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人文主义谈话录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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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变革的本质是个人的想法和认识在大数据面前毫无意义

          电子产品的意义就是成功和变革的周期快过人改变思想的周期。免费游戏可以靠卖周边,卖人气赚钱,不需要等一代代的游戏设计人员改变思想。有产品,跟风的很快。设好场景,要设计故事,走主线,支线,收集,养成很麻烦,很花时间。把所有人扔进场景,搞个沙盘大乱斗,吃鸡就行。人气主播搞个人在线,下线产品也比走传统营销路线简单。

          通宝推:秦波仁者,
    • 家园 117-阿兰.德波顿:无神论者应当向宗教学习什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r8m2S98HU4&t=324s

      今天我想谈谈我的新书以及新书的主题。我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在职业生涯当中一直在寻求人生指南。我不相信正确的生活方式有多么显而易见,至少对我来说并不算显而易见。每天的生活都在提醒我,我对人生的理解多么浅薄,人生的问题多么复杂并且未必总有简单的答案。这一点促使我涉猎了很多可以统称为智慧的不同领域,例如哲学、文学、艺术、社会学等等。几年前我开始对宗教领域产生了兴趣。我和其他人一样对于这一点感到吃惊,因为我碰巧什么教都不信,过去不信,现在依然不信。在我们的社会当中,我们想当然地认为那些不信教的人不会真正关心宗教,也无法从宗教当中学到任何东西。但我想说的是这种看法也许并不完全正确。

      当下世界的主要分歧之一就是信徒与非信徒之间的分歧,无神论者或不可知论者和信徒之间的分歧。在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里,许多人都很清楚身为无神论者意味着什么:身为无神论者意味着某人不仅相信上帝不存在,而且还认为任何相信上帝确实存在的人都是白痴。(笑声)换句话说,一种相当恶毒的无神论玷污了这片土地,这种无神论基本上认为宗教信徒全都脑子有病,信仰宗教并不仅仅意味着选择了某种人生方式,还意味着选择了错误的人生方式,而无神论者有责任在智识层面指出他们的错误。信仰宗教是一个智识错误,因此需要智识层面的纠正。我本人对于这种做法颇有微词,我的做法也略有不同。我认为在宗教问题上,有神与无神的争论不仅算不上最有趣的话题,而且极其无聊无益,因为这场争论不可能真正取得任何进展。一方面信徒相信无神论者早晚要下地狱,另一方面无神论者认为信徒脑子进水。对我来说像这样的分裂既痛苦又可悲,我并不想在这方面空费心思。所以我选择了不同的道路。

      我是一名无神论者,所以我想首先发表一条可能会令你感到非常吃惊的意见,如果你对此产生了非常强烈的负面感受,尽管可以立刻离场,我绝不会抱怨:实话实说,我认为上帝并不存在。现在我们说点别的吧(笑声),我认为这个问题说这么多就足够了。更大的问题是下一步我们要怎么走呢?给予这一认识,我们要如何度过美好的一生呢?我们的社会应当如何治理呢?我写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在设想一个与我有点像的读者,此人抱有以下看法:“我不相信宗教教义,但我喜欢唱圣诞颂歌,我很欣赏旧约的某些段落,我热爱巴赫的音乐,禅宗佛教寺庙的建筑风格总能令我心有所感,某些宗教当中的道德结构在我看来很有道理,等等。”我们都知道那种人,一方面不相信宗教,同时却又被宗教的某些方面所吸引。长久以来,人们要么对全套教义打包全收,对于经文当中描述的各种超自然事件也要深信不疑,然后才能享受宗教的美好之处,或者不接受全套教义,然后就只能受困在荒原当中。我想建议一项不同的策略。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我们这个时代:我们应当将宗教当成偷师的对象。无神论者应该加深对于宗教的理解,然后去粗取精。有人认为我这是在挑挑拣拣,事实上我确实打算这么做,而且在涉及宗教的问题上我对于这套挑拣手段感到非常自豪。

      有些人说我这是将宗教当成了自助餐。我确实认为宗教是一桌自助餐,而且很多人往盘子里放的东西对我来说并不那么开胃,但是桌子上确实很有些好菜。所以我会围绕主要宗教挑选出在我眼中最好的特质。这是我的公开战略。我不是故意要冒犯任何人,但我认为如果你像我一样相信宗教本质上是文化产品,由人类创造,那么在各种宗教之间进行拣选就是天经地义的做法。我们对待任何其他文化产品都是这个态度。以音乐举例,比方说你喜欢披头士乐队,假如有人告诉你:“既然你喜欢披头士乐队,那么我希望忠于披头士乐队,听完他们的每一首歌曲,永不偏离披头士之道,永不接触罗比.威廉姆斯。”这番话听上去肯定非常奇怪。我们总会不假思索地在文化的自助餐桌上到处挑拣,无论是音乐还是文学,今天看一点简.奥斯汀,明天看一点莎士比亚,后天再看一点詹姆斯.乔伊斯,为自己创建一张播放列表。我认为当代社会也应当采取同样的方法来对待宗教信仰。所以,我今晚想要做的就是带领大家在宗教的自助餐厅转一圈,展示一下我挑选出来的菜品。你可能会挑选其他菜品,这样做完全无可厚非。我的用意是向大家传授一套方法,因为我认为这套方法比特定的选择更重要。

      我认为宗教在教育领域的做法特别引人入胜。世俗世界历来因为严肃对待教育而引以为豪,巨额的资金都投入了教育当中。问题是教育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按照政治家的说法,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我们提供在现代资本主义当中占据一席之地所需的技能。教育将为我们提供技术和商业技能,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足且安全。不过关于现代教育的目的还有另一种主张,有时你会在政治家演讲到动情之处的时候或者大学毕业典礼即将结束的时候听到这种说法:教育可以在某些方面使你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更全面、更充实、更高尚的人,一个完全成长起来的公民。我喜欢这套说法,我认为这套说法听起来很漂亮。不过我想更深入地探索以下,因为我认为在某些方面我们未能兑现这第二项关于教育的主张,而且未能兑现的部分原因在于我们已经忘记了宗教。

      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前往教堂人数开始出现断崖式下跌。在十九世纪中叶这一数字一直在逐年走低。这一现象引发了许多人的恐慌,他们想知道社会将要何去何从,要到哪里去寻找安慰、伦理框架、行为指导以及道德——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东西呢?此前一直由宗教保存这一切,现在怎么办呢?有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团体——也就是英国的公知阶层——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答案。像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马修.阿诺德这样的人认为我们有一件现成的宗教替代品,也就是文化。柏拉图的散文,莎士比亚的戏剧,简.奥斯汀的小说—— 它们构成了一套知识和智慧的语言体系,可以完成宗教传统所能做到的一切,成为行为指导,道德与安慰的来源。换句话说文化可以代替圣经。这就是这些世纪中叶改革家的理想。

      我确实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我热切地相信文化可以帮助我们度过人生当中的一些重大挑战。我要将电影、摄影和音乐也加入文化的行列,所有这些都是构建美好生活的重要工具,我认为这些改革者是绝对正确的。问题在于,现代教育体系将这种见解完全扔到了一边。想象一下,你来到了全世界任何一所大学——比如哈佛大学,显然是最好的大学——并且表示,“我之所以来哈佛学习,是因为我想找到一套伦理框架,我需要道德指导,我需要学习如何去面对爱情、生活与死亡。”校方行政人员肯定会非常奇怪地看着你,兴许还会给疯人院打电话叫救护车。现代教育体系根本不认为提供道德指导、伦理框架或者心灵抚慰是自己该做的事情,原因在于这一体系想当然地认为人们一旦步入成年就会自然而然地懂得如何生活。生活之道是显而易见的:每天早起,找到伴侣,生儿育女,爱岗敬业,为父母养老送终,看着朋友先走一步,领取绝症诊断书,住进医院,躺进棺材,拉上盖子,轻轻松松地钻进地下——我们并不需要帮助,上述所有步骤都已经被社会安排好了。现代教育的观点是,“不要让文化来告诉我们如何生活。 体面的学术机构与大学不会与这些麻烦的问题掺和在一起。”所以大学教育体系才会对追求更高层意义的行为抱有怀疑态度:“为什么要白费事追求更高层意义呢?完全没有必要。我们是理性的人,完全掌握自身,我们可以独自完成人生旅程,不用您费心了。”

      宗教的出发角度则完全不同。首先宗教认为所有人的人生都只是在勉强维持而已,所有人全都身处困境。所有主要宗教都会将人比作儿童。儿童需要什么?他们需要帮助,他们需要指导。所以宗教认为我们是残缺不全的生灵,我们需要帮助才能度过人生,生活当中没有显而易见的道理,人生从头到尾都需要扶助,所以指导是绝对必要的。基督教的原罪理念伴随着许多黑暗的含义和联想,但这一理念真正想让你接受的看法是你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有问题,这就是宗教倾向于相信的看法,而且我认为这种看法并不能算错。宗教的出发点是人的脆弱特质,并且认为其自身的职责是帮助我们走好人生旅程。我并不相信宗教在人生旅程的各个阶段所给出的建议都一定值得听取。事实上只有在极少数时刻我才能同意宗教的具体说辞。但是我对宗教觉得人生需要指导这一理念始终感到着迷。想一想宗教向人们传授知识的方式吧。在世俗世界,当人们想要传授知识的时候会进行讲座,当宗教传递知识时则会进行布道。讲道和讲座有什么区别呢?讲座旨在分享事实,讲道则想要改变乃至挽救听众的人生——换句话说宗教传播知识的态度远远更加迫切。我不一定相信宗教总是对的,甚至在大多数时候都不信,但是这份对待人生的紧迫感却着实令我折服。我认为世俗世界在这个方面确实存在缺口。

      现在让我们沿着自助餐桌稍微向前走两步。刚才我们讨论的是教育的内容,我现在想讨论一下教育的教学机制。我认为宗教可以被视为一台超级成功的教育机器。从来没有任何教育机器像宗教那样完美。我们来看看它们为什么如此擅长传达自己的思想。宗教的第一条教育理念就是人类非常健忘。我们的思想就像筛子一样。西方宗教受到了古希腊哲学家的深刻影响,古希腊哲学家们认为人类都受到akrasia的困扰。 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意志薄弱”。有许多我们在智识层面完全熟悉的道理却在实际生活当中得不到实行,因为各种俗务分散了我们的注意力。所以宗教旨在强化意志,以便使你能够实行这些真心相信的道理,让这些道理在你的心里扎下根来。因为人很健忘,所以宗教的第一项建议就是重复。所有宗教都强调重复。以祈祷为例。早上9点,你会跪下念一套祈祷文。到了中午你就忘了,所以再次跪下再念一次。到了晚上你又忘了,所以还要念第三次。在世俗世界,我们往往把重复等同于无用功。“哦,我已经看过那部电影了。”“哦,我一年前读过那本书。”这是现代人的办事方法,问题是这种方法确实意味着你的头脑当中能留存的信息很少。比方说你刚刚看了一部非常精彩的电影,你心想:“哇!这部电影将会改变我的人生!如此强大的能量!如此热烈的爱与美!我想让这一切淹没我的生活,掀开人生的新篇章。” 问题是到第二天午餐时间吃三明治的时候你就已经忘记了这部电影。到了下个月你甚至就连影片标题都记不得了。我们的思想就像筛子。然而世俗世界却一直认为我们可以讲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塞进教室里,倾注一套非常重要的道理,然后这些道理就会伴随他度过接下来四十年从事管理咨询的职业生涯(笑声)。 问题是情况通常并非如此。

      宗教在这方面要小心得多,尤其非常关心时间。所有主要宗教都有一套专属的历法。我们一般人都会进行日程安排,但是我们的日程当中往往挤满了资本主义事项——会议,商务约见,与税务检查员商谈,总之都是些维持职业生活或者社交生活的活动。宗教也会进行日程安排,但是其中内容却有些微不同。宗教的日程安排全都与内在自我相关,宗教的约见全都具有的重要心理意义。因为宗教相信,除非将这些约见明确写进日程,否则肯定会被我们遗忘。所以所以每种宗教都会向人们的生活施加一套结构。以天主教为例。每到3月31日你总会想到圣杰罗姆和他的谦逊与耐心。每天都会与某个理念捆绑在一起。我认为这样做很有用,因为很多我们关心的事情都会遭到忽略。比方说赏月,我认为赏月是非常美妙的行为,足以抚慰身心。看着月亮,你心里会想:“啊,我太渺小了,宇宙太大了。”不知怎的,你的灵魂就会平静下来,日常的焦虑情绪消弭于无形。经常有人想:“以后赏月的次数应当多一点。”但问题是我们并不会花太多时间看月亮,因为我们太忙,总有其他事情要做。但如果你是禅宗佛教徒,那么每年你都会与月亮有个约会,这就是九月中旬的月见节。月见节的晚上,信徒们要离开房间,坐在特制的赏月台上,唱歌吟诗,感慨人生无常与友谊的可贵,同时还可以品尝美味的糯米团子。这是一个迷人的仪式,旨在将一个重要的心理学思想添加进人们的日程。

      宗教充满了仪式,而仪式又是什么呢?仪式是一种社会事件,其最终目标是促成参与者的内在转变。仪式集中体现了现代社会和宗教社会之间的差异。现代社会痴迷于自发性。我们认为我们都会在恰当的时间自行学会重要的道理。 没有人应该告诉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该做的事情会自然浮现出来。然而不管这种想法看上去多么吸引人,问题在于我们并不会真的这么做。再以踏春举个例子吧。犹太教有一个可爱的仪式叫做Birkat Ha'ilanot。每年春天,信徒会与拉比一起出门踏青,观赏满树新花,吟诗祈祷,纪念田野与新一年的美丽。华兹华斯也很喜欢赞美春天,歌颂新一年与满树新花等等。如果说Birkat Ha'ilanot比起华兹华斯更有优势,原因在于我们并不会真的去读华兹华斯。我们大多数人在大学里可能会接触一下他的作品,但是并不会将华兹华斯诗集放在手边每日翻阅。理论上我们确实有可能这么做,但在实践当中却往往顾不得。宗教在这方面的执行力远远更强,并且制定了时间表。

      宗教在教育领域还有另一项见解:重要的想法如果要被人接受,仅仅依靠重要性与合理性是不够的。你需要以一种令人信服的方式将其传达出去。因此你需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的公众演讲人。我的演讲水平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失望,但大致意思是不错的。否则,无论某个想法多么精彩都无法入心入脑。因此各大主要主要宗教都非常重视演讲术。美国南部的五旬节教派就是个好例子。假如你们在美国南部见识过五旬节教会的主日礼拜,就会知道现场气氛多么非同寻常。当不到人说到精彩之处的时候,会众们会纷纷起立高呼:“阿门!阿门!阿门!谢谢救主!谢谢耶稣!”台上台下交相呼应,将气氛推向了热烈的高潮。 我们不妨将这一幕与与现代大学的课堂进行比较(笑声)。教授认为自己有博士学位,自己的想法非常符合逻辑, 所以学生们理应信服他的说教。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所以我建议大学教授都去阿拉巴马州接受一下五旬节教会的培训。这样在大学讲座结束时,学生们也会站起高呼:“谢谢蒙田!谢谢莎士比亚!谢谢简.奥斯汀!”(笑声)这样或许能为大学教室注入一些真正的活力。

      宗教在教育领域还意识到了另一条关键:人不仅仅由大脑组成。我们不是理性的机器,我们的意识镶嵌在具备各种感官并且充满激情的肉体之内。我们有嗅觉、视觉、听觉与触觉。宗教声称,有效的教育必须涉及五感,仅仅以理性为目标是不够的。所以所有的宗教都在某种程度上采用了这种做法。再用禅宗佛教举个例子。最吸引人的佛教讲经活动往往会搭配饮料,这就是禅宗茶道。禅宗茶道是什么呢?在理性层面上讲的是人生无常与友情可贵之类的道理,但同时还搭配着热茶的仪式化引用。这样的合作很有意思,词语的主旨与香茗的主旨产生了相辅相成的效果,物质的茶水支持了心智的佛理。宗教自古以来就喜欢用物质环境来强化精神效果。犹太教对于宽恕很感兴趣,但你不仅能听到关于宽恕的讲座,还能参与有关宽恕的仪式。如果你住在正统派犹太教社区,每个星期五拉比都会带你来到净身池进行沐浴。你要回顾上周以来做过哪些需要别人原谅的事情,并且请求朋友和上帝的原谅,然后就从头到脚泡进水里。我认为所有宗教都意识到了水与精神修行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即便在世俗生活当中,当你想要换个心情的时候也会说:“我要去洗个澡。”水具有改变生活的能力,从头到脚的浸入足以影响人们改变自己的行为,但是只有宗教全面深入地接受了这一点。通过影响肉体来讲道理正是这些宗教的特征。

      让我继续检视一下自助餐桌上的其他菜品吧。我认为宗教感兴趣的另一个领域是艺术。在世俗世界里,我们认为我们已经搞懂了艺术,因为我们向博物馆和画廊投入了大量资金,大量剩余财富流向了艺术领域。但我认为我们与艺术的关系可能并没有达到最理想的状态,部分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正确研究宗教如何利用艺术。有时我们说博物馆是新时代的大教堂,但在某些方面我认为博物馆并没能彻底取代大教堂的功能。艺术之所以没能完全实现自己标榜的效能或我们为其所标榜的效能,原因之一在于现代世界很痴迷源自世十九世纪的理念:为了艺术而艺术。换句话说一件成功的艺术作品存在于自己的领域当中,存在于审美世界当中,不应该试图改变社会或直接影响人们。另一方面,围绕着艺术展示与解读的另一种意识形态是尊崇神秘的心态。似乎一件艺术品的立意越说不清楚就越有趣。像你这样的好人去参观博物馆尤其是当代艺术陈列馆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的感受就是“这是什么意思?”阅读博物馆藏品目录的时候也经常会有这种感觉,宛如阅读天书一般。所以艺术围绕着神秘的氛围以及远离日常生活的气质。

      宗教对待艺术的态度则截然不同。在宗教看在,艺术的目的非常简单主要有两项。首先是扬善,也就是宣扬正确的生活方式,其次是规过,也就是提醒人们什么是不幸,什么是悲伤,什么是空虚徒劳。这就是艺术的双重使命。换句话说艺术的目的在于教化,艺术的本质则是宣传。所有的宗教艺术都是宣传品。当人们听到“宣传”这个词时,有些人会想到希特勒,其他人则会想到斯大林。我知道我站在滑坡上面,但是我希望我们能够尝试在这个滑坡中间的某处站稳脚跟而不一定非得要跌到谷底。我认为宗教已经向我们展示了站稳脚跟的方法。宗教艺术的宣传主题往往都是真善美的内容。例如伦勃朗的《加利利海上的风暴》就是一幅美丽的宣传画。这幅画宣传了什么呢?法西斯国家还是工人阶级天堂?都不是,这幅画宣传的是勇气。它试图提醒你勇气是什么样子的,试图通过灌输勇敢者的形象来让你更加勇敢。

      为什么宗教会认为我们需要这种艺术呢?宗教为什么要将这项任务交给伦勃朗这样的人呢?因为宗教认为我们脑海中存在着各种各样处于休眠状态的理念,除非被艺术作品重新唤醒,否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行为。艺术能够将陈词滥调变成我们真正相信并能够采取行动的东西。我们都相信应当做好人,应该关爱儿童,应当保护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道理,问题是我们并不真正倾向于采取行动,直到被伟大的艺术作品所打动为止。这可以是塔科夫斯基的电影,也可以是披头士乐队的《嘿,裘德》,或者任何其他作品。总之你会突然想到:“哦,这就是爱情。”或者“我确实应该这关心世界/爱我的孩子/更加包容我的伴侣。”这些道理平时遭到了我们的冷落,现在艺术却以入心入脑的方式提醒了我们。这就是为什么宗教总会找上艺术家的原因。宗教总会与各个历史时期世界最伟大的艺术家保持联系。他们知道该给谁打电话,也知道艺术品的质量必须足够优秀,因为如果艺术品不够优秀,宗教的信息就传达不出去。

      现代世界的运作方式截然不同。现代世界也有著书立说的思想家,但是他们会主动联系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伟大的电影制作者吗?真不会。艺术家在这个角落,思想家在那个角落,双方隔得很远。宗教则促使思想家与艺术家保持联系,由思想家告诉艺术家应该创作什么。这种做法与现代心态非常不同。但我认为这样做可能非常重要。通过伟大艺术家的作品来激活我们的信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觉得宗教真正想说的是审美并不肤浅,事物的触感、外观以及声音并非无关紧要,只能充当《家居装潢》杂志的内容,而是位于重要性的核心,因为我们人类会对感官刺激作出反应。

      我记得几年前我打算结婚,我想,“作为一个非信徒,我该去哪里办喜事呢?首先我不会去教堂或类似的场所,因为感觉不对。”于是我找到了一个叫做英国人道主义协会的组织并且点击了他们的网站。刚打开页面我就想:“这个网站太别扭了,网站设计这么看怎么像是出自某个十二岁少年之手。”页面上有个链接写的是“仪式承办人一览”,点开之后出现了一排照片。我挨个看了一下将要为我张罗大喜之日的人员的形象,一边看一边想:“他们太不会穿衣打扮了,他们的个人简介里面拼写错误太多了。”这种想法可能听起来有些刻薄肤浅,但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想要建立一个超越宗教的可行世界,我们就必须研究宗教豆都将心思花在了什么地方。我们必须认识到穿衣戴帽非常重要,遣词造句非常重要,我们不能仅仅说“二鱼五饼的故事站不住脚,创世记不能自圆其说,这就足够了。”我们需要更努力一点,因为在这些方面宗教一直更努力。

      让我稍微介绍一下自助餐桌上的另一道菜品。宗教在接下来这个领域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入理解:如果你想改变世界,就必须组织起来。你必须和其他人携起手来才能成事。世界各大主要宗教都被称为有组织宗教这一点并不是巧合。换句话说,宗教不仅仅由一两个想出好主意的个人组成,而是一群围绕一系列想法联合起来并且遵守纪律的人。有趣的是在现代世界社会当中,那些对于广义上的灵魂感兴趣的人们——我这里使用“灵魂”这个词完全没有超自然的意味,我所指的是内心世界——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孑然一身的修行者。他们是诗人、作家、吉他手、心理治疗师,画家——总之都呆在各自的小小工作室里各忙各的,分别独自拯救世界。换句话说,如果你关心灵魂,那么你就只能靠自己了。这就是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世界观的遗产:“要想对人类做出重要贡献,就必须用你自己的声音说话,只有孤独的声音才是重要的声音。不要学习阅读表格,不要与其他人混同在一起,要在山顶上发表最纯粹的言论。”这就是现代世界的观念。

      宗教的做法则截然不同。宗教非常讲究组织性,宗教组织具有跨越国境相互呼应的力量。宗教制定了行为准则。宗教率先将自身打造成了品牌,并且在很多领域表现出了高度凝聚力。现代世界当中唯一能与宗教相提并论的组织就是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和宗教的组织架构异常相似,都具有品牌化,跨国化,纪律严明等等特点。当然这两者所做的事情稍有不同。宗教关注灵魂,而跨国公司倾向于关注物质,例如运送水泥、售卖比萨饼或者鞋子。所以在现代世界里,一方面组织严密的跨国公司只顾向我们售卖鞋子,另一方面诗人和心理治疗师却呆在各自的卧室里。我认为这一点是现代社会的真切损失。也难怪宗教势力依旧如此强大,而许多世俗社会的优秀思想的信息却往往无法传达给所有人。去年天主教会的收入是九百七十亿美元。有些人想不明白为什么天主教教义包含这么多不合理内容,但是在世界上却仍然如此有势力。我建议他们至少先看看这九百七十亿美元。天主教非常有组织,汇聚了大量人才,表现出了极大的纪律性。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想让自己热切相信的想法在世俗世界具有真正的吸引力,那么我们可能不得不考虑如何组织起来。组织才是成事的关键,孤独的修行者无论多么纯洁,从未受到商业与他人羁绊的玷污,终究都只能在一个孤独的世界里发出非常微弱的声音。我们倾向于认为只要写一本书就足以改变世界。但宗教不仅仅是书籍。宗教的核心确实可以是某一本非常重要的典籍,但是宗教的组成内容还包括学校、音乐、饮食、日历以及殡葬服务等等。如果你以为只要抛出几个明智且有针对性的论点就足以瓦解宗教大厦,我只能说你想多了。

      最后我还想谈谈菜单上的其他几样菜品。我们来看看社区吧。宗教无可争议的长项之一就是创建社区,把陌生人变成朋友。世俗世界缺乏社区的问题十分显著。我认为现代世界是孤独的。我们都在寻找那个非常特别的人。在青少年时代与二十多岁的时候,我们一直在寻找那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人,这个人可以让我们再也没有必要与其他人厮混在一起。所以我们都在很自私地寻找那个特别的人。但是我们并不喜欢加入团队。现在,我认为生活在小组中真的非常重要,我认为生活当中的一大部分焦虑情绪来自于缺乏团体生活。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承认,在现代化悉尼、墨尔本以及伦敦这样的现代化城市从来都不缺乏各种各样的聚会,你完全可以在这些场合与其他人们聚在一起。因此假如有人抱怨说“我们很孤独,我们周围没有人,”这种说法显然是错的。我们身边有很多人,问题在于我们并不会与他们谈话,除非我现在进行一项既可能很尴尬也可能很有趣的操作——但我认为我不会这样做——仿照许多宗教的做法,要求你们每个人都左右转身,向所有人介绍自己。宗教经常为参与者们营造公共空间,宗教承担了主持人的功能,在人们之间互相介绍。

      我认为在表面之下,我们每个人的脾气都不像看上去那样糟糕。之所以我们总是摆出一张臭脸到处走动,原因在于我们很害怕。我们害怕强奸犯、杀人犯、恋童癖以及其他各种我们曾经听说过的坏人。所以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因为我们四处游荡。但是只要剥开这层外壳,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其实都很友善。问题在于,通常需要一场洪水、一场大火或一场暴风雪才能促使人们与陌生人谈话,因为这样做太令人尴尬了。有人对我说:“只有英国人才这么矫情。”(笑声)但我觉得这应该是个普世问题。我们要怎样才能释放我们的社交能力呢?我们需要一个好主人。派对主持人的作用非常重要。假如你参加了一场典型的英国式派对,又摊上一个糟糕的主持人,那么每个人都只会直愣愣地站在原地喝饮料,看上去要多尴尬有多尴尬。但是优秀的主持人则会在宾客之间相互牵线:“你们俩应该认识一下,你们俩也应该认识一下。”突然之间派对就活跃了起来。我毫无不敬之意地认为宗教就是社会这个大派对的主持人,为人们营造了安全的相互交谈环境。就算不相信超自然力量的人们也尽管可以参与进来。

      许多人经常会说,“我其实已经失去了信仰,但我依然很喜欢参加教会活动,很喜欢与其他人分享茶水和饼干。”他们的说法并没有错。他们为什么喜欢这些呢?因为没有其他替代品。有人说:“那么足球俱乐部呢?或者游泳俱乐部呢?酒吧怎么样?”问题在于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游泳、踢足球或者喝酒,我们并不全都属于这些专门的兴趣小组。现代世界有兴趣小组,而宗教有社区,兴趣小组和社区之间的区别在于成员之间的共同特质。聚集在同一个社区当中的人们在某种意义上说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他们在彼此眼中都是陌生人,来自不同的种族与年龄群体,但是参与宗教社区的精神旅程就是将陌生人变成有血有肉的自己人的过程,去发现表面之下的人性。这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练习。

      最后我要说的是,即使你不相信任何宗教——就像我一样——认真研究宗教似乎依然至关重要,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充分利用宗教的优势。 如果你致力于社区建设,那么你应当向宗教学习。 如果你从事艺术创作,那么你应当向宗教学习。 如果你是一名教育工作者,那么你应当向宗教学习。 宗教的内涵过于复杂,过于明智,过于丰富,过于细致,如果将这一切都留给那些只是出于碰巧才相信宗教的人们,那也未免太可惜了(笑声)。总而言之,宗教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尤其是不信者。谢谢大家。

    • 家园 116-史蒂芬.平克:范畴与推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gqIyB8XyyQ

