

      秋,栾盈自楚适齐。晏平仲言于齐侯曰:“商任之会,受命于晋。今纳栾氏,将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图之。”弗听。退告陈文子曰:“君人执信,臣人执共,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弃也,弗能久矣。”((p 1067)(09220301))(104)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五五一年,周灵王二十一年,晋平公七年,楚康王九年,齐庄公三年,宋平公二十五年,卫殇公八年、卫献公二十六年,郑简公十五年,曹武公四年),秋天,栾盈从楚国去了齐国,齐国的大夫晏平仲(晏婴)向齐侯(齐庄公)进谏说:“商任之会,受命于晋。今纳栾氏,将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图之。(在“商任”那次集会上,我们接受了晋国的要求,现在却收留栾某人,以后怎么交待呢?小国侍奉大国,最要紧的就是“信”,失“信”,不立。主上还得好好考虑一下。)”他的主上不听他的。

      退下来以后,晏平仲就告诉齐国另一位大夫陈文子(陈须无)说:“君人执信,臣人执共(恭),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弃也,弗能久矣。(当别人的主上就得讲“信”,当别人的臣下就得讲“共”,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主上现在如此自弃,长久不了。)”

      一些补充: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商任”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北纬37.1(任县东南)。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襄二十二年经》: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p 1064)(09220004))(104)

      《襄二十二年传》:

      冬,会于沙随,复锢栾氏也。((p 1068)(09220501))(104)

      《襄二十二年经》:

      公至自会。((p 1064)(09220005))(104)

      我的粗译:

      这年冬天,各家诸侯又在“沙随”那里集会,为了再次确认不可容留栾某人(栾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曰:

      《公羊》、《谷梁》于“邾子”下有“滕子”二字,此或左氏误脱。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薛”——“邳”——“上邳”(杨注:薛,任姓国,杜《注》谓小国无传记,其君之世不可知。定元年《传》谓奚仲居薛;《国语?晋语四》谓黄帝之子十二姓,任为其一,则薛亦黄帝之后也。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十八曾比辑薛史事而论之。盖薛本居薛城,今山东-滕县南四十里;后迁邳,亦曰下邳,在今江苏?邳县东北;旋又迁上邳,即仲虺城,在薛城之西。春秋以后又迁下邳。阎若璩《四书释地》谓齐湣王三年,封田文于薛,即薛亡之岁。传世器有薛侯匜、薛侯鼎,一九七三年山东-滕县-官桥公社-狄庄大队在薛城遗址又发现薛仲铜簠四件。#邳亦古国,据杜《注》,即今江苏之邳县旧治邳城镇。今本《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盖袭取《左传》此文为之。#邳,今江苏-邳县东北邳城镇,即邳县旧治。),推测位置为:东经117.20,北纬34.90东经117.87,北纬34.14(薛国,张旺镇-皇殿岗村周围,有遗址,大城东南角隔出小城,均为不规则长方形,小城内有宫城及其东小城均为方形。春秋时只有小城和宫城。大城:3300╳2300,736万平方米;小城:913╳700,60万平方米;宫城:170╳150,2.5万平方米;宫东城:190╳190。大城:战国至汉;小城:晚商至汉;宫城,宫东城:西周至汉?)。

      “杞”——“缘陵”(杨注:缘陵,今山东省-昌乐县东南七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9.03,北纬36.58(僖十四至襄二十九杞都,营丘)。

      “小邾”——“郳”(杨注:“郳”,《公羊》作“倪”;“犁”,《谷梁》作“黎”。郳与倪,犁与黎,字均得通假。据《潜夫论?志氏姓》、孔《疏》所引《世本》及杜预《世族谱》,郳为附庸国,其先世出于邾。邾君名颜字夷父者,有小子曰肥(《世族谱》作“友”,今有邾友父鬲,当即此人),邾颜封之于郳。犁来,肥之曾孙也。其后附从齐桓公以尊周室,周室命之为小邾子。穆公之孙惠公以下春秋后六世,而楚灭之。郳与小邾一地两名。郳,据顾栋高《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省-滕县东六里。然据《太平寰宇记?沂州承县》条,则当在今山东-嶧城镇西北一里。两者相距百余里,未详孰是。卜辞两见“兒白(伯)”,一见《铁云藏龟》,一见《殷虚书契后编》,或云即此“郳国”,不确。又有“郳????[女白]鬲”。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卷二十七云:“郳????[女白]当是郳之夫人,????[女白]姓之女。”#“郳”,《公羊》作“兒”。或云另是一郳,其地已不可考。说参吕大圭《春秋或问》及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未详孰是。#小邾子即郳犁来,详庄五年《经》、《传》并《注》。此时已得王命,故来朝书爵。#郳,小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4,北纬34.95(西集镇-东集河北村东,郳故城遗址,梁王台,庄五年之前郳犁来迁来)。

      “沙随”(杨注:沙随,宋地,古沙随国,在今河南-宁陵县北。#沙随,宋地,在今河南-宁陵县西北,亦见成十六年《经》并《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2,北纬34.49(宁陵县-石桥乡-冉路口一带)。

      《襄二十二年传》:

      栾盈犹在齐,晏子曰:“祸将作矣。齐将伐晋,不可以不惧。”((p 1069)(09220502))(104)

      我的粗译:

      但是,齐国仍然收留着栾盈,晏子(晏婴)于是发话:“祸将作矣。齐将伐晋,不可以不惧。(灾难就要临头了,不久我们齐国还会去进攻晋国,我不能不小心些。)”

      一些补充:

      果然,一年以后齐国就出兵攻打了晋国,并折损了晏婴的长子晏氂。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栾氏先亡4/7

      《襄二十一年经》: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p 1056)(09210008))(104)

      《襄二十一年传》:

      会于商任,锢栾氏也。((p 1063)(09210701))(104)

      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p 1063)(09210702))(085、090、104)

      我的粗译:

      各家诸侯在“商任”那里集会,商议禁止容留栾某(栾盈)的事。

      在这个集会上,齐侯(齐庄公)和卫侯(卫殇公)“不敬”,于是晋国的大夫叔向评论说:“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这两位主上肯定不会有好下场,“会朝”活动,是“礼”的主干,“礼”,承载着“政”,而“政”,则卫护着我们的“身”。如果忽视了“礼”,就会疏失了“政”,疏失了“政”,那我们的“身”就立不住,就会招来变乱。)”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政,身之守也”曰:

      杜《注》:“政存则身安。”《礼记?礼运》,“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亦此意。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曹”(杨注:曹,国名,姬姓,武王封其弟叔振铎于曹,都陶丘,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南七里。说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史记》有《曹世家》。曹本地名或国名,卜辞已见。如《殷虚书契?前编》二、五“在[(東東)/口],贞”,《后编》上十五“猷伐[東東],其????[栽-木]”。[(東東)/口]、[東東]皆曹字,《说文》作“[(東東)/日]”。但不知其地是否在陶丘。#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邾”——“绎”(杨注: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僖二十一年?传?称之为“蛮夷”。)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绎音亦,邾邑,今山东省-邹县东南有峄山,绎、峄字通。邾文公所迁当在峄山之阳与郭山之北夹谷地带。一九七二年夏于此地因大雨冲出一铜鼎,为费敏父嫁女与邾之媵鼎。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谓邾城在邹县东南二十五里,邾文公所迁城周二十余里,在峄山之阳,俗误为纪王城,邾迁都后,境内又另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峄,乃取其别邑,非取其国都。#“绎”,《公羊》作“蘱”,不知其故。杜《注》:“绎,邾邑。”孔《疏》云:“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余见文十三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商任”(杨注:杜《注》:“商任,地阙。”顾祖禹《方舆纪要》谓古任城在今河北-任县东南,其地近商墟,故谓之商任。顾栋高)大事表》则谓今安阳县有卫-商任地。),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北纬37.1(任县东南)。

