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肘子被封,另一个周小平同志点名的苦主发言了。 -- 金色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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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去了

          偶尔在西西河冒个泡玩。

          • 家园 为啥?

            谁又惹你了?

            以后我上哪找你搞基啊?

            你这么东躲西藏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啊。

            • 家园 不是在西西河里混么

              不是谁惹,我惹的人多了去了,再呆下去,估计要对我进行政治审查。。。

      • 家园 最令人不解的是很多人还不以为耻

        反而振振有词的为皇帝的新装辩护,这都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

        • 家园 说个残忍的故事

          我家有个远房的亲戚,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在大首长家做用人。因为她脑子有点问题,总是犯点错误,所以老是被首长家里的扁。以后就习惯了,凡是她有点错,首长家里人就敲一敲她的脑壳。然后她被敲以后也还很乐和。然后,如果长时间首长家里人没敲她脑壳,自己也就拿起条帚敲自己的脑壳

    • 家园 李银河写的和王小波姐姐写的事情真相不一样

      她们两个人必然有一个是在“说谎”,或者“造谣”?

      • 家园 王晨光姐姐的记述是这样的

        他(送王晨光去医院的小伙子)说,那天他开着一辆小卡车经过Dequinder路,在一个小理发馆前的汽车站旁,看到晨光浑身是血,用手捂着脖子,拦住了他的车。一开始他很害怕,后来看晨光不像坏人,就把车停住了。晨光讲不出话,自己爬进了他的车后斗里。迈克想应该给警察局打电话报案,就用手机给警察局打了电话,一个值班的人让他送到医院去,他就开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急诊部门前。在门口他遇到一个门卫,阻拦住他不让进。他着急地解释说:“这人被刺了,要赶快急救!”门卫说:“你把他杀了,你把他送到别的地方去。”他俩争执起来,一个黑人护士跑了出来,看了看情况,就叫人把晨光抬进去了。刚到医院门口时,晨光还在车斗里坐了起来,接着就躺倒了。直到被抬进去,在医院门口耽误了大约10分钟。

        一目击者(法庭证人),凶手的邻居,一个黑男人作证说,看见昨天作证的两人开汽车经过。他在事发时坐公共汽车下班,下车后看见凶手用一辆自行车把晨光别倒,然后看到血喷如注。他还喊了声:“你不要这样做。”就走了。

        庭审的时候,“有一个白人妇女和一个黑人妇女事发时同车经过,她们是目击证人”。

        以上记述,相信能得出“有人经过,无人帮忙”的结论,至于李银河,是轻描淡写地说“他跟一个18岁的美国黑人借手机用,结果黑人为抢他的钱,用一把螺丝刀扎中他的颈动脉后逃走,晨光拦住过路车,送到医院时已经因失血过多而无力回天”,似乎晨光被刺后没经过波折就拦到车了,很无耻。

        • 家园 事实是迈克把王晨光送到了医院,当时王还能起身

          周小平和李银河的的叙述哪个更接近真实??

          据事后的监控显示他临死前挣扎了很久,这段时间路过的车辆和人很多,但没有人停下来帮助他,等最后被发现并送到医院时,早已停止了呼吸。

          还是又是:只要方向正确,细节没关系?

          王征的文章写的相当平实,你要黑领事馆还是黑美国都有料,美国急救的医院真是sx到了一个地步,中国芝加哥领事馆也是sx到一了个地步,咱别编不靠谱的出来啊...