      大家好,我是史蒂芬.平克,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我的研究方向是认知心理学,也就是研究智力、理性、语言、认知、记忆、想象以及其他各种智识能力的学问。今天我想与大家谈一谈认知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也就是概念与理性。概念指的是集合成为单位的思想,理性则是我们对于这些单位的应用。我们可以将概念定义成为特定模式的神经活动在意识当中的体现。概念大致分两类,首先是个体概念——对于某个人或者某件事物的概念,其次是群体概念——例如对于“狗”、“叶子”或者“桌子”的概念。后者是对一切狗、叶子与桌子的共性的总结。群体概念也就是分类,而分类是很重要的思维工具,能让人变得更加聪明。为了理解某一类心智能力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假设失去这一能力会怎样。小说家们最擅长操纵我们的想象力,设定一个失去了某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的个人或者世界。首先我想为大家朗读一段阿根廷著名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文章。他塑造了一位名叫富内斯的角色。这个角色其实有原型,原型是一位神经疾病患者。不过这并不是我选择这段文章的原因。以下就是博尔赫斯对于缺乏分类能力的人的描述。

      富内斯拥有惊人的记忆力。“我们一眼望去,可以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三个酒杯;富内斯却能看到一株葡萄藤所有的枝条、一串串的果实和每一颗葡萄。他记得1882年4月30日黎明时南面朝霞的形状,并且在记忆中同他只见过一次的一本皮面精装书的纹理比较,同凯布拉卓暴乱前夕船桨在内格罗河激起的涟漪比较。……我们能够充分直感的形象是黑板上的一个圆圈、一个直角三角形、一个菱形;伊雷内奥.富内斯却能直感马匹飞扬的鬃毛、山上牲口的后腿直立、千变万化的火焰和无数的灰烬,以及长时间守灵时死者的种种面貌。”

      “我们不能忘记,富内斯几乎不会进行一般的、纯理论的思维。他非但难以理解‘狗’这个共性符号包括不同大小、不同形状的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个别的狗,更不能理解从侧面看的编号为3-14的狗,名称会和从正面看的编号为3-15的狗一样。他每次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和自己的手也会吃惊。斯威夫特说小人国的皇帝能看到钟表分针的移动;富内斯不断地看到腐烂、蛀牙和疲劳的悄悄的进程。他注意到死亡和受潮的进展。”

      这就是缺乏分类能力的人们的心智状态,而分类能力对于我们来说是习以为常的。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将不同的外观与事物纳入不同的范畴。那么范畴究竟是什么呢?范畴有两种。第一种叫做经典范畴,或者说亚里士多德式范畴,或者说全或无式范畴,或者说规则式范畴。经典范畴有哪些例子呢?比方说祖母的定义是双亲之一的母亲,偶数的定义是能被二除尽的整数,单身汉是未婚男性。以下是涉及经典范畴的一段简明人类心理理论:概念就是头脑当中的定义,是某一范畴当中所有组成部分全都具有的共同特质——也就是必要条件,以及仅仅只有属于这一范畴的组成部分才具有的特质——也就是充分条件。

      听上去这是关于人类如何形成概念的很不错的近似理论。但是在二十世纪这一理论却遭到了挑战,挑战者就是这个看上去神似连环杀手的家伙。这位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认为,关于范畴的合理理论——也就是将范畴视作头脑当中的定义——实际上并不能应用于人们所说所想的真正范畴。比方说游戏这个范畴吧。游戏这个概念包含着极端多样化的行为。象棋算是游戏,扑克算是游戏,球类算是游戏,奥运会也算是游戏。那么加入游戏这个范畴的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分别是什么呢?如果说游戏必须给人带来欢乐并且让人放松,那么职业象棋比赛就算不得游戏。假如游戏一定要分输赢那么独立钻石就算不得游戏,一个小孩冲着墙壁扔球或者一群小孩手拉手转圈的行为也被我们称作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的语言能够表述的、属于同一个范畴之下的概念往往并没有共通的特质,不同的子集之间共同具有不同的特质。比方说棒球与小孩扔球都是肢体运动,象棋则不是;象棋与棒球都要分输赢,小孩向墙壁扔球则不用;象棋与独立钻石都需要认真思考。这就像将纤维搓成绳索,没有哪根纤维能纵贯整条绳索,但是纤维之间的重叠却构成了绳索。

      像这样的特质重叠我们称之为家族相似性,也就是一家人长得比较相像的意思。比方说史密斯兄弟牌咳嗽药水标签上的人像就很好地反映了家族相似性。史密斯兄弟牌咳嗽药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有一幅人像发色很浅,留胡子,戴眼镜。另一幅人像发色很深,留胡子但是不戴眼镜。第三个人也不戴眼镜,头发与胡子都是浅色的。就像你的家人一样,你与某个姐妹长着同样的鼻子,你的笑容又像极了某个兄弟,同时并非每个家庭成员都具有一套相同的特征。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主张的人类分类行为的逻辑结构。

      绝大多数范畴都具有特征重叠的特点。各种字体的字母A的款式千变万化,未必都有两条腿,一道横杠与一个尖顶,但是将它们放在一起我们依然能认出来它们全都是A。再来看看椅子这个范畴。椅子未必要有四条腿,比方说轮椅;椅子也未必要有靠背,比方说秘书椅。下面这幅漫画的笑点也在于家族相似性的概念。在连载漫画《企鹅欧帕斯》(Opus the penguin)当中,有一次企鹅欧帕斯不幸失忆了。它随即遭受了身份认同危机,因为别人都说它是一只鸟,但它自己却不这么认为。“你们这些人串通好了来坑我,欺负我现在记性不好。我是鸟是吗?我才不信呢。鸟的体形符合空气动力学,我显然不符合。鸟会飞,我不会。鸟的歌声动听,我唱歌荒腔走板。所以我到底是什么呢?”由此可见,就算是鸟类这样的生物学范畴也很难仅仅依靠一套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来定义。

      那么我刚才提到的亚里士多德式范畴又如何呢?确实具有定义的经典范畴又怎么样呢?就算这样的范畴也经不起推敲,很难找到在实践当中不出纰漏的定义。换句话说,在确定某个组成部分是否属于特定范畴的时候,范畴的定义往往很难与人们的直觉彻底保持一致。好比说单身汉这个范畴看上去简洁明了得很:未婚成年男性就是单身汉。假设你要举办一场派对,打算邀请几位单身汉。请大家考虑下列几人是否符合单身汉的定义:

      ——阿瑟在过去五年里与女友同居,两人生活幸福并且生育了一个两岁的女儿,但是这两人并未正式领证。根据定义,阿瑟显然是单身汉,但是我们难免感觉到他并不是单身汉。

      ——鲍里斯打算申请美国绿卡,因此他与一位美国籍朋友芭芭拉办理了结婚手续。两人从未同居过。鲍里斯正在与多名女性约会,一旦找到合适的对象就会与芭芭拉离婚。我们感觉他确实是个单身汉,但却不符合定义。

      ——查理刚满十七岁,与父母同住。

      ——大卫刚满十七岁,十三岁那年辍学创业,如今颇有成就,经济富足,过着花花公子式的生活。

      ——伊莱与埃德加是一对同性伴侣,两人长期同居。

      ——法萨尔来自阿布达比,根据当地法律他必须娶满三名妻子才算办妥了人生大事。如今他只有两名妻子,正在寻找下一位未婚妻。

      ——格里高利神父是一名天主教主教。

      可见,就算看上去简洁明了的定义一旦与实例碰到一起也难免分崩离析。因此家族相似性对于人类认知来说至关重要。刚才我提到了家族成员的特征重叠,此外家族也可以通过某个原型来表现。所谓原型就是一名具有最大数量家族特质的假想家族成员。原型未必非得存在于现实当中不可。……当我们记住一套家族相似性的时候,我们实际上记住的是一个原型。某个成员与原型的相似程度则是我们判断这一成员是否属于范畴的依据。假如你在字典当中查询“鸟”,找到的就是鸟的原型。在现实当中,鸟必须属于特定的种类。但是假如字典当中“鸟”这一词条的配图是一只冠蓝鸦、红衣凤头鸟或者太平鸟的照片,你肯定会感觉遭到了误导,因为冠蓝鸦之类特定鸟类的特点并不能推广到所有鸟类身上。“鸟”插图当中的鸟并不存在于自然界,但却能够代表鸟的共性。

      基于家族相似性的范畴也会遇到模棱两可的个例。数学家们有时会将基于家族相似性的范畴称作模糊集合。不同于经典的全或无式集合,模糊集合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会被敷衍0到1 之间的一个数值,以此表示该成员与所属范畴的契合程度。比方说蔬菜,我想大家都同意一根芹菜是蔬菜这一范畴的典型代表。胡萝卜与莴苣也不错。但是大蒜算是蔬菜吗?大蒜确实具有蔬菜的很多特性,但是大多数人恐怕都不会斩钉截铁地回答这个问题。这样的模糊特质甚至还会产生政治后果。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里根当选总统之后大幅削减政府预算。为了降低中小学午餐的开支,同时又不违反健康膳食标准,里根政府将番茄酱定义成为了蔬菜,从而以最低成本满足了中小学生必须吃蔬菜的要求。另一个模糊范畴的案例也导致了不小的政治争议:SUV算是小型车还是卡车呢?美国的大多数上路私家车都是耗油不菲碳排放惊人的SUV。为什么要开着卡车从家里前往购物中心呢?因为SUV厂商将SUV的法律定义推向了卡车一侧,从而回避了针对小型车的排放量规定。因此说到SUV算是小型车还是卡车,你的直觉恐怕没那么一清二楚。由于法律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界定,法律往往依赖经典范畴,偶尔也会因此导致严重后果。

      进化生物学家经常要与模糊集合打交道,哪怕研究对象无非是鸟。比方说始祖鸟,这个物种是进化的缺失环节,是长着羽毛翅膀的爬虫类,翅膀上还长着爪子,头部显然是爬虫类的造型。用某位生物学家的话来说,始祖鸟“是半吊子的爬虫类,但还算不上完全的鸟类”。假如生物学家为物种进行分类的时候坚持采用基于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经典范畴理论,那么达尔文的进化论就不可能得到接受。事实上直到二十世纪还有些生物学家因为放不下经典范畴理论而反对达尔文:“猫就是猫,狗就是狗,爬虫就是爬虫,鸟就是鸟。一种生物不可能是五分之三的爬虫加上五分之二的鸟类。因此进化论从概念上就不自洽。”今天我们知道这一论点是错误的。许多动物在分类学上确实属于模糊集合。进化之所以能够实现,正是因为某种动物的身体组成可以经由世代更替而逐渐改变。因此就算生物学分类也可以很模糊。

      再举一个经典范畴与家族相似性范畴之间的差异撼动国家政治的案例:比尔.克林顿与莫妮卡.莱温斯基之间是否发生了性关系呢?克林顿被指控与莱温斯基发生性关系之后曾经人所共知地说过:“我没有与那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后来证据表明两人进行了口交。众议院在一片弹劾克林顿总统的文章当中专门谈到了口交算不算发生性关系的问题。共和党人认为应该算,本文作者则认为不应该。

      再举一个事关重大的例子:胚囊——也就是精子与卵子结合后产生的细胞团——是不是人?假如算的话,破坏胚囊提取DNA的行为就是谋杀。假如不算的话,这种做法与剪指甲也没多大区别。那么尚未发育出大脑的胚胎算不算是人呢?假如一名女性选择流产,那么你是否认为这一行为构成谋杀完全取决于你是否认为胚胎属于人的范畴。就生物学而言,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正确答案。

      为了说明模糊范畴与我们当前的境况多么相关,这里是一封民主党发给我的自动邮件:“亲爱的史蒂芬,”——发送这封邮件的时候里根政府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本周众议院将要讨论中小学午餐当中的披萨是否可以算作蔬菜的问题。”这个争议直到今天仍然没有解决。

      基于家族相似性的模糊集合还有最后一项性质,也就是标志性但并非定义性的特点。换句话说模糊集合当中的大部分成员都具有某项特点,但并非所有成员都具有这项特点。照片上是一位老祖母的原型。我上网一搜“老祖母”,就从某图片库中找到的这张照片。图片库就像字典一样,试图为所有事物都找到原型,从而方便PowerPoint的制作者们。照片上这位慈祥的老祖母头发灰白,穿着家纺毛衣,戴着厚眼镜。但是大家应该承认,成为一位老祖母并不必然意味着头发花白与戴厚眼镜。

      上述论点全都来自纯理论领域。维特根斯坦与其他哲学家们选取了几项人类概念,向我们展示了对这些概念进行简洁明了的定义有多么困难。然后有一位名叫埃莉诺.罗施的心理学家进行了一系列实验,证明我们的直觉确实更贴近家族相似性而不是经典范畴。首先,她证明了人们确实同意某个成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特定范畴。她让人们以七分为满分来评判各种鸟类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鸟这个概念。1分是很贴切,7分是很不贴切。绝大多数受试者都同意知更鸟很能代表鸟,得分是1.1。鸡则没这么能代表鸟,得分是3.8分。再看看体育,足球得分1.2,摔跤得分则是4.7。胡萝卜在蔬菜范畴的得分1.1,香菜得分3.8。谋杀是典型的犯罪,得分是1.0,流浪乞讨的得分则是5.3。埃莉诺.罗施还设计了另一个实验,让人们通过按按钮来决定知更鸟或者鸡是不是鸟,并且测量受试者按按钮所耗费的时间。面对知更鸟的受试者要比面对鸡或者鸵鸟的受试者快上几分之一秒。理解家族相似性的心理现实的第三种方式就是观察儿童成长。儿童最早采用范畴名词来指代的个体往往更接近这一范畴的原型。幼儿最早称为鸟的生物往往是麻雀与乌鸦,而不是鸡与鸵鸟。

      这样看来,人类大脑似乎充斥着模糊的联系,而亚里士多德主张基于规则的经典范畴是犯了大错。但是这个结论又把话说得太死了。更准确的说,人类心智有两种思考模式,使得我们既可以按照规则范畴来理解事物,也可以按照家族相似性来理解事物。许多法律争端的关键就在于采取经典范畴还是家族相似性范畴来思考问题。人们经常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来对待同一个范畴。面对“知更鸟与鸡哪个更能代表鸟类”这样的问题,人们可以反复给出同样的答案。但是即便面对显然基于规则的经典范畴,人们依然会同时采用两套思考方式。比方说奇数,很多人都会认为7比447更能代表奇数,因为后者的数位当中包含着两个偶数,干扰了人们的判断。可是反过来说,假如你当真主张7比447更能代表奇数,那只能说明你不理解奇数的概念,也就是一切被2除余数为1的整数。一切理解数学的人都清楚一个奇数的奇数性完全等同于另一个奇数的奇数性,但同时又难免本能地感到7比447更像奇数。又比方说,母亲是女性这一范畴的典型代表,而女性喜剧演员则没这么典型。但是根据定义女性喜剧演员同样完全属于女性的范畴,而女性的定义则毫无模糊之处。

      就生物学而言,我们往往本能地觉得某种生物的本质要比这种生物的典型成员的表面特点更加深刻。这种感觉往往会被用来制造笑点。华纳兄弟卡通当中有一集演的是一只黑猫不小心在后背上蹭了一道白油漆,于是就被一只臭鼬当成了同类。作为观众,就连小孩子都知道,尽管黑猫从外观到行为都像极了臭鼬,但实际上并不是臭鼬。所以观众们才会觉得好笑。刚才我们看到了老祖母的原型照片:慈祥的老太太,头发花白,向小孩子们派发蓝莓馅饼,等等。但是流行女歌星蒂娜.特纳在事业最鼎盛时期她的女儿就生了孩子。我们毫不费力就能理解当时她也是一名祖母,尽管她那狂野奔放的舞台形象与老祖母原型的任何特点都不沾边。

      所以声称人类心智完全按照经典范畴或者完全按照家族相似性来运作是过于简单的说法。人类的认知能力完全可以在两种模式之间来回切换。我最后再讲几句我们为什么要分类,然后就开始本次演讲的后半部分,也就是推理与理性。你可能觉得人类就是一个死抠细节、喜欢井井有条的种族,为了自己方便而强行向整个世界塞进了一个个小盒子里。但是这种看法低估了范畴对于思考的重要作用。分类能让人变得更聪明。为什么呢?因为范畴能让人通过某个事物已经显现的特质来推导出尚未显现的特质。假如你发现了某一事物的某些特质,并且根据这些特质将这一事物纳入某个范畴,就可以推测出该事物大概具有该范畴的其他特质。比方说:会汪汪叫的就是狗;如果是狗,就会咬人、叼棍子以及冲着消防水龙撒尿。你不必亲眼目睹就能推导出这些特质,这就是范畴对于人类智力的辅助作用。范畴使得我们能够摆脱单一概念的束缚,步入多种概念相互引发的体系,也就是推理。

      在谈论推理之前我们要先做出两项重要区分:推理分两类,首先是演绎式推理,其次是归纳式推理。演绎的经典例证就是苏格拉底三段论:苏格拉底是人,是人就会死,所以苏格拉底会死。演绎式推理的方向大多是从一般到特殊。只要前提正确且推理无误,那么结论就必然正确。归纳式推理的方向则相反:苏格拉底、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都是人,苏格拉底会死,柏拉图会死,亚里士多德会死,因此所有人都会死。归纳式推理的方向是从特殊到一般,并且结论不具有确定性,只有可能性。因为接下来你完全可能遇到耶稣或者超人,不得不修改你的结论。科学依靠的是归纳,因此科学结论总有修改的余地。逻辑与数学依靠的则是演绎。

      在我们开始讨论推理的认知心理学原理之前,还要再澄清一件事:我们要区分规范模式的推理与描述模式的推理。规范模式指的是一个理性人应当如何思考,描述模式指的是人们确实采用的思考方式,不妨将后者称作心理学模式。规范模式演绎推理的例证是逻辑学,规范模式归纳推理的例证则是概率理论。那么一般人会在日常生活当中遵循规范式推理吗?换句话说,一般人是理性人吗?又或者《星际迷航》里的斯波克大副的无奈感叹“人类都是非理性的”当真正确呢?为了真正研究这个问题而不是像斯波克那样长吁短叹,我们就要看看人类的日常推理在多大程度上遵从或者未能遵从逻辑与概率论的规范模式。在我深入阐述之前写说一下结论。对于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都是“看情况”。接下来我要给出一个演绎推理的案例,首先展现一下规范模式,然后再展现几种通过实验揭露出来的描述模式。然后我再对归纳推理如法炮制。

      下面是一条逻辑命题:我有一套纸牌,每张牌上一面有一个数字,另面有一个字母。我向大家主张,假如纸牌上的字母是D,那么对应的数字就是3。现在我摆出四张牌,牌面是D,F,3,7。你至少要翻开几张牌才能验证我的主张是否正确呢?这个例子充分表明,我们的本能直觉与命题演算的规范模式相差多么大。最常见的答案是D或者D与3,而正确答案则是D与7。我的主张是:“假如纸牌上的字母是D,那么对应的数字就是3。”大多数人都同意应该翻开D,事实也确实如此。假如翻开D,看到背面的数字是4,那么这条规则自然就被证伪了。那么F呢?F另一面的数字是什么都无所谓,因为规则说的是“如果D,那么3”,而不是“如果3,那么D”。就算F的背面是3也不能证伪这条规则。3这张牌的迷惑性很强,很多人都认为需要把这张牌翻开。但是就算你翻开了3,发现背面不是D,那又怎么样呢?就算背面是个G,也依然不能证伪这条规则,因为规则没有说“如果3,那么D”。最后来看看7,大家全都没想到要翻开7,但是假设我们翻开7,发现背面是个D,那么规则同样也被证伪了。但是除非我解释清楚,大多数人都想不到这一层。

      上面这个例子非常典型地体现了规范模式与描述模式之间的区别。要如何解释大多数人的逻辑思维如此糟糕这一事实呢?有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叫做验证性偏见,这是人类心智的固有缺陷。当我们遇到某项泛化的主张,需要决定该主张是否正确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寻找支持这一主张的证据,而不是去寻找反对这一主张的证据。自由派只会阅读自由派立场的报纸,不断遇到支持这一立场的论据,自由派信念越来越强。保守派也是一样。仔细想想的话,自由派其实最应该阅读保守派报纸,反之亦然。但是人们并不会这么做。

      尽管我刚才说了人类这么多坏话,就像斯波克一样声称人类并不理性,但是这话说得并不全面。因为假如人类完全无法进行逻辑思考,那又如何发明出了逻辑呢?你为什么能认同我对于你的错误推理的分析呢?显然你的头脑至少有一部分具备逻辑思考能力。在恰当的环境当中,人们确实可以完美地进行逻辑推理。美国五十一个州的法律全都规定,在酒吧里饮用啤酒的顾客年龄必须不小于二十一岁。假设你是某家酒吧的保安,需要执行这项规则,那么你需要检查以下四个人当中的哪几个呢?

      ——有一个人正在喝啤酒,你是否要检查他的身份证件上的年龄呢?

      ——有一个人正在喝可乐,你是否要检查他的身份证件上的年龄呢?

      ——有一个人你认识,知道他的年龄大于二十一岁,你是否要检查他正在喝什么呢?

      ——有一个人的年龄显然小于二十一岁,你是否要检查他正在喝什么呢?

      显然你必须检查喝啤酒的人的年龄,还必须检查年龄小于二十一岁的人正在喝什么。在实验当中绝大多数人都能给出正确的答案。有趣的是,保安问题与纸牌问题的逻辑是完全一致的。题干的结构都是若-则,都给出了四个逻辑选项。但是题面的区别却导致了答题正确率的显著差异,字母数字与纸牌的题面比起酒吧法律的题面更能妨碍逻辑思考。由此可见人类不可能完美地进行逻辑思考,因为逻辑思考的定义就是不考虑背景,单纯分析思想之间的关系。无论是D与7还是啤酒与年龄,都不应当影响到逻辑演绎的过程。但是从心理学层面来说,背景却至关重要。

      要说人类心智是否符合逻辑,正确答案应该是这样的:面对特定的背景与内容,人们的思考可以完全符合逻辑;但是面对完全抽象的符号,我们的逻辑思考就很吃力了。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内容才能激发我们的逻辑学家潜质呢?勒达.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的研究表明,假如内容涉及有关权利与义务的社会契约,人们的逻辑思考能力就能充分发挥出来。假如若-则命题的内容是如果你想获取某种利益,必须符合某项要求,我们头脑当中的逻辑规则就会被激发。原因或许在于侦测此类规则是否遭到违反也就等于判定某人是否钻了社会契约的空子,为此我们必须运用逻辑。但是逻辑思考能力并不能轻而易举地应用于枯燥无味的字母与数字。

      所以说到人们在进行演绎推理时是否理性,是否仅凭本能就能成为优秀的逻辑学家,正确答案应该是“视具体情况而定”。下面我要用同样的问题来审视归纳推理:人们是否仅凭本能就能成为优秀的统计学家呢?这个问题涉及了认知心理学当中最为人所熟知的领域,丹尼尔.卡尼曼凭借这方面的研究拿到过诺贝尔经济学奖。卡尼曼最近出版了一本畅销书,名叫《思考,快与慢》。我接下来要介绍的书中内容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从政府治理到医学知识展示等等。人们是否仅凭本能就能成为优秀的统计学家呢?最稳妥的答案应该是:“不太能。”有很多臭名昭著的案例都能表明人类本能与概率原理之间存在着系统性的冲突。首先,人类本能无法正确理解随机性。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赌徒谬论。你们当中有些人或许遭到过这一谬论的危害,也有很多人因为这条谬论而倾家荡产。

      我们来检视一个彻底的随机事件,比如掷硬币,以下两个序列哪个更有可能发生呢?其一是正正正正正反反反反反,其二是正反反正反正正正反正。大多数人都会认为第二的序列更容易出现,尽管两个序列的出现概率是一致的。赌徒谬论指的是认为一个随机序列应当看上去像是随机序列,不应当形成任何模式,但是在随机序列当中任何模式都有可能出现,至于特定的正反组合算不算模式完全要有观察者来决定。之所以称之为赌徒谬论,是因为赌徒往往认为,假如轮盘赌当中的小球连续四次都落在红格里,而且轮盘没有做手脚,那么小球下一次落在黑格里的概率显然更大。假如投硬币连续五次都是正面,那么我们就会本能地认为下次总该轮到反面了。但是硬币与轮盘都没有记忆,硬币的每一次掉落与小球的每一次滚动都与上一次无关。无论之前进行了多少次测试,测试结果偏向哪边,下一次的概率依然是一半对一半。赌徒们往往会将全部身家都压在自己认为应该出现的颜色上面,长期来看必然输得分文不剩,赌场从长期来看一定能赚得盆满钵满。我们不妨将赌场定义为利用人类的系统性非理性来盈利的机构。另一个例子是在许多体育运动当中都能观察到的热手现象。这个名词最早来自篮球。如果一名球员连续多次投球命中,你就会认为这名球员能量特别充沛,或者说手感很热。但是如果你测算一下球赛当中的进球数与失球数,并且用函数来计算某一段时间的进球数与之前进球数的关系,就会发现两者相互独立,就像掷硬币一样。热手现象是完全的幻觉,每一次投球命中的概率都是一样的。但是相信热手现象的对方球队往往会加强针对热手球员的防御,哪怕他在头下一球的时候并不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命中。

      这里的谬论源自对于随机性的误解。人们理解随机性的直觉模式将随机性视作某种因果过程,即世界上存在着让掷硬币的结果显现出随机性的力量。假如连续几次的投掷结果看上去不够随机,这股力量就会加大力度来进行弥补。根据这种误解,假如某种随机过程背离了观察者所预期的模式,那么随机性将会在此后做出弥补。实际上,投掷硬币之所以能在长期体现出一半对一半的概率,是因为随机性会稀释之前投掷形成的模式,因为之后的投掷没有任何理由延续或者不延续之前的模式。并不存在主动抵消热手或者一连串正面的积极力量,这些看似不随机的序列只会在长期当中逐渐遭到稀释。

      人类的统计推理的另一项谬误在于我们非常不擅长评估风险。比方说很多人都不敢坐飞机,觉得坐汽车更安全,尽管压倒性的统计数据显示,根据行驶里程来平均计算,飞机远比汽车更安全。更可笑的是,有时候一家人出门会刻意搭乘不同的航班,以免全家人都出事。可是一家人在机场集合之后却会搭乘同一辆客车前往旅馆。核能发电正面临着极大的阻力。有些反对意见确实出于理性,也有很多反对意见不太理性。就算把福岛与切尔诺贝利之类的事故全都算上,自从核能时代开启以来死于核能的人数依然只是煤矿与海上钻井平台事故死亡人数的一个零头,核辐射导致疾病的人数也远远赶不上因为燃烧煤炭与石油产生的空气污染而患病的人数。转基因食品同样遭到了强烈抵制,尽管当前研究无不表明其对人体无害。

      再来看看对于致癌物质的恐惧,人们的恐惧与概率根本不沾边。遭到工业污染的水井会让每百万人患癌死亡人数提升0.01人,食品当中的多氯联苯残留会让这一人数提升0.002。相比之下,假如家庭装修采用了特定种类的石材,仅仅在家里呼吸空气就能让这一数字提升0.6,因为地壳当中相当一部分岩石天然具有放射性,因此这些石材也会让家中空气具有放射性。草药茶的癌症致死提升数值是0.13,芥末酱是0.07,生鲜蘑菇是0.1,至于一大杯啤酒干脆达到了2.8。我们为什么很反感食物当中的杀虫剂残留,却并不介意在三明治上面涂抹芥末酱呢?植物体内天然具有各种自行合成的有毒物质用来杀虫,进化形成的毒素与人工合成的毒素同样对人体有害。但是我们一般却并不会这么想。