      《襄二十一年传》:

      知起、中行喜、州绰、邢蒯出奔齐,皆栾氏之党也。乐王鲋谓范宣子曰:“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王鲋曰:“子为彼栾氏,乃亦子之勇也。”((p 1063)(09210801))(090、104)

      齐庄公朝,指殖绰、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绰曰:“君以为雄,谁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阴之役,先二子鸣。”庄公为勇爵,殖绰、郭最欲与焉。州绰曰:“东闾之役,臣左驂迫,还于门中,识其枚数,其可以与于此乎?”公曰:“子为晋君也。”对曰:“臣为隶新。然二子者,譬於(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p 1063)(09210802))(090、104)

      《襄二十二年经》: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p 1064)(09220001))(104)

      我的粗译:

      晋国的知起、中行喜、州绰、邢蒯逃去了齐国,他们都是栾某人(栾盈)的党羽。于是晋国的大夫乐王鲋向执政的范宣子(士匄)建议说:“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何不把州绰和邢蒯召回来?他们都是勇士。)”宣子告诉他:“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他们都是栾家的“勇”,能为我效力吗?)”王鲋(乐王鲋)回答:“子为彼栾氏,乃亦子之勇也。(大人要是能按栾家的办法办,他们也能成为大人的“勇”。)”

      另一边,在齐国,齐庄公上朝后,就指着殖绰和郭最说:“是寡人之雄也。(这两个就是寡人手下的“雄”。)”旁边从晋国流亡在此的州绰应声说道:“君以为雄,谁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阴之役,先二子鸣。(主上说他们是“雄”,谁敢说他们不是“雄”?不过臣下虽然没什么本事,当初在平阴之役上,打起鸣来可比这两位大人在先。)”

      庄公制作了“勇爵”,准备让勇士在祭祀时使用。殖绰和郭最都想能使用这个“勇爵”,可州绰又出来请求说:“东闾之役,臣左骖迫,还于门中,识其枚数,其可以与于此乎?(东闾那一仗,臣下战车的左骖被挡住了,臣下在城门中将战车掉了头,还数清了门上有几个门钉,凭这,是不是也能使用这个“勇爵”呢?)”那位“公”只好对付说:“子为晋君也。(那时大人还站在晋君那头。)”州绰还不依不饶:“臣为隶新。然二子者,譬於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臣下在主上手下还是新人。不过那两位大人,要拿禽兽打比方的话,臣下有本事吃他们的肉、把他们的皮坐屁股底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是寡人之雄也”曰:

      杜《注》:“雄,鸟父也。”此盖以雄鸡喻其勇,春秋时喜以斗鸡博胜负。

      杨伯峻先生注“平阴之役,先二子鸣”曰:

      杜《注》:“十八年晋伐齐,及平阴,州绰获殖绰、郭最,故自比于鸡斗胜而先鸣。”《太平御览》九一八引《尸子》云:“战如斗鸡,胜者先鸣。”

      杨伯峻先生注“庄公为勇爵”曰:

      爵,古代饮酒器,则勇爵所以觞勇士者也。杜《注》则谓“设爵位以命勇士”,沈钦韩、姚鼐均以为犹如汉之武功爵。两说未知孰是。

      据邹衡先生,爵有雄鸡之象,我原先贴过邹先生的相关文字,可图都挂了,前些天重贴了一遍,见《《左传》人物事略13附:崔杼无归07/14》。邹衡先生的论述对于“爵”的意义说得非常清楚,“爵”是作为“牺牲”的象征物在特定祭祀场合使用的,显然在那样的场合只有有资格的人才能使用特定的“爵”。

      下面是四件“爵”的前身陶鸡彝(陶鬹)的图片,出自《中国龙山文化---典型器陶鬶,超震撼!》

      点看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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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然二子者,譬於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曰:

      《礼记?坊记》郑《注》:“古者杀牲,食其肉,坐其皮。”州绰于十八年射中殖绰,故为此言也。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十二日己未冬至,建子。

      “平阴”(杨注:平阴今山东-平阴县东北三十五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60,北纬36.37(东障村)。

      “鲁”(杨注: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在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即今曲阜县治。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详《澹静斋文钞?鲁都考》。一九七七年曾于鲁都进行勘探发掘,测得鲁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规则横长方形,城东西最长处三点七公里,南北最宽处二点七公里,面积约十平方公里。周围有城壕,西北两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城周长二十三点七里,面积三十九点五平方里,)今日曲阜县县城仅占鲁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分。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鲁宫殿在城中。在东北部城墙下与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鲁城以前之居民区,或即商奄遗址。#据《谷梁传》,中城即内城。若然,则此中城即鲁都曲阜之内城。杜《注》以此为鲁国城邑之名,云在“东海-厚丘(各本误作廩丘,今从金泽文库本、南宋小字本正)县西南”,即在今江苏-沭阳县境,为鲁边境所未达。杜《注》不可信。说详江永《考实》。定六年“城中城”与此同。#杜《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栾氏先亡3/7

      《襄二十一年传》:

      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辞于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将逃罪。罪重于郊甸,无所伏窜,敢布其死: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若弃书之力,而思黡之罪,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矣。敢布四体,唯大君命焉。”王曰:“尤而效之,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候出诸轘辕。((p 1061)(09210506))(104)

      我的粗译:

      栾盈逃去楚国的路上经过周王室的地盘,周王室西边领地的人抢劫了他,于是他对接待他的周王室的行人抱怨说:“天子(周灵王)陪臣盈(栾盈),得罪于王(天子,天王)之守臣,将逃罪。罪重于郊甸,无所伏窜,敢布其死:昔陪臣书(栾书,盈之祖)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其子黡(栾黡,盈之父)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杜《注》:“谓天王。”)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若弃书之力,而思黡之罪,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矣。敢布四体,唯大君命焉。(天子的陪臣“盈”,得罪于“王”的守臣,想要逃罪,又得罪了天子在郊甸的属下,现在已经无法藏匿,也无处逃窜,只好冒死来请罪。过去天子的陪臣“书”曾经为王室效力,“王”也给了他赏赐。他的儿子“黡”未能延续父亲的功勋。“大君”要是还记着“书”的好处,我这个亡臣还有路可逃,要是“大君”已经忘了“书”的好处,只想着“黡”的罪过,那臣下就是没来得及杀的罪犯,马上得向“大君”的执法者自首,哪里也不敢去了。现在“盈”只有趴下请罪,随时接受“大君”的处置。)”

      听说了他的说法,“王”发话说:“尤而效之,其又甚焉。(谴责一种不好的行为,自身却又仿效这种行为,那罪过更大。)”于是下令司徒惩罚抢劫栾某的人,把抢去的东西还给了栾盈,让“候”把他送出“轘辕”。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得罪于王之守臣”曰:

      《礼记?玉藻》,“诸侯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守臣谓为王室守土之臣。此指晋侯。洪亮吉等谓诸侯之命卿亦可曰守臣,简称曰守,僖十二年《传》“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可证。则指士匄,不如前说为长。

      杨伯峻先生注“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劳”曰:

      《说文》、《广雅》并云,任,保也。保任,同义词连用,犹言保守、保持、保全。《周语上》“亹亹怵惕,保任戒惧”。《周礼?大司徒》“使之相保”,郑《注》云:“保,任也。”亦可证保任同义。

      杨伯峻先生注“将归死于尉氏”曰:

      《汉书?地理志》尉氏下应劭《注》:“古狱官曰尉氏。”晋有军尉,亦掌刑戮。汉以廷尉主刑名,秦蕙田《五礼通考》二一六谓“盖因于此”。

      杨伯峻先生注“使候出诸轘辕”曰:

      候即候人,《周礼?夏官》有候人,云:“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周语中》亦云:“候人为导。”《诗?曹风?候人》毛《传》亦云:“候人,道路送迎宾客者。”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杨注:京師指洛邑,此时周室都洛邑。京本周祖公刘所居之地名,《诗?大雅?公刘》“笃公刘,于京斯依”是也。其后镐京、洛邑俱亦称京,亦犹绛本晋国所都,其后迁新田,新田亦称绛;王充《论衡?正说篇》所谓“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也。京复称京師者,周人于地名之下往往加師为称,亦犹《召诰》称洛,《洛诰》称洛師。師,金文作[帥-巾]。《小臣单觯》有成[帥-巾],《小臣[言速]簋》有牧[帥-巾],《左传》庄九年亦有堂阜,皆可证。《克钟》有京[帥-巾],当即京師,故知经典古文字作“[帥-巾]”者,汉代经师或读之为師,故有洛師、京師之称。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驳公羊传京師说》。#宣三年《传》王孙满之言曰:“成王定鼎于郏鄏。”据《尚书》,武王亦无经营雒邑之事。成王之营雒邑,先卜其地,则迁鼎恐亦非武王事。一九六二年出土何尊为成王五年器,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又云:“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帥-巾+立/(亏-二)]民。”似武王早有迁筑王城意,成王不过秉承父命而行。昭二十八年《传》言:“昔武王克商,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古人常以成王事归武王。雒邑即成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南。京相璠云:“郏,山名;鄏,地邑也。”《太平寰宇记》谓邙山即郏山之别名。#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今河南省-洛阳旧城西部即王城故址。自平王东迁至景王,十一世皆居此。敬王迁成周,王城废。至王赧复居之。详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郏鄏即桓七年《传》之郏,周之王城,汉之河南,在今洛阳市。《楚世家?索隐》云:“按《周书》,郏,雒北山名,音甲。(鄏谓田厚鄏,故以名焉。)”#沈钦韩《补注》云:“《续志》:‘河南县东城门名鼎门。’《唐六典》:‘东都城南面三门,中曰定鼎。’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席定鼎门门外。’是古人犹以成王定鼎之事名城门也。”#王城在今洛阳市西北隅。#沈钦韩《补注》云:“周宗言周室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轘辕”——“领”(杨注:轘辕,山名,在河南-登封县西北三十里,又跨巩县西南。险道也。#领盖轘辕山,一名崿岭。领借为岭。说详洪亮吉?诂?。),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94,北纬34.52(偃师-府店-轘辕关)。

      下面是轘辕关的图片,出自《轘辕关:扼守洛阳东南门户 征尘落定沧桑犹存(城市记忆 洛阳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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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栾盈过于周的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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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图中可见,栾盈从“著”开始逃亡之所以要“过于周(王城)西鄙”,则他应该是从自家根据地曲沃方向来或往曲沃方向去,似乎他是要和曲沃取得某种联系,或者是要与曲沃出来的一些人会合,可能他还等了一阵子,然后再经过周王室的地盘出“轘辕”前往楚国的“方城”。当时的各大“氏”族族长或重要子弟流亡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栾氏先亡2/7

      《襄二十一年传》:

      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zhì)乎?”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p 1059)(09210502))(104)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叔向弗应。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雠,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p 1060)(09210503))(104)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fù),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chéng)驲(rì)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謩(mó)勋,明徵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yòu)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gǔn)殛(jí)而禹兴;伊尹放大(tài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yuè悦),与之乘(chéng),以言诸公而免之。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p 1060)(09210504))(104)

      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閒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p 1061)(09210505))(104)

      我的粗译:

      叔向也受牵连被抓,有人就对他说:“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大人陷到这事里头,是不是不够聪明啊?)”叔向告诉他:“与其死亡若何?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现在这样,比起被杀或是被赶走又算什么?《诗》里说:“不慌又不忙,每天混日子。”这就是聪明啊。)”

      乐王鲋去探望了叔向,对他说:“吾为子请。(我来为大人求情吧。)”可叔向没应声。乐王鲋走的时候,他也没有拜谢。叔向的手下都埋怨叔向,叔向却说:“必祁大夫。(就得祁大夫来。)”他们家的室老听说这话,问他:“乐王鲋言于君(晋平公),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乐王鲋向主上提建议,都被采纳,现在他提出要为大人您求情,大人您却不答应。祁大夫没这么大能量,您却说就得他来求情,为什么呢?)”叔向就告诉此人:“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雠,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乐王鲋,不过是附和主上的人,怎么能成事?祁大夫外举不弃雠,内举不失亲,怎么会落下我呢??诗?里说:“施恩有远见,四国有信心。”这位大人就是那个有远见的人。)”

      晋侯(晋平公)向乐王鲋询问叔向的罪名是否属实,乐王鲋回答:“不弃其亲,其有焉。(他顾念自己的亲族,应该会这么干。)”

      那时祁奚已经退休了,听说此事,乘坐传车从自家采邑赶到国都见宣子(士匄),对他说:“《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謩勋,明徵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叔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诗》里说:“从头帮到底,子孙要牢记”《书》里说:“聪明能教诲,任用不后悔。”要说出谋划策很少出错、培育主上孜孜不倦,还就是叔向了,他可说是社稷的保障,这样的人,他以后十世的后人都应该宽宥,以此来勉励那些有才能的人。可现在他一犯了事连自身都难保,都不顾社稷,不是太奇怪了吗?当初鲧被殛杀,但他儿子禹仍然得到提拔,伊尹先是放逐了大甲,后来又辅佐他治理天下,大甲也心无芥蒂。管叔和蔡叔作乱被杀,他们的弟弟周公却成为“王”的主心骨。现在,我们为什么因为“虎”的罪过就抛弃社稷的保障?大人要是与人为善,谁敢不努力向善?多杀几个人有什么意义?)”

      宣子听了这话很高兴,于是禀报他们的“公”(晋平公)赦免了叔向,祁奚没去见叔向就回了自家的采邑,叔向也没想着去向祁奚通报自己被赦免,而是直接就去上朝了。

      当初,叔向父亲的夫人叔向之母曾经嫉妒叔虎之母,就不让她侍寝,夫人的儿子们(叔向和他哥)都劝这位母亲放手,但这位母亲告诉她儿子们:“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閒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她长得漂亮,我怕她会生出龙蛇来连累你们。你们这个“族”,在咱们“国”里没多大势力,咱们“国”有很多强势的宠臣,如果有不仁人从中挑拨,事情不就麻烦了吗?我又稀罕什么?)”于是安排了那位女子去侍寝,最后生下了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栾盈)很喜欢他,最终为羊舌家招来了祸事。

      一些补充:

      注意,这里叔向虽然号称是被“囚”了起来,但仍能顺畅地与“其人”交流,可见他之被“囚”与后世的囚禁并不一样,应该是“刑不上大夫”的反映吧。“刑不上大夫”也和当时的情势有关,当时是家族政治,大夫都是家族的要人,自不能随便用刑,要顾及家族的反应,同样,大夫被关押时虽不严厉,但他们也会顾及家族的利益,不会随便逃走。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曰:

      诗为逸诗。今《诗?小雅?采菽》卒章有云:“优哉游哉,亦是戾矣。”不但末句不同,诗义亦异。人以叔向不附范氏为不智,叔向以优游卒岁,于各大家族之争不介入为智。叔向之被囚,仅因为虎之兄耳。

      “有觉德行,四国顺之。”两句诗出自《诗?大雅?荡之什?抑?二章》:“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訏谟定命,远犹辰告。敬慎威仪,维民之则。”(《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33))

