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字字如刀,看财新网如何报道庆安枪击案 -- 思想的行者

共:💬171 🌺791 🌵45 新: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2
下页 末页
          • 家园 这个案子反映了香港各种缺陷

            1. 林宝不是什么非法入境者,他在香港出生,是正儿八紧的香港人。从报警的市民到警察到媒体甚至到日后的法庭,都因为其肤色将其当成非法入境者。香港直到今天各家媒体还在误导大众,说什么"尼汉", "蛇客", "黑仔"。这反映的是下面这个事实:香港是一个以肤色界定少数族裔并对其加以歧视的地区。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2. "如果現場能有多一個保安/警察, 什至是熱心人士, 死者就不用白死了"。只可惜,现场就一位警察,至于市民,有,但都忙着拿手机拍照。为什么这个时候"香港标准"的警察数量就不见了,为什么这个时候警方就拿不出录像了,为什么这个时候香港的"熱心人士"就闪遁了?

            3. 法庭采信的口供和证人证言多处和物证相抵触,特别是几个关键的物证,如胡椒喷雾痕迹和弹道。我不禁要问,香港的法庭还讲不讲物证效力?

            4. 这里我认为最不professional的就是死因庭的裁决官。我们看到大量法庭上出现的问题,裁决官本人在庭审的时候也已指出陪审团忽视证据,特别是胡椒喷雾痕迹问题。在陪审团忽视证据或有明显倾向性的时候,裁决官理应行使权力推翻陪审团决定独立做出决定。但是这里他屈服了,屈服的原因无非是不愿意为了一个南亚裔搭上自己的前途,这个时候他就忘了自己头上还戴着一顶假发了。

            5. 而且注意这是死因庭。死因庭只是用来判别死者死因的,只有5个陪审员,也并不做出具体的判罚。死因庭完全可以做出"死因不明"的判决,这样案件会要求补充侦查并且上升到刑事庭。死因庭的陪审员和裁决官做出的这个"合法被杀"的判决,实际上应该被改称"合法吃案",他们在证据不充分的前提下,堵住了这个案件继续侦查的机会,干脆在死因庭阶段就把它彻底和谐掉。

            至于下面这几点,大家呵呵吧:

            * 一個受訓過的警察理應相當能打, 起碼要高於成年男子的平均水平, 手持武器如隨身警棍單挑並制服閑汉應沒問題

            * 从嘗試單人匹馬制服死者不果開始,就應收手找緩兵了。

            * 其實警察未到場前死者也沒有暴力行为,無理由認为第一輪交手后退縮后死者会傷害他人。

            * 如果死者持刀能斬人沒得說, 就地正法, 持棍敲2下最多痛數天, 罪不致死的

            另外,这位香港警察上来就查身份证,死者告诉他没带他就认定死者是偷渡来的。所以岑子啊,以后你见到什么没带暂住证被送去昌河挖沙子的笑话最好保持沉默,你家香港警察也查身份证,而且掐头去尾以后我们还知道在香港有一个人没有带身份证,他之后居然就被警察给毙了!

            这么多疑点,香港人还能这么理所当然,我不禁要振臂高呼: 司法已死!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最后说一下我是怎么知道这案子的。说实在的这案子香港人大部分都不知道,要不是我提起这茬,岑子也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你做了搜索应该知道,要不是最近大陆出了许纯和,这案子几乎已经从中文互联网上消失了,香港人被洗脑的程度可见一斑。我知道这案子不是因为许纯和,而是另一位"香港之光"。大家知道香港上国际媒体很难,上国际媒体头条更是难上加难,除非你拉上几千人把街给堵了。但是有一位香港人,巾帼不让须眉,单枪匹马占据国际媒体头条数日,绝对称得上"香港之光"。谁呢? 罗允彤,残忍虐待印尼女佣的那位。罗允彤虐佣案,友邦人士,莫名惊诧,喜欢扒粪的西方媒体又把香港对少数族裔的系统性歧视翻到桌面上来,包括这个林宝案。看,这就是东方明珠的光彩。

            • 家园 诶,香港融乐会提供的报纸资料能打开的我都看了一下

              没发现有明确地说法医没发现胡椒喷雾痕迹的说法啊?其中一个报纸说死者用清水洗脸洗掉了喷雾剂,然后把身边的椅子摔在树上摔碎,之后持带有尖利木刺的椅子腿来试图攻击警察。

              这就解释了没有明显的胡椒喷雾的说法了。不过个人觉得警方应该有仪器设备可以检查肉眼看不到的残留吧?