      就像认知神经学当中的许多研究结果一样,这一现象同样极大地影响到了现实世界。最显著的例子就是人们对于恐怖主义的反应,尤其是在911袭击至今的十三年里。911袭击总共造成双子塔、五角大楼以及两家被劫持客机当中共计三千余人死亡,这个数字被视为不可容忍的人命损失。但是随后在伊拉克与阿富汗进行的反恐战争却导致了五千名美军士兵的死亡,更不用说英军士兵以及当地平民的死亡了。就算只考虑美国人的死亡,对于恐怖袭击的反制依然造成了比恐怖袭击本身更严重的损失。如果计算一下恐怖袭击对人命的威胁,就会意识到恐怖袭击造成的死亡风险可谓微乎其微。人类历史上恐怖主义最严重的一年就是发生911袭击的2001年,共有三千人死于恐怖袭击。此前此后各个年份的数字都仅仅是两位数或者三位数而已。但是仅仅在美国,平均每年都有四万人死于车祸,两万人死于高空坠落,一万六千人死于凶杀,三千人死于溺水——其中三百人淹死在自家浴缸里,三千人死于火灾,最后还有两万四千人死于中毒。但是美国政府并没有花费几十亿美元的经费并且成立全新的联邦机构来预防上述各种非恐袭死亡,尽管预防此类死亡要容易的多。实际上,除去1995年与2001年之外,每年死于以下方式的美国人都要超过恐怖袭击受害者的数量:雷击而死,撞鹿而死,花生过敏而死,蜂蜇而死以及睡衣起火而死。911之后的半年内,美国人普遍不敢乘坐飞机,而是选择开车出行,以至于车祸死亡人数比起年平均值高出了一千五百人。

      人类认知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弊病呢?我们的恐惧为什么与统计数据不相关呢?首先人类思考模式当中存在着一条捷径,阿莫斯.特沃斯基与丹尼尔.卡尼曼称之为可得性启发(availability heuristic),可得性指的是某个事例在记忆当中多么容易被人想起来。一个事例越是容易出现在想象当中,我们就越容易将这个事例当成整个范畴的代表。你去海滩游泳的时候被鲨鱼吃掉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假如在这一周出现了鲨鱼伤人的报道,你就会觉得水里到处是鲨鱼;假如报道发生在一年之前,你则根本不会担心。另一个影响到风险评估的因素在于风险是否得到了主观控制,是由自己控制还是由别人控制。你开车的时候觉得自己掌控着方向,你坐飞机的时候控制权就交给了一个穿制服戴大檐帽的人。尽管你自己掌控风险的能力远远赶不上专业人士,但是你却依然觉得自行掌控风险更安全。天然物质比人工合成物质更能令人感到安全,所以人们才会害怕转基因食品而不是草药茶。熟悉的风险总要比全新的风险看上去更安全。

      在这里我要再次推荐丹尼尔.卡尼曼的《思考,快与慢》。他在这本书中总结了他关于人类认知固有缺陷与谬误的毕生研究结果。这些缺陷深刻影响到了战争、政治、经济、生活、健康安全等等广泛领域。但是人类的非理性并未覆盖一切思考领域。速度较快的本能思考倾向于犯错,而速度较慢、步步为营的逻辑思考则倾向于纠正错误。我希望大家都能记取这一点。由于这个问题极端重要,我希望大家都去看看卡尼曼的书。谢谢。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115-布兰登.桑德森:论魔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XAcA_y3l6M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桑德森魔法三定律以及桑德森零号定律。设置零号定律是科幻小说的传统,所以我在这里借用一下。这些定律源自哪里呢?那还是我第一次以出书作者的身份参加架空大会(World Con)的时候,大会地点是波士顿,时间是2005年。当时我还少不更事,刚刚出版了新书,非常兴奋。而且我还是受邀嘉宾,有机会与特里.普拉切特平起平坐。我填写了调查问卷之后,大会主办方安排我参加《魔法的原理》研讨会。即便在当时我就意识到这是我的特长。在会场上主持人说道:“下面我要请嘉宾们回答问题:你们在构建魔法体系时想到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布兰登你先发言吧。”我说:“显然,好的魔法体系要有规则。”这是我从奥森·斯科特·卡德的《如何创作科幻小说》那里学来的经验,而且我最喜欢的魔法体系都是基于规则的,因此我觉得这样说还算稳妥。这使我第一次当嘉宾,我不想引发争议。可是话一出口,另一位嘉宾就转过身来对我说:“你白痴啊?加上规则之后魔法体系就被毁掉了!”接下来我们整整吵了半个小时。“规则才是魔法的基础!”“不对不对,加上规则之后魔法就不能让读者感到惊奇或者兴奋了!等于把魔法变成了电子游戏。”后来我想,为什么有人会在如此根本的问题上与我产生如此南辕北辙的意识形态差异呢?然后我意识到确实存在不依靠规则的优秀魔法体系,或者说读者至少不理解魔法的规则。读者是否理解规则是这场讨论的根本点。读者不理解规则也就等于没有规则。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托尔金,因为托尔金同时运用了两套体系。至尊魔戒就是典型的规则魔法,我们都知道魔戒能干什么,或者说魔戒在弗罗多手上能干什么:能让他隐身,也会把戒灵招引过来。这个魔法的优势与缺陷都很明确。那么甘道夫又能做什么?故事情节需要他做什么他就能做什么,除了亲手将魔戒送到魔多以及单挑打倒索伦以外。魔戒系列的死忠粉们或许会反对我的说法:“甘道夫可不是什么都能做!迈雅的能力也是有极限的!”但是一般读者并不清楚这些限制。这样其实也挺好。我非常喜欢电影版《指环王》当中甘道夫施法的场景,我认为彼得.杰克逊很到位地体现了甘道夫魔法的无规则特质:观众们永远不知道甘道夫能干什么,有时候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否在使用魔法,但是他的施法场景总能看得人瞠目结舌。

      所以我开始总结这套魔法定律,因为我喜欢的魔法体系似乎都在规则与无规则之间取得了平衡。要么解释规则并使其成为故事的特点,例如至尊魔戒。弗罗多戴上魔戒就会被索伦的魔眼看到,他本人的心智也会因为长期携带魔戒而逐渐遭到侵蚀。这是故事的核心,是情节构建的发力点。我们知道弗罗多能够用魔戒干什么,所以我们都等着看他怎么用。另一类魔法不让读者理解发生了什么,但是当魔法发生的时候却能让读者感到神奇与惊愕。不过这样的魔法似乎不能密切影响到故事情节,如果当真影响到了故事情节,那么肯定非同小可。这就是桑德森魔法第一定律的内容:作者用魔法解决问题并且令读者感到满意的能力直接取决于读者对于魔法的理解程度。……如果你想用魔法解决很多问题,并且希望读者心想:“原来这个魔法还能这么用!真是神转折!”那么基于规则的魔法体系就对你很有帮助。在规则魔法体系当中,故事的主人公能够频繁使用魔法,而且魔法的效果很可靠。魔法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工具。反过来说,如果你希望通过魔法来震撼读者而不是解决问题,那么没有得到解释或者没有规则的魔法就派上用场了。当然你可以在你的故事里权衡使用这两者。

      我们先来看看怎样才算是“令读者感到满意”。桑德森三原则不仅限于魔法体系的构建,而是涉及了故事叙述的核心概念。第一原则涉及的概念是恰当的伏笔,这能让读者感到“原来如此!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但是你未必总要追求令读者满意的效果。偶尔你也可以安排某个配角在在最后一分钟出人意料地杀出来解救主角。这种做法在故事的前三分之一与后三分之一会起到不同的效果。在前三分之一篇幅当中,主角身陷险境,配角突然冒出来救人,这样的情节安排有什么作用呢?可以引入新角色,塑造配角形象,提升主角行为的重要程度,营造并且释放紧张气氛。当然最后这一招不能频繁使用,否则读者就会觉得:“不用担心,反正会有人来救他们的。”不过在故事开篇偶尔用上一两次,则能够取得上述效果……假如在故事快结束的时候才这么做,缺乏满足感会对读者造成不同的效果,会令读者感到反感,感觉好像机械降神。但是如果你埋下了足够多的伏笔,读者也理解你的规则,那么你就获得了《星球大战:新希望》的结尾。汉索罗在最后时刻救了卢克,主角在即将败亡之际得到了意料之外的力量的救助。为什么这个结局得到了观众的接受呢?因为之前有足够的伏笔,也因为这个结局收束了角色发展的当前阶段。

      魔法的原理也是一样。不读奇幻小说的人们最经常的抱怨就是:“奇幻小说都是胡编的,里面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这句抱怨其实可以应用于任何门类的文学作品。比方说言情小说如果缺乏伏笔,作者在结尾来上一句“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同样也很不能令读者满意。在任何类型的文学作品当中,你都可以挥动作者权威的魔杖来解决问题。我们的目标是传达你想要传达的情绪并且将事理机制解释清楚。

      再用《指环王》电影打个比方。第三部电影当中有个很泄气的情节在第二部电影当中却得到了很好的处理。在《双塔奇谋》当中,甘道夫率领援军解了圣盔谷之围。当时阿拉贡与金雳已经决定要进行决死反击了,能杀多少兽人就杀多少兽人。然后甘道夫神兵天降救了他们。在《王者归来》当中,白树之城米纳斯蒂里斯也遭到了围困,这次阿拉贡带来一支死灵军团解了围。这两段情节对于我这个观众造成了截然不同的效果。先说第三部电影,作为一名观众,我总觉得这场胜利并不是辛苦赢来的。“我们要输了——没有翻盘的机会了——矮油阿拉贡来了。”幽灵军团的到来事先没有铺垫,这就是典型的机械降神。但是第二部电影里的对应情节我觉得就很好。大家认为这是为什么?

      ——因为甘道夫说了:“第三天清晨向东方看去,等待我的回归。”

      ——因为甘道夫的援军是一支在伏笔中安排好的被放逐的军队,前来解救自己的人民。

      ——因为亡灵军队贬低了其他人的牺牲。倘若他们早出现三个小时,全歼兽人就是小菜一碟。至于甘道夫的援军就算及时赶到,接下来也依然还有一场恶战。

      ——因为观众一开始忘记了甘道夫援军的存在,而亡灵援军的存在却得到了反复提醒。当甘道夫援军在第三天的晨曦中出现时,观众们纷纷如梦初醒地喊道:“哦对了,还有这帮人呢!”

      相同的解决问题方式可以因为情节设置的不同产生不同的效果。第二部电影向观众们承诺:“只要你们能坚持到第三天,就能等到足以解围的援军。”我太过于专注影片以至于忘记了这一点,最后才想起来:“对哦,他们只要撑到甘道夫赶回来就没事了。”第三部电影的承诺则并非如此。“你们要击败这支兽人大军,否则就完蛋了。矮油你们被兽人击败了是吧?没事你们不至于完蛋,因为阿拉贡把亡灵招来了。”

      伏笔与情节设置的原理与魔法体系的设定关系密切。有了恰当的伏笔,读者们就会说:“没错,这种能力与那种能力结合起来使用就能产生现在这样的效果。”作为一名作者,我希望读者能够提前一个段落就预测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之前的各种设定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达成了当前的效果。当然这只是一种写法,你也完全可以反其道而行之。比方说我很喜欢娜奥米·诺维克去年夏天出版的《无根之木》。这本书采用了所谓的软魔法而不是硬魔法体系,更偏向于营造神奇的氛围而不是遵守规则。但是这种写法的效果依然非常好,因为这本书的重点是两个角色之间的互动。这本书中的魔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知的,所以才这么酷。书中角色也会深入研究魔法,但是魔法本身却源自上古神话传说,因此作为读者的我们从来都不清楚魔法为什么会产生现在这样的效果,但是魔法发动的时候我们总会感到惊奇。这就叫体现了正确的情绪。魔法不能解决两位主角之间的矛盾,这也是这本书的主要冲突。魔法能帮他们解决外在问题,偶尔确实有些机械降神的意思,但是关系不大,因为神奇的氛围才是压倒一切的存在。我建议大家读书的时候注意一下这两种情绪,看看不同的作家如何采用不同的奇幻或者科幻设定为读者营造这两者不同的氛围。

      我还想花点时间来讨论硬魔法与软魔法之间的区别,因为很多人都对这个“硬”字有误解。所谓硬魔法指的是魔法规则得到了清楚解释并且反复出现,而不是说魔法规则有科学依据。绝大多数超级英雄故事都具有极端依靠规则的硬魔法体系,哪怕他们的超能力本身就很不讲理。变种人的超能力来自X基因,但是X基因在不同的人身上却有不同的表现。有些人像蛤蟆一样能跳高吐舌头,也有些人能从手心里射出冰锥来。这个魔法体系并不科学,但确实很硬。超级英雄的能力都是可重复的,观众都知道能力的效果是什么。漫画书,尤其是白银时代的漫画书,在这方面做得其实并不太好,经常给主角凭空添加新能力。夜行者的超能力是意念传送,每次发动能力都是这个效果。作家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实现许多很酷的情节。比方说在《X战警2》当中,夜行者表示“我其实也能将自己传送到我看不见的地方,但是我不敢。”这样做设定了魔法的限制,并且创造了塑造角色的机会。在影片末尾,他为了救人而将自己传送进入了一个密闭空间,克服了自身性格的局限,同时也提升了自身魔法的水平。这个情节并不是机械降神,因为他没有体现新能力,原有能力的规则也解释的很清楚,故事以令读者满意的方式操纵了这些规则。

      接下来是桑德森魔法第二定律:魔法不能做的事情要比魔法能做到的事情更有趣。这是讲故事技术的核心,因为故事情节发展大抵总要围绕你的角色遇到的麻烦。这条定律看上去有些反直觉,因为你费尽心思才研究出一套很酷的魔法体系,实在不想关心魔法做不到什么。角色塑造也是一样。要想塑造一个过硬的角色,那么这个角色就必须很擅长某些事情。接下来你要在故事当中将角色打个措手不及,让他们经受从未准备过的考验,强迫他们去做他们做不到或者很难做到的事情,而不是让他们去做驾轻就熟的事情。角色能做的事情也很有趣,也肯定是故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故事的关键依然在于克服缺陷与限制。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超人。超人的故事一般围绕什么情节展开呢?当然是氪石。超人基本上就是化身为人的神灵,移山填海无所不能。因此超人的故事往往会围绕三条线索之一展开:首先,超人的力量被氪石夺走了;其次,冒出来一个与超人一样强大的家伙;最后,超人的女朋友让人绑架了(笑声)。最后这条线索其实是个玩笑,实质上是说超人试图融入人类社会,而他的超能力在这方面并不能帮助他。我用超人的故事作参考,是因为超人的故事比较明显地体现了第二定律。在这方面《指环王》也是个好例子。甘道夫绝对做不到什么事?自行销毁至尊魔戒。他必须让霍比特人替他办这件事。他必须让两个小家伙从地图的一端长途跋涉到另一端,还不能让老鹰背着他们,因为做人要讲道理(笑声)。

      当你设计魔法体系的时候应当时刻意识到缺陷与限制才是行文吸引人的关键。缺陷指的是氪石夺走超人的力量。限制指的是超人只能从眼睛里射激光,从手心里射不出来。限制指的是魔法的应用范围,缺陷指的是令魔法不能发动的因素。当然这只是我本人自行界定的定义,用来构想我自己的魔法体系。你自己随便定个义也没问题。我在《迷雾之子》系列当中设定人们可以通过意念隔空推拉金属。意念移物是很常见的设定,从《石中剑》到《星球大战》再到《X战警》都不能免俗。《迷雾之子》的设定其实就是极端受限制的意念移物。假如魔法设定能够让人通过意念将任何物体向任何方向移动,那就很无聊了。《迷雾之子》只能移动金属并且只能以自己为中心来回推拉,但是书中角色可以将一枚硬币扔在地上作为发力点,从而跳到极高的高度。这里的意念移物要考虑到向量、重量与重心等等因素,因此要比绝地武士的意念移物更受限制也更有趣。我记得达斯.摩尔用手一指,一个东西就从一头飞到另一头去了,完全没有道理。原力的设定确实引发了许多有趣的效果,但是仅仅就意念移物而言我总觉得有些立不住,只是看着热闹而已。而操纵金属则成为了《迷雾之子》系列的主要卖点。为什么?因为限制很有趣。尽管我设定的能力在各方面都比其他作品当中的对应能力更弱,但是写作效果却更好。

      ……

      第二定律对于讲故事有什么影响呢?讲故事的关键在于寻找问题。为了避免你的魔法体系与其他人的体系雷同,最佳方式就是设限。设限的方式有很多,奥森·斯科特·卡德最经常提到的就是为魔法设置代价。比方说经济成本,将魔法与经济体系挂钩。在《沙丘》系列当中,香料使得人们有能力进行跨星球旅行,没有星际旅行就没有星际帝国,因此香料至关重要。奥森·斯科特·卡德还说过,假如使用魔法的代价是一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死亡,那么这个魔法你至多只能发动四次。这样的代价不妨称作情感或者道德代价。另外还有身体代价,使用魔法会感到疲劳。这是最常见的代价,不算俗套但确实十分常规,因此用起来多少有些立不住的感觉。我以前用过这种限制,效果还行,但是总赶不上其他类型的限制。有些作品当中的角色会在魔法大战之后精疲力竭,但是读者们都知道角色肯定能够挤出最后的潜力发动最后一击。遇到危局就激发潜能的写法就像子弹永远用不完的枪手一样,这种写法很危险,因为这样的魔法尽管装出一副很硬的样子,但却天然具有太软的倾向,这样的不协调感早晚会给你造成很大的麻烦。……大家还能想到什么其他类型的代价呢?

      ——心智代价,使用魔法会使人发疯。比方说在克苏鲁世界观当中绝对不能*看书。

      ——向敌人透露信息。比如弗罗多戴上魔戒就会被索伦看见。

      除了代价之外,还可以设置界限。比方说飞行术。我只能在隔一周的周四那天飞行,或者我只有在当天早上吃过菠菜之后才能飞行,或者我的飞行高度超不过离地面十英尺,或者我在飞行时会失重,一阵风就能把我吹走。这样的限制都比单纯的“我能飞”更能催生有趣的故事。一旦你向自己的魔法体系施加了有趣的限制,就能自然而然地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哪怕他们之前遇到飞行魔法的次数要比遇到意念移物的次数更多。

      接下来是桑德森魔法第三定律:要追求魔法的深度而不是广度。我在为《飓光志》系列进行世界观设定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这也是好莱坞最容易搞砸的一个方面。数量较少但是解释充分的世界观设定要比数量较多但是解释肤浅的世界观设定更能让读者感到这个世界有多么广大。有人问过我:“你在《迷雾之子》当中设定了三种魔法,那么在《飓光志》当中打算设定多少种呢?”这种思路就是典型的求多不求精。“我要在新书当中设定二十种魔法!”第一部电影里有一个反派,第二部电影里就要有两个,第三部电影里则要塞进去七个。好莱坞以及我们自己的心理都默认大就是好。但是一个“大”字可以有很多种不同意义。我认为以有趣的方式加以深入探索的魔法体系要比许多种不同的魔法更优越。比方说种族设定,假如仅仅设定两个种族,但是在种族之间安排十分有趣的关系并且下大力气描写各种细节,那么你的世界就会比充斥着二十个肤浅种族的世界感觉更广大。

      电子游戏很容易犯这个错误。有些游戏的世界完全依靠程序生成,好比说某款太空飞船模拟器里有一百万颗程序生成的星球,每一颗都比上一颗更无聊。地牢模拟器能生成一万个地牢,可是全都没什么意思。这可算不上好游戏。这样做固然能为营销部门提供卖点,但是如果他们能集中精力做好十个地牢,那么你从上一个地牢出来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地钻进下一个并且在游戏里花费更长时间。你在设定魔法体系的时候很容易就会想到:“我要设置三十种魔法元素,每一种都要搭配不同的种族并且产生不同的酷炫效果”实际上你应当这么想:“稍等,我能不能从这当中挑出几项魔法设定,添加上有趣的缺陷与限制并且将其与有趣的角色联系在一起呢?我能让这些魔法彼此作对吗?我能将这些魔法与经济、宗教以及世界观的其他各个方面绑定起来吗?如果能做到这一切的话,读者的阅读体验会更好吗?”答案一般来说是肯定的。深入开发现有的设定胜过添加新的设定。

      ……

      我要很诚恳地向大家道歉,这堂课的用意并不是提供确定的答案,因为我的根本教学原则就是向学生提供工具而非设立规矩。在这里我需要指出一点。即便在严格依据规则的魔法体系当中,我依然愿意留下若干漏洞,从而营造神奇的氛围。我可以在伏笔当中这样写道:“这个人使用的魔法与其他人全都不一样,在当前这本书里我们不会深入讨论这一点,先让他保持一点神秘感好了。”我的另一种做法则是在设立规则之后一点一点地削弱规则的效力。这样做等于告诉读者:“这条规则不是魔法的运作机制,而是当前人们对于魔法的理解。”《迷雾之子》刚开篇的时候魔法师只能利用十种金属,但是新的神秘金属也逐渐补充了进来。就好像化学家一开始以为元素只有这几种,后来又逐渐发现新元素一样。这就是我想要营造的效果:一般人以为魔法是这样运作的,但是远比一般人更理解魔法的魔法师却知道我们对于魔法的理解仅仅触及了皮毛。我们应当以苏格拉底的思辨态度来对待魔法。假如0代表彻底的软魔法,100代表彻底的硬魔法,那么我的魔法大约在75左右。剩下的25则是辗转腾挪与进一步探索的空间。反过来说,如果你效仿托尔金那样构造很软的魔法体系,那么偶尔插入一两项非常硬的规则魔法也能起到鱼与熊掌兼得的效果。诚然,《指环王》的魔法基本上不为人所知,甘道夫活像天使下凡,汤姆.庞巴迪与古墓尸妖的来历更是神秘莫测。但是魔戒让人隐身的效果却是确凿无疑的,也是可以解释的。大家不妨在软魔法当中加入一两项可重复性极高的硬魔法,因为尽管魔法的效果可重复,但是魔法的后果却是不可知的。

      最后是桑德森魔法零号定律。之所以设置这条定律是因为阿瑟.克拉克与艾萨克.阿西莫夫都设置了零号定律,我想向前辈致敬一下。有人问我:“你设计魔法体系的时候当真会按照你这套三原则来思考吗?”答案在一定程度上是肯定的,但是我的魔法体系并非源自三原则。三原则是用来完善魔法的工具,零号原则才是魔法的源头:永远都要偏向更酷炫的那一边。昨天晚上我陪我家孩子们看了《功夫熊猫3》。《功夫熊猫》里的角色对待武术的态度都很认真,除了熊猫阿宝之外,因为阿宝是个武术脑残粉。每当大战将至,其他人全都拉开架势的时候,只有阿宝会兴高采烈地大叫道:“酷毙了!”我的内心深处也有一只熊猫阿宝,对于一切奇幻文学都抱有按捺不住的热情。我设计魔法体系的根本动机就是让角色能召唤超级无敌酷的魔法剑。许多奇幻作品里都有超大号的魔法剑,在正常的打斗当中根本不能用。所以我要设置恰当的故事背景,使得采用超大号魔法剑进行战斗成为最合理的选择。换句话说就是“这么酷的效果一定要写得足以服人。”

      写完《迷雾之子》之后,我问我的编辑接下来我应该写什么。编辑说:“《伊岚翠》的世界当中一切都在崩解,所有人都很悲惨。《迷雾之子》的世界当中灰烬从天空飘落,所有人都很悲惨。我建议你的下一本书色调明快一些。”我心想:“没错!下一本书里我要用颜色来施法!”(笑声)所以才有了《破战者》。我尽量在引发整个故事的酷炫概念内部写作,希望我的故事能够散发酷炫的气场。或许这样的写作方式确实欠缺文学性,或许有些人正是因此才会冲着奇幻文学大摇其头,认为只有描写中东难民的书才称得上是文学作品。但是我之所以热爱奇幻文学,正是因为奇幻文学当中的角色同样要面对真切的人生问题,只不过手里还提着酷炫的魔法剑而已。所以对我来说魔法的作用在于制衡真实性,别忘了真实性对于故事来说同样重要。我在设计魔法体系的时候时刻牢记着这一点:魔法必须要酷炫。“布兰登,你为什要写这本书?”“因为很酷啊!”我当然会想出各种规则与限制,当然会将魔法与世界观联系在一起,但这并不是我设定魔法的原因。我设定魔法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魔法很酷。

      我之所以成为作家,部分原因在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我看过了太多千篇一律的奇幻作品,魔法设定软弱无力,世界观全都是中世纪欧洲。我觉得奇幻文学应当是想象力最张扬的文学门类,因为奇幻受到规则制约的程度远远赶不上科幻。我认为你可以在上述的四个领域推进到你自己想不到的深度。有了足够有趣的世界观设定与魔法设定,读者跟随你前进的路程也会比你的预想更加遥远。但是归根结底,首先还是要创作你自己真心想写的故事。

    • 家园 114-尼尔.德格拉斯.泰森:我为什么要与冥王星过不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tLZcvtVIo4&t=2641s

      我今天要谈一下冥王星。咱们首先回顾一下很久以前的历史吧。曾几何时人类很清楚宇宙当中共有七大行星,行星一词也在古希腊人手下得到了确定无疑的定义。希腊语当中的行星一词意为“游荡者”, 换句话说相对天空背景做运动的天体就是行星。七大行星分别是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太阳与月亮。这套分类毫无异议,人人都同意这七个天体就是七大行星。这七个源自罗马与北欧神话的名字如今成为了一周七天的名称。例如周六(Saturday)源自土星(Saturn),周日(Sunday)源自太阳(sun),周一(Monday)源自月亮(moon)。

      几千年后出了个哥白尼。他在1543年提出太阳是所有天体的中心。假如地球就像其他被我们称作行星的天体一样绕太阳运行,那么地球也是行星。1543年《天体运行论》出版之后,波兰天文学家兼数学家尼可拉斯.哥白尼几乎在一夜之间就颠覆了惯常的行星数量。七大行星先是少了两个——太阳与月亮被开除了——然后又多了一个——地球成为了行星。于是七大行星就变成了六大行星。但是此时人们对于行星的定义依然很不正式:“你绕着太阳转吗?那就行了。”

      到了十七世纪末,又出了个威廉.赫歇尔,著名英国天文学家。他拥有全英国最大的天文望远镜,整夜整夜地搜索夜空。有一天他碰巧发现了一个行星。在此之前还从没有人发现过新的行星,因此一开始他并没往这方面去想。根据他的观察笔记,他还以为自己发现了一颗彗星。彗星很常见,很多人都发现过彗星。可是谁也不应该发现行星,因为行星都是从来就存在的。所以赫歇尔在笔记里写道:“很有趣的彗星,居然没有慧尾。”后来他才逐渐意识到这是颗行星。接下来的步骤是给这个行星命名。就像一切正派体面的科学研究人员一样,赫歇尔决定用金主——也就是乔治三世国王——的名字为行星命名。于是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天文课本上赫然写着太阳系有七大行星: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乔治(笑声)。

      在此之前从没有人给行星起过名字。因此尽管大家都觉得乔治星怎么看怎么别扭,但是谁也说不出究竟哪里别扭。最后人们意识到此前的行星都用罗马神祇来命名,这颗新行星也不该例外。但是当时的英国无论在经济、政治、文化还是军事方面都是全球第一,因此谁都不想招惹他们。如果想用罗马神祇的名字给乔治星改名,就必须在其他方面做出让步。在此之前,为行星的卫星命名的传统是选取该行星对应的罗马神话角色在希腊神话当中的对应角色。比方说木卫三起名叫做盖尼米得,此人是宙斯的仆从,而宙斯又是朱庇特在希腊神话当中的对应者。赫歇尔发现的天王星是唯一不受这条规则制约的行星。天王星的卫星全都以莎士比亚戏剧的角色来命名,天卫十五是帕克,天卫四是奥伯朗,天卫十二是波西娅,等等。

      我之所以领着大家绕了这么一大段弯路,是因为现在我们有了一颗新行星天王星,这颗行星距离太阳要比当时已知距离太阳最远的土星还要远得多。人们检查了天王星的运行轨迹,发现这条轨迹并不完全符合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预测。我们知道这颗行星应当怎样绕太阳运行,可它偏偏不这么运行,而是有着很小的偏差。这一来人们就担心了,因为谁都没有在距离太阳这么远的地方检验过牛顿定律是否可行。也许牛顿定律存在着功能限制呢?也许超过限制之后就不灵了呢?那么是否应当立刻抛弃牛顿定律呢?要知道牛顿可聪明了,牛顿定律可管用了。抛弃牛顿定律只能是无可奈何的最后一招。因此人们又说:“兴许更远处还有一个天体,它的引力影响了天王星的轨道。”于是大家逆转了牛顿的公式:“为了按照现在的方式影响天王星轨道所必需的引力源头在哪里呢?”当时的数学大师们计算一番之后指出:“肯定就在那儿!”大家往那儿一看,果然发现了海王星。现在我们知道牛顿定律一直到天王星这么远的地方都好用,也知道距离太阳最远的行星是海王星。可是海王星的运转轨迹同样不遵守牛顿定律。这一回谁也不说牛顿有问题了,大家都开始寻找这颗影响了海王星轨道的X行星,不过几十年来一直没找着。