          • 家园 麦克固然是个好青年,但是……

            要按着国内媒体报“小悦悦”事件的路子来报这案件,扯上“人情冷漠”,“体制问题”,“美国人怎么了”,似乎料也足的很。你可以说周描述的过程的“与事实有出入”,但要说他的结论不靠谱,我还真不能爽爽快快认同。

          • 家园 发重了

            DEL

          • 家园 我认为周小平比李银河的叙述更接近真实

            魔鬼在于细节,是因为细节可以证实或者推翻用于“证明观点的事实”,如果细节不能推翻“证明观点的事实”,那它就是细枝末节。

            周小平的观点是什么,”外国人的月亮也不是那么的圆“,他的事实是什么,

            ”他的弟弟就是在美国街头被人刺死的“——指美国刑事案件也不少,

            ”根据事后的监控显示他临死前挣扎了很久,这段时间路过的车辆和人很多,但没有人停下来帮助他,等最后被发现并送到医院时,早已停止了呼吸“——指美国人情冷漠,治安状况恶劣,街头杀人没人管

            周小平列举的这个事实有什么问题吗?除了”事后的监控“属于脑补,其它没什么大问题。

            有河友质疑这句:”这段时间路过的车辆和人很多“,理由是只有三、四个目击证人,不算很多。看了王征的文章,这几个只是出庭的证人,文章并没有提当时街上还有没有其他证人。可以肯定的是,事发当地有个理发馆、教堂、公交车站,理发馆当时没人,当时起码有一辆车经过,上面有两个证人,当时起码有一趟公交车靠站,因为当时从车上下来一个乘客,他目击了事件,但没有报警、打120,而是喊了一声就走了,如果这辆公交不是无人驾驶,那么司机应该是看见了凶杀,如果这辆公交车不是空车,那应该还有其它乘客目击了凶杀。如果说周小平说这句话依据不足,那质疑这句话的依据何在呢?

            还有河友质疑这句:”等最后被发现并送到医院时,早已停止了呼吸“,很显然,这里周小平说错了,伤者送到医院时还是活着的。但我不认为这是周小平故意造谣,而是他确实不知道或者记不清了,因为真相更支持他的观点:一个凶杀案的受害者,颈动脉被刺破的生命垂危伤者,居然被医院拒之门外达十分钟,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而医院条件简陋,嗯,在天朝这妥妥的是体制问题。

            看过王小波姐姐的文章,了解的事实越多,就越能发现周小平说的更符合事实真相,比如那位救助了王晨光的善良小伙,他的女朋友就是几年前被杀死的。

            事实上,李银河也没有质疑周小平描述的事实,她想质疑周小平的逻辑,为此她不动声色地偷换了概念,捎带手的,她“轻描淡写”地描述了一遍“事件经过”,有意无意地遗漏了一些对周小平观点有利的重要事实。

            她确实没有说错什么,但选择性地描述和遗漏事实,算不算接近真相?

            • 家园 立场歪成这样,也不怕人笑话么?

              “凶手的邻居,一个黑男人作证说,看见昨天作证的两人开汽车经过。他在事发时坐公共汽车下班,下车后看见凶手用一辆自行车把晨光别倒,然后看到血 喷如注。他还喊了声:“你不要这样做。”就走了。听到这些我们不禁唏嘘—-为什么不早不晚不前不后不偏不倚地发生了这事。如果再晚一会,巴士就来了, 晨光会乘巴士离开,就不会发生这事。”

              很明显当时发生的时候是没有公交车的,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脑补到有公车在场,难道谎言重复一百遍就真的能变成真的吗?

              再来跟你交个真

              ”根据事后的监控显示他临死前挣扎了很久,这段时间路过的车辆和人很多,但没有人停下来帮助他,等最后被发现并送到医院时,早已停止了呼吸“——指美国人情冷漠,治安状况恶劣,街头杀人没人管

              周小平列举的这个事实有什么问题吗?除了”事后的监控“属于脑补,其它没什么大问题。”

              真的能像你说的那样么?

              1. 根据事后的监控显示他临死前挣扎了很久,》》根本没有监控,谎言1

              2. 这段时间路过的车辆和人很多,》》现在能找到的就只有三个目击证人加一辆过路车。如果非要拧成在那种犯罪高发区,美国人充分发扬大无畏精神,人来人往,罪犯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那也没什么可说的。只不过照常理而言,那种治安不好的地段晚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很多人,而且检控方会把尽可能多的所有目击证人找到来增强证言的可信度。谎言2

              3. 但没有人停下来帮助他,》》明明是王拦车求救,被人送到医院并报警。难道麦克不是停下帮助他了么? 谎言3

              4. 等最后被发现并送到医院时, 》》他是被人送到医院的,怎么就变成最后被发现了呢? 谎言4

              5. 早已停止了呼吸 》》明明在医院门口还有呼吸,怎么就变成了早已停止了呼吸。谎言5

              周小平这段话里一共5个逗号,就有五个谎言,这也能算“周小平列举的这个事实有什么问题吗?”