      “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两句诗出自《诗?周颂?清庙之什?烈文》:“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78))

      杨伯峻先生注“《书》曰:‘圣有謩勋,明徵定保。’”曰:

      逸《书》文,伪古文纂入《胤征》。謩同谟,谋略。勋借为训,伪《胤征》即改作训。句言有谋略、有训诲者,当明信而安保之。

      杨伯峻先生注“鲧殛而禹兴”曰:

      鲧治水无功,舜流放之,又用其子禹,卒成功。

      杨伯峻先生注“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曰:

      伊尹本为商汤之相。大甲,汤之孙,即位荒淫,伊尹逐之居于桐宫三年,俟大甲改过而使之复位,己为相,大甲终无怨色。

      杨伯峻先生注“管、蔡为戮,周公右王”曰:

      管叔、蔡叔、周公并为兄弟,管、蔡叛周助殷之谋复国者,周公终杀管、蔡,平定叛乱,赞助成王。数句先言父子不相及,次言君臣不相怨,再言兄弟不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宣子说,与之乘”曰:

      祁奚乘传车,不可以朝,故士匄与之乘。

      杨伯峻先生注“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曰:

      叔向亦不向祁奚告己被赦而趋朝。《吕氏春秋?开春论》亦叙祁奚往见范宣子以救叔向事,末仅言“宣子乃命吏出叔向”。《说苑?善说篇》亦用《吕览》文。

      杨伯峻先生注“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曰:

      使侍寝也,由下文“使往侍寝”知之。亦单言使,昭二十五年《传》“公若欲使余”与此义同。《论衡?言毒篇》作“不使视寝”,盖以己意增入。后人因于《石经》亦旁注“侍寝”二字,则不可信,说详《校勘记》。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祁”(杨注:祁奚,为高粱伯之子,据《吕氏春秋?去私篇》与《开春篇》高诱《注》,字黄羊,于省吾《晋祁奚字黄羊解》(《文史》第五辑)曾集十五家之说,并加按断发挥,亦可备一说。襄二十一年《传》又称之“祁大夫”,祁是晋邑,故城在今山西-祁县东南。#杜《注》:“祁大夫,祁奚也。食邑于祁,因以为氏。”句谓能救我者必祁大夫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39,北纬37.31(祁县古县镇与上古县村之间)。

      下面再贴一遍魏献子所分十邑及几个相关地点的天地图地形图标注,从图中可见“祁”与“晋”都“新田”相距好几百里,也可见当时晋国的传车系统至少已扩展到了今山西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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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栾氏先亡1/7

      《襄十四年传》:

      秦伯问于士鞅曰:“晋大夫其谁先亡?”对曰:“其栾氏乎!”秦伯曰:“以其汏乎?”对曰:“然。栾黡汏虐已甚,犹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对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其甘棠,况其子乎?栾黡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没矣,而黡之怨实章,将于是乎在。”秦伯以为知言,为之请于晋而复之。((p 1010)(09140304))(100、104)

      我的粗译:

      我们的襄公十四年(公元前五五九年,周灵王十三年,晋悼公十五年,秦景公十八年),士鞅(范献子)被栾黡驱逐,流亡在秦国,秦伯(秦景公)向他询问说:“晋大夫其谁先亡?(晋国的大夫哪一位会最先被流放?)”他回答:“其栾氏乎!(恐怕是栾家的人吧!)”

      秦伯又问:“以其汏乎?(是因为他们任性吗?)”答:“然。栾黡汏虐已甚,犹可以免。其在盈乎!(是。可尽管栾黡非常任性残忍,但仍能逃过去。被流放的恐怕得是栾盈了!)”

      秦伯再问:“何故?”答:“武子(栾书)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其甘棠,况其子乎?栾黡死,盈(栾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没矣,而黡(栾黡)之怨实章,将于是乎在。(武子的恩惠深入“民”心,就像当年周人怀念召公,甚至连他常在的那棵甘棠树都爱护起来,何况他儿子呢?可等将来栾黡去世后,“盈”的好处还没能打动人,武子所施的恩惠已经磨灭,对“黡”的怨恨却正发酵,出事就在那时候了吧。)”

      秦伯认为他这话说得有道理,于是向晋国求情恢复了他的地位。

      一些补充:

      《诗?召南?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20))

      “秦”——“雍”(杨注:《左传》秦事始见于此。《春秋经》则至僖公十五年韩原之战始见。秦为嬴姓国,周孝王封伯益之后非子为附庸,邑之秦,今甘肃省-天水市故秦城是。顾栋高《大事年表》以为今清水县。襄公讨西戎有功,平王赐以岐、丰之地,列为诸侯,徙居汧,即今陕西省-陇县南三里之汧城。文公后卜居汧、渭之间,即今眉县东北十五里之故眉城。宁公二年,即鲁隐公九年,徙平阳,故城在今眉县西四十六里。德公元年,即鲁庄公十七年,徙居雍,今凤翔县治。一九七三年于凤翔县南四里发现其宫殿遗址及遗物。献公十二年徙栎阳,故城在今陕西省-临潼县北五十里。孝公徙都咸阳,故城在今陕西省-咸阳市东。王国维《观堂集林?秦都邑考》,其说有是有非,不能尽信。《大事表》云:“文公四十四年入春秋。春秋后二百六十年,始皇并天下。”《史记》有《秦本纪》。传世古器有秦公簋、秦公钟、秦子戈、秦子矛等。《梁书?刘之遴传》有秦客成侯尊。#雍,秦都。《秦本纪》云:“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郑宫”,时当鲁庄公十七年,今陕西省-凤翔县南七里有古雍城,秦德公所居大郑宫城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古城。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襄二十一年经》:

      秋,晋-栾盈出奔楚。((p 1055)(09210004))(104)

      《襄二十一年传》:

      栾桓子娶于范宣子,生怀子。范鞅以其亡也,怨栾氏,故与栾盈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桓子卒,栾祁与其老州宾通,几亡室矣。怀子患之。祁惧其讨也,愬诸宣子曰:“盈将为乱,以范氏为死桓主而专政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宠报之,又与吾同官而专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专于国,有死而已,吾蔑从之矣。’其谋如是,惧害于主,吾不敢不言。”范鞅为之徵。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怀子为下卿,宣子使城著(zhù)而遂逐之。秋,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箕(jī)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bǐng)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罴,囚伯华、叔向、籍偃。((p 1058)(09210501))(104)

      我的粗译:

      栾桓子(栾黡)娶了范宣子(士匄)的女儿,生下怀子(栾盈)。但后来栾黡驱逐了范宣子的儿子范鞅,所以他记恨栾家,在与栾盈一起担任公族大夫时两人就合不来。等桓子(栾黡)去世后,桓子老婆栾祁和他们自家的家臣州宾私通,差点把家财都赔了进去,怀子(栾盈)对此很紧张。

      到我们襄公的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五二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楚康王八年,齐庄公二年,宋平公二十四年,卫殇公七年、卫献公二十五年,郑简公十四年,曹武公三年),那个“祁”(栾祁)害怕怀子向她问罪,就跟她父亲宣子(士匄)告状:“盈(栾盈)将为乱,以范氏为死桓主(栾黡)而专政矣,曰:‘吾父(栾黡)逐鞅(范献子)也,不怒而以宠报之,又与吾同官而专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专于国,有死而已,吾蔑从之矣。’其谋如是,惧害于主,吾不敢不言。(那个“盈”已经在准备作乱了,他觉得是我们范家想要专政所以害死桓主,他还说过:“我父亲虽然流放了‘鞅’,但后来还不是没有苛责,照样任用了他,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他却更富裕了,他要是想靠害死我父亲在我们晋国掌权,我就算死,也不会答应。”)”范鞅也帮着她作证。