      咱们先加个书签,回头说说1801年。人们一直都知道火星与木星之间存在着一大片空白空间。人们心想:“这里会不会还有一颗行星呢?”这时候天文望远镜的质量正变得越来越好,这意味着人们能够看到更远处的明亮天体或者近处的更暗淡天体。1801年1月1日,人们果然发现火星与木星之间有一颗新行星。大家按照传统用罗马神祇的名字为这颗新行星命名,名叫谷神星(Ceres)。顺便说一句,ceres也是麦片(cereal)一词的词根。大家都很兴奋并且继续寻找,很快又在谷神星附近找到了一颗行星。可是接下来他们还找到了第三、第四乃至第五颗行星。在发现谷神星之后的五十年里人们就在附近找到了四颗行星,接下来几年随着望远镜技术的不断改良又发现了十好几颗。人们于是说道:“先等等!这些行星多大啊?”“还真挺小的。”“这些行星是不是集中在同一片区域啊?他们的轨道是不是重合在一起啊?”“是啊。”“这些行星到底有多小啊?”“比我们之前发现过的最小的行星还要小得多,直径只有几百英里。”兴许这些天体并不是行星呢?兴许我们在太阳系里发现了自成一类的全新天体呢?六十年后人们才意识到,1801年的发现实际上是一片新区域当中最明亮的天体。这片区域被人们称作小行星带。现在我们已经辨识了小行星带当中的上百颗小行星,其中还有一颗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在我同意他们使用我的名字之前,我再三确认了这颗小行星不会飞向地球(笑声)。你们记不记得《辛普森一家》当中有一集说的是一颗彗星即将飞向地球,结果当地人把发现这颗彗星的天文台放火烧掉了?这就是科学素质低下的恶果。

      与此同时人们还在寻找X行星。随着十九世纪即将结束,又出了一位富有的天文学家帕西瓦尔.罗威尔。他很聪明,甚至有点脱线,研究宇宙的态度非常狂热。他在亚利桑那州买下了一座山,修建了自己的天文台。这座天文台的周边环境很理想。湿气对观测天文很不利,所以他来到了沙漠深处。在这里他开始了现代世界针对X行星的搜寻工作。他拥有当时最精确的X行星估算区域,当时最好的天文望远镜,最好的观测条件。他将望远镜指向估算区域,什么都没找到。他的狂热丝毫未减,以至于在去世之前专门雇佣了其他人来继续他的搜寻工作。他的继任者名叫克莱德.汤博,时年二十四岁,来自中西部,是个从小务农的业余天文爱好者。他没有进行点对点的搜索,而是系统性地扫描了一片天空。要想确定新行星的存在,一张照片是不够的,至少需要两张。因为照片背景的星星不会移动,唯一移动的就是新行星。就这样系统性地搜索了一番之后,他还真找着了X行星,时间是1930年。人们都很兴奋。他们知道这颗行星的质量至少应该与海王星差不多,唯此才能按照目前观测到的方式来影响海王星的运行。你去看看当时的课本,第九大行星冥王星可是由美国人发现的。美国人以前还从没发现过新行星呢。

      那么冥王星有多大呢?至少也得和海王星一样大。不过再仔细看看,人们发现冥王星其实没那么大。有海王星的一半大吗?还要小一点。有地球这么大吗?还要小一点。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对于冥王星尺寸的判断也越来越小。到了七十年代,我们终于确定太阳系中有七颗卫星的尺寸都比冥王星更大。如果把冥王星放在地球上,直径大概就是纽约到科罗拉多之间的距离。这可不是大家都在寻找的X行星。当然这种事怪不得冥王星,是我们的期望值太高了。冥王星尺寸的一再下降伤透了很多人的心,以至于在七十年代末有两个人合作发表了一篇论文,题目就是《论冥王星即将消失的结局》(笑声)。他们写了一个函数公式,指出按照当前冥王星尺寸的缩减速率,到1984年冥王星就不存在了。这篇论文当然只是游戏文字而已,但是人们依然忧心忡忡。

      与此同时,美国各地的小学生们依然知道太阳系有九大行星,也知道关于太阳系的最重要科学知识就是牢记九大行星的名字。小学课本自然写的很浅:土星有环,木星有斑,也就这样了。因此小学生不会抱怨自己对于太阳系的了解仅限于九大行星的名字以及它们距离太阳的排序。

      那么X行星在哪里呢?事实证明X行星并不存在,只是个幻影而已。鉴于克莱德.汤博是美国人,因此尽管其他国家的人们都不关心冥王星,或者说并不比关心其他八大行星更关心冥王星,美国人却很关心冥王星,而且确实比关心其他八大行星乃至任何其他天体更关心冥王星。为啥呢?我倒是有个理论。因为冥王星最小最可爱吗?你根本不知道冥王星有多大,冥王星就是夜空中的一个点而已。太阳系里有的是比冥王星更小的天体。小行星不算,火星有两颗卫星的尺寸都比冥王星更小,以至于自身引力太弱,无法成为球形,而是土豆的形状。我觉得这还挺可爱的,可是谁也不会爱上火卫一与火卫二。我的理论——或者说假设——是这样的:沃尔特.迪士尼在发现冥王星(Pluto)的1930年推出了与冥王星同名的卡通角色普路托。因此无数美国人都下意识地将宇宙天体与卡通角色联系在了一起。你最早学到九大行星就是在小学里,一般小朋友在上小学的时候也会看动画片。这时候你很有可能还没接触过罗马神话。因此当老师说“同学们,以下是按照与太阳距离远近排序的九大行星”的时候,你听到水星的名字并不会有什么感觉,你并不会想到脚上长翅膀的神使。“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普路托?!”这下你突然来了精神,因为你很了解小狗普路托。小学教室就这样创造了天体与卡通之间的羁绊,这份羁绊将会伴随你直到生命终了(笑声)。

      2000年,耗资两亿三千万美元的罗斯地球与太空研究中心在纽约开门,我们趁机回顾了一下太阳系研究的趋势。姑且不考虑冥王星的尺寸多么小,因为假如你计算一下的话,木星与地球的尺寸比例差异远大于地球与冥王星的尺寸比例差异。假如我们都是木星人,那么太阳系总共只有四大行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像什么地球之类的其他天体都是渣渣。所以我不会拿着尺寸来挤兑冥王星。我的问题在另外的方面。九十年代我们为了兴建价值两亿美元的罗斯中心天文博物馆而做研究的时候,位于夏威夷的全世界最大天文望远镜发现太阳系外缘存在很多冰质天体。这批天体的尺寸与冥王星相仿。它们的质地与冥王星类似,以冰为主。它们的轨道与冥王星一样奇怪。冥王星轨道是明显的椭圆形,而且还与黄道平面形成了17度夹角。与之最接近的是水星,与黄道平面有8度夹角。因此冥王星的轨道比其他行星更扁,运行平面比其他行星更倾斜,冰比其他行星更多。因此我们心想:“兴许冥王星并不是第九大行星呢?兴许冥王星是最先得到发现的另一类全新天体呢?”这种事以前也有过的。谷神星就曾经被当成新的行星。顺带一提,我有一本当年我们还将小行星当成行星时期的天文学书籍,上面赫然写着太阳系有十三大行星。这本书出版于1830年。

      现在我们似乎又走上了老路:我们发现了冥王星,大家都很兴奋,我们将冥王星评级成为行星,然后又发现冥王星拖拉着一大堆亲戚。我们即将花费两亿美元修建一座全新的天文博物馆,不希望开张之后几个月就不得不更换展品。所以我们决定还是将冥王星与其他冰质天体归为一类比较妥当。我们将气体巨行星分为一组: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岩石行星分为一组: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我们没有重新定义行星,我们没有将冥王星开除出太阳系——尽管一年之后《纽约时报》声称我们就是这么做的。2001年1月22日,头版倒头条:《冥王星不再是行星?仅仅在纽约!》(笑声)那天之后我的邮箱就遭到了无情轰炸,全国各地的三年级小学生向我寄来了无数仇恨信件(笑声),同行们对我怒目相向,中学老师抱怨说我糟蹋了他们的备课计划。我就这样被打上了公众敌人的烙印,就因为我主张不妨重新思考一下冥王星在太阳系里的定位问题。这事甚至都不是我一个人搞出来的,我还有一帮同事呢。

      我有一份当天《纽约时报》头版的复制品。顺便说一句,2001年1月22日是个什么日子呢?两天之前小布什刚刚当选总统,佛罗里达州还在统计存疑选票的数量。你可能会以为这几天的头版都会充满关于权力移交的新闻。头版头条:《布什入驻椭圆办公室》。头版边栏:《教皇任命537名红衣主教》。接下来是《美官员称伊拉克重建武器工厂》。最后是折线下方的头版倒头条:《冥王星不再是行星?仅仅在纽约!》。其他版面上还有后续内容。从这天以后我就掉进火坑里了。

      尽管我对于看待太阳系的方式具有十分强烈的个人观点,但是在《冥王星档案》一书中我把所有这些观点都塞进了最后一章,算是我对学生、家长、教师或者好奇心旺盛的成年人们的一点建议。书中的剩余内容则是其他所有人对于冥王星降级事件的反应。海顿天文馆是第一家提出要重新考虑冥王星地位的公共机构。六年之后,国际天文学联合会成立了行星定义委员会,推出了评定行星的标准。自从古希腊人以来还从没有人给行星下过明确定义,所以如今我们才有这么多争议。

      行星共有三大标准,我们逐次检查一下。第一:天体的形状是不是圆形。冥王星确实是圆形的。冥王星的支持者们希望鉴定工作到此为止,这样冥王星的行星地位就保住了。但是这么说的话冥卫一也得算是行星,谷神星也得算是行星,各大行星的卫星也算是行星。这样一来太阳系就有十八大行星了。……第二:是不是绕太阳公转轨道上的最主要天体。冥王星确实是,冥卫一则不是。……第三:是否清除了公转轨道上面的一切碎屑。这一点冥王星并没有做到。我们早已在冥王星所在的区域发现了上千个其他冰质天体。顺便说一句,太阳系理论家杰拉德.柯伊伯在二十世纪中期首先假设了这个区域的存在。既然海王星轨道以外尚未发现足够大的引力来源来清理太阳系形成时期遗留下来的物质,那么这些遗留物质现在依然应当存在于这一区域,主要是冰。情况确实如此,冥王星没能清理掉这片区域里的冰质天体,第三个条件没能满足,不好意思了,不能将你评定成为行星,只能算是矮行星。

      很多人对此都感到非常不爽。我倒觉得这不是降级,而是重新分类。好比说你开的是小型车,不能因此就说你开得不是真车了。现在互联网上存在着所谓的冥王星地下抵抗组织,依然还在抵制这个结果。顺便说一句,根据这三条标准,谷神星的地位从小行星提升到了矮行星。还有一项事实兴许能让冥王星感觉好一点:现在的分类体系当中又多了一类天体名叫类冥王星:形状是圆形且轨道位于海王星之外的天体都是类冥王星。

      我本人对于行星的定义其实没有太强烈的个人看法。我更关心另外一点:无论你如何定义行星,起码都应该承认这并不是关于某一个天体的最能令人产生兴趣的信息。假如我告诉你我某颗恒星附近发现了一个新天体,你肯定会问我这个天体有多大,是气态还是固态,有没有光环,是否处于宜居区内,有没有卫星,等等。“行星”这个词其实并不太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些天体。比如说有个书架,我会告诉你:“把书架上的百科全书拿来。”“把书架上的词典拿来。”“把书架上的宣传册拿来。”“把书架上的平装书拿来。”这些称谓全都有着不同的意义。我不会说:“把书架上的木浆集合物拿来。”因为书架上全都是木浆集合物。这条指示对你一点用都没有。因此在《冥王星档案》的最后一章我着重阐述了这条道理。我鼓励大家真正去了解我们已知的太阳系知识并且以此作为对话的基础。我们不应当像小学生那样满足于背诵内容,而是要真正理解太阳系当中各种天体的形态、形状与特质,这才称得上是面向受众的天文学启蒙。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113-John Spong:加略人犹大究竟是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dDUkkX6PNA&t=2738s

      我请问一下各位,谁能说出圣诞老人的驯鹿分别叫什么名字?知道的请举手。谁又能说出耶稣的十二门徒分别叫什么?知道的也请举手。我以为列举十二门徒的姓名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比列举圣诞老人的驯鹿更困难。就算你能列举他们的名字,也说不出他们的事迹,因为圣经从没提到过他们的事迹。我们知道一点彼得的事迹,雅各与约翰的事迹也提到过一点,最后自然还有加略人犹大。圣经就仅仅提到过这几个人的生平。在第四部福音书当中,有几位地位较低的门徒得到了一点描写篇幅。腓力、小雅各、安得烈与多马的形象略微被第四部福音书补全了一点。比方说怀疑的多马这一形象就仅仅出现在第四福音书当中。由此可见,福音书并不特别关注门徒们的身份。

      不过我们大多数人之所以无法列举全部十二名门徒还有另一个原因:就连四部福音书都没能对于这十二个人的身份取得一致意见,只是同意门徒的数量是十二个。十二这个数字对于早期基督教十分重要,就连保罗都在哥林多前书当中特意提到了“十二门徒”。马太、马可与路加福音都提出了各自的十二门徒名单。约翰福音提到了十二门徒但是没有列出名单。在约翰福音的最后一章也就是第21章还提出了七门徒的说法:“有西门彼得和称为低土马的多马,并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业,还有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又有两个门徒,都在一处。”

      早期耶稣运动的追随者们有一个特点,就是自称新以色列。以色列有十二支派,因此新以色列也必须凑齐十二人。在对观福音书中耶稣说过:“你们这跟从我的人……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十二这个数字本身对于福音书作者来说很重要,十二的具体组成就没这么重要了。

      公元70到72年成书的马可福音给出了第一张十二门徒名单。彼得排第一,加略人犹大排最末。在马可福音第三章,整部新约当中首次提到了加略人犹大。换句话说加略人犹大这个名字直到公元一世纪八十年代才进入基督教叙事。在耶稣受刑十字架之后过了四十年,加略人犹大的形象终于出现了。马可福音与马太福音的十二门徒名单一模一样,都提到了一位达太,也都提到了迦南人西门。到了路加福音以及使徒行传当中,达太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雅各的儿子犹大”,与“卖主的加略人犹大”重名。路加福音还将迦南人西门改成了奋锐党西门。约翰福音提到了十二门徒,但是没有指出名字。但是只要读一下约翰福音,就会意识到作者认为十二门徒当中有一位拿但业,而且此人在约翰福音当中戏份还不轻,得到了被耶稣钦点成为门徒的待遇。其他三部福音书当中根本没这个人。

      回头先来看看奋锐党是些什么人。所谓奋锐党就是通过游击战争对抗罗马人的犹太武装人员。他们是犹太人眼中的自由斗士,罗马人眼中的恐怖分子。在耶稣受刑与公元66年之间的三十六年里,奋锐党一直推行着激烈的反罗马武装斗争。66年这一年,游击战终于激化成为了全面战争。战争在加利利山脚下爆发。罗马人不打算在犹太人的主场作战,于是提多将军在公元70年围困并洗劫了耶路撒冷,手段之彻底恰似苏军在二战末期席卷柏林一般,全城上下房倒屋塌。根据一世纪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斯的说法,战争并未就此结束。直到公元73年,犹太残兵困守马萨达,弹尽粮绝,最终集体自杀,以免落入罗马人之手。马萨达围城战标志着这场惨烈战争的结束。

      耶路撒冷的沦陷是一起极为惨痛的事件,无论对于犹太人还是耶稣追随者来说都是如此——后者碰巧也是犹太人。这场战争终结了犹太人的国度,将其从地图上抹去。135年巴尔.科赫巴短暂复兴了犹太国,但是旋即遭到镇压。接下来直到1948年,英国外长贝尔福于1917年发表的《贝尔福宣言》终于通过联合国得到落实,以色列这个国家这才再次出现。根据耶稣的犹太裔追随者的说法,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的沦陷是上帝针对犹太国内正统势力的惩罚,因为他们拒绝接受耶稣作为他们的弥赛亚。我则认为这一事件以远比我们的想象更加激烈的方式影响了犹太人与基督教的历史。四部福音书全都写作于70年之后,70年的惨剧依旧历历在目。就连福音书当中对于世界末日的描绘都反映了耶路撒冷的沦陷。福音书还彰显了犹太裔耶稣追随者与族长、祭司以及神殿当局组成的正统派之间的分裂。早在耶路撒冷沦陷之前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就已经很显著了,等到耶路撒冷沦陷之后,双方更是彻底撕破了脸皮。第四福音书尤其反映了这一点。身为犹太裔作家的约翰充满恨意地将耶稣运动的反对者们称作“犹太人”。“犹太人逼迫耶稣”、“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每当用到这个称谓约翰都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把这个词从嘴里唾出来。他完全没有顾及耶稣追随者同样是犹太人的事实。但是在第四福音书成书之前,大约在公元88年,犹太正统派举行了雅麦尼亚会议,将耶稣追随者逐出了犹太会堂。一旦宗教斗争上升到了开除教籍的程度,总会导致非常难看的结果。因此耶稣追随者也不再将犹太人视为同胞,而是他们的头号宗教敌人。

      大致了解了相关背景之后,让我们来特别关注一下在十二门徒当中叨陪末座的加略人犹大吧。我刚才说过,加略人犹大在新约当中的首次亮相是在马可福音当中,成书时间是72年,也就是耶路撒冷沦陷两年之后。马可福音之前的文献提到过加略人犹大吗?根本没有。早于马可福音的文献并不多,让我们来看看吧。保罗书的成书时间是51到64年,保罗对这个话题有什么要说的呢?

      姑且这么说吧,若干年前我对加略人犹大这个角色的历史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我产生怀疑的第一个理由是他的名字。“犹大”(Judas)其实是希腊语中“犹太国”(Juda)的拼法。基督教故事当中的头号反英雄恰好与基督徒的死敌国家重名,我觉得这也太方便了。令我产生怀疑的第二个理由是在保罗留下的文字当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听说过耶稣被十二门徒之一出卖的说法。进一步研究表明他并非故意闭口不言。根据保罗的文字,他根本不可能听说过这个理念,甚至他从来都没想过这种事。这样看来,加略人犹大这个形象最早也只能出现在保罗去世之后。这使我初次想到,或许加略人犹大也是耶路撒冷沦陷的副产品。

      为了详细检查一下这种可能性,我们来仔细看看哥林多前书吧。哥林多前书的成书时间大约是公元54到55年,也就是耶稣受刑之后大约二十五年,第一部福音书成书之前大概十五年。保罗在第十一章谈到了背叛的问题。这是背叛一词首次出现在已知的基督教文献当中。保罗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这个句式保罗在毕生写作当中仅仅用过两次,意味着他接下来要说的话至关重要,是耶稣门徒亲口告诉他的,这其中就包括彼得。在成书于52年的加拉太书当中——这大概是他的第二封教会建设指导书信——保罗写道自己在皈依基督教三年后与彼得交谈过。“【我】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大部分学者都认为保罗的皈依发生在耶稣受刑一到六年之后。阿道夫.冯.哈纳克最早确定了这一细节。这样算来,保罗与彼得的会面最早发生在耶稣受刑之后四年,最晚发生在耶稣受刑之后九年。

      那么保罗究竟从耶稣那里领受了怎样重要的内容,必须与会众们分享呢?“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被卖就是背叛的字面译法,词义要柔和一些,也要宽泛一些——“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按照保罗的说法,这是耶稣要求追随者们纪念他的死亡而不是复活。“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被卖一词在旧约中也出现过一次,说的是约瑟被哥哥们出卖为奴,算上约瑟的话弟兄一共有十二人。他们把他卖给了米甸人或者以实玛利人,卖了二十舍客勒银子。最早提议将约瑟卖掉的哥哥是谁呢?是雅各的第一任妻子利亚的第四子犹大。这位犹大就是日后犹大地的族长。

      回头再来看看保罗的这段话,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是逾越节,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出卖耶稣的主体是十二门徒之一。四章之后保罗本人也肯定了这一点。这次保罗又使用了这个句式:“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这是基督教最为本源的传统。“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这里的圣经指的是希伯来文经文,新约此时还不存在——“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是十二使徒,不是十一使徒。没有人叛逃离开使徒的队伍。保罗显然从没听说过十二门徒之一是叛徒的说法。等到马太在公元82年到85年之间撰写马太福音的时候,复活的耶稣就仅仅向十一使徒显形了。这样看来,加略人犹大进入圣经传统的时间是在保罗之后,马太之前,换句话说加略人犹大的形象并非来自第一代门徒,而是来自后人的穿凿与创作。至于选拔新人替代犹大凑齐十二人的理念直到公元95年编写使徒行传的时候才出现。“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加略人犹大的形象并非来自第一代门徒。等到他出现在基督教叙事当中的时候就已经获得了“加略人”这个称谓。“加略人”一词的词源是Sicarii,指的是奋锐党人当中一个专搞政治暗杀的分裂团体。换句话说加略人犹大其实就是刺客犹大。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基督教文本传统当中就遭到了抹黑。意识到这一点以后,我对于犹大这一角色的历史可信度的怀疑就再也压抑不住了。不仅如此,下一项令我怀疑犹大这一角色的历史可信度的线索在于犹大形象在四部福音书当中的层层演进,从72年的马可福音到82年的马太福音,从八十年代末的路加福音到公元一世纪末的约翰福音。只要打开圣经你就能注意到犹大的故事怎样越发丰满起来。在这三十多年的跨度当中,与犹太人国度同名的犹大也变得越发面目可憎起来。

      犹大第一次登场是在马可福音第三章,一露面就背上了“卖耶稣的”这个形容词。他的下一次登场是在第十四章,“十二门徒之中有一个加略人犹大去见祭司长,要把耶稣交给他们。”不过他并没有表明自己会怎么做。祭司们“听见就欢喜,又应许给他银子”,但是没有注明数额。最后晚餐之后耶稣表示:“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与我同吃的人要卖我了。”不过他并没有指名道姓。卖主之人与主同席用餐的设定在四部福音书当中都有体现,但是直到第四福音书犹大才在这一环节遭到指认。犹大在马可福音当中的最后一次露面是在客西马尼的花园里。这一次他带来了一队武装人员,“从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那里与他同来”。注意在这里根本没提到罗马官员。根据成书最早的福音书的说法,背主的叛徒将耶稣出卖给了圣殿管理层,卖主的方式则是一个吻。

      接下来我们看看马太为这个故事添加了哪些情节。马太率先确定了卖主的价格:“三十块钱。”最后晚餐期间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的时候,犹大还开口搭腔了。“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么。’耶稣说,‘你说的是。’”接下来马太又添加了一条细节:“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祭司长和长老不接受退款,“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接下来是路加福音。路加试图解释犹大为什么能够卖主,因为“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等到犹大亲嘴卖主的时候,耶稣与犹大之间还有一段先前经文里都没出现过的对话:“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么。’”使徒行传同样出自路加之手,其中有一段彼得的布道,布道词这样描述犹大:“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最后是约翰福音。前面的情节都差不多,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门徒们问道:“主阿,是谁呢?”“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接着犹大就离开了,没有参加基督教的第一场圣餐礼。“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黑暗从来都是象征邪恶的强大主题。

      从马可福音到约翰福音,犹大的圣经形象变得越发黑暗。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关于犹大的情节。犹大曾在最后晚餐的餐桌上与耶稣分饼而食——四部福音书都提到了这个情节;犹大用亲嘴的方式来出卖耶稣——四部福音书都提到了这个情节;犹大接受了三十个银币的报酬,又将其扔回了圣殿——这个情节仅仅出现过一次;犹大上吊而死——这个情节仅仅出现过一次;犹大肚腹崩裂——这个情节仅仅出现过一次。有了这些数据之后,我们再去看看希伯来语经文当中关于叛徒的故事。上述所有情节在希伯来语经文当中都能找到原型,以至于犹大看上去活像是众多旧约叛徒的集合体。比方说有一位亚希多弗——就算做拼字游戏你恐怕都想不起这个人来(笑声)。此人是大卫王的策士,而大卫王以及之前犹太国王的尊称是受膏者,这个称谓也是弥赛亚一词的本义。诗篇41:9当中大卫这样唱到:“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这里指的就是亚希多弗在押沙龙叛乱期间背弃大卫的行径。后来押沙龙不肯采取亚希多弗的计策,亚希多弗看到押沙龙必将败亡,于是“就备上驴归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遗言,便吊死了,葬在他父亲的坟墓里。”

      接下来看一看撒迦利亚书——实际上是撒迦利亚后书,因为9到14章的成书时间比1到8章晚了百十多年。撒迦利亚书11:13写道:“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窑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支付这三十块钱的是什么人呢?是与圣殿进行牲畜交易的人们。撒迦利亚书的最后一句话,也就是14:21这样说道:“当那日,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殿中必不再有迦南人。”迦南人就是牲口贩子的代称。这样一来耶稣清理圣殿的故事就有了更深的背景。

      接下来是叛徒之吻的情节。还是在押沙龙叛乱期间,大卫王怀疑自己的军事主官约押不够忠诚,指派亚玛撒接替约押。于是约押就去找亚玛撒对质。两人见面之后,“约押左手拾起刀来对亚玛撒说:‘我兄弟,你好阿。’就用右手抓住亚玛撒的胡子,要与他亲嘴。亚玛撒没有防备约押手里所拿的刀,约押用刀刺入他的肚腹,他的肠子流在地上,没有再刺他就死了。”

      综上所述,犹大的情节其实并没有多少原创性,这个角色很可能是犹太民族的代表,他们与耶稣追随者之间存在着激烈的敌意。随着犹大的形象在圣经当中越发黑暗阴险,罗马势力的代表彼拉多的形象却变得越发值得同情起来。因此我越发怀疑,所谓的加略人犹大其实只是文学创作的产物,综合了旧约当中的多个叛徒形象。耶稣追随者之所以创作这个形象,是为了将杀死耶稣的责任从罗马人头上转移开来——尽管罗马人无疑才是耶稣之死的罪魁祸首。承接这一罪责的则是与基督徒关系紧张的犹太人。

      所以请允许我姑且揣测一下吧。如果我的假设是正确的,以下就是加略人犹大这一形象的塑造经过。最早的基督徒都是犹太人,他们相信上帝通过犹太教传统对他们发言,但是发言的方式却是全新的。耶稣受刑之后的最初几十年里他们一直努力将耶稣生平纳入犹太教传统叙事当中,就像之前的每一位先知那样。阿摩司、何西阿、约拿、玛拉基全都被纳入了犹太教传统。这是一套不断前进的活传统。但是任何时候将新生事物纳入旧传统都会受到阻力。换句话说耶稣追随者是修正派犹太人,他们的反对者则是正统派犹太人。今天基督教会当中也能看到进步主义基督徒与原教旨主义基督徒之间存在着类似的分歧,而且他们往往会将最深重的敌意留给彼此。我平生一共收到过十六次死亡威胁,全都并非来自犹太人、无神论者或者佛教徒,而是满嘴引用圣经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宗教确实具有让敌意白热化的力量。

      在当年的犹太教会所里也存在着修正派犹太人与正统派犹太人。修正派希望向犹太教传统当中添加新内容,正统派则予以坚决抵制。圣殿当权派的态度就像一切原教旨主义者一样:传统不必加以任何修改,传统宗教思考方式永远足以解决一切当下问题。耶稣去世之后的最初几十年,双方之间还勉强不至于撕破脸,直到公元66年战争爆发为止。正统派总体而言支持战争,修正派总体而言则反对战争。这场战争的结果非常惨烈。罗马人不仅攻占了耶路撒冷并且拆毁了圣殿,还向耶路撒冷迁入了大量非犹太人口,在圣殿的遗址上兴建了异教徒的圣所。罗马占领军对于犹太人充满了敌意,认为是他们挑起了战争。耶路撒冷沦陷之后,犹太人失去了首都;圣殿被毁之后,他们的神失去了人间的落脚之地;他们的国家从人类历史的地图上消失之后,他们失去了故乡。正统派承担了支持战争与奋锐党运动的主要责任。因此正统派容忍修正主义可能性的能力也基本上消失了。

      修正派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得寸进尺的机会。罗马人之所以能够毁灭圣城与圣殿,其实是上帝在惩罚你们这些强脖颈的人们,因为你们不认耶稣。罗马人针对全体犹太人的迫害都十分酷烈,因此修正派希望设法将自己与罗马人眼中的战争肇事者们区分开来。应该怎么做呢?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是在自己的经文当中粉饰彼拉多的形象,并且抹黑正统派的形象。正统派不仅要为耶路撒冷与圣殿的毁灭而负责,还要为耶稣之死负责。换句话说修正派与罗马人有一位共同的敌人。修正派于是创作了一位正统派的化身,用古代犹太国的名称当做他的名字,将他塑造成一名刺客,从而换取罗马人手下留情,因为罗马人的敌人也是耶稣追随者的敌人。

      就这样,犹大成为了耶稣追随者们为罗马人推卸责任的工具,尽管罗马人才是杀害耶稣的元凶。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这份责任被转嫁到了犹太人头上,伴随他们经历了此后千百年的迫害。正是通过加略人犹大这个形象的创建与塑造,才催生了反犹主义这块基督教历史上最黑暗的污点,千百年来伤害与恐吓了无数犹太人。我认为如今时机已到,基督徒们应当停止采用以下说辞:“耶稣死在彼拉多眼前。”就好像彼拉多只是个无辜的旁观者一样。除了罗马总督之外,任何人都无权做出钉十字架的判决。耶稣就是死在彼拉多手中的。与此同时,我也认为如今基督徒们应当谦卑地低下头颅,为了基督教在历史上打着犹太人耶稣的旗号实施的反犹行径恳求犹太民族的宽恕。谢谢大家。

    • 家园 112-Sean Carrol:从永恒到现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FFpLTa8bKU&t=2512s

      非常高兴能来到一家独立书店参加活动。此外我也很高兴看到这么多人都认为渡过周四晚上的最佳方式就是讨论宇宙与时间的源头,不过这一点已经不能再使我感到意外了。我必须解释一下问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我曾经向一名学生提到过我正在考虑为什么时间向前流逝而非向后流逝,他回答道:“您是不是还想讨论一下字母表为什么要像现在这样排序啊?”(笑声)时间不向前流逝还能向哪里流逝呢?