              目前的报纸上既没有说用了仪器设备检测到这种残留,也没有说没用相关仪器检测。

              死因庭估计只是说用枪打死的吧?喷没喷胡椒应该不影响用枪打死的结论。

              ————

              弹道是正面还是背面,这个因为某些链接失效,某些链接被墙,没找到相关报道啊。

              如果你能找到弹道全是背面,或者第二发是背面射入的报道才能证明是非自卫,而是追击。

              (我好像对香港警员也在用无罪推定哈,不过要公平起见的话,大陆和香港的警员都应该享有初始的无罪推定。)

              ————

              呃,英文报纸截图看不懂,或者是有哪个英文报纸说了子弹是从后方射入的?

              可能的话麻烦你提供一个英文报纸的截图,然后用QQ截图的红线标出相应的句子,方便后来的其它不懂英语者,也包括我,用在线翻译网站查询。

        • 家园 此案甚有说服力

          进一步打击了岑子的信心!

          非常不厚道地大笑。。。。。

      • 家园 我可以判断你不光东北,北京你也去的次数不多

        否则你不会不知道在北京曾经臭名昭著的敲头党以及被敲头党敲头的受害者现在都是什么状态。

        在搞清楚人的要害在遭受钝器击打会有什么后果前,请不要说“持棍敲2下最多痛數天”这样的话。

      • 家园 以香港来对比黑龙江的一个小县城,不太合适吧

        岑子恐怕不了解东北人是怎么打架的,直接上刀捅很常见。而且死者已经对警察威胁“我捅了你”。东北爷们可不是香港那些只敢冲击大陆游客的占中娘炮。

        死者从頭到尾都沒有傷害群眾的做法, 肉盾都算是他的自己人

        你这是用事后了解的信息去苛求当时的警察。当时警察只能在搏斗中迅速判断眼前的暴徒非常危险,已经对侯车室内的老人和幼儿实施了伤害,那么在警械已被抢夺(自己头部被重击),口头警告无效后,我认为开枪是一个警察勇于履行职责的表现。我可不想警察面对暴力都退缩,那群众还能指望谁?

        最好情況是僵持, 双方都沒有過激動作, 待緩兵到后合力生擒.
        这恐怕是你的想当然了,我是看不出如何可以让这个狂暴的醉汉停下来,又如何
        保持2人的距離

        总之,我认为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说警察

        做的很差
        ,但公安系统可以从技术方面做改进,例如配备电击枪。

        我也希望内地偏僻的小县城都能从警力配备、人员训练、装备等各方面达到

        香港的标准
        ,但在实现这个目标前,警察面对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出现的突发情况要有足够的威慑力,要对外发出明确的信息,决不允许袭警。如果群众对警察没信心,甚至可能会因为一、二个暴徒就造成群体性恐慌、拥挤、踩踏。

        推荐一篇文章FBI和美国公知达成的一致:怎样做才能不被警察踢屁股,就算发展到美国的程度也跟香港标准差的十万八千里,土鳖们任重道远呀。

        通宝推:唐斩非,逐水而行,迷惑不解,
        • 家园 一步錯,步步錯

          从嘗試單人匹馬制服死者不果開始,就應收手找緩兵了。到波及老人孩子己經太晚了。

          其實警察未到場前死者也沒有暴力行为,無理由認为第一輪交手后退縮后死者会傷害他人。找根長棍出來簡直莫名奇妙,香港的話对付空手的匪徒会先用胡椒噴霧,不果可升級到警棍,但总不会找根齐眉棒的,不好發力啊,打人還不如警棍痛。

          我也同意拔槍警告后不果開槍是正確的,但當長棍被搶后警察可以跑啊,沒必要拔槍。試想想如果是一個带長棍的匪徒在車站打人,警察應開槍擊斃還是多找幾個男人跟他肉搏生擒?

          這個警察先生太逞強了,我所說的跑只限脫離攻擊範圍,難度死者敢追著警察打?這不算面對暴力退縮,而是等待時機一舉拿下。

          • 家园 警察逃跑?我的天。你的意思是犯罪可以不制止,自己先逃命?