      怀子(栾盈)本来就大方,喜欢帮助人,所以那些“士”大多倾心于他,宣子(士匄)一直就忌惮他能号召那些“士”,因此就相信了“祁”的谗言。当时怀子(栾盈)是下卿(下军佐,位第六),宣子派他去加筑“著”的城墙,借这个机会驱逐了他。

      这年秋天,栾盈逃去了楚国。随即宣子(士匄)杀掉了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罴,把伯华、叔向、籍偃抓了起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宣子杀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罴”曰:

      杜《注》:“十子皆晋大夫,栾盈之党也。羊舌虎,叔向弟。”梁履绳《补释》引孔氏《世族谱补》疑箕遗为文七年《传》之箕郑之后,先食采邑于箕,遂以邑为氏。昭二十二年另有一箕遗。《通志?氏族略》三谓“邴豫食邑于邴,因以为氏”。据《晋语九》,董叔亦范氏之壻,士鞅尝辱之。高士奇《姓名同异考》于羊舌氏不列叔罴,入之杂人中。(或疑叔罴为叔虎之母弟,无据。)至《唐书?宰相世系表》云“虎字叔罴”,直以为一人,更误。

      杨伯峻先生注“囚伯华、叔向、籍偃”曰:

      此盖古人连坐罪,秦律为收帑。《吕氏春秋?开春论》云:“栾盈有罪于晋,晋诛羊舌虎,叔嚮为之奴而朡。”《晋语八》载此事,与此有异,可参看。《晋语八》又载范宣子与伯华、籍偃问答,是三人后皆被释。

      《晋语八》1:

      平公六年,箕遺及黃淵、嘉父作亂,不克而死。公遂逐群賊,謂陽畢曰:“自穆侯以至于今,亂兵不輟,民志不厭,禍敗無已。離民且速寇,恐及吾身,若之何?”陽畢對曰:“本根猶樹,枝葉益長,本根益茂,是以難已也。今若大其柯,去其枝葉,絕其本根,可以少間。”

      公曰:“子實圖之。”對曰:“圖在明訓,明訓在威權,威權在君。君掄賢人之後有常位于國者而立之,亦掄逞志虧君以亂國者之後而去之,是遂威而遠權。民畏其威,而懷其德,莫能勿從。若從,則民心皆可畜。畜其心而知其欲惡,人孰偷生?若不偷生,則莫思亂矣。且夫欒氏之誣晉國久也,欒書實覆宗,弒厲公以厚其家,若滅欒氏,則民威矣。今吾若起瑕、原、韓、魏之後而賞立之,則民懷矣。威與懷各當其所。則國安矣,君治而國安,欲作亂者誰與?”

      君曰:“欒書立吾先君,欒盈不獲罪,如何?”陽畢曰:“夫正國者,不可以暱于權,行權不可以隱于私。暱于權,則民不導;行權隱于私,則政不行。政不行,何以導民?民之不導,亦無君也,則其為暱與隱也,復害矣,且勤身。君其圖之!若愛欒盈,則明逐群賊,而以國倫數而遣之,厚箴戒圖以待之。彼若求逞志而報于君,罪孰大焉,滅之猶少。彼若不敢而遠逃,乃厚其外交而勉之,以報其德,不亦可乎?”

      公許諾,盡逐群賊而使祁午及陽畢適曲沃逐欒盈,欒盈出奔楚。遂令于國人曰:“自文公以來有力于先君而子孫不立者,將授立之,得之者賞?”居三年,欒盈晝入,為賊于絳。范宣子以公入于襄公之宮,欒盈不克,出奔曲沃,遂刺欒盈,滅欒氏。是以沒平公之身無內亂也。”

      《晋语八》2:

      欒懷子之出,執政使欒氏之臣勿從,從欒氏者為大戮施。欒氏之臣辛俞行,吏執之,獻諸公。公曰:“國有大令,何故犯之?”對曰:“臣順之也,豈敢犯之?執政曰‘無從欒氏而從君’,是明令必從君也。臣聞之曰:‘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自臣之祖,以無大援于晉國,世隸于欒氏,于今三世矣,臣故不敢不君。今執政曰‘不從君者為大戮’,臣敢忘其死而叛其君,以煩司寇。”公說,固止之,不可,厚賂之。辭曰:“臣嘗陳辭矣,心以守志,辭以行之,所以事君也。若受君賜,是墮其前言。君問而陳辭,未退而逆之,何以事君?”君知其不可得也,乃遣之。

      “楚”——“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著”——“著雍”(杨注:杜《注》:“著雍,晋地。”《大事表》谓“盖晋适齐、宋,河以内之地”云云。#高士奇《地名考略》疑著即著雍。),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0,北纬35.4(棘津西北)。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陈完奔齐2/2

      《庄二十二年经》: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p 0219)(03220003))(016)

      《庄二十二年传》:

      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p 0220)(03220101))(016)

      我的粗译:

      陈侯-林(陈庄公)去世二十一年后,到我们庄公的二十二年(公元前六七二年,周惠王五年,陈宣公二十一年,齐桓公十四年),春天,陈人杀掉了他们的大子“御寇”。陈国的公子完和颛孙逃去了齐国,随后颛孙又从齐国逃来我们这里。

      一些补充: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庄二十二年传》: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羇旅之臣幸若获宥(yòu),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lì),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bàng)?请以死告。《诗》曰:‘翘翘车乘(shèng),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p 0220)(03220102))(016)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p 0221)(03220103))(016)

      我的粗译:

      齐侯(齐桓公)准备让敬仲(陈国的公子完,陈完)当卿,敬仲推辞说:“羇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曰:‘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流亡在外的臣子能侥幸得到赦免,宽恕他不懂事,不追究他的罪过,打消他的担心,那都是主上的恩惠。我已经得到太多恩惠了,还怎敢再占着高位招惹是非?臣下冒死请求您收回成命。就像《诗》里唱的:“高高战车上,大弓摇了摇,怎不想前去?怕兄弟不饶。”)”于是桓公让他当了工正。

      敬仲请桓公饮酒,喝得很高兴,那位“公”(齐桓公)就发话:“以火继之。(来点上火咱们继续喝。)”敬仲在边上却没有附和,说是:“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臣下虽然占卜了白天咱们喝酒,但没占卜晚上喝,臣下不敢让您再喝下去了。)”

      贵族们都说:“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喝酒是为了达成“礼”,所以不能放纵,这就是“义”。招待主上达成了“礼”,又不使主上放纵,这就是“仁”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曰:

      此逸诗,不见于今三百篇中。原诗本义已不可知。引者之意盖以车乘指齐桓公,招我以弓,据昭二十年《传》“弓以招士”,则敬仲自谦为士以下,盖羁旅之人已失禄位也。

      杨伯峻先生注“饮桓公酒,乐”曰:

      饮,去声。《礼记?郊特牲》云:“大夫而饗君,非礼也。”杜预据此,以为陈完乃知礼之人,不致作非礼之事,因谓此乃齐桓公就陈完家饮酒,然不合此句语法。《郊特牲》乃战国以后之作,所言未必符合春秋之礼俗。《左传》记大夫享王之事多矣,未见有讥其非礼者,故知《郊特牲》所言不可信。《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亦两言“晏子饮景公酒”。

      杨伯峻先生又注此云:

      《晏子春秋?杂上》及《说苑?反质篇》以此为齐景公与晏子事,《管子?中匡篇》及《吕氏春秋?达郁篇》则以为齐桓公与管子事,盖皆袭用《左传》而变其人。言卜者,服虔云:“臣将享君,必卜之,示戒慎也。”但此两卜字,恐系虚说。

      《庄二十二年传》: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p 0221)(03220104))(016)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 (000011)之《否》 (000111),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xùn),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p 0222)(03220105))(016)