              立场歪成这样,也不怕人笑话么?

              • 家园 分析要仔细,说话要有依据

                很明显当时发生的时候是没有公交车的,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脑补到有公车在场,难道谎言重复一百遍就真的能变成真的吗?

                ——你看看王小波姐姐的这句话,“听到这些我们不禁唏嘘—-为什么不早不晚不前不后不偏不倚地发生了这事。如果再晚一会,巴士就来了, 晨光会乘巴士离开,就不会发生这事”,作者说的非常明确,凶杀就是发生在巴士到来之前或者之时,而不是之后,如果巴士已经离开,那作者所说的“凶杀发生再晚一会,巴士就来了, 晨光会乘巴士离开”,难道是指下一班巴士? 下一班巴士什么时候到? 结合证人所言,凶杀就是在巴士进站之时发生的,证人一下车就见到了血喷如注。

                2. 这段时间路过的车辆和人很多,》》现在能找到的就只有三个目击证人加一辆过路车。如果非要拧成在那种犯罪高发区,美国人充分发扬大无畏精神,人来人往,罪犯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凶,那也没什么可说的。只不过照常理而言,那种治安不好的地段晚上根本就不可能有很多人,而且检控方会把尽可能多的所有目击证人找到来增强证言的可信度。谎言2

                ——你在哪里看到这几个出庭证人就是所有的目击者?你所说的都是推测,而不是事实,仔细看了王征的文章,没有任何地方说这几个证人就是全部的目击者,也没说那辆过路车和Mike那辆车就是全部的过路车,如果你还有其它的信息来源,不妨给出链接。 何况现场还有那辆刚刚到站的巴士,那个司机肯定是目击者,而那辆巴士是不是只下来一位乘客(那位证人),这辆巴士是否还有其它乘客,都是未知,怎么能断定除了几位证人以外,就没有其它的目击者?

                3. 但没有人停下来帮助他,》》明明是王拦车求救,被人送到医院并报警。难道麦克不是停下帮助他了么? 谎言3

                ——谁知道受害者在拦到麦克之前,在街上晃了多久? 在他拦到麦克之前,确实没人停下来帮助他。“难道麦克不是停下帮助他了么”,你太着急了,后面紧跟着的一句就是“被发现并送到医院”,你把句子断在这之前,然后就质疑作者否认有人最后帮助了受害者?

                4. 等最后被发现并送到医院时, 》》他是被人送到医院的,怎么就变成最后被发现了呢? 谎言4

                ——伤者确实不是“被发现”,而是他还能自己去拦过路车,否则,他真的“被发现”的时候,恐怕早已经成为尸体了。我不认为这是作者说谎,这个问题稍后再说。

                5. 早已停止了呼吸 》》明明在医院门口还有呼吸,怎么就变成了早已停止了呼吸。谎言5

                ——呵呵,又是“谎言”。

                说说什么是“谎言”,并不是所有说错的话都是“谎言”,百度一下:说话人在知道事实的前提下,通过刻意隐瞒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语言信息的行为。

                我不知道周小平在其它地方说了多少谎,但在这里,我认为他只是对这件事不是了解得非常细,而不是说谎,因为他没有“刻意隐瞒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语言信息的行为”的必要,整个事实完全符合他的主题诉求,甚至比他自己的描述更合自己的“心水”:比如麦克的女友也是被人杀死的,是否更印证了“治安不好”? 血喷如注的伤者被送到医院时还能自己坐起来,却被医院拒收而延误了十分钟,最终不治,是不是”妥妥的体制问题“? 作者有什么必要放弃对自己观点更有利的事实,而去凭空捏造什么“谎言”? 有人说作者歪曲了事实,可事实却比作者说的更歪。如果这就算谎言,那从比我们所有人都更了解事情经过的李银河那段文字里,一样可以找到这种“谎言”。