      爱因斯坦曾经告诉我们,时间与空间是一体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认为时间与空间不相关,爱因斯坦却指出时间与空间共同组成了四维时空结构。空间是三维的,有三个独立方向可供我们移动——前后、左右、上下。在空间中确定一点需要三个数字。但是假如你要与某人约会喝咖啡或者参加读书会,那么不仅要挑出一个空间点,还要确定一个时间点。所以在这样琐细的层面上,四维宇宙确实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生活。

      但是实际情况还要更深刻一些。爱因斯坦不仅指出我们生活在四维时空当中,而且还指出将四维时空区分成为三维空间与一维时间的划分其实是完全任意的。在相隔许多光年的两端的两个人不可能生活在同一时刻当中。我今天不想讨论这一点。我想说的是,尽管爱因斯坦取得了如此之大的进展,尽管我们现在公认时间与空间是同一个基本现实的两个侧面,但是我们谁都不会混淆时间与空间。开车迷路的时候你可能会在本该向右拐的地方向左拐,但是想要前往明天的人却从不会一不小心前往昨天。所以显然时间并不能单纯地等同于空间。

      那么为什么我们从不会在日常生活当中搞混时间与空间呢?取决于你想研究得多么深入,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回答。最常见的回答是时间是有指向性的。假如你漂浮在宇宙当中,远离地球或者一切物体,那么你就无法区分前后左右上下。但是即便你漂浮在宇宙当中,昨天与明天依然很有区别。宇宙没有指向性,时间却有。我们将这个方向称作“时间箭”,箭头从过去指向未来。时间箭有很多体现方式。例如我们记得昨天却不记得明天,我们生而年轻并且越来越老——无论《本杰明.巴顿奇事》怎么演这一点都不会变。在现实世界里所有人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变老。科学家想要理解这种同一性的根源,为什么先有原因后有结果,为什么人会从小长到老,为什么我们会积累记忆,为什么我们会觉得自己渡过了过去来到现在。

      一切的关键在于熵。熵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一百五十年前的十九世纪后期,提出这一理论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国家竞争。科学家们之所以提出熵理论,是因为法国人很眼红英国人的蒸汽机更强大。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拥有瓦特发明的当时最优秀的蒸汽机,许多法国科学家对此都觉得有点不爽。有一位萨迪.卡诺想知道如何建造全世界最完美的蒸汽机。他并没有思考宇宙起源之类的宏大问题,而是想要建造一台最好的蒸汽机,能够发挥出定量燃料的最大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总会越思考越抽象,卡诺意识到不存在彻底完美的蒸汽机,因为你不可能将燃料当中的全部能量都提取出来做有用功,因为宇宙本身具有不断松弛下去的倾向。宇宙就像一个发条玩具,越前进发条越松,最终停下来。卡诺的发现最终总结成为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热力学第一定律的内容是能量守恒,宇宙总体能量保持不变。第二定律则是宇宙的熵会不断增加。这就是时间箭的根源所在。未来与过去的根本区别在于未来的熵值更高。

      那么熵究竟是什么呢?卡诺发明了熵这个概念,但却并不清楚熵究竟是什么。很多年之后我们才搞清楚这一点。熵的本质就是无序。办公桌上有一叠方方正正的纸张,这就是有组织的低熵状态。假如你不去主动收拾,在人来人往的办公室里总会有人过来乱动,这叠纸张早晚会变得散乱无序,这样熵就增加了。熵体现了物体有多么混乱,物体的组织性有多么差。假如不加干预,熵必然增加。整齐的一叠纸张洒满一桌并不会令人惊讶,洒满一桌的纸张被来来往往的人们你碰一下我碰一下地碰成整齐的一叠纸张则会非常令人惊讶。这就是时间箭的体现。从整齐走向混乱很容易,从混乱走向整齐则很困难。

      问题在于我们能够量化这个趋势吗?能够科学地描述这个趋势吗?做到这一点的人名叫路德维希.玻尔兹曼,时间是1870年。与同时期的其他物理学家相比,玻尔兹曼的优势在于他率先接受了原子理论。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还有很多物理学家不相信原子的存在。他们认为物理学不该讨论无法观测的事物。玻尔兹曼则认为,假如你相信原子组成万物,那么我们就可以将纸张原则推广到整个宇宙。所谓熵与混乱就是有多少种不同方式重新安排特定物体的全部原子的位置。比方说有一杯水,水里有个冰块。那么时间箭的体现方式之一就是冰块会融化。在温水当中放一个冰块,冰块会融化并且降低水温,十分钟之后你就有了一杯凉水。但是假如你倒一杯凉水再等十分钟,水里并不会自动出现一个冰块。时间箭从冰块指向凉水,却不会逆行。所以假如我刚才说的都是真的,那么熵值就会随着冰块的融化而增大。玻尔兹曼认为,冰块是原子组成的,水也是原子组成的。但是冰块原子比水原子更冷,因此冰与水的组织性具有程度差异。冰块融化之后,水杯当中原子的地位要比之前更加平等。换句话说我能用更多的方式来安排水杯当中原子的位置且使你察觉不出差异。在给定温度下我无法衡量水杯中每一个原子的位置,因此我只能转而衡量水杯本身的温度。

      像这样衡量熵的方式可以推广作用于一切事物,从而体现过去与未来的差异。这是一个很惊人的事实,不过并没有什么争议。假如你思考一下过去与未来的一切差异,那么这些差异全都可以归结于过去的组织性比未来更高,随着时间进行而变得越发无序。那么这一点能解释记忆吗?我记得昨天而不是明天,这一点与组织、原子以及熵又有什么关系呢?假设你在街上走,看见马路上砸了一个鸡蛋。那么你对这个鸡蛋的未来有什么看法呢?接下里二十四小时这个鸡蛋会怎样呢?鸡蛋上可能会长出霉菌,可能会被雨水冲走,可能会被狗舔掉。在未来可能的情况非常多。然后你又问自己,二十四小时之前这个蛋的情况如何呢?假如这个蛋足够新鲜的话,二十四小时之前应该有一个囫囵鸡蛋。这是唯一的可能。狗不会将新鲜鸡蛋吐在街上。在过去可能的情况很有限。鸡蛋从有组织的低熵状态——蛋黄、蛋白、蛋壳层次分明——变成了打碎在街头的中熵状态,未来熵值还会继续增加。知道熵值会增加,我们才能考察事物在过去的状态。在鸡蛋的未来很多事都有可能发生,因为事物变得越发混乱的方式有很多。但是在过去鸡蛋肯定有过没打破的时候。我们知道在过去的某个时刻这个蛋的熵值很低。

      接下来的这条推论就连很多物理学家都还没有完全领悟,但是这条推论绝对是不容辩驳的,只是需要非常认真的思考才能接受:根据玻尔兹曼对于熵的定义——熵就是重新安排某一体系且不被人发现的不同方式的数量——很容易就能解释为什么宇宙在明天的熵值会比在今天更高,因为高熵值的存在方式要比低熵值的存在方式更多。假设将宇宙比作一个蛋,那么打碎蛋很容易,让鸡蛋恢复有组织状态很难。无论宇宙今天是怎样的状态,明天肯定会更加混乱。玻尔兹曼还拿出了公式用来预测宇宙熵增与时间之间的函数关系。但是,自牛顿以来的基本物理学,无论是经典力学、量子力学还是弦理论全都与时间箭头无关。假如我们姑且不考虑冰水、鸡蛋与记忆这样乱糟糟的东西,只考虑两个基本粒子或者两颗弹球,两个弹球相互撞击并且反向运动的全过程都是可逆的。换个说法,假设不考虑声音与摩擦力之类的细节,我可以拍摄一部两个弹球相撞并分开的影片,而你根本看不出这部影片是在正放还是在倒放。假如我拍摄一部月球绕地球转或者地球绕太阳转的影片并且倒放,看上去也没什么奇怪的。可是如果我将打碎一个蛋的影片倒放,你立刻就能看出来。

      存在于宏观世界的时间箭却不存在于微观世界。如果只有一个原子或者两三个原子,就无法显现出时间箭。只有千万亿个原子聚集在一起才能显现出时间箭。物理学家很想通过基本物理定律将熵增现象推导出来。好比说这间房间里的空气都是由原子组成的,我可以通过分析原子的特性推导出空气具有压强与温度。假如水杯里有冰块,我可以推导一段时间之后冰块会化掉,因为冰化成水比水结成冰的方式更多。我推导不出来的是,假如我有一杯冷水,那么一段时间之前水里有没有冰块。仅仅根据原子的特性——这些特性在时间上都是可逆的——我无法推导出宇宙在昨天的熵值比今天更低。我们能推导出宇宙的熵值到了明天会更高,但我们并不认为今天的熵值就是最低的原点,而是认为昨天的熵值更低。这一理念依靠基本物理学是推导不出来的。玻尔兹曼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试图否认这一点。他写了很多论文试图证明熵值在未来一定增加。朋友们却说:“未来是什么意思?基本物理在正反两个方向不是都能生效吗?你这是作弊啊,你在向基本物理当中添加并不存在的原料。”

      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答案其实我们都知道。以今天为原点,明天的熵值会更高,这很好理解。问题在于为什么昨天的熵值更低。答案很简单:因为前天的熵值比昨天更低——我希望你们都能对这个答案感到满意(笑声)。有人要是问:“为什么前天的熵值比昨天更低?”因为大前天的熵值比前天更低。首先,这是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其次,这根推理链条可以一直延伸下去,直到可观测宇宙的开始时刻。生活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玻尔兹曼并不知道大爆炸理论。我们现在知道我们生活的星系拥有千亿颗恒星,而可观测宇宙当中又有千亿个星系,可观测宇宙诞生于大爆炸,距今约有140亿年。140亿年前,组成所有星系与恒星的物质全都聚集于一个点上。这个点温度极高,密度极高,用爱因斯坦的话来说极大地扭曲了时空结构。这就是故事的开始或者结束,取决于你的视角。玻尔兹曼可以解释熵增的前提是宇宙的熵值一开始非常非常低。一切不同于过去的未来之所以能够存在,都是因为熵增。熵是衡量宇宙无序程度的标准,因此宇宙必然曾经极其有序。

      这是关于宇宙的惊人事实之一:大爆炸并不是混乱无序的,而是极其有序的。宇宙肇始于某种非常不可能存在的状态,各种基本粒子曾经以非常不可能的排列方式聚合在一起。对于像我这样的宇宙学家来说,我们想知道为什么宇宙会以如此特别的有序状态开始。宇宙开始之后我们就什么都能解释了。比方说在地球上大家可能会遇到神创论者质问你们:“既然地球的初始状态非常混乱,那么生物圈、人体、能够处理信息的复杂生物体之类的结构是怎样出现的呢?这难道不违反了热力学第二定律吗?宇宙的秩序难道不是增加了吗?”这是个很有道理的问题,不过我们的存在本身就在为整个宇宙增加熵值,唯此才能降低地球上的熵值。我们接收阳光并且辐射回宇宙当中,太阳提供给我们多少能量,我们就会向宇宙释放多少能量——当然由于温室效应我们多少克扣了一点。我们每从太阳接受一个光子,就会向宇宙释放二十个光子,每个光子携带的能量是太阳光子的二十分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极大地增加了阳光的熵值,整整翻了二十番。与整个宇宙的熵值增加相比,我们人类所体现出来的这一点点熵值降低实在不值一提。

      到目前为止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你们没有不同意的权力(笑声)。但是接下来我就不知道自己是否正确了,因为我们将要讨论尚且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140亿年前的宇宙熵值这么低呢?既然熵值代表着以不同方式重新安排某一体系且不被人发现,低熵值就意味着当时的宇宙处于某种极其有序、微妙且特殊的组态。你当然可以说宇宙本来就是这样的。很多物理学家也认为大爆炸是宇宙的开端,大爆炸之前不存在时间,询问大爆炸之前如何就好比询问北极的北边在哪里一样无谓。这些说法确实有可能是真的,但我无法根据现有知识向你们保证这些说法确实是真的。所谓大爆炸实际上是人类知识边界的界碑,未必一定是宇宙的开始,但却的确是知识的终结。很可能大爆炸确实是宇宙的开始,但大爆炸同样也很可能只是宇宙的一个阶段,就像青春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一样。在我看来,为了解释时间箭与早期宇宙的低熵特质,最方便的手段就是设想大爆炸并不是宇宙的开端。

      不管怎么说,宇宙当中总还存在着鸡蛋。鸡蛋有碎裂混乱的倾向,但是你总还能在冰箱里发现囫囵鸡蛋。为什么?因为鸡蛋并不是孤立封闭的体系,而是鸡生出来的。推而广之,为什么宇宙的初始熵值这么低呢?或许是因为宇宙也是由一只宇宙鸡生出来的。这只宇宙鸡的学名就是多重宇宙。设想一下,假如在我们的宇宙存在之前就存在着时间与空间,但是这里的时空却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不过最近的宇宙学研究表明就算空间本身也并不平静,因为研究表明宇宙不仅在膨胀,而且还在加速膨胀。就在不久前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发现星系正在远离我们,产生了红移现象。当时我才刚刚开始学习宇宙学,当时的理论认为星系虽然在相互远离,但是彼此之间依然有吸引力。所有一千亿个星系之间都在依靠万有引力相互拉扯,因此他们彼此远离的速度应该越来越慢。有两支团队试图测量宇宙膨胀的减速度,其中一支队伍干脆自称“测量宇宙减速高红移超新星团队”。尴尬的是,他们的测量结果却表明宇宙膨胀正在加速。这是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最重要的宇宙学实验。我们依然不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们有一个最喜欢的假说:空间本身也具有能量,而且空间能量是空间本质属性的一部分,不会消散。面对不包含任何物质与辐射的一立方厘米空间,你依然可以问自己:“这个空间包含多少能量?”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这个问题的答案未必是零。假如答案当真不是零,那就意味着空间包含着正能量,正是这份能量驱动了宇宙的永续膨胀。宇宙膨胀之所以加速,是因为随着星系相互远离,星系之间的空间越来越大,空间提供的推力也越来越大。这个理论确实能解释很多我们观测到的宇宙现象,但是同样也有助于解释宇宙的起源以及时间箭的存在基础。

      这项理论目前还是彻头彻尾的推测,你们没必要百分百相信。但是为了解释宇宙,这就是我们的前进方向。如果没有大爆炸,只有预先存在的时空,而且空间当中还存在着能量,那么按照史蒂芬.霍金的理论,弓箭也应该具有有温度。假如将温度计放在空间里,那么在很偶然的情况下这个温度计应该能接收到一点点辐射。这个温度大约是现今宇宙温度的10的30次方分之一。现今宇宙的温度已经很低了,大约只是室温的百分之一而已。假如你等待着宇宙彻底冷却下来,宇宙的温度还会远远更低,但是依然达不到绝对零度。宇宙永远不可能彻底寂静下来。记住这一点,再来想想量子力学。根据量子力学,假如有一个亚原子粒子,例如电子,那么正确的问题并不是“这个电子在哪里?”而是“假如我想寻找这个电子,那么在这里找到的概率与在那里找到的概率分别是多少?”电子的位置不可能有准确的答案,只有一系列在不同地点发现这个电子的概率。你不可能确定一个基本粒子在宇宙当中的精确位置。推而广之,你也不可能确定一个宇宙的绝对时空组态,因为时空会波动。只要等待得足够久——在一个没有任何事件发生的时空结构当中你可以等待得无限久——时空波动就会产生一个全新的宇宙。这个新生宇宙的形状宛如泪滴,一头尖一头圆,然后就会脱离原本的宇宙,形成所谓的子宇宙。子宇宙越小就越容易形成,因为所需要的波动要比横跨几千亿光年的大型宇宙更小。这些小小的时空泡会膨胀,而让它们膨胀的最佳方式就是让时空泡当中充满不会消散的能量,这就是暗能量。假如你等得最后久,那么暗能量也会在宇宙膨胀的过程中衰变成为物质与辐射,就像冰块融化成水一样。因为暗能量非常充足,因此宇宙各处的物质与辐射的性质都是一致的。

      这套假设所描述的宇宙与我们的宇宙已经很相似了,这套假设的宇宙起源与大爆炸也已经很相似了。我们有空间,空间中有我们绝对无法摆脱的波动,这些波动偶尔会产生新的宇宙。这个宇宙刚刚产生的时候温度极高、密度极大而且十分平滑,然后就开始膨胀冷却,以至于本身也成为了空间并且永远持续下去。但是这样的过程并非仅仅发生一次,而是会反复发生。换句话说,根据量子力学理论,空间不会无所事事地永远待在那里,不可能让宇宙永远循规蹈矩。空间会产生新的宇宙,而新生宇宙就像大爆炸时的宇宙那样火热致密。这样说来,我们的宇宙也是某个空旷安静的母宇宙生出来的。这是让母宇宙沿着时间箭前进的情况,那么逆着时间箭来观察母宇宙又会如何呢?由于物理学基本定律在时间层面上是完全对称的,同样的故事也会指向过去发生,在无限遥远的过去母宇宙同样会产生无数子宇宙,只不过这些子宇宙的时间箭指向与我们相反。整个体系是完全对称的,并不存在人为设置的时间箭,时间箭是从自然法则当中自动浮现出来的。

      这些想法确实很有趣,可是我们怎样才能知道这一切是不是真的呢?我们为什么要关心这种事呢?我也不知道像这样的理念应当如何测试。我们怎么知道在我们的宇宙之前还有一个母宇宙并且孕育了很多兄弟宇宙呢?目前我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甚至都无法告诉你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入手来解答这个问题。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两件事。首先,就算不去直接观测其他宇宙,我们也可以整合一套足够严密的物理法则来宣称其他宇宙必然存在。如果我们充分理解了我们现在能做的实验所提供的物理法则,而这些法则又预测了其他宇宙的存在,那么我们肯定应当认真对待这些预测。我们目前还没走到这一步,但是已经越来越接近了。其次,我们或许可以依据类似的场景来预测我们的宇宙的走向。有朝一日我们观测宇宙的技术或许会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从而观察到大爆炸之前的时代在我们这个宇宙留下的残余痕迹。实际上这样的痕迹确实存在。我不想故意炒作,但是当我们观察真正的宇宙时,我们看到的景象与我们以为自己应该看到的景象并不完全一致。或许这一点暗示了在我们以为自己已经理解了的宇宙纪元之前真的还有另一个纪元。但是我们目前还没走到这一步。科学并不知道一切答案,否则就会停滞不前了。

      让我惊讶的是,当我们将整个故事整合起来之后,就会发现我们一开始只想理解水杯里的冰块为什么会自动融化而不是凝结,为什么鸡蛋打碎了以后囫囵不起来。理解这些现象的努力最终却让我们接触到了多元宇宙的存在。假如我们能想出比多元宇宙更好的解释,我会很高兴的,但是眼下还不行。眼下这就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好解释。对我来说这一切的寓意非常重大:我们人类并非与物理法则以及宇宙法则相隔绝。我们所享受的日常生活当中的一切特质全都基于140亿年前发生的事情。假如在给我们两三年,等我们把这一切都想明白之后,我们将会更加完整地整合这个故事,做出更多预言,并且更加深入地理解自然法则。谢谢大家。

    • 家园 111-Atul Gewande:怎样合理地迎接死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6yDl0zDK0A

      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位几年前我在急诊室里遇到的病人。这位老太太时年八十六岁,就诊的原因是腹部剧痛,痛感已经穿透了背部。她用手给我指出了痛处,大约位于肋骨下面躯干中心。我用手按压了一下,能感到下面有一团正在抽搐脉动的肿块。一周前她刚刚确诊患上了腹动脉瘤。所谓动脉瘤指的是动脉血管膨胀,就像鼓胀的气球一样随时可能爆裂。现在她的动脉瘤按压手感柔软并且有痛感,因此我立刻紧张了起来。我意识到她的动脉瘤马上就要破了,这可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我马上送她去接受造像,图像显示动脉瘤周边已经开始渗出血液了。我叫来一名血管外科医生进行会诊,对方也认为这位病人需要立刻接受手术。

      于是我向老太太解释了目前的情况:这个问题可以依靠手术来解决,但是手术并不轻松。要想解决腹动脉瘤就必须打开腹腔,切除掉动脉的膨胀部分,并且接上一段人工动脉。首先,病人死于失血或者并发症的可能性是25%。其次,长有动脉瘤的那一段动脉恰好负责为她的肾脏供血,因此在手术期间我们要切断她的肾脏的血液供应,时间大约在三十到四十五分钟左右,换句话说她还有大约25%的可能性在手术后将要一直依靠透析来维持生命。就算一切顺利,她依然要在重症监护室度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然后还要在专业护理机构接受一到两个月的康复治疗。

      这个老太太当时独自住在剑桥,平时自己买菜自己做饭。她非常看重独立自理的生活方式。我告诉她,接受手术之后继续维持自理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基本为零。但是如果不接受手术,动脉瘤破裂的死亡率则是百分之百。她说她需要考虑一下。我给了她十五分钟时间,将她和陪她一起前来的儿子留在一起商议。等我回到房间之后,她告诉我她不想做手术。她已经活了很久了,如今已经开始用咖啡匙来计算自己的剩余寿命了。她甚至连遗嘱都已经写好了。于是我做了一项以前从没做过的事情:我给一位面对致命状况的病人开了一剂处方止痛药,然后就看着她在儿子的搀扶下离开了急诊室。

      我留下了她儿子的电话号码用来回访。两三周之后,我拨打了电话,想看看她现在怎么样,结果老太太本人接听了电话。当时我都结巴了:“您没事儿吧?”“我挺好的,谢谢大夫。您最近怎么样啊?”随后我又跟踪观察了她一年左右,她的身体并没出现什么问题,依然一个人住在那座剑桥小公寓里面。

      当病人面临危及生命的状况,想要彻底理解他们正在经历什么是很不容易的。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受制于自己的无知与预测能力的欠缺。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看待病人的方式以及我们在医疗体系内部分配资金的方式。正因为这一点,医务人员才总会想要控制我们往往控制不了的事物。随着我在医疗行业当中受训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反复多次遇到了这个现象。我在七年前加入了目前的医院,此前接受过八年的外科培训。在此期间我非常有幸一直在为《纽约客》杂志供稿,与读者们分享我的受训经历。写作促使我从更高层面上开始思考:我们究竟学到了什么?我们有能力做到什么?更重要的是我们究竟没有能力做到什么?自始至终我都在面对同一个主题:医务工作者也好,病人也罢,在生命终了之时应当如何面对我们自己的无知呢?

      刚才讲到的那个腹动脉瘤病人的故事的记录在了我为《纽约客》撰写的最早的一批稿件当中。回头看来我从一开始就在困惑,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处理这类问题。在我的第二本书当中我写了一点我们家的事情,主人公是我妻子的一位表亲的女儿。为了女儿的病情,这位表亲给我打过一通咨询电话。我之所以要写下这个故事,是因为我想尽力想清楚,面对着非常常见但又非常严峻的情况,我们究竟应当给出怎样的回答。

      这个故事当中,一名十二岁小姑娘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卡丽一开始出现了呼吸急促的状况,儿科医生为她拍了胸透,发现他的胸腔左侧有一块巨大的肿块,最终确诊结果是非霍奇金淋巴瘤。淋巴瘤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一种癌症,治愈率也相当高,85%的患儿都能彻底治愈。卡丽接受了标准的化疗与放疗疗程。疗程非常不好受,她整整要恶心六个月,身体状况时好时坏,有些药物还让她产生了不良反应。但是她终于挺了过来,肿瘤彻底消失了。如今的医学进步着实令人惊叹,仅仅在半个世纪之前,像她这样的姑娘还只能等死。

      但是我刚才说过,淋巴瘤的治愈率是85%,卡丽恰好属于剩下的15%。大约过了七个月之后,她的肿瘤复发了,就像上次一样大。于是医生调整了化疗的配方。这一次的化疗根本没能遏制肿瘤生长,但却依然让她非常恶心,还让她的白血球数量降到了极低的危险值,以至于她出现了致命的真菌感染症状,不得不在医院里呆了好几周。医生又换了第三套化疗配方,但是除了削弱她本身的免疫能力之外依然没有取得其他效果。此时她在医院里已经呆了好几个月,体质虚弱,气息恹恹。于是我妻子的表亲打电话来咨询我,想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医生建议做骨髓移植。他不知道是否应该让自己的女儿经受这一切,只是为了争取一点渺茫的生存希望。到了这个阶段,医学课本已经不再介绍淋巴瘤病人的生还数据了,只是表示“预后结果很不理想”。

      此时肿块在卡丽的胸腔里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压力,致使她胸腔积水,必须依靠胸腔插管才能呼吸,必须服用压制恶心的药物。她的头发已经全部脱落了。她上一次与朋友们一起玩耍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她在每一个小时当中都要承受这样那样的痛苦。但是还有最后一个选项,你想不想进行骨髓移植呢?我惊讶地意识到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根本不知道应当怎样指导电话对面的人。通话结束之后我感到自己特别没用。

      一周之后,卡丽的母亲给全家人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我们必须要在灵魂当中根除一切对于未来遭遇的恐惧。”这一天他们决定要带卡丽回家。他们决定不接受骨髓移植。十天之后的周一清晨,他们家又发出了一封电子邮件:“东海岸时间周一凌晨一点,卡丽平静地在家中去世了。我们都很好,我们家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祥和氛围。”

      医疗领域应对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此低下,简直令我莫名惊诧。至今我们依然没有学会如何应对我们每个人的必然结局。应对死亡的不当方式首先是个财政问题:美国医保资金的25%都花在了5%的老年患者身上,这些患者只有一年时间可活。这批资金当中的绝大部分又花在了患者临终前的两三个月,此时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表明投入在病人身上的医疗资源还能带来任何好处。但是应对死亡远比金钱问题更加深刻。归根结底,要想正确应对死亡就必须回答一个棘手的谜题:我们究竟想要什么?当生命终了之际,我们究竟想要以怎样的方式离开?