      我的粗译:

      当初,陈国的懿氏准备把女儿嫁给敬仲(陈国的公子完,陈完),于是为此进行了占卜,懿氏的妻子解释所得的兆象说:“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是吉兆,意思就是“凤和凰对舞,叫声清越高昂,妫家的后代,会去姜家成长。五代以后发达,和正卿一样,八代以后更好,没人能比得上。”)”

      陈厉公,是蔡国女子所生,所以蔡人杀了陈国的大夫五父然后立厉公为国君。那之后陈厉公生下了敬仲(陈完)。

      敬仲小的时候,有一位周王室那里的“史”来见陈侯(陈厉公),宣称自己精通《周易》。于是陈侯就让此人为敬仲占筮。占筮结果出现了《观》 (000011)之《否》 (000111)的卦象,这位“史”解释说:

      这一卦的意思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展一国之荣光,足为“王”之宾客。)”。他会接替陈家自立一国吗?不会在这里,会在别的国家,也不在他自身,会在他的子孙。光,是从远处照过来的,《坤》,代表土,《巽》,代表风,《乾》,代表天:

      风变成天,在土的上面吹过,这个土其实是山。有了山上的木材,天上又有光照下来,于是乎在土上站得很稳,所以说是“观国之光”。这样一来,在“王”的朝廷那里,摆开上百种贡品,再献上玉和帛,天上地下的好东西都到了一块,所以说是“利用宾于王”。还有个“观”,所以说是会在他的后代吧!风吹过来,又在土上吹了过去,所以说是在别的“国”吧!要是在别的“国”,那一定是姜姓的“国”了。姜那一族,是大岳的后代,只有山岳才配得上这里的天。不过事情不会两头都一起发达,要等陈国衰落了,那头才会发达起来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五世其昌,并于正卿”曰:

      据《田敬仲完世家》,敬仲生穉孟-夷,穉孟-夷生湣孟-庄,湣孟-庄生文子-须无,文子生桓子-无宇。则五世,陈无宇也。昭二年《传》谓陈无宇非卿而为上大夫,上大夫位即卿。邾公 [金乇]钟云“乐我嘉宾,及我正卿”,足见正卿为春秋各国通语。文七年、宣二年《传》之正卿皆指晋之赵宣子,襄四年《传》之正卿指鲁之季文子,襄二十一年《传》之正卿指鲁之季武子,昭元年《传》之正卿指晋之赵武,皆卿之当权者。《诗?小雅?雨无正》有正大夫,郑《笺》云:“正,长也。”大夫之长曰正大夫,卿之长曰正卿,其意相同。《雨无正》之大夫是公卿之总名,则《雨无正》之正大夫与《左传》之正卿,其实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八世之后,莫之与京”曰:

      据《田敬仲完世家》,陈无宇生武子-开与釐子-乞,乞生成子-常,成子-常即杀齐简公之陈恒。陈恒于敬仲为七世,据其相代在位则八世。京,大也。与下文“物莫能两大”之“大”字相照应。齐至陈恒,篡夺之势已成。疑“凤皇于飞,和鸣锵锵”两句是卜书之辞,有妫之后以下数句,则为占者之辞,然相互叶韵。锵、姜、卿、京古音皆在阳唐部。此是占卜之辞,今已无书可以稽考。《左传》好言卜筮鬼神,而孔颍达作《正义》则致疑焉。详玩孔《疏》可知。

      杨伯峻先生注“陈厉公,蔡出也”曰:

      《尔雅?释亲》云:“男子谓姊妹之子曰出。”《释名》云:“姊妹之子为出,出嫁于异姓而生之也。”然则出者以舅言之,故王引之《述闻》解襄五年《公羊传》“盖舅出也”,以“舅出”为相对之辞,犹言舅甥。出亦可解为出生之出,犹言蔡女所生,盖指其母言。《晋语四》云“同出九人,惟重耳在”,则此出又指其父言。

      杨伯峻先生注“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曰:

      陈厉公立于桓公六年,而生陈完,则陈完之年岁可以推知。(桥案:桓公六年为公元前706年,距此年(公元前672年)三十四年。)

      杨伯峻先生注“遇《观》 (000011)之《否》 (000111)”曰:

      《观》,去声,卦名。《否》音痞,卦名。《观》卦为《坤》(下)《巽》(上)两卦所组成,故有六爻,爻自下向上数,其第四爻为阴爻(一长横 为阳爻,一长横中间断开 为阴爻),今一变而为阳爻,则成《否》卦矣。《否》卦为《坤》下《乾》上。由《观》卦变而为《否》卦,当时术语谓之“《观》之《否》”,今之《周易》谓之“《观》之《六四》”。

      下面是《观》之《否》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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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曰:

      《左传》、《国语》引用《周易》爻辞,本无“初六”、“上九”、“九四”、“六三”诸词,本卦所变之爻,变为何卦,即用其卦名以指其爻。如此占,本卦为《观》,变在第四爻,则变为《否》卦,于是《观》之《否》,即指《观?六四》爻词。观读为襄二十九年《传》“请观于周乐”、昭二年《传》“观书于大史氏”之观,《仪礼?聘礼》有请观之举,谓使者聘于他国,亦欲请观其国之光也。用,於也。“利用宾于王”犹言利于为君主之上客。说本高亨《周易古经今注》。

      桥案:代陈有国,田齐亦自称陈也。《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p200:“齐国出土的青铜兵器具铭的也很多,……如“陈侯-因咨-戈”,陈侯-因咨即齐威王-因齐,又如“陈子翼-告(造)戈”、“陈子翼-徒戈”。陈皆作 [陳/土],即史书所记的齐田氏。……”

      下面是战国-田齐-桓公作陈侯午敦铭文拓片,右数第二列第一字就是 [陳/土]字,图片出自《互动百科》条目《陈侯午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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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陈子翼-徒戈及其铭文的三张图片,铭文右上那个字就是 [陳/土]字,图片出自盛世收藏《陈子翼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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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曰:

      《周易》八卦,重之则为六十四卦,故六十四卦中之每卦俱由八卦中之两卦构成。八卦各有所象征之物。《观》卦《否》卦之下卦均为《坤》卦,《坤》卦可象征土地,故云“《坤》,土也”;《观》卦上卦为《巽》卦,《巽》为风,故云“《巽》,风也”;《否》卦上卦为《乾》卦,《乾》为天,故云“《乾》,天也”。《周易》自下而上,故先言《坤》而及《巽》;先本卦(《观》为本卦)而及变卦(《否》为变卦),故《乾》在后。

      杨伯峻先生注“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曰:

      杜《注》以为《巽》 变为《乾》 ,即风变为天,故曰风为天。但《坤》 未变,代表土地。(占筮者以土、风、天三者连系,以为风起于天,行于地上,乃云“风为天于土上”,此难以今日之事理解。)而自《否》卦之第二爻至第四爻,古所谓互体,为《艮》卦,《艮》为山,故云“山也”。后人多不信互体之说,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互体》、《卦爻外无别象》即言之,近人高亨《左传国语的周易说通解》亦言之。然解此节,不用互体,甚难圆通。此采并力文,见《文史》十六辑。(高亨《左传国语的周易说通解》云:“讲卦的互体,《国语》、《左传》再无此例,未知是否。据我理解,《说卦》:‘《巽》为高,《乾》为圜。’《坤》上有《巽》有《乾》,是土地又高又圜之象,这是山上的土,所以说‘风为天于土上,山也’。”)

      杨伯峻先生注“庭实旅百”曰:

      诸侯朝于天子,或互相聘问,必将礼物陈列庭内,谓之庭实。《艮》 有门庭之象,故云庭实。旅,陈也。百举成数言之,以见其多耳。

      杨伯峻先生注“奉之以玉帛”曰:

      庭实多以车马等物为之,另外加之以束帛玉璧,《吕氏春秋?权勳(勋)篇》所谓“荀息以屈产之乘为庭实,而加以垂棘之璧”是也。故云“奉之以玉帛”,说见惠栋《补注》。《乾》为金、为玉,《坤》为布帛(俱见《说卦传》),故云“奉之以玉帛”。

      杨伯峻先生注“天地之美具焉”曰:

      有庭实,有玉帛,故云“天地之美具焉”。

      杨伯峻先生注“故曰‘利用宾于王’”曰:

      《否》,《乾》上《坤》下,《乾》为君,《坤》为臣,有臣朝见君作宾之象。

      杨伯峻先生注“犹有观焉”曰:

      就《观》卦而言观,观者,视他人之所为而非在己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风行而著于土”曰:

      《观》卦《巽》(风)在《坤》(土)上,故曰风行著于土。风行,则自此处而落于他处。

      杨伯峻先生注“姜,大岳之后也”曰:

      大音泰。大岳即四岳。《国语?周语下》云:“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共之從孫四岳佐之,祚四岳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謂其能為禹股肱心膂以養物豐民人也。”是姜姓出自四岳也。

      杨伯峻先生注“山岳则配天”曰:

      《诗?大雅?崧高》云,“崧高维岳,骏极于天”,言天之高大惟山岳足以配之。说见顾炎武《杜注补正》。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庄二十二年传》: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p 0224)(03220106))(016)

      我的粗译:

      果然,如上面周王室那位“史”所预言的,等陈国头一次亡国,陈桓子在齐国开始发达,等到陈国再一次亡国,陈成子执掌了齐国的国政。

      一些补充:

      此时为庄二十二年(BC672);昭八年(BC534)陈初亡,昭十年(BC532)陈氏始大;哀十七年(BC478)陈终灭,哀十四年(BC481)陈成子得政。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陈完奔齐1/2

      《隐六年传》: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p 0049)(01060401))(016)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p 0049)(01060402))(016)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p 0050)(01060403))(016)

      我的粗译:

      我们的隐公六年(公元前七一七年,周桓王三年,齐僖公十四年,郑庄公二十七年,陈桓公二十八年),五月庚申那天(杨注:庚申,十一日。),郑伯(郑庄公)进攻了陈国,缴获甚多。

      前些年,郑伯曾向陈国求和,但陈侯(陈桓公)不答应,陈国的大夫五父向他进谏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亲仁、善邻,那是国之宝,主上应该答应郑国!)”可是陈侯却说:“宋、卫实难,郑何能为?(宋国和卫国才是我们需要担心的,郑国能怎么样?)”最终没答应。

      贵族们都说:“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善不可失,恶不可长,这说的就是陈桓公吧!自家有恶却不悔改,肯定遭报应。就算要补救,还来得及吗!《商书》上说:“恶的蔓延,就像原上燃烧的野火,靠近都靠近不了,还怎谈得上扑灭?”周任曾经说过:“治理国和家的人,看到恶,就得像农夫一定要根除杂草那样,割、踩、堆、埋,让它们彻底断根,再也长不起来,这样,善人才能扬眉吐气。”)”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伯侵陈,大获”曰:

      大获者,谓虏俘甚多。近人以为以俘虏为其奴隶者甚多。

      杨伯峻先生注“宋、卫实难”曰:

      王引之《经义述闻》云:“实,是也;难,患也。宋、卫实难者,言唯宋、卫是患也。”实为用于动宾倒装之结构助词。

      杨伯峻先生注“从自及也”曰:

      从,随从,犹今言跟着,表时间之速。王引之以为当作徒,不可从。自及,谓自及于祸害。

      杨伯峻先生注“《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迩,其犹可扑灭?’”曰:

      今《商书?盘庚上篇》有此文,而无“恶之易也”一句,疑“恶之易也”一句乃《左传》作者所增。鄉同嚮。其作岂用。

      杨伯峻先生注“芟夷蕰崇之”曰:

      “蕰”,阮刻本作“蕴”,今从《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正。芟,《说文》引作癹。癹音潑(泼),以足蹋夷草。另有“芟”字,音衫,刈草也。考古多芟夷连用,成十三年《传》云“芟夷我农功”,《尚书序》“芟夷烦乱”。或作“芟荑”,《周礼?稻人》云“凡稼泽,夏以水轸草而芟荑之”,皆是也。杜《注》:“芟,刈也;夷,杀也。”《周礼?薙氏》郑玄《注》:“夷之,以钩镰迫地芟之也。”芟夷为同义连绵词。蕰崇,积聚也。《汉书?食货志》:“播种于甽中,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隤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诗》曰:“或芸或芓,黍稷儗儗。”芸,除草也;芓,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耐)风与旱,故儗儗而盛也。”此盖古人除杂草藉以肥田之法。芟夷即芸,蕰崇即芓(亦作耔),堆积附着苗根,让其发酵肥田也。说本章炳麟《春秋左传读》。

      桥案:锄草中耕是周人先进农耕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周任拿“如农夫之务去草焉”打比方的背景。下面是我见过的现在铲地除草用的一种锄头的图片(未安长柄),其前身可能就是下面陈文华先生介绍的西汉时“钩如鹅项”的铁薅锄,不知现在还有别的样式没有。另外,“钩如鹅项”对铁之材质的要求当也是很高的,可能反映了冶铁技术的进步。图片出自《第十八批征集当年下乡用品情况汇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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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陈文华先生《农业考古?二 中国农业考古的主要收获?(四)农具的发明和使用?3.中耕农具》:

      早期原始农业播种后是“听其自生自实”,没有田间管理环节,自然也就没有中耕农具,后期可能有锄草等作业,主要是靠手工或是利用一些简单的竹木器和蚌器来除草。但至迟商周时期已使用青铜农具来中耕除草。《诗经?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释名》:“镈,迫地去草也。”据考证这钱镈就是用来中耕锄草的铲子和锄头。战国时期出现铁铲和铁锄,当时称作铫、鎒。《庄子?杂篇》:“春雨时日,草木怒生,铫鎒于是乎始修。”《战国策?齐策三》:“操铫鎒有农夫居垅亩之中。”《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戴笠衣褐,执铫耨以蹲行畎亩之中。”据《淮南子?说山训》:“治国者若鎒田,去害苗者而已。”可证鎒就是中耕除草,其工具就叫鎒。鎒在汉代也叫作鉏。《盐铁论?申韩》:“犀铫利鉏,五谷之所利向间草之害也。”鉏即锄,据《说文解字》:“鉏,立薅所用也。”可知鉏是有较长的柄,人可站立使用,与“蹲行畎亩之中”使用的钱镈有所不同,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除草功效。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使用手工农具锄、铲之外,还使用畜力牵引耙耢等工具进行中耕。唐宋以后,水田农业发展迅速,出现了水田中耕农具耘爪、耘荡等,元代还创造了多种功能的耧锄。不过,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中耕农具往往只有铲和锄两种。