                魔鬼在于细节,注重细节,是因为细节可以证实或者推翻用于“证明观点的事实”,但如果纠缠细节却不能推翻“证明观点的事实”,那便是吹毛求疵。

                其实,我的观点是:周小平比李银河的叙述更接近真实,如果不同意这个观点,起码应该说一下为什么你认为李银河的描述比周小平更接近真实,并回答一下这句话:选择性地描述和遗漏事实,算不算接近真相?

                来看看李银河说了和没说什么:

                小波弟弟晨光1998年(小波去世一年后)在底特律下班开车回家时,车出了故障,停在高速路旁。他跟一个18岁的美国黑人借手机用,结果黑人为抢他的钱,用一把螺丝刀扎中他的颈动脉后逃走,晨光拦住过路车,

                ——李银河没有反驳周小平的描述,当然她也不会提到在拦住过路车之前,没有人帮助他,也没有人报警。

                送到医院时已经因失血过多而无力回天。

                ——医院拒收耽搁10分钟,既然周小平不知道,李银河也就顺手推舟略过不提了,伤者送到医院时还是活着的,李银河用一句巧妙的“因失血过多而无力回天”含混带过,其实,真的是无力回天吗?

                在美国华人社会和中国驻美使馆的强大压力之下,此案很快告破,那个凶犯被判了无期徒刑。

                ——如果不是凶手玩火太过,这个案件审理差点就没得到公正的结果。

                这件事惨痛异常,令家人痛彻心扉。但是它毕竟不是种族仇杀,不是政治谋杀,不是制度问题,而是刑事犯罪案件。

                ——只要是刑事案件,不是种族仇杀,不是政治谋杀,就不是制度问题? 搞不懂这里的逻辑。

                除了“被抢劫”、“送医院不治”、“凶手被抓且判无期”这三个少的不能再少的事件节点之外,李银河没有提供任何额外的细节,她遗漏了一些关键信息,描述的仿佛是一件孤立的、平淡的、没有任何波折的凶杀案。李银河没有直接回应周小平的描述,因为那会带出更多的细节,会更坐实周小平所描述的事件。

                对这事件的描述,周和李都是有倾向的,他们的描述谁更接近真实,谁更符合人们的感受,相信各人自有各人的判断。

          • 家园 都是部分的真实,细节都不完善,反映了屁股问题而已

            周小平用“很多人经过”、“挣扎了很久”来证明“美国不是天堂”;李银河用“轻描淡写”来说明“不是体制问题”。

            其实可以反向思考一下,如果此事发生在中国,那么结果会如何?李银河会不会说“不是体制问题”,周小平会不会说“中国不是天堂”?

            我的看法,从这两个人以往的表现来看,周小平“愣头青”一些,似乎不至于跟李银河一样无耻。

            通宝推:jakac,龙眼,
            • 家园 老海龟孙中山才是公知们的好榜样

              百多年前的孙文-孙中山那才是标准的美国海归,人家'生在美利坚,长在星旗下',讲英文,信基督,人家大哥还是美国的成功人士。可在如何让中国走向富强的这个问题上,美国对孙文这个老海龟是很吝啬的:肥猪拱门-全是嘴把式。

              因为美国的资本家和政客根本就没兴趣,也没办法,也没体制帮助中国富强,最后孙中山是靠与苏联合作,改组党,建军校,拿军援,拿金援,联俄、联共、扶助农工,平均地权,这才让国家和民族看到希望,然后是毛领导的GCD接过了孙的火种,带领中国走向富强。

              至于是孙文三民主义更能成为中国前进的方向,还是共产主义更能成为中国前进的方向,或者说新民主主义是走向共产党主义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系列问题可以商榷,但一味跟着美国走是不会有出路的,这是老海龟孙中山的经历早就证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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