      最近我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写到了一位患者。我接诊过很多命不久长的病人,她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她的病例比较极端而已。莎拉.莫诺普莱时年三十四岁,孕期三十九周,我在她的左胸腔发现了一个肿块,化验表明这是已经转移的肺癌肿瘤。毋庸置疑,她肯定会死于这个肿瘤。这是我在上个月为《纽约客》撰写的稿件,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要选择一位如此年轻的患者,为什么不选择一位年龄更大也更典型的患者。毕竟大多数人都不会在年轻时死去。我之所以选择莎拉,是因为在病人年轻时回答这个问题要困难得多。你想要尽你所能地治好她,让她享受漫长的人生,一直活到老年,成为5%当中的一员。但是我知道我们治不好莎拉。她在7月确诊,随后开始接受标准化疗。她的不良反应非常强烈,但还是坚持进行了两轮。夏天过去了,她的病情毫无改善的迹象。最令我困惑的谜题在于,我知道她的人生终点正在迅速逼近,但是我们全都没有做好接受这一点的准备。

      当我在重症监护室里为病人进行手术咨询的时候,我反复发现如此之多的绝症患者都在考虑人生结尾的恰当步骤。有一次我与一位同事——也是我的医学院同学——一起来到重症监护室查房,她觉得自己正在掌管一座装满了等死之人的仓库。当时她正在负责十位病人,其中八人患有绝症。其中有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太太,病症是充血性心力衰竭,过去三周两次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此时她连接在呼吸机上,处于药物引起的昏迷状态,鼻孔与嘴里都插着管子。我的同事无论做什么都无法逆转病人的根本局面。另一位病人是个七十来岁的老太太,癌细胞已经全身扩散,免疫系统彻底衰竭,以至于患上了真菌性肺炎。她从一开始就不想进入重症监护室。她的丈夫当初同样身患绝症并且挣扎了很久,她实在不想遭罪。但是肿瘤医生还是说服了她:兴许她的肺炎可以被治好呢,兴许她还应该最后搏一把。

      所有这些人都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莎拉.莫诺普莱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但是我们总是说:“可以采取某某疗法。”我们总还可以争取时间来改善你的生活。结果我们意识到我们患有绝症,但却总是没有为了大限时分做好思想准备。最近的研究显示,在重症监护室里连上呼吸机或者接受心肺复苏的病人在生命最后几天乃至最后几周的生活质量与没有接受急救的病人相比往往比较低。同样十分惊人的是,病人家属的状态也有很大不同。假如重症病人在临终之前接受了强行延续生命的手段,那么在病人去世后六个月内家属出现抑郁症状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

      我们之所以去医院是因为有病,因为病症带来了问题。由于我们不知道死期何时会来临,每一次走进医院的时候我们都在想:“我希望这次就诊能让我恢复常规生活,我的生活质量或许会永久性地下降一点点,但是我至少可以争取到更多时间。”可是在你明白过来之前,你早已经奄奄一息意识不清了,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大限已至。只有从陪床家属的脸上,我们这些医生才能真切地看出痛苦的流露,此时他们已经丧失了与病人沟通的可能,因为病人已经在镇静剂的作用下进入了休眠状态或者干脆已经神志不清了。病人在最后一次神智清醒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一回将会再也醒不过来。

      与如今主导公共讨论的话题相比——例如所谓的“死亡委员会(death panel)”是否正当——当事人往往有着更关切的议题。需要考虑的问题当然包括尽可能延长生命的渴望,但是此外人们也想要维持自主权,想要维持清醒的意识,不想成为家庭的负担,想要为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句号,想要将身后事务打理停当,想要尽量不遭罪。真正让我们困惑的并不是临终之际维持生命的成本多么高昂,而是我们的医疗体系多么不适合帮助人们面对毕生当中最重要的时刻。

      我认为造成困难的根源恰恰正是医疗科学的进步。自古以来我们一直都知道应当如何面对死亡。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候,死亡都是一个相当短暂的过程。当然古时候也有例如肺结核这样的慢性病,但是按照我的一位同事的说法,大多数情况下古人们都将致死病症当成“坏天气”来应对,要么挺得过去,要么挺不过去。乔治.华盛顿患上了咽喉感染,一天半之后就去世了。于是我们构建了一整套适应这样一个世界的习俗,例如在濒死者的床前守夜。中世纪的人们将死亡当成了一门艺术。当时甚至还有题为《Ars moriendi》的指导书籍,指导人们如何帮助将死之人达成若干目标。这其中许多都是宗教目标,例如忏悔罪孽,接受救主,拥抱上帝,等等。古人还特别重视临终遗言。

      在当代世界,迅速的死亡已经相当罕见了,凭空降临的死亡已经不再是社会常规了。尽管我们的寿命比古时候长了很多,但讽刺的是如今我们已经无法真正用心考虑遗言应该说什么了,因为现在绝大多数人的死亡方式都是身患绝症并且缓慢等死。癌症是常见的致死病症,更常见的是器官衰竭,例如心衰、肾衰、肝衰乃至脑衰。整个过程往往还伴随着渐进性的老年痴呆,致使你的行为能力越来越弱。等死的时间如此之长,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应该进行临终守夜。面对死亡,就连我们的语言都失效了。我有过一位病人,她当时五十岁出头,患有直肠癌且已经转移。她是否正在死亡呢?如果说是的话,她的死亡过程大约在两到五年之间,在此期间我们的语言几乎完全丧失了描述她的存在状态的能力。我们的社会仪式完全无能为力。我们现在不得不重新发明一套仪式来应对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个时代,死亡依然确凿无疑,但死期却飘忽不定。这样的境遇让我们疲于挣扎,不知所措。

      我知道,除了重症监护室之外还有另外的死亡方式。我知道临终关怀医院的存在,也认识好几个自愿入住临终关怀医院的病人。起初我以为临终关怀就相当于打吗啡。后来我在一位护士的陪同下参观了一家临终关怀医院。这位护士名叫莎拉.科里德,我在文章当中没有提到她的年龄。她只有二十九岁,但是言谈举止却如此睿智,简直令人无法置信。她的职责远不仅仅局限于报丧。她带我见到了一位病人,七十二岁的李.考克斯,患有五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也就是最后一个阶段——以及无法治愈的肺纤维化。我们依旧不知道肺纤维化的病因,只知道患者将会越来越难以呼吸。此前一年她住院好几次,每次的病情都比上一次更严重。最后医生表示你还有几周时间,你可以选择住院,我们也可以送你回家或者为你联系临终关怀医院。她选择了临终关怀医院。我们去看她的时候她自行过来给我们开门,身后拖着二十英尺长的氧气管。她与莎拉非常熟络,聊了聊过去几天的情况。李承认自己的情况越来越糟,上趟厕所都会感到胸痛,不得不在半路上休息五分钟,否则就喘不上气来。她觉得大限随时都会降临。

      莎拉做了什么呢?她为李进行了胸部听诊,测量了李的血压,发现李的脉搏次数偏高。她检查了李的用药情况,发现她的心脏病药物吃完了,过去几天一直没有补充。她检查了氧气罐的工作情况,发现用来进行吸入式治疗的雾化器失灵了。于是她当场解决了这些问题。她向药店订购了处方心脏病药物,通知李的侄子将药品送来。她还叫来了维修人员过来维修雾化器。从始至终我在一边看得十分困惑。我说:“我还以为临终关怀就是听其自然呢。”莎拉答道:“绝对不是。”一般医疗的理念是牺牲现在的时间来换取以后的时间,临终关怀的理念则是争取最好的现在。如果这样做意味着维修雾化器,那你就应该这么做。这样做是否能让你活得更久完全无关紧要。

      真正惊人的是,我在一年之后再次见到了李。一年前医院还诊断她只能再活几周。临终关怀人员在努力付出的时候并不考虑自己的做法会缩短还是延长李的生命,只考虑如何让李一天一天的活下去。如何尽其所能地在自然与身体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减轻李的痛苦,让她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次我见到李之前一周的周末,护理人员想出了搬运氧气罐的方法,并且带着李进行了一趟购物之旅,还让她去美发店做了头发。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让她觉得自己活得还像个人。过去一年里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根据我之前的想法,身患绝症的人们有两重选择,要么与病魔抗争从而争取时间,要么放弃。临终关怀与缓和疗法的用意在于在生命无法忍受的时候加速死亡的到来。但是李.考克斯改变了我的想法。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临终关怀并不会缩短病人的寿命。有一项研究选取了四千五百名患有晚期癌症或者心脏病的医保病患,有些人选择了临终关怀,其他人选择了常规治疗。前一类病人的平均寿命并不比后一类更短。事实上选择临终关怀的胰腺癌病人的平均存活时长比常规治疗病人长三周,肺癌病人长六周,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长三个月。

      这些研究结果一直饱受批评,因为我们不能确定选择临终关怀的病人与选择常规治疗的病人是不是同一类人。或许前者接受了足够的教育才会选择临终关怀,而受教育程度与健康程度又呈正相关。上个月的《新英格兰》期刊刊登了一篇来自大众综合医院的研究,这项研究选取了一批肺癌晚期患者,让他们接受常规肿瘤医生的指导与化疗等手段,但同时又随机选取一半人接受缓和疗法。缓和疗法关注病人眼下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所需要的事物,并且与病人讨论大限将至之际还需要什么。结果非常令人震惊:接受缓和疗法与临终讨论的病人普遍选择了减少化疗次数,住院次数也减少了。他们选择不进入重症监护室,他们在家里花的时间更长,生活质量也更高。与此同时,他们的平均存活时长比对照组长了25%。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在我们目前构建的医疗体系当中存在着一股不可阻挡的势头,也就是一定要有所作为。我们的斗争旨在阻止这股势头,因为倘若放任不管,这股势头对病人造成的损害迟早会超过收益。莎拉.莫诺普莱在6月份确诊肺癌,她很快就把孩子生了下来,然后在夏天开始接受第一与第二轮化疗。到了秋天,癌症转移到了肝脏与脊柱。到了感恩节她已经喘不上气来了,剧烈疼痛致使她必须全天接受麻醉剂注射。她总共接受了三轮化疗。肿瘤医生与她本人、她丈夫以及她父母谈到了她眼下的选项。莎拉并没有否认现实,她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死了。她已经留下了文字指示,注明了小女儿薇薇安的养育方式。她也明确表示自己不想死在医院里。但是她与她丈夫也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她随时可能死亡的现实:诚然她现在得的是绝症,但是难道他们真的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吗?她的丈夫后来告诉我,他们从没有讨论过中止治疗这回事。他们只会认真讨论第四轮化疗的方式,是否要采用实验性药物,这种新药看上去似乎能够帮助她,不过现在还在第一期临床试验阶段。在实验室里这种新药并没能杀死从她身上提取的癌细胞,而且第一期临床试验主要是为了测试新药的安全用药剂量与毒性而不是验证疗效。但是凡事无绝对,总还有一线可能创造奇迹。进一步的问题在于这年夏天她遭受了并发症,肺部产生了结块,按照规矩她至少要在结块消退六个月后才能参加临床测试。为了接受测试,他们决定先做四个疗程的常规化疗。于是她又逐渐回到了化疗室,终日感到恶心不适,精神低落,希望到了明年二月她能试试这种新药,争取奇迹落到自己头上。

      你可能以为我们这些当医生的很擅长与病人讨论这种情况,因为我们毕竟整天都会遇到这种事。但是身为医生其实有两项因素使我们十分不擅长讨论此类话情况,至少也是严重限制了我们的讨论能力。首先,我们非常不擅长估计某人的剩余寿命。Nicholas Christakis主持的一项研究要求医生们估计绝症患者的死期。后续跟进观察表明医生估计结果的误差率达到了500%,而且几乎所有医生都过于乐观。其二,就算是过于乐观的估计我们也很不乐意告诉病人。我问过负责莎拉的肿瘤学家保罗.马克,他愿意为莎拉提供怎样一条希望的长尾,他说他的希望长尾就是为她再争取一两年。与莎拉情况相似的癌症患者的平均存活时长也就是一年左右。但是病人却希望或者相信自己还能争取到十五至二十年。事实证明,马克的“争取一两年”估计确实太乐观了。他也知道莎拉与她的丈夫都觉得她还能活很多年。这样一来我们就更没法开口讨论病情了,至少也会顾左右而言他。

      我之所以对于这些情况如此熟悉,是因为当时我接诊莎拉的时候也回避过这个话题。莎拉不仅患有晚期肺癌,进一步检查还表明她患有甲状腺癌,已经扩散到了颈部淋巴结。这个毛病其实可以治愈,但是需要做个大手术,首先要切除甲状腺,其次还要摘除淋巴结并且将周边的颈部组织剜掉一大块。这位年轻女性已经长期经受了化疗的煎熬,她的转移肺癌肯定会在甲状腺癌达到晚期之前就早早结束她的生命。我实在想不出应当如何与莎拉夫妇挑明这一点。我相信眼下的最佳选择就是告诉她不要做这个甲状腺手术,因为早在甲状腺癌造成实际损害之前肺癌肯定会造成最糟糕的结果。但是看着她把孩子抱在怀里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做出这个决定。所以我就作弊了。我告诉她:“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治愈肺癌,然后再腾出手来对付甲状腺癌也来得及,因为甲状腺癌的发展要比肺癌慢得多。要不然你以后每六周来看我一次,确保甲状腺癌没有恶化,如果有适合的机会我们就做手术。”我这样说纯粹是为了避免冷场。在六周一次的会面期间,我总会告诉她:“或许再过六周我们就能安排手术了。”我眼看着她的身体逐渐衰弱下去,到了12月她只能让人用轮椅推进我的办公室,因为就算从停车场走过来都会让她喘不上气。我必须十分难堪地承认,即便到了此时我依然不愿有话直说。我告诉她,既然第三轮化疗没有效果,或许试验性药物能够同时治愈两种癌症呢。这样说话依然比起劝她放弃治疗更容易,我实在无法开口向她承认我从来都不打算治疗她的甲状腺癌。

      我们创造了一个价值几千亿美元的体系来向病人分发彩票。彩票中奖率是几百万分之一,奖品则是为病人治愈绝症。奖品是确实存在的。长有动脉瘤的病人确实有可能若无其事地多活一年多。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同时还说服自己相信,分发彩票的代价就是对于远远更有可能的不中奖情况不做任何准备。像这样不情愿准备的心态说明我们依然不擅长彻底讨论彩票没能中奖之后应该怎么办。这一点正是致使现行医疗体系难以照顾临终群体的关键。

      我没能与莎拉夫妇讲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是该发生的依然还是发生了。2月的一个周五早晨,莎拉醒来之后无法呼吸。越发喘不上气来是肺癌的典型症状。我们都知道,只是从来没有谈过。她丈夫在这时候能做什么呢?她的胸部已经插上了排液管,于是他打开管子的开关,希望排掉积液能帮助她呼吸。这时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他调大了氧气管的流量,依然没有效果,于是他拨打了911急救电话,因为他确实只剩下这一个选择了。他眼看着五六个消防员冲进家门,抬着妻子赶赴医院。日后他回忆起了那个难以置信的超现实时刻。他在内心深处知道最后时刻已经到了,但是由于在之前历次危机期间他们都从来不想说服自己相信最后时刻即将到来,他没有坐在后车厢陪伴妻子,而是坐到了前排座位上。如今一想到当时的做法他就心痛不已。当时他甚至还在与救护车司机闲聊橄榄球与篮球之类的话题,可他心里想的却是“我想去陪我妻子”。她被送进急诊室,诊断结果是肺炎,其他并发症也有恶化趋势。医院给出的治疗方案是注射抗生素。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里肺炎并没有缓解的迹象,呼吸无力的问题则越发严重了。家里人都来了,她姐姐对她说:“眼下这个局面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玩笑。”莎拉答道:“我也不知道啊。”当天晚些时候他们才意识到这是她的遗言。她开始时断时续地失去意识,如今她的家人只剩下了一个选择:是否送她进入重症监护室,是否把她连在呼吸机上。

      我们不知道最后时刻何时才会到来,抗争到底是我们的本能冲动,我们总想克服病魔扔给我们的下一道难题。我们想要的是明确这样一个时刻,到时候医生会告诉你:“我们已经没什么能做的事情了。”但事实上我们总还能做点什么:我们可以将病人连在呼吸机上,我们可以给病人插胃食管,我们可以给病人进行气管切开术,我们可以用电击恢复病人的心跳,我们可以用抗生素来对抗不断侵袭的感染,从而替代病人不断衰弱下去的免疫系统。事实上,“做点什么”的努力反而缩短了病人的剩余生命,不过人们似乎一直不愿承认这一点,更不愿考虑这一点。

      应当怎样改变这样的局面呢?当前的主流论点是这样的:我们应当赋予病人选择权。我们应当告诉病人,你再也不能连上呼吸机了,你再也不能接受第四轮化疗了。但是问题在于这样做很难得到病人与家属的接受。当我们开始讨论如何改善临终病人的处境时,经常能够听到这套论述。不过有一项很吸引人的实验,实验发起者是Aetna保险公司。他们向临终病人提供了临终关怀与缓和疗法的选项,但是进行疗法的规则与现行保险规则不同。目前假如病人想要接受临终关怀,想让莎拉.科里德来到病房里照顾你,帮你购买止痛药,安排急救包,好让你的家人自行为你注射吗啡从而使你的呼吸更加顺畅,为你预先安排后事,通知你的亲友在最终时刻到来时陪在你身边,让你能够在自己家中离开人世而不是死在救护车上或者医院里,那么你就必须自愿放弃化疗放疗或者一切以治疗为目的的疗法。换句话说你必须明确表示:“我已经准备好要放手了。”但是大多数人都很难做好准备。统计表明只有少数人才会选择临终关怀,而且只会在临终前几天才做出选择,此时临终关怀能为他们带来的好处已经很有限了。Aetna保险公司认为不应该让病人做选择,他们将这种做法称作并行关怀。一旦你被确诊患上绝症之后,一方面可以在家里接受临终关怀,另一方面还可以继续在医院里接受化疗、手术以及重症急救。之前选择临终关怀的重症患者只有30%,之后则达到了超过70%。为什么不呢?反正不用多花多少钱。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往往会自行决定不再去医院,自行决定不再去重症监护室。他们的医疗费用下降了,生活质量却提升了。

      美国七十家癌症中心联合进行过一项关于病人对待癌症方式的研究。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这项针对晚期癌症患者的研究当中,病人的平均剩余寿命只有四个月,但是只有三分之一的病人与医生讨论过他们在人生终点还有什么目标与需求,从而在大限之前少吃些苦头。这部分人最终被送进重症监护室的可能性更小,死在医院里的可能性更小,在生命最后几周的生活更舒适。病人家属在病人去世后半年内遭受抑郁症状与创伤刺激的可能性也更低。当然,这样的对话十分艰难。我本人搞砸过许多次,有时候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麻省总医院对于在他们这里接触过临终关怀医师的病人们进行过研究,我意识到这家医院里有六名医生非常擅长讨论临终事宜。于是我找到这些医生,告诉他们“我在这方面水平很差。你们需要给我开张单子,好让我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一位医生是戴娜.法伯癌症研究所的临终关怀医师苏珊.布洛克,她为我总结了一套特别经典的说辞。她的头脑当中总是记录着四项要点:首先,病人知不知道自己的预后结果;其次,病人最大的恐惧是什么;再次,他们还有什么心事未了;最后,他们愿意承受多少痛苦来换取延续生命的可能性。

      我觉得这张单子非常有趣,因为单子并没有询问病人想不想被接上呼吸机,想不想接受人工起搏。询问过上述四个问题后,苏珊可以告诉病人:“假如这是你的目标,那么我不建议你继续接受这样或者那样的疗法。”我们往往误以为这段对话的要点在于艰难的选择,事实上我们应该问的是病人在时日无多之际还有什么盼头,以及他们最害怕什么。第二项常见误解在于认为临终病人都会大彻大悟,明确表态是否接受临终关怀。但是临终关怀并不讲究大彻大悟,而是要循序渐进。临终关怀是一系列对话与波折起伏,对话内容则是患病期间以及临终之际发生在你身上的各种难事。

      苏珊向我讲述了她父亲临终时的情形。老人家的脊髓上长了个肿瘤。如果做手术,将有20%的可能性高位截瘫,因为肿瘤位于颈部。假如他无法自主做决定,苏珊就是他在医疗方面的代理人。她飞到旧金山与父亲见面,手术前一夜她坐在父亲的病床边上,父女两人都不愿谈论明天的手术,而是谈朋友,谈家人。离开病房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尽管她是一名临终关怀专家,可是在父亲面前依然张不开嘴。于是她折返回病房里说道:“爸,咱们必须谈一个很难讨论的问题。”然后就将这张清单顺了一遍。她尤其问道,假如出现最糟糕的情况,假如他当真高位截瘫了,那么他愿意为了多活几天而受多少罪。老爷子的回答也很有趣:“我这人很坚强,疼痛我不怕。就算生活质量下降了,只要活得长一些就行。只要我还能吃巧克力冰激凌,还能看橄榄球赛电视转播,我就知足了。”这个回答令苏珊大感意外,因为她父亲是伯克利大学的名誉心理学教授,从来都没看过橄榄球赛。

      第二天手术结束后他一开始表现不错,然后就开始出血,逐渐出现了高位截瘫的症状。医生让苏珊拿主意,是否将她父亲送回手术室止血。事实上,无论医生做什么,她父亲此时肯定都会高位截瘫了。她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都有答案,于是她问医生,手术后她父亲还能吃巧克力冰激凌吗?还能看橄榄球赛电视转播吗?答案是肯定的。于是她在手术意见书上签了字。假如头一天晚上她没有与父亲谈到这一点,那么无论她怎样选择都会纠结一辈子。假如她拒绝手术,他父亲去世了,她将永远无法肯定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假如她同意手术,日后看着父亲瘫痪在床的景象——她父亲在康复机构待了整整一年,起初只能坐轮椅,后来才慢慢能走两步,双手也恢复了一点写字的能力——她也一定会觉得是自己害父亲受罪。

      接下来的两年里苏珊的父亲康复得还算不错,又写了十篇心理学论文以及一本新书。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她父亲的体质越发虚弱,以至于丧失了吞咽能力。现在需要决定是否给父亲插胃管。这一次老先生本人做出了否定的决定,于是他们把他从医院接回了家里。五天之后,不进食水的老先生安然去世了。所有人都觉得这样才是正确的安排。

      瑞典医学界存在着所谓的“断裂点讨论”,讨论内容就是临终安排的相关问题。这种讨论不会在危机到来时才进行——等到病人进入重症监护室的时候再开始讨论就太晚了——也不会在确诊绝症的当天就进行,而是在第一轮化疗无效或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致使你在家里也不得不戴氧气面罩的时候进行。这时候临终关怀人员才会与你讨论你的恐惧与目标,以及你愿意做出的痛苦-时间权衡。莎拉.莫诺普莱有一位主要看护医师,一直在跟踪她的病例。此人将决策权交给了莎拉的肿瘤医生。但是看着身患肺炎被送进监护室的莎拉,他决定出面干预。他告诉莎拉的家人,莎拉的肺炎确实有可能治好,但是治疗肺炎丝毫无助于她的癌症。我们很可能已经走到终点了。他建议莎拉的全体家人都来和她告别。假如他是错的,那自然可喜可贺。但就是这样一句话点醒了莎拉的家人。在她开始丧失意识四十八小时之后,他们终于意识到她现在只是在平白受罪而已。看护医师说服莎拉的家人给她增加吗啡用量。此前她每呼吸一口气都要耗尽全身体力挣扎很久,现在她的呼吸一下子平缓下来,她终于可以舒适入睡了。就在这一刻,莎拉的家人全都转变了心态。他们再也不想让她受罪了。她的母亲告诉护士长,再也不要给莎拉抽血了,再也不要半夜给莎拉测量血压了。一天之后,莎拉去世了。

      在我就这个问题写文章的时候,有一点背景情况我并没有提到:我父亲也经历了同样的情况。事实上他的脊髓上也长了个肿瘤。肿瘤位于他的脑干底部,完全无法治疗。我父亲也是一位外科医生,肿瘤致使他的左臂逐渐瘫痪,一年半之后他的右臂也逐渐瘫痪了。在此期间他还坚持只用右手做了六个月手术,以为护士们不会注意到(笑声),但其实他们都注意到了。万幸的是他在最终放下手术刀之前并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在他做手术之前我在我家客厅里陪他谈过一次,将清单上的四个问题逐一摆在了他面前。这段对话很艰难,但却彻底改造了我们的心态。一开始我们不知道如何谈论不可治愈的肿瘤,我们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手术与化疗上面。但我还是问他对于未来最害怕什么,随着病情恶化他有什么目标,他愿意承受多少痛苦。他对这些话题十分感兴趣,并且明确表示吃巧克力看电视球赛对他来说远远不够。他热爱社交,身为外科医生使他习惯了掌控全局,他不想在临终之前渡过漫长的一段毫无控制权的时光。他的肿瘤位置太高,假如手术导致高位截瘫,那他就连自主呼吸都做不到,只能插喉管。他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因此我知道了,假如手术出了问题,那么他并不想醒过来。万幸的是手术非常成功。他在俄亥俄州接受了手术,术后三天就能坐起来吃玉米麦片了。八天之后他就出院回家了。现在他正在接受放疗。放疗非常痛苦,严重削弱了他的体力,让他经常觉得不如就到此为止,但是最近一轮放疗只剩下十天了。之后他就不用再受罪了。通过谈话,我明确知道了他想要什么,更好地理解了如何避免让他遭受他不想要的结局。这并不意味着治疗本身会变得更轻松,也并不意味着他的医生会更好相处,更不意味着我们两个的想法必然保持一致。但是我们毕竟设法保持了一致。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未来几年里,当我们着手改革医疗体制的时候,我认为这将会是我们的关键问题之一。通过撰写这些话题,我从根本上想做的是创建讨论空间,从而终止对于临终关怀的妖魔化。仔细讨论临终之前的安排并不意味着一把扯掉老奶奶的维生机器插头。事实上这场讨论的内涵要远远更加深刻:在我们全都知道自己必然要死的前提下究竟应当如何生活。谢谢大家。

      通宝推:天堂,
      • 家园 感同身受,感人至深

        我们终有一天要面对死亡,面对彻底失去一切的时刻,愿我们在那一天到来时,能够心平气和,身无痛苦,心无恐惧。犹如大梦将醒。

    • 家园 110-EXTRA SCI FI:六评《弗兰肯斯坦》

      1,《弗兰肯斯坦——当代普罗米修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nSmGFmP8qU

      《弗兰肯斯坦》是科幻小说的开山鼻祖。后世无数科幻小说的创意、套路乃至深层哲学都来自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所以作为本系列的开篇节目,就让我们来谈一谈《弗兰肯斯坦》吧。

      《弗兰肯斯坦》序言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在达尔文博士和德国的某些生理学家看来,这本小说所根据的情节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出现。倒是不能因此就说我对于这样的想象具有非常大的信心——我一点信心也没有。不过我假定它可以作为幻想作品的基础,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纯粹编造一些超自然的恐怖情节。”这句主张是一切科幻小说的存在基础。玛丽.雪莱等于是在说,这部小说的情节可能是真的——并非这些情节确实是真的或者很有可能是真的,而是说在我们所知的宇宙中并非完全不可能是真的。后世的科幻小说早晚将会摆脱这一限制的束缚,但正是这个理念——科幻小说存在于理性世界的边界之内,存在于科学所允许的可能性范畴之内——使得科幻小说与奇幻小说以及神话有了本质上的不同。这一点在科幻小说创始之初有着无与伦比的重要性。正是这一点使得科幻小说成为了独树一帜的文学门类,具备了恐怖、民间传说、神话等等业已存在的奇幻文学门类所不具备的规则与规范。这也是最早吸引我们投入科幻小说世界的理由:科幻小说将可能性当成了我们观察世界的透镜,这种可能性或许非常遥远,或许非常渺茫,但是要说到观察人性的最佳方式,肯定是将人性置于有朝一日有可能遭遇的最极端的环境当中并且观察结果。这一点对于玛丽.雪莱来说如此重要,以至于她必须要在全书一开头就向读者坦诚。没有了幻想可能性的理念,恐怕也就不会存在科幻小说。