      铲——

      大型铲用来翻土,属于整地农具。小型铲才是用来中耕除草的。铲在商周时期称为“钱”,最早见于《诗经?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镈是除草工具,《诗经?良耜》:“其镈斯赵,以薅荼蓼。”钱既与镈同类,应该也是用以锄草的。春秋战国时期,钱已成为货币的名称,另取名字叫作“铫”。《管子?海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管子?禁藏》:“推引铫耨。”可见铫的使用方法是向前推引,与铲相同。并且又是在“蹲行畎亩之中”状态下使用,其柄当不长,应为单手执握使用。正如王祯《农书?钱镈门》所说:“钱特铲之别名耳……柄长二尺,刃广二寸,以铲地除草,此古之铲也。”今天西北地区一些农村的农民还是手执小铲蹲行麦田里除草松土。商周时期使用的是铜铲,战国以后广泛使用铁铲。唐宋以后,由于耕作制度和作物品种的变化,用于田间除草的工具也有所变化,出现了可以站立使用的较大型的铲。王祯《农书?钱镈门》:“今铲与古制不同,柄长数尺,首广四寸许,两手持之,但用,前进撺之,铲去垄草,就复其根,特号敏捷。今营州之东,燕蓟以北,农家种沟田者皆用之。”这种铁铲已兼有除草、松土和培土的功能,铲发展至此已成熟,一直沿用至今。

      锄——

      锄是横斫式锄地农具。大型锄用于挖土,小型锄用于松土锄草,属于中耕农具。《释名?释用器》:“锄,助也,去秽助苗长也。”锄在商周时期称作铸。《诗经?良耜》:“其镈斯赵,以薅荼蓼。”说明镈是锄草工具。镈亦写作鑮,《释名》:“鑮,迫也,迫地去草也。”又说:“镈亦锄类”。镈在春秋战国时期称为锝。《吕氏春秋?任地》:“耨(鎒)柄尺,此其度也,其博六寸,所以间稼也。”可见是一种单手执握蹲行田间除草的小锄。至今华北农村使用的小薅锄,就是古代的镈、鎒的后代。镈在汉代称为鉏。鉏即锄。《说文解字》:“鉏,立薅所用也。”既是立薅所用,其柄当长数尺,其刃也应更宽数寸,其锄草功效更高。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锄草农具里最具特色者是战国时期的六角形铁锄。此铁锄的正面呈六角形(为一长方形削去左右两肩),平刃,体宽而薄,锄草效率高。其两肩斜削,锄草时不会碰伤庄稼,故符合垄作法的要求,一直沿用到西汉。河北、辽宁、内蒙古、湖北、湖南、江西各地都出土过战国和西汉的六角形铁锄。河北省兴隆县还出土过这种六角形铁锄范(图三四、三五)。西汉时还使用一种“钩如鹅项”的铁薅锄,其刃平直,锄身近三角形,有一鹅项形锄钩可以直接装柄,人站立使用时,锄刃可以平贴地面,锄草轻快便捷,故后代一直沿用,只是锄身变为半月形而已。王祯《农书?钱镈门》称之为耰锄:“其刃如半月,比禾垄稍狭。上有短銎,以受锄钩。钩如鹅项,下带深裤,皆以铁为之,以受木柄。钩长二尺五寸,柄亦如之。北方陆田,举皆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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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农业考古》此节的插图。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陈”(杨注:陈,国名,妫姓,虞舜之后,故又称虞,见《逸周书?王会篇》,亦犹杞之称夏,宋之称殷或商。今河南省-开封市以东,安徽省-亳县以北,皆其国土。都宛丘,即今河南省-淮阳县治。金文有陈侯鼎、陈子匜等,其字作“敶”。桓公二十三年入春秋,哀公三十五年,即鲁昭公八年,为楚所灭。鲁昭公十三年,惠公复兴。《史记》有《陈世家》。#《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礼记?郊特牲》孔《疏》引古《春秋左氏》说,周封黄帝、尧、舜之后谓之三恪。杜《注》以虞、夏、商之后为三恪,孔《疏》为之辩护,恐不合古人传说。#陈国之地今河南-开封市以东,安徽-亳县以北。诗有《宛丘》,陈都宛丘,今河南-淮阳县。#大皞氏旧居陈。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陈为舜后,任、宿诸国始是大皞之后,不过相传大皞居陈而已。),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宋”——“商丘”(杨注: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阏伯相传为高辛氏之苗裔,详昭元年《传》并《注》。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五有《商丘叔簠》,盖以地名为氏。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今河南-商丘市西南有商丘,周三百步,世称阏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明一统志》又有帝丘城,云在滑县(此指旧治,今已移治于其西之道口镇)东北七十里土山村,即卫成公所迁,盖其境相接也。则卫自楚丘迁帝丘,两地相距不远。#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隐七年传》: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涖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p 0055)(01070601))(016)

      郑-良佐如陈涖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p 0055)(01070602))(016)

      我的粗译:

      于是到了下一年,陈国和郑国达成了和约。十二月,陈国的大夫五父前往郑国参加盟誓。壬申那天(杨注:壬申,二日。),他和郑伯(郑庄公)举行盟誓,歃血的时候,五父竟然走神了。于是郑国的大夫洩伯评论说:“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五父肯定不会有好下场,他居然没把盟誓放在心上。)”

      郑国的大夫良佐则去了陈国参加盟誓,辛巳那天(杨注:辛巳,十一日。),他和陈侯(陈桓公)举行了盟誓。此人也察觉陈国将要发生动乱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歃如忘”曰:

      歃音煞,以口微饮血也。盟时必宰牛,割其左耳,取其血,以敦盛之,与盟者一一微饮其血,谓之歃血,互详元年《注》。《说文》引“如”作“而”,如、而两字古多通用。歃而忘,谓临歃而意不在盟。或以为忘其盟辞,不确。

      杨伯峻先生注《隐元年经》“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云:

      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有《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可参阅。((p 0007)(01010002))(013)

      《桓五年经》: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p 0102)(02050001))(016)

      《桓五年传》: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p 0104)(02050101))(016)

      《桓五年经》:

      葬陈桓公。((p 0103)(02050004))(016)

      《桓六年经》:

      蔡人杀陈佗。((p 0109)(02060004))(016)

      《桓十二年经》: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p 0133)(02120004))(016)

      《庄元年经》: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p 0156)(03010005))(016)

      《庄二年经》: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p 0158)(03020001))(016)

      我的粗译:

      十年后,我们的桓公五年(公元前七〇七年,周桓王十三年,陈桓公三十八年,蔡桓侯八年),春正月,要么是甲戌那天(杨注:上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要么就是己丑那天(杨注:此年正月六日),陈侯-鲍(陈桓公)去世了。当时陈国发生动乱,文公的公子“佗”杀掉大子免,自己当了大子。等到他们主上(陈桓公)病重的时候,立刻爆发了动乱,他们的“国人”没能聚集在一处,所以才会各自向我们发来了两通日期不同的讣告。

      一些补充:

      陈佗即文公子佗,下一年,他就被蔡人杀了。

      以后,据上面几条《春秋经》的记载,陈国又换过两次国君,在公元前七〇〇年(鲁桓公十二年,周桓王二十年,陈厉公七年),八月壬辰那天(杨注:八月无壬辰。),陈侯-跃(陈厉公)去世。七年后,公元前六九三年(鲁庄公元年,周庄王四年,陈庄公七年),冬十月乙亥那天(杨注:乙亥,十七日。),陈侯-林(陈庄公)去世,二年春王二月,为他下了葬。

      以上这几条《春秋经》是上面那条《左传》的背景材料,是以在此。

      杨伯峻先生注“再赴也”曰:

      此解释何以有甲戌,己丑两日之故。甲戌与己丑,相距十六日。《公羊传》云:“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尸)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谷梁传》云:“《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也。”推二《传》之意,盖以陈桓公患精神病,甲戌之日一人出走,经十六日而后得其尸,不知其气绝之日,故《春秋》作者举二日以包之。左氏则以为再赴,较为可信,故《史记》从之。

      杨伯峻先生注“蔡人杀陈佗”曰:

      本年无此事之《传》文,而庄公二十二年《传》云“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则虽是年无《传》,而实未尝无《传》。五父即佗,为一人。《史记?陈世家》以五父与佗为二人,于厉公之外又横添一利公,误。

      “蔡”——“上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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