            你怎么知道警察逃跑后犯罪分子不对其他旅客施暴?

          • 家园 凭什么跑?万一这是疯子呢?

            某律师也让警察先跑,凭什么?网友回复:那我去打律师,警察一来我再去打警察,警察应该跑远点,然后我就可以快乐的打律师了。

            抢过棍子就把旁边的孩子敲了个脑浆迸裂怎么办?你有胆抢夺警械?那挨上一枪就没得说了。

          • 家园 何不食肉糜?

            把东北一个小地方和香港现况比较,只能让我想起上面那句话。

            不过你放心,再过5年,肯定不需要10年,内地警察会有更多的专业化进步,而香港最多维持原状。

            回到你的评论,“但當長棍被搶后警察可以跑啊,沒必要拔槍”,我脑补了一下这个带枪警察被一个你认为“無理由認为第一輪交手后退縮后死者会傷害他人”的罪犯追打的场面,忍不住笑翻。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必将成为李警官一生的耻辱、同事的笑料、和国内公知的围攻批判。

            我郑重的建议您,带上视频,到街上找一个准备下班的香港警员,请他非正式的评价一下,如果他单独执行任务时(比如,同伴上厕所未归时突发事件),遇到警械被夺遭打,他身上还有枪,他是边逃跑边用对讲寻求支援、还是拔枪?

            我问了澳洲白鬼子警察,他们说他们当然拔枪警告然后开枪。我在香港也呆过两年,警察很和善,有一次我问路还和我一起研究了半天路线,所以如果不当班一定不会拒绝你的要求的。

            说实话,如果我看到:香港警察一边逃跑,一边扯着对讲喊,总部总部,请求支援,我在西贡被袭,警棍被抢走了,枪?枪还在。阿泰?阿泰去上洗手间了,现在还没回来。然后总部回答,支援5分钟就到,你先“多找幾個男人跟他肉搏生擒”。我一定会四处张望,看附近有没有摄影机在拍电影

            等你的好消息。

          • 家园 视频清楚的显示,死者就是在追着警察打。

            另外,我现在明白为什么之前看到报道说,遇到威胁的时候有香港警察第一反应就是逃跑。

          • 家园 人们又可以愉快地打律师了

            警察立马跑,然后人们又可以愉快地打律师了
            外链出处

      • 家园 肉盾还是肉枪?

        提醒一句,监控上可是徐向警察紧逼的时候把小孩扔过去的,可不是躲闪的时候拉过来档的?用"盾"字好像他在自我保护,其实人家是在进攻.

        其实就是盾本身也不纯粹是防御武器,可以作为进攻武器.

      • 家园 肉盾还是肉枪?
      • 家园 不同意

        死者从頭到尾都沒有傷害群眾的做法, 肉盾都算是他的自己人

        孩子是父母的私产?抱住孩子向地上砸是合法行为?

      • 家园 香港的警察密度比大陆高三倍,占人口比3.8‰

        而且在那么小的面积上。香港虽然有千余平方公里,但是刨去郊区,市区人口密度3.2万人/平方公里。

        欧洲国家每10万人的警察人数分别是:意大利552人、西班牙481人、马其顿480人、葡萄牙455人、土耳其和捷克449人、克罗地亚445人、马耳他443人、希腊436人、斯洛文尼亚392人、法国384人、比利时371人、奥地利322人、卢森堡和爱尔兰308人、德国304 人、英国275人、爱沙尼亚241人、瑞士223人、荷兰216人、罗马尼亚209人、挪威179人、芬兰158人。

        中国警察与人口比例最低,人口:136,000万,警力:1800000人,警察与人口比例:1.3‰

        PS:至于中国,在警察这一项上是有个“最多”没错,但却是“牺牲”最多。据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因公伤亡4548人。其中,因公牺牲414人(19人被批准为烈士),负伤 4134人(重伤872人,轻伤3262人)。在各类伤亡中,因执法执勤、抢险救灾、积劳成疾牺牲的民警有370人,占牺牲总人数的89.4%;负伤 2909人,占负伤总人数的70.4%。

        所以你在那里不咸不淡的讨论执法手段和程序,根本是缘木求鱼。

        通宝推:小楼春雨,年青是福,玉垒关2,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