      但这绝不是《弗兰肯斯坦》为科幻小说树立的唯一一条标准。我们要检查一下《弗兰肯斯坦》如何创造了我们今天几乎习以为常的科幻小说套路、风格与写作技巧。进一步深入之前我要说一下,如果你只看过电影版的《弗兰肯斯坦》,那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故事的内涵。电影与小说完全不是一回事。尽管确实很值得考虑一下为什么这部小说在二十世纪会得到反复演绎,但是今天我们讨论的一切内容都基于玛丽.雪莱的原著。

      所以让我们从一名年轻人开始吧。这名年轻人痴迷于炼金术,同时又垂涎于科学的力量,这名年轻人决心征服死亡从而出人头地;这名年轻人完全没有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让我们先来谈一谈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吧。维克多是后世的“受挫折的疯狂科学家”这一套路的模板,你在所有漫画、电影以及科幻小说当中见到的不得志科学家形象都受到了维克多的影响——假如世界承认他们的天才,他们原本可以为世界做出伟大的贡献。所有这些形象都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的翻版而已。实际上维克多的形象已经如此根深蒂固地植入了流行文化当中,以至于许多作家在创作的时候根本想不到自己继承了怎样的遗产。维克多同时也是“科学傲慢”这一套路的原型,他相信自己能够通过拼凑尸块来创造生命,从而战胜死亡。他全心相信自己的智力高于他人,以至于从来没有停下来思考过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深远意义,直到覆水难收为止。他是所有因为违背自然法则而遭到惩罚的角色的原型。这些科学家如此痴迷于追逐自己的理想,他们甚至没有考虑过这些理想对于全人类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是他同时也是个懦夫,第一眼看到自己的创造物之后他就吓跑了,因为这个造物身体畸形,丑陋得令人不忍直视,尽管这就是他亲手创造出来的样子。

      说完了维克多,我们再来说说怪物本身。怪物是一个纯真的存在,他的内心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于世界的热爱。但是只要真身一出现,他就会受到所有人的排斥,以至于他最终变得冷漠麻木起来。我们在小说中见过多少种内心善良的怪物呢?这一套路的起源就在这里。雪莱对于这个套路的探索深度也远远超过了许多后来者。外形丑陋的怪物屡屡遭到内心丑陋的人类的排斥。怪物刚刚问世就遭到维克多的排斥,他造访的第一个村庄集体攻击了他,受他照顾的村民反而将他赶走,于是怪物最终决定与人类为敌。“献上一番好意与价值却依旧遭到拒绝”的主题已经成为了科幻小说以及围绕科幻小说发展起来的宅男文化当中的常见主题。

      我们之所以认为怪物有一颗高尚的心灵,是因为它教育了自己,阅读了大量古典名著。玛丽.雪莱认为自己的作品也是西方文学传承的一部分,从《失乐园》到《神曲》再到《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作品在《弗兰肯斯坦》当中全都得到了直接提及。这些书籍为我们理解怪物的性格提供了关键的线索。作者希望读者们至少对这些书籍有一些最基本的认识。对于古典文学的借鉴也将会成为科幻小说的一部分,例如《海伯利安》系列就坚定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坎特伯雷故事集》与《十日谈》的创作思路,就连书的标题都是从济慈诗歌当中摘抄来的。甚至《代尔格林》(Dhalgren)这样的冷僻小说同样也依赖于西方神话与文学传统。科幻作家都认为科幻小说的读者理应博览群书,不过科幻本身究竟是经典文学的组成部分还是某种新的文学体裁呢?随着伟大的科幻小说在世界各地不断涌现并且带来新的传统,这个问题也变得越发复杂了。

      我还要强调一下这个故事的讲述方式:这个故事采用了书信体,信中讲述了一位叫做罗伯特的年轻人的故事。此人在北极的冰面上发现了一位狂乱的科学家。《弗兰肯斯坦》实际上是一个故事套故事的故事。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将罗伯特的故事与维克多的故事摆在一起,读者就不得不考虑雄心勃勃的年轻冒险家罗伯特的抱负是否合理。更重要的是,读者不得不考虑他的动机是否正当。我们不得不将罗伯特与维克多相提并论。正是因为采用了这样的框架技巧,玛丽.雪莱强迫我们去考虑一些她希望我们考虑的理念。尽管这一类框架技巧以后很少见,但是科幻小说确实非常喜欢采用框架技巧迫使我们怀疑核心叙述者的言论究竟有多么可信。

      最后我们再来谈一下这本书的标题或者说副标题:《当代普罗米修斯》。从表面上来看这里的隐喻显而易见:维克多为一堆没有生命的死肉带来了生机,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人类带来了新的知识。这样看来他当然有资格自称为当代普罗米修斯。但是小说明确指出他从来没有与任何人分享过自己的知识,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怎样复活了死尸,因此普罗米修斯的标签并不能非常妥帖地贴在他身上。但如果不是维克多,那又是谁呢?当然是科学方法。这种应对世界的方式为人类带来了如此之多的福祉,但同时也伴随着如此高昂的代价。我们究竟要为这些科学奇迹付出些什么?这是科幻小说当中历久弥新的问题。从《火星编年史》到《六号抽水泵》,从《终结者》到《黑客帝国》,这个主题在我们眼前反复出现。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的副标题并不是《当代伊卡洛斯》,换句话说这本书讲的并不是“离太阳太近会招致毁灭”的警示故事。普罗米修斯虽然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苦,但他的牺牲却为我们所有人带来了好处。他的牺牲造就了极大的福祉。这些检视科学的极限会将我们带向何方的艺术作品完全可以一方面提醒我们小心科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又庆祝科学的伟大成就;一方面鼓励我们尽可能快尽可能远地推进科学,另一方面又提醒我们要比书中的主角更加明智一些。

      2,《弗兰肯斯坦》与新浪漫主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d9Baab9Xsc

      “倘若有朝一日,今日以科学之名为人所熟知的事物准备好披上血肉的皮囊,那么诗人将会十分乐意地借出自身的神圣精神来辅助这一转变,并且欢迎转变之后的生灵来到世间,将其视为人类大家庭当中可爱可亲的一员。”

      这是威廉.华兹华斯的名句,这段话对于我们理解《弗兰肯斯坦》以及科幻小说都至关重要。为了理解《弗兰肯斯坦》以及科幻小说的根源,我们首先要理解最初催生科幻小说的时代。我们必须理解浪漫主义运动。

      待一会儿我们还要继续引用华兹华斯的言论,不过现在让我们先将布景搭好。此时是十九世纪初期,启蒙运动与理性时代掀起了快速工业化与现代科学大发展的浪潮,世界的前进步伐正在加快。每天都能看到揭示人类存在本质的新发明与新发现。有史以来人类第一次感到自己当真能够主动探明真理,而不是通过神意的启示来被动继承真理,或者在哲学领域盲目摸索隐秘的真理。人类面对着无穷无尽的可能性。但是这样的进步伴随着代价。雾霾终年笼罩着伦敦,恶臭的污水充斥着泰晤士河,工业时代带来了前所未见的污染。城市里塞满了上百万人口。工厂与作坊的工人往往寿命不长,生活痛苦,一事无成。冰冷的理性与算计取代了同情与同理心,成为了新时代的主要道德。浪漫主义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发展起来的。

      在欧洲各地的许多艺术家们看来,大规模制造、生硬逻辑以及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生命的当前时代摧毁了人性,而浪漫主义则是他们对于这个时代的回答。他们想要针对这一点发动反叛,重新树立情感的价值,重新点燃人们内心的激情,拆毁束缚艺术的规则与秩序,重新发现大自然的壮美。《弗兰肯斯坦》就是在西方文明的这个节点上问世的。我们在书中一次次见到了令人窒息的自然景观以及奇丽而又令人兴奋的场景,从阿尔卑斯山巅到北极极圈深处。

      “当我爬到山顶时,快接近中午了。我坐在岩石上休息了片刻,俯瞰山下冰的世界。弥漫的雾气在冰川和周围的群山之间缭绕。这时,一阵微风吹开云雾,我往下爬到冰川上。冰川的表面并不平整,它像波涛起伏的海面般向上隆起,然后又渐渐下倾,当中还被很多深不见底的裂缝阻断。”正是在这样的场景当中我们才发现了“升华”二字的真意,对于浪漫主义与科幻小说来说这一理念都至关重要。正是在这样的场景里我们才会被自然震撼得哑口无言。伴随着震撼,我们意识到了自身,意识到了我们在宇宙当中的位置。科幻小说将会继续利用飞旋的星系、陌生的星球与灼灼放光的脉冲星来激发这种感受。升华改造了我们,让我们在哪怕片刻之间暂时意识到无论我们的科技多么进步,宇宙永远都会比我们的能力极限更加无限广大且复杂。无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理解了多少,科幻小说都会提醒我们还有更多的未知需要探索。

      《弗兰肯斯坦》还颠覆了所有写作规范。这本书采用了相当大胆的框架手法,利用科学来讲述恐怖故事,这种事以前从未有过。甚至就连作者是女性并且以本名出版这一点都彻底打破了当时的文坛常规。但是这本书也拥抱了人类激情。例如维克多这样的科学家角色就是个好例子。典型的科学家经常被描绘成谨守逻辑缺乏感情的形象,可是维克多的心里却洋溢着各种感情。从母亲去世到攀登阿尔卑斯山,我们看到维克多经常毫不犹豫地公然表达悲哀、悔恨、愤怒与恐惧。

      事实上维克多与怪物的性格还体现了浪漫主义理念的另一个方面:英雄的个体。这里的“英雄”二字与我们当前的理解并不一致,而是指的是有能力撼天动地的个人,假如他们付出全部意志、生命与激情的话。一意孤行的维克多完成了意见凡人本应无法做到的功绩:他否定了死亡。今天我们会认为只有阴影当中的政府项目或者雇佣上百名科学家的秘密实验室才能做到这一步,但是维克多仅凭一己之力就否定了死亡,他的依仗无非是意志力与极其强大的事业心。这就是英雄个体的理念:一位特殊的个人仅凭内心的动力与热情就能改变整个星系的命运。这一理念在科幻小说门类当中扎根极深,甚至在今天出版的作品当中都常有体现。

      维克多的科学傲慢同样也是浪漫主义传统的产物。这一理念认为,相信自然界的根本法则可以被人力颠覆是愚不可及的妄想,紧跟一条狭窄的逻辑链条而不考虑一切其他可能是非常危险的。这些理念都体现了浪漫主义如何反叛启蒙运动以及工业革命的黑暗面——认为获取财富比这样做的成本更加重要。

      在这里我们需要再谈一下华兹华斯,因为今天我们很容易就会将浪漫主义对于启蒙或者工业化的排斥视为反科学或者反技术,但是这样说太简略了,远远够不上全部事实。浪漫主义者同样将科学视为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迹,科学探索无异于将魔法变成现实。科学充满了力量、喜悦与憧憬,我们所有人都应当投身其中。科学不只是实验室里的抽象论文或者慢吞吞的计算,而应该是点燃激情的火种。

      重新再来看看开头那段引言吧:“倘若有朝一日,今日以科学之名为人所熟知的事物准备好披上血肉的皮囊,那么诗人将会十分乐意地借出自身的神圣精神来辅助这一转变,并且欢迎转变之后的生灵来到世间,将其视为人类大家庭当中可爱可亲的一员。”华兹华斯等于是在说,如果科学想要摆脱学究气息与拒人千里的外衣,成为人人关心、人人动心的事物,那就少不了诗人或者作家的帮助。这正是科幻小说的意义。科幻小说的目的在于剥除技术细节,向我们呈现科学的核心。就算是你能找到的最硬的硬科幻也会利用科学与工程学的死硬性质来鼓励我们做梦,来诱使我们思考书中的领域会带领我们走向何方。

      正是因为这个伟大的目标,浪漫主义才会至今依旧受到科幻作家们的追捧。所以布莱克、雪莱、柯勒律治、拜伦、华兹华斯与济慈才会成为西方科幻经典当中最经常得到引用的作家。也正是浪漫主义的项目推动了《弗兰肯斯坦》的情节。今天的科幻作家们依然在推进同一个项目,他们的作品还将会激励明天的科学与科学家们。

      3,《弗兰肯斯坦》与《少年维特之烦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5QjR-9RVSE

      “在路上,我看到有一只旅行皮箱,里面有些衣服和几本书。我像捡到宝贝一样,赶忙把它带回了住处。那些书里有《失乐园》、一卷普鲁塔克的《名人传》,还有《少年维特之烦恼》。能拥有这些宝贝,我真是欣喜若狂。……我很难向你描述那几本书对我的影响究竟有多么深。它们令我的头脑孕育出无数新的形象和感觉,有时它们让我如痴如醉,但更多时候,却是让我陷入了极度的颓唐之中,无法自拔。……我认为维特比我所见过的、或者想象中的任何人都更加非凡,他的品格没有一丝做作,但是他却自沉而亡。书中有关死亡和自杀的论述,却令我非常困惑。我不想妄加评论维特之死的是非,但是我却非常认同书中主人公的观点。我也曾经为他的死而黯然落泪,虽然我并不完全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自杀。”

      在怪物阅读的三本书籍当中,《少年维特之烦恼》恐怕最能令他心有戚戚,在怪物看来这本书最能映射他自己的生活。所以我们暂且先来看看这本书如何影响了玛丽.雪莱,以及这本书能怎样加深我们对于怪物性格的理解。

      《少年维特之烦恼》的主题是无法成真且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开篇,一位年轻艺术家维特搬进了一座小镇并且爱上了一位已经订婚的女性,她的未婚夫比年轻艺术家更年长,社会地位更高,但是却不像艺术家本人那样值得托付——至少这是维特的看法。舍不得撒手的维特试图与这两人交好,但是这样做只能让他越发难受。因此他决定离开。但是离开她就像陪伴她一样令维特难以忍受,于是他再次返回小镇,却发现这名女性已经结婚了。不堪忍受痛苦的维特选择了自杀。这本书是当年全欧洲最畅销的书籍,甚至就连书中描写的服饰都引领了一阵时尚风潮。人们想要与他们如此认同的角色穿着同样款式的服装,以至于催生了一个维特cosplay产业。但是这股时尚也有更黑暗的一面。人们指责这本书造成了所谓的“维特效应”,也就是导致了一大批年轻男性的自杀,这些追求爱情而不得的年轻人纷纷效仿维特走上了绝路。好几个国家都禁止了这本书的出版,整个欧洲都陷入了道德恐慌。但是这一切却让这本书在浪漫主义者当中更加流行起来。甚至有人声称这本书为浪漫主义运动铺平了道路,因为书中情节毫无制约地拥抱了炽烈的激情,并且将人类情感推向了高于生命的地位。

      所有浪漫主义者都肯定读过这本书,玛丽.雪莱自然不例外。这个故事肯定也让玛丽感同身受。她总觉得自己在恋爱当中的地位与恋人并不平等。尽管从哲学层面上她相信自由且不受约束的爱情,但是她却仅仅爱上了一个人,也就是日后的丈夫珀西.雪莱。但是雪莱当时是已婚人士而且妻子还怀有身孕。在玛丽与雪莱旅行期间,雪莱还很可能与玛丽的异母姐妹克莱尔有染——顺带一提,日后克莱尔还会怀上拜伦的孩子。因此当玛丽动手撰写自己的小说时,她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维特》。《弗兰肯斯坦》的书信体格式就是直接从《维特》那边借用过来的。此外在小说主题方面她也借鉴了不少,例如两部小说都包含了思考人生的大篇幅文字。而且维克多也考虑过自杀,因为他出于胆怯而不敢出庭作证,导致一位朋友遭受了死刑。甚至就连怪物在全书结尾也主动求死以求解脱。

      但是最显眼的类似之处恐怕还是玛丽.雪莱对于爱的处理方式,因为她的整本书都在讨论得不到回报的爱。这样的爱看上去切近得唾手可得,却总会在最后一刻被硬生生夺走。维克多的新娘在新婚之夜惨遭杀害。怪物起初真心喜爱人类,读者也一度以为他的真心会得到回报,然后才发现怪物只要一露脸就会遭到人类的驱逐。但是玛丽.雪莱并没有照单全收地移植《维特》对爱的看法,而是采取了独特的角度。她的故事的最醒目转折点就在于怪物要求维克多为他制造一名配偶。接下来的情节重复了求爱不得与希望破灭的主题:维克多起初勉强同意了怪物的要求,但是在项目即将结束之前他改变了主意,当着怪物的面将尚未成型的二号怪物大卸八块。这个决定最终几乎导致了书中每一个角色的毁灭。

      不过玛丽.雪莱最想讨论的还是怪物的请求本身。怪物希望能为他制造一名与自己相仿的伴侣,这名伴侣具有你的一切缺陷与不足,但是却依然能提升你。这正是针对启蒙思想的批判,这种批判日后将会在科幻小说当中反复出现。玛丽.雪莱告诉我们,你无法通过工程学解决人生当中的一切问题;有时候人生当中的问题并不能依靠机制与逻辑来应对;凭空造人是一个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的理念,因为人类绝不仅仅是一大堆机制的聚合体;就算你能够制造有意识的生命,这个生命也会在存在期间时时刻刻进行自我创造,最终打破你的制造目的的限制。此外这段情节也可以视为女权主义对于社会的批判——玛丽的母亲就是一位最著名的早期女权主义者。在这里两名男性正在讨论制造一名女性,从而满足其中一名男性的愿望,却完全没有讨论这位女性本身想要什么或者需要什么。事实上,直到怪物二号的制造过程即将完成之际,怪物都没想过她有可能拒绝自己。

      最重要的是,这段情节批判了“爱克服一切”的理念。身为浪漫主义者的玛丽.雪莱肯定认为爱是最强大最高贵的人类情感,她也肯定同意爱能抚慰受伤的灵魂,帮助我们渡过最艰难的时光。书中费利克斯与莎菲的支线故事就体现了这一点。但是玛丽.雪莱的论点还要更精妙一些:爱的抚慰作用与支持作用必须自然而然地发生,你不能强行要求爱达成此类效果,你不能说“只要我找到真爱就能一切OK”,因为这种想法违背了爱的本质。爱的本质是交互的,是平等的,也是互惠的。假如有人希望借助爱来修复自身,爱就会分崩离析。对于玛丽.雪莱来说,爱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成其他目的手段。因此归根结底,《弗兰肯斯坦》不仅是对《维特》的致敬,也是对《维特》的批判。维特的无限激情以及对于爱情的炽烈描述与弗兰肯斯坦的悲剧密不可分,但是“不可指望爱拯救我们”的批评也同样存在。爱的存在不是为了治愈我们或者解决我们的问题,这不是爱所理应承受的负担,因为爱就其本身而言是完整自足的。

      4,《弗兰肯斯坦》与《名人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zdchSJI8I

      “我捡到的那卷普鲁塔克的《名人传》记载了古代共和国第一批缔造者们的史料。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与《少年维特之烦恼》截然不同。我在维特的幻想中得到的是沉沦和哀伤,但普鲁塔克教给我的却是意义深远的思想。他把我从顾影自怜的悲观思想中解脱出来,指引我去崇敬和仰慕古代的那些英雄。”

      普鲁塔克的《名人传》让怪物意识到,生命的内容远不仅仅局限于他眼下的悲惨境遇。这本书让他意识到了人类——以及他自身——具有实现伟大功绩的潜能。但是普鲁塔克不仅启迪了怪物,也在很多方面启迪了怪物的创造者玛丽.雪莱。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后世一般都将普鲁塔克奉为传记体裁之父,他的《名人传》技法高超地地描述与比较了一系列著名古希腊与古罗马人物。但是普鲁塔克的抱负不仅在于为先人立传,他明确表示自己不仅对历史本身感兴趣,还很希望通过研究传主的生平来获取实务与道德层面的经验教训。为了帮助读者总结这些经验教训,他将两位类似的传主并列在一起相互对比。他将神话当中雅典城的创始人忒修斯与传说当中罗马城的创始人罗慕路斯并列,将雄心勃勃的平民派凯撒与恪守道德的精英派加图并列。像这样的角色并列在《弗兰肯斯坦》当中也得到了反复体现,这样的写作机制迫使读者深入思考,不仅思考作品本身,还要思考角色的道德定位以及玛丽.雪莱试图探索的理念。实际上《弗兰肯斯坦》的大部分篇幅都在进行角色对比。第一对角色是创造了怪物的维克多与年轻的探险家、维克多故事的记录者罗伯特.沃尔登。在全书一开头,罗伯特就这样畅想自己的北极探险之旅:

      “在一片永远光明的土地上,还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在那里,我可能会发现吸引钢针的神奇力量。也可能只需这一次旅行,就可以把上千项天体研究中遇到的扑朔迷离、永远无法揭开的谜团理出个头绪来。待我亲眼俯瞰这片我以前从未到访过的土地,亲自踏上这块也许人类还从未涉足的土地之后,我那强烈的好奇心一定会得到大大的满足。这一切都令我兴奋不已,让我足以克服对危险和死亡的恐惧,并诱使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这趟艰苦的航行。这种喜悦就像一个小孩子与假日的伙伴一起登上一艘小船,准备沿着自家门前的小河去历险时所拥有的心情。况且,就算这一切幻想都不切实际,你也不可否认,如果我发现了一条可以途经极地,到达其他一些国家的航道,那这对人类世世代代,都有不可估量的好处。而现在,要到达那些国家至少需要好几个月的航行。也许我还能因此揭开磁力的奥秘,因为要实现这点,必须进行像我这样的探险。”

      这段话可谓是科幻小说的精髓所在。你尽管可以将“永远光明的土地”替换成“未经探索的星球”、“互联网的最阴暗角落”或者“外星文明的遗迹”,然后就能为一大帮科幻小说主角找到行为动机。或许更重要的是,这段话为读者们提供了阅读科幻小说的最根本动机,无论是《沙丘》当中神秘的香料,《时区之谜》(Zones)当中难以捉摸的时区,还是《与拉玛相会》当中拉玛空间站的运作原理,科幻小说的成功机制之一就在于读者具有探索与揭示的欲望,想要解开无数个陌生世界与无数种陌生理念所蕴含的奇妙谜题。

      除了为科幻小说打下基础之外,玛丽.雪莱还利用这段描写让我们做好了将罗伯特与维克多相比较的心理准备——再过几页篇幅,罗伯特就会将维克多从北极冰面上救起来。两个人都是年轻且雄心勃勃的科学家,都试图通过离经叛道的科学手段来寻求永世不朽的声名。但是在维克多身上,我们却看到科学的一切光明希望都被砸了个粉碎,之前那段文字所描述的一切美好都遭到了扭曲,被维克多缺乏自省、胆怯懦弱以及自私自利的性格缺陷化作飞灰。此外这两个角色的相似之处还在于他们的成长环境。罗伯特这样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虽然我其他方面的教育被忽略了,但是我却酷爱阅读。”维克多的少年时光也正是这样,只不过日后维克多刻毒地诅咒了这段经历,因为谁也没有告诉他阿格里帕的理论已经被完全推翻。玛丽.雪莱在这里希望我们敬佩自学成才的力量,因为罗伯特与维克多毕竟都希望实现许多接受传统教育的人们从未想过的功业。但是同时她也希望读者们看清自学成才带来的傲慢心态。假如罗伯特没有听到维克多的故事,他的探险之旅也很可能被他的自以为是引向毁灭。罗伯特非常相信自己通过自学得来的探险知识,但是只有心怀谦虚才能向他人求知。得不到谦虚制约的骄傲差点就将罗伯特引向了死路。对于罗伯特这样的人来说,维克多的生平是一则警示故事,这个故事恳请读者们积极自省并且培养道德勇气。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玛丽.雪莱将维克多与一位像极了不久之前的他的年轻人摆在了一起。

      但这并不是本书当中唯一的角色并列。另一对不得不提的并列是维克多与怪物。维克多与怪物曾经在蒙坦弗特峰的洞窟当中有过一番长谈,怪物向维克多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这里作者显然打算让我们比较两位角色的异同之处。这段描写彰显了两位角色各自的优劣之处,并且强迫读者们意识到,我们一开始以为的主人公或许并不是什么好人。怪物的讲述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真心有爱的形象,从根本上受到善良与美德的吸引。维克多却因为怪物外形丑陋而先入为主地排斥了他。而且维克多更关心保护自己的秘密以及逃避公共羞辱,为此不惜牺牲亲友的安全。怪物原本具备有条不紊且充满耐心的品格,但是却被一系列打击折磨到了三观崩溃的地步。维克多从一开始就痴迷于个人执念,从来没有进行过自我反省。怪物试图寻求和解与原谅。维克多则执意要与怪物不死不休。但是《弗兰肯斯坦》当中的一切情节都没那么单纯。抛去一切掩饰之后,这两个角色在根本上仍有一项共通之处:两者都寻求复仇。维克多拒绝为怪物制造伴侣,怪物的回答则是:“复仇之心永远都不会死——我会把报仇雪恨看得比阳光和食物更重要!”维克多之所以要将自己的经历告诉别人,则是因为“我已暗暗下了决心,誓死也要追踪到我的仇敌,这个目标渐渐平息了我心中极度的痛楚,使我暂时有了活下去的动力。”维克多与怪物都认为自己的性格与对方截然相反,但是两人却陷入了同一个陷阱。这就是玛丽.雪莱的论点:无论我们是谁,假如我们听任复仇的欲望将自己吞没,那么我们就全都是同一路货色。

      这本书当中还有很多对角色并列,用来帮助我们理解角色并且反省自身。这里姑且简单说几句:维克多与少年伙伴克莱瓦尔,维克多的两位老师瓦德曼教授与克兰帕教授,维克多与含冤而死的贾斯汀,怪物与他的第一位受害者威廉,最后还有怪物与村民。欢迎大家对这些并列进行研读并且分享你的想法。

        

      5,《弗兰肯斯坦》与《失乐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6sLFt6Fro4&t=80s

      “而《失乐园》则激发了我完全不同并且更加深邃的情感。我读这本书是和读前两本书一样,把它当作真实的事情来读的。它拨动着我的每根心弦,让我惊叹、震撼于全能的上帝同造物主们之间的残酷战争。我经常诧异地发现书里面的一些场景与我的境况非常相似。和亚当一样,我显然与其他生存的一切生命都没有任何联系。但是他的情况在其他各方面就和我大不相同了。他是出自上帝之手,是个完美的产物。他快乐幸运,被造物主精心呵护,还被允许同神灵交谈,从他们那里获得知识。而我却是孑然一身,孤单无助。所以很多次,我都认为魔鬼撒旦才更能代表我眼下的处境,因为当我看到我的保护人们快乐生活的样子时,我就会像撒旦那样,忌妒就如苦胆汁般在我心头泛起。”

      要想充分理解玛丽.雪莱将《弗兰肯斯坦》里的怪物与《失乐园》里的撒旦联系在一起的用意,首先你要了解一下弥尔顿的这部著作。许多人都辩称撒旦才是《失乐园》的主人公,尽管弥尔顿肯定不会明确承认这一点。威廉.布莱克是这一理论的最坚定倡导者,其他浪漫主义者也都抱有类似的观点,玛丽.雪莱也几乎肯定这样想过。读者很容易就会将撒旦当成伟大的自由斗士,是寻求解放的叛逆象征。《失乐园》当中最为脍炙人口的诗句说得好:“与其在天堂为奴,不如在地狱为王!”假如更换几个名字,这句话完全可以出自许多其他科幻小说主人公之口。

      为了摆脱一切桎梏,撒旦情愿付出任何代价。《失乐园》当中的撒旦充满了追求事业的热情与勇气,忠诚于一切忠诚于他的部下,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肯向天堂的意志屈服,绝不愿意毫不质疑地执行自己收到的命令。通过将怪物与撒旦联系起来,玛丽.雪莱其实是在暗示我们,就像《失乐园》一样,她的书中的主人公也未必就是读者们一开始以为的那个角色,并不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人类,而是肢体扭曲不成人形的怪物。

      我以为玛丽.雪莱正是从撒旦身上取得灵感,这才塑造了怪物的若干最显著特质。首先,怪物就像撒旦一样辩才无碍。怪物的口才超过了《弗兰肯斯坦》当中任何其他角色。怪物与撒旦的丑恶外形都掩饰了他们的缜密内心与阐述深刻思想的能力。怪物是由尸块拼凑起来的畸形生物,撒旦形象丑陋则是因为从天堂摔进了地狱。两者执意发动的战争早在一开始就失败了,两者从一开始就都没有胜算,因为他们的对手分别是全能的上帝与根深蒂固的人性。但是读者们却总会忍不住觉得两位主人公的事业兴许还有一丝转机,或许总还有尚未显露的求胜之道。

