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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八十年代后期,我曾是工厂里的供销员,大概跟现在的 -- 完颜陈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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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为什么会出现地契?

                所谓地契,就是农民瞒着政府私下里交易的凭证.因为政府是不允许土地买卖的,所以你不可能到政府去办合法手续,转移产权.地契是私人合同而不是官方认可的合同.

                地契是非常搞笑的,有固定形式,实质是土地买卖,但却要伪装成不得已下的无奈之举,什么生活困难啊,无依无靠啊,亲朋不要啊,鞅人求告啊,总之卖主是无奈,买主是为善.这种说法其实是为了逃避官府和家族禁止私卖的追究.但是有一条,规定卖主的赋税由买主承担.

                地契有红契白契之分,白契可以进官府备案,但必须收税,所以民间普遍全是红契.又因为是红契,官府的鱼鳞册上其实仍然是原卖主的名字,买主是以卖主的名义承担税负.按照物权登记原则,这幢桩土地买卖其实是不被承认的,一旦发生纠纷官府是不管的.

                当然到了最后,官府是睁只眼闭只眼,反正只要赋税按时交纳,管他张三李四.正因为如此,土地买卖始终没有合法化,因为地契上规定,卖主有赎回权--交易被伪装成抵押.要过若干年以后,再签绝卖协议,卖主表示无力赎回,彻底卖断.这中间,卖主可以以当初定价太低为由,要求买主加钱,称之为"找补",可以多次找补,价钱不等.

                如果买主又转卖给另一个人,要在原契上加人,或者由原卖主再与再买主签契约--这个形式又表明所有权其实还没有转移.同时原卖主也可以要求再买主补价,有的地方叫红包,子孙包.

                这种找补可能会持续数代,事实上也可以视为一种敲诈,因为原卖主始终保有赎回权,随时可以以买卖不成立收回土地.直到最终双方因年代久远淡忘了这层关系.又开始下一个轮回.

                不管怎么认定这个地契制度---应该叫民间习惯,它的影响迄今还在.其实广东乌坎事件就有"找补"的成分,原来的土地买卖不管有什么瑕疵,当时村民都是默认了,只是后来地价上涨了,村民要求"找补",买主不干.现在的法律是不承认"找补"的,但民间还是承认的.

                • 家园 说反了,红契是政府承认的

                  所谓红契就是盖上了政府的红色大印而已,如果没盖就是白契。政府当然允许土地买卖,要不怎么会有红契一说。只不过把白契变成红契要交不少税,很可能还要被胥吏压榨一番,去县城交通也不方便,大家就懒得去把白契变成红契了。

            • 家园 哦,谢指点。我一辈子住大城市,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
          • 家园 在远郊买一套小户型

            在远郊买一套小户型,用来放骨灰。比墓地便宜,还是70年产权的。

      • 家园 确实,土地使用和拥有有太多不定因素。

        这些问题在不远的将来就会显现。到时侯才去订法规,就迟了。

    • 家园 收物业税呗

      完税的房屋所有权得继续使用土地使用权的共有份额。当然欠税是免不了的,出售、继承之前连滞纳金一起交上就行。政府对自己的存续还是有信心的。

      • 家园 将来大地主们也能左右政府的政策了。
        • 家园 大地主和居住人还是有区分的吧

          居民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是共同共有的,业委会自己还打架呢,估计也没力量团结起来对抗政府。而且我觉得住宅收物业税的话应该比较低,这个税短时间收不上来对财政影响不大。

          写字楼、工厂这些独占的土地应当是物业税的大头,政府收拾他们还是有底气的。

    • 家园 地肯定是收不回来滴

      不过交钱钱的事情,土工是会干的。

      • 家园 既然土地收不回来,革命党变成执政党。

        这样的话,大家还是应拿些土地在手,才能后半半辈无忧。政府也会被大地主控制。

    • 家园 大胖子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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