      但是我们知道,作品的本质决定了两位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通过注定失败的征途与雄辩的口才,作者诱使读者们忽视了主人公天性当中的邪恶因素。两位主人公都具有同一项缺陷,也就是强烈的复仇欲望。当撒旦意识到自己输掉了与天堂的战争时,他说道:“战场失利算什么?/还没有全丧失;不可征服的意志,/报仇的心计,永不熄灭的憎恨,/还有那决不投降屈服的勇气。/此外还有什么不可征服的呢?”玛丽.雪莱巧妙运用了怪物对于《失乐园》的了解,让怪物自己意识到了他与撒旦的相似之处。怪物在解释自己的杀戮狂热时说道:“我把邪恶认为是善良,我已经无法自拔了。”这句话几乎直接摘抄了撒旦的语句:“对我来说一切的善都丧失了,/恶呀,你来做我的善。”玛丽.雪莱这是在提醒我们,这两位主人公并不是值得效仿的英雄,而是值得同情的英雄。《弗兰肯斯坦》不是冒险小说,甚至都不是恐怖小说,而是一出关于人性弱点的悲剧,高尚的道德希望在庸常脏污地地面上摔了个粉碎。

      就像普鲁塔克的并列写法一样,撒旦与怪物的并列也迫使我们考虑另一项并列:如果说怪物是弥尔顿的撒旦的镜像,那么维克多是不是弥尔顿的上帝的镜像呢?肯定不是。这样的比较让我们意识到维克多这个所谓的造物主多么软弱无能。他远非无所不能,一阵惊吓就能让他大病一场,好几个月下不来床。一旦情绪过于激动,他就会陷入谵妄与热病当中。他根本没想过身为父亲或者造物主意味着怎样的责任。刚刚看到自己创造的生命多么丑陋,他立刻就将其弃之不顾了。这一点进一步让我们看清了维克多与弥尔顿的上帝相差多么大。弥尔顿的上帝仿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生命,急于求成的维克多所创造的生命却是对于自身形象的嘲讽。

      但是这两个角色也有一点共通之处:维克多与上帝都缺乏自我批判的意识,他们都伤害了自己原本应当为之负责的造物。《弗兰肯斯坦》与《失乐园》都让读者感到,假如两位造物者的性格稍微改变一点,随后的悲剧很容易就能得到避免。两位受造之物则延续了悲剧。所以《弗兰肯斯坦》的悲剧才会如此有力。身为局外人的读者一眼就能看清如何避免悲剧,同时又能看清这些悲剧如何不可避免。这本书要求我们通过这片透镜来检视自己的生活:我们如何让自己的天性酿成了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呢?假如我们可以暂且后退一步,超越自身性格的束缚,那该有多好啊。

      怪物与撒旦的联系还蕴含着最后一项悲剧因素:怪物很清楚自己更贴近《失乐园》当中的哪个角色。他知道自己是谁,但是却渴望成为更圆满的存在。他希望成为亚当,得到造物者的爱护以及专属于自己的伊甸园,在人生当中受到造物者的引领。读者们不得不认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成为亚当的欲望促使怪物模仿亚当,要求维克多为他创造一名配偶,正是这个决定导致了所有剩余角色的毁灭。怪物不是亚当,维克多也不是上帝。所以怪物身为窥探人类社会的局外人所学到的一切关于人性的知识导致他说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台词:“我的知识越得到丰富,就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倒霉蛋。”这才是《弗兰肯斯坦》当中真正的悲剧。怪物拥有成为一名伟大个人的一切原材料,但是他的存在形态却决定了外部世界不可能允许他成为这样一个人。

      6,《弗兰肯斯坦》与极端异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IpxJ-SAdkA

      “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躺在那里的是我最后一个牺牲品。”

      《弗兰肯斯坦》的开端与结局都发生在自封的探险家罗伯特.沃尔登的探险船上。但是现在维克多.弗兰肯斯坦马上就要死了,罗伯特一方面为了维克多的命运而哀悼,另一方面也不情不愿地放弃了自己的希望,向理性与节制做出了让步。当初维克多恰恰拒绝向这两者让步半分,最终导致了他本人的毁灭。罗伯特在写给姐姐的信中承认:

      “木已成舟。我已经同意,如果我们能够侥幸脱险,就立即返航。我的希望就这样断送在怯懦和优柔寡断的手里了。我将最终一事无成,抱憾终生地回来。我现在根本无法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个不公正的事实。”

      罗伯特决定在走的太远无法回头之前及时停步。但是还没来得及返航维克多就死了。罗伯特十分难过。不过此时发生了最后一件奇事:怪物最后一次现身了。在停放维克多遗体的房间里,罗伯特看到一个扭曲的身影俯身在床前,正是怪物本尊。怪物向罗伯特声称自己遭受了冤屈并且恳求宽恕,他的情绪在狂怒与悲泣之间摇摆,并且说出了全书当中含义最深远的一段台词:

      “我并不想求得别人的了解,我也从来没获得过别人的同情。当初我曾经追求过这些,因为我热爱美德,对幸福和感情充满了向往,我渴望别人能够对我产生这种美好的情感。但是现在,这种美德对我来说已成了泡影,幸福和感情已经化为痛苦和可憎的绝望。我又凭什么来获得别人的同情呢?当痛苦来临时,我很满足于一个人默默承受。我死的时候,我也会很高兴我的记忆中装满了仇恨和轻蔑。我曾经幻想过美德、名誉和欢乐,这种憧憬曾一度给我带来慰藉;我也曾错误地希望会遇到一些不介意我外表的人,他们会因为我良好的品性而爱我。”

      这里怪物成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贫困人口、罪犯以及社会下层的化身,这些人全都是主流社会避之不及的对象。这番话等于是在警告读者,针对这些人的排斥很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犯罪。怪物接着说道:

      “我的心中还一度充满过崇高的荣誉感和奉献精神。但是现在,我作恶多端,我已经沦为连最低贱的畜生还不如的东西。我所犯下之滔天罪行、我心肠之狠毒,我所遭受的苦难,在这世上都无人能比。我所犯下之滔天罪行、我心肠之狠毒,我所遭受的苦难,在这世上都无人能比。当我回顾那一连串骇人听闻的罪孽时,我简直没法相信,我和那个曾经对美德有过崇高追求,对善良有过美好的向往的人竟是同一个人。但事实就是这样,堕落的天使成了邪恶的魔鬼。然而,就连上帝和人类的敌人,也有朋友在他孤苦悲凉时相伴左右。而我却始终孑然一身。”

      怪物再次引用了弥尔顿的作品来表达他对于自身与造物者以及人类之间关系的看法。接下来怪物说道:“所有的人都对我恶行相向,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被认为是罪犯?”这句话将怪物身上一直相互冲突的两个侧面展现在了一起,书中所有的文学指涉都为了彰显这两个侧面而存在:世界看待怪物的方式,以及怪物看待自身的方式。怪物的这段话总结了小说当中出现过的所有主题:自我主义,不完美的造物者,复仇的自戕效果,父母责任,个人责任,以及接受他人。

      说完这一切之后,怪物就跳出舷窗,消失在了冰海当中,留下罗伯特.沃尔顿孑然一人,迫使读者们进行最后一次并列,这次的并列双方是罗伯特与我们自己。我们就是罗伯特.沃尔顿,我们找到了《弗兰肯斯坦》,我们的旅程也即将告终。我们现在必须放下书本,离开酷寒的北极圈,回到社会当中。罗伯特认为自己无功而返,那么我们又如何呢?我们从这趟奇异的旅程当中学到了什么呢?我们为什么依然还记得这本书,依然还在阅读这本书呢?对于生活在当代世界的我们来说,这本书的吸引力在哪里呢?你对这个问题可能有自己的见解。不过在我看来,《弗兰肯斯坦》的最重要主题就是异化,而且还是极端异化。这是一个无所不在且历久弥新的主题,在当代社会尤其显著。

      仔细想想,《弗兰肯斯坦》的问世时间正好是拿破仑时代的尾声,现代社会的雏形刚刚显现出来。这本书出现在科学刚刚开始重新定义世界的时代,因此用科学来推动情节发展也是合情合理之举。不过最合理的是,《弗兰肯斯坦》成为了科幻小说的开山之作。无数科幻小说描写得都是科技进步的广大世界如何异化。这里的异化可以是我们自行施加在自己身上的,因为我们所处的世界庞大而又复杂,我们很容易迷失其间。异化也可以是社会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因为我们的思想与社会主流理念不一致,而且社会主流还强迫我们循规蹈矩。怪物与维克多都是遭到异化的角色。怪物的异化是显而易见的,他自己都表示他所造成的的一切恐怖与毁灭都源自他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的事实。维克多的异化在更大程度上则是自行施加的。维克多有很多关爱他的家人,但是他的偏执致使他抛弃了所有人。在他专心创造最终将会毁灭他的怪物的时候,维克多割断了自己与他人的联系,忽视了他们与他进行沟通的尝试,越发借助工作来孤立自己。工作完成之后,他又遭到了羞耻感的孤立,致使他不敢向他人求助。这样的孤立最终导致了他的毁灭。

      我们在后世科幻小说当中反复见到了这些主题:偏执的自我隔离,将其他人拒之千里,远离不能理解自己或者自己的所作所为的社会。我们看到由羞耻感造成的孤立,尽管这里的羞耻感未必有什么依据。我们也经常能见到怪物风格的孤立:某种形式的毁容与残障,或者仅仅是在特定社会里不被允许的举止,致使这个社会排斥了一位好人。从《隐形人》到菲利普.K.迪克再到《安德的游戏》,甚至在我们这些游戏动漫迷的群体当中都能发现异化主题——科幻小说正是游戏动漫文化的支柱之一。《弗兰肯斯坦》讲得是异化与寻求归属的故事。这本书为科幻小说这一门类注入了一切促使我们不断起锚远航的理念。我们的航线远离彼此,远离世界,远离主流社会。科幻小说将会成为专属于局外人的艺术形式;将会吸引一代代不见容于主流的作者与读者们;将会吸引那些寻求缝隙的人,那些能够看清身边的异化与孤立的人;将会吸引那些遭到异化与排斥的人,那些寻找归属之地的人。但是《弗兰肯斯坦》就先说到这里吧。

    • 家园 萨姆.哈里斯/尼尔.德格拉斯.泰森: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萨姆.哈里斯(以下简称哈):我现在联线上了尼尔.德格拉斯.泰森。你好,欢迎加入我们的播客

      尼尔.德格拉斯.泰森(以下简称泰):萨姆!能来是挺好,不过你这人不太够意思,你也不打电话也不写信……(笑)

      哈:我偶尔也写两封信。

      泰:写给别人的不算啊!(笑)

      哈:这对你来说可能不怎么显然,对我来说还是很显然的,对于所有要求我邀请你上播客的听众们来说就更显然了。我原本打算邀请你参加播客的,但是你突然冷不丁地给我发来邮件,谈论我最不成功的一次播客,还给我提了好多意见,这样一来想不请你来也不行了。所以欢迎你的参加,希望能够多谈一下我们两个都非常关心的内容。

      泰:我在那篇邮件里注意到好多人都喜欢抓住你的某些错误死劲攻击,恨不能把你说的话掰开揉碎的分析,但是只分析一些语句却不分析另一些语句,整体信息的平衡性也被改变了。有时我觉得这样的交流方式根本就是鸡同鸭讲。我想在这方面提一点个人建议。

      哈:在我们说到这一点之前——我相信你的建议一定既有趣又实用——我想我几乎没必要介绍你了,因为绝大部分我的听众肯定都很了解你。但是为了剩下的极少数人起见,你要如何描述你的日常作为呢?

      泰:这是个好问题,因为我都不知道我能不能条理清晰地说出来。从根本上来说,我是一个天体物理学家。天体物理学决定了我的思维方式,塑造了我的大脑。我一直怀抱着某种幻觉:有朝一日等我把我想写的书全都写完,把我想做的电视节目全都做完之后,我总还能逃回到实验室里重新写论文。不过就目前来说,我花费了大段的职业生涯将宇宙带到地面上来。我发现科普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就是与流行文化相结合。假如我将科学缠绕在流行文化的骨架上,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你不必另行搭建骨架,骨架早就存在,往上覆盖装饰材料就行了。一旦你在流行文化体系当中发现可以安插科学知识的空间,那么这些科学知识就会立刻被受众们吸收,因为人们很关心他们的流行文化偶像与偶像的所思所想。

      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比方说超级碗比赛的时候——这可以说是流行文化的巅峰了——我总会会花一点时间来发推特,将我在观看比赛时注意到的相关物理现象指出来,比方说后卫球员的动能,四分卫投球时旋转球体所起到的稳定作用,等等。有一次总决赛的加时阶段,有一位球员踢出了决定胜负的一球,这一球径直打中了左门柱,差一点就没进去。我快速查阅资料并计算了一下,然后就颇有底气地发了一条推特:这个球之所以能进,是因为球在飞行过程中向右偏移了三分之一英寸,而这一现象又是由于地球旋转产生的科里奥利力导致的。人们都疯狂了:“哎?!我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正是这样的反应提醒我,人们其实都会以你想象不到的程度关心科学,你只需要恰当或者有趣地将科学知识与他们早就关心的流行文化结合在一起。

      哈:接下来我们要讨论一些科学影响公共利益的实例,而且这些实例显然比进球更重要。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播客。我没说错的话今年秋天你还要将播客里的内容搬上电视是吗?

      泰:我做了一档广播节目叫做《明星谈话》。这档节目发起于五六年前,一开始由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我们当初想做个实验:能否做一档广播节目,让科学走向公众,让那些不知道自己喜欢科学或者知道自己不喜欢科学的人喜欢上科学呢?我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进了流行文化的领域。我们扭转了常规的“科学星期五”科普模式,不再让记者采访科学家。在这档节目当中,我这个科学家成了采访人,而我的客人基本上从来不是科学家。他们可以是著名男女演员,发明家,探索一下,歌唱家或者其他领域的艺人。我想通过对话发现科学怎样影响了这个人的生活,他们身上有没有科学宅男的痒点可以让我挠一挠。比方说他们喜不喜欢科幻小说,喜不喜欢超级英雄漫画,或者喜不喜欢任何会在动漫展上冒出来的东西。因为我的客人们在流行文化领域很有影响力,他们带来了很大的粉丝群,而这些粉丝群原本并没有接近科学的理由。通过我们的对话,他们非常关心的偶像就将科学知识灌输给了他们。这档节目很快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等到科学基金会的资金耗尽时,我们已经可以自负盈亏了,这也是我们原本的打算。现在我们已经上了国家地理频道,今年秋天就要出第二季了。

      哈:我很喜欢你这个模式。

      泰:顺便说一句,我们这个模式还要再微妙一些。一般来说我的采访对象都喜欢谈科学,但是缺乏科学专业知识。他们或许支持环保或者反对其他某个议题,于是我们在演播室里谈论一番之后会切换到另一处场景,引入相关的学术专家。比方说有一次我采访吉米.卡特前总统,他正在努力让撒哈拉南部沙漠地区摆脱某种疾病,保证这种疾病不会死灰复燃。但他本人并不是疾病专家,所以我们找来了一名传染病专家来补充他的实务经历。上一季的时候我们甚至差点斩获了艾美奖最佳信息类节目奖。除此之外我们也在讨论要不要为《宇宙:时空之旅》出一套续集。我之前主持的二十一世纪版《宇宙:时空之旅》在福克斯台的收视率很高,还借助国家地理频道传遍了全世界。所以我觉得科学至少在某些人口群体当中还是很时髦的。

      哈:《宇宙:时空之旅》在多大程度上提升了你的知名度呢?你已经很出名了,但是这部片子改变了你与公众的日常互动方式吗?

      泰:有很多种评估这一点的数量化方式。首次我们可以看看一天当中有多少个彻底的陌生人走过来对你说:“你是不是就是主持了那什么节目的那谁?”这可以用数字来反映。另一个数字则是你的推特粉丝数量。对于任何人来说,推特粉丝的增加情况都可以用一个单调函数来反映。在《宇宙:时空之旅》播出期间,我的粉丝数量增加了大约10%左右,而不是50%或者100%。我想绝大部分观看《宇宙:时空之旅》的人们早就认识我了,也早就成了我的推特粉丝,所以我认为这10%的增长要比骤然猛增更能说明问题,因为这意味着这部分新增粉丝是我通过做节目挣来的。我觉得到头来像这样的缓慢增长数字才是更扎实的增长数字。相比之下,查理.辛宣布他要开通推特之后二十四小时就有了一百万推特粉丝。这并不是因为他发布了什么特别精彩的推文,而是因为这一百万人要么原本就是他的粉丝,要么想看他在推特上出洋相。我的粉丝数量增长很慢,但是全都是实打实的增长。我很喜欢这样,因为这说明我的粉丝都是被我的推文内容吸引来的。

      哈:我很高兴看到你在任何平台上的影响力的增长,无论按照什么衡量方式,因为你实在太擅长做科普了。有些人对于科学家做科普很不以为然,认为这不是科学家该做的事情。肯定有些科学家攻击你,认为你是在将科学庸俗化。当年的卡尔.萨根、今天的斯蒂芬.平克都受到过他们这些人的批评。你多么在乎这样的噪音呢?,

      泰: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卡尔.萨根率先投身科普这一点对我来说很有利。他筚路蓝缕地开出一条路,如今我们还能看到他在路上留下的血迹。此前从未有人这么做过。所以我才能踏上一条相对还算通畅的道路,我如今的所作所为已经不至于令人感到吃惊了。第二点,也是我本人非常重视的一点,也就是怎样维持同行们的尊重,假设他们依然尊重我的话——他们要是不尊重我应该也不会主动告诉我的(笑)。

      我住在纽约市,这里是全国的新闻采编首都,就连CNN在这里都开设了办事处,尽管他们总部在亚特兰大。每当出现与科学相关的最新新闻,比方说几个月前探测到引力波、发现了希格斯粒子等等,我的电话总会被打爆。我对新闻界——尤其是电视界——的说法永远是这样:“你们有没有先去采访一下研究这个题目的科学家呢?”“还没有,我们只是想听你说一说这次究竟发现了什么,有什么意义。”我说:“不行。先去听听他们的意见。这些人研究了几十年,现在终于有了结果,也该轮到他们出风头了。先跟他们谈一谈,然后再回来找我,我很乐意为你们做个收尾总结。”我与驻扎在纽约的全国各家媒体都培养了这种打交道的方式,他们现在也正是这么做的。每当出现涉及我的专家知识与个人兴趣的重要科学新闻,我总会在报道周期的结尾站出来讲解一下这些新闻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可谓涨潮托起千条船,所有的科学家都能得到扶助。没有人能因为这样而批评我,因为我的参与为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如今我经常能收到前往各种著名机构渡过学术休假的邀请。如果大家都觉得我只会满嘴胡吣的话应该不会主动联系我。

      哈:人们可能并不太清楚卡尔.萨根当年受到了多么激烈的抨击,比方说我对这方面的细节就不太了解。不过我大概知道他的同事因为他自愿从事科普而将他批评得不轻。

      泰:确实是这样,而且在很多层面上都是这样。一定程度上这一点取决于学术界的社会意识有多么成熟。萨根在制作初版《宇宙》时最密切的合作者是斯蒂夫.索特,他也是我主持的《宇宙:时空之旅》的写手之一。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卡尔.萨根受邀登上《今夜秀》,接受约翰尼.卡森的采访,索特对此却非常生气,认为萨根犯了大错:这可不是新闻,这是娱乐节目,对方是个喜剧演员,你毁掉了科学。事实证明卡森是个科学粉丝,也是个怀疑主义者。于是一夜之间国会成员们就听到了各自选民们的督促:“我们兴许应该更关注科学,因为昨天晚上我在电视上看到科学了。”然后科研资金突然源源涌入。

      在我所属的天文物理学领域,我们是最早跳出科普局限之外的一批人。尽管路上还有血迹,但是我们最终还是意识到了科普对于科学研究的好处。公众通过税金来支付科研费用,正是税金支撑起了全国科学基金与NASA——如果是生物学的话对应机构则是国立卫生研究院。既然公众付钱让你搞科研,那么或早或晚他们肯定想要知道你究竟在干什么。如果你擅长沟通,所有人都能受益。所以如今的科研界已经足够成熟,超越了当年鄙视科普的阶段。用我的话来说,很多同行都会拨出一部分时间“将宇宙拉到地面上来”。

      哈:我认为反对科普是目光短浅且思维混乱的表现。这种反对体现在两个层面上,要么是反对科普本身,要么是认为科学家花费大量甚至大部分时间搞科普很丢人。我们都希望公众具备足够高的科学意识,因为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到公众的科学无知会造成怎样的代价。在气候变化领域以及其他很多导致社会与政治分裂的科学领域都是这样。另一方面,有人认为富有原创性且有益的科学思想贡献要由语境来决定。比方说写一本三百页的畅销书意味着迎合公众,写一篇总共只有三百人看过的期刊论文才算正经搞科学。我认为如果是研究数学的话,这样的区分还有一丁点道理,因为数学公理的证明本来就没有多少人能看懂,没人会将证明过程广泛出版,更不会上电视做节目。但是对于其他大部分科学学科来说并非如此。史蒂芬.平克的书籍经常包含着引人思考的科学观点。我认为科普与向公众展现科学思考的过程之间并没有明确界限。

      泰:我觉得也不应该有。在我们的领域里有一项事实,我不知道这样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每当天文领域爆出大发现的时候总会吸引大量公众注意,例如新的黑洞,新的地外行星,新的有机分子,宇宙的边缘,多元宇宙存在的证据,等等。我们的研究题材似乎比其他学科更容易得到公众接受,除了医学之外,因为医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其他领域都不是这样,另外我们的研究内容很容易拍成电影,尤其是科幻电影。另外还要注意我们这个学科的术语都很直白,这一点的意义决不能低估。宇宙开端的专业称谓就是大爆炸,连光线的无法挣脱的天体就叫黑洞。我们的正式用语包括这么多单音节单词,而公众也觉得很有趣。每当我们传播新的天文发现的时候,并不存在拗口难词组成的烟幕将观众挡在外面。我们将一切都摆在桌面上,我们的思想一经提出就坦诚在公众眼前,因为我们的术语并不会碍事。

      哈:你刚才提出许多天文研究客体都没有遭到政治化,比方说大爆炸就没有得到政治化,除非你坚持认为大爆炸发生在六千年以前。但是你也针对很多高度政治化的科学议题搞过科普。你如何处理气候变化的题目呢?

      泰:多谢你提到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假装自己是一名气候变化专家。气候变化专家很多。每当有人问我“你怎么看待加勒比海上的风暴?”我总会说“去找一名气候专家吧。”我能发表关于气候的意见,但是我不会这么做。我想做的是扩充新闻界的科学家联系名册。如果你主动后撤一步,“请告诉我们一般公民对于地球的责任是什么?”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放心发言了,因为我可以趁机引入更广大的宇宙视角。我是一个很显眼的靶子,人们很容易就能联系上我,因此否认气候变化的人们经常主动向我发起挑战。但是我总是采取高姿态,因为我讨厌堑壕战。我最近发了一条推特,按照转发数量来看还算挺受欢迎。内容大致是这样的:“怀疑主义者尽管怀疑主张但是认同证据,否认主义者不仅怀疑主张而且怀疑证据。”当然我具体推文的措辞应该更准确一些。在战壕里打烂仗是不对的,我认为作为教育者,我应该训练别人的心智,教会他们如何处理信息并且得出结论,这才是科学的工作方式,这样受众才能获得力量,并且作出具有任何政治倾向的决定,但是这个过程必须要以科学为准绳。所以你看不到我与别人辩论,我既没时间也没耐心。我更喜欢教育别人,因为只要教育产生效果,就不必要再费力辩论了。

      哈:那么你认为你的工作的政治性有多么强呢?按我的理解,你之所以不愿意谈论某些话题,并不是因为你在这些话题上不抱任何立场或者你认为自己没有资格讨论这些话题。以气候变化为例,如果我逼得足够紧的话,你也会发表一些你并不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发表的意见,同时又承认你并未在气候变化领域做出过原创性的成果。

      泰:的确是这样,别人问我的时候我也很乐意这么说。气候变化并不是我的舞台,实际上我也并不占据任何特定舞台。这让有些人感到很难受,因为他们想按照舞台对舞台的方式来攻击我。比方说吧,在《宇宙:时空之旅》播出之后几个月,我登上了《国家评论》的封面漫画。顺便说一句,我觉着那副漫画把我画的太胖了(笑)。

      哈:都说一上漫画胖二十磅呢。

      泰:我在这幅漫画当中成为了在抗议活动中用来烧毁的自由派人像。在我的马夹上——就是我那件标志性的印着星星月亮的马甲——每一个扣子都代表一个自由派议题,从LGBT到女权再到反转基因等等。我心说我对这些题目基本上都没有发表过意见啊。事实上我确实说过一点关于转基因的看法:我告诉大家要冷静,因为你所食用的每一种有机物、你在菜场买来的每一件农产品在很久以前都处于野生状态,只有在接受了基因改良之后才成为今天的样子,从奶牛到大个草莓到橘子都不例外。现在的人们无非是在“天然食品”与“人工食品”之间画了一条自以为合情合理但却全然不讲道理的界限。我认为我的立场既不是支持转基因,也不是反对反转基因,我只是在教育人们:人类文化在千万年来一直在进行基因改造。你还想反对转基因吗?很好。但是一定要理解你的立论基础究竟是什么。然后我就收工回家了,因为我不想和你辩论。

      哈:你是否认为我们应当在某些问题上保持政治中立立场呢?我并不这么觉得,理查德.道金斯也并不这么觉得。比方说你是总统科学委员会的成员,在政治激情与民调结果涉及到宗教、文化战争与进化论之类的敏感问题时,你认为你有必要保持中立吗?不管怎么说你确实希望双方都信任你。

      泰:这是个很尖锐的问题,我需要把这个问题涉及的几个变量分解开来讨论。我要是跑题了还麻烦提醒我一下。一开始我以为我很有必要保持平衡,不要冒犯任何人,我只想进行启蒙,我没有任何其他目的。不过后来我逐渐意识到这样做并不是保持平衡。恰恰相反,这种做法本身就基于非常强硬的立场:这世界上存在着客观事实,而且人们应该了解客观事实。作为一名教育者,我需要提醒人们记住这些客观事实。我不敢说这是我的责任,但至少是我的义务。至于如何在政治层面上运用这些客观事实,那是你的自由。我在很多方面都有意见,但是我并不关心你对这些意见有什么意见,所以说这才是我的意见。这才是我与很多其他科学意识敏锐的公共人物或者科学家之间的区别。他们占据了某个平台,试图让人们按照他们的方式来看待世界,甚至在政治层面上也是这样。我丝毫没兴趣这么做。

      哈:我要稍微考验一下你的最后这项主张。在我看来,如果维持某人对于某项事实的无知会牵动足够显著的利害关系并且导致足够严重的后果,那么一味保持中立是不行的。比方说假如人为导致的气候变化的后果就像阿尔.戈尔所声称的一样严重……

      泰:这叫做戈尔指数(笑)。

      哈:假设气候变化的后果确实像最喜欢吓唬我们的人们所描述的一样吓人——我们很有理由相信情况确实如此——那么在目前以否认气候变化为主流的政治环境当中你要如何自处呢?对于气候变化的看法确实与某人的政治立场息息相关。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到总统候选人特朗普最近的能源政策演讲。我想他是在一条推文中发表了以下意见,但是他的演讲立场和推文是一致的,他认为气候变化是中国人造出来的骗局,旨在摧毁美国的制造业,美国应当脱离《巴黎协定》,提升煤炭产量,带回煤炭产业相关工作。显然他至少否认人为导致的气候变化。我们姑且假设在这个问题上陪审团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姑且假设那些有资格讨论这一话题的人们已经百分百搞清了全部事实,那么你刚才说的“我不关心你有什么意见,你打算执行什么政策”立场是否会与这一点相冲突呢?你是否认为自己有责任指出特朗普的立场很危险呢?

      泰:你这里把两种力量弄混了。首先我从未说过任何反对特定政客的言论。为什么呢?因为每一位政客背后都有支持他们的选民。在民主制度下,选民有权利选择支持任何政策。我作为教育者固然可以抨击某一位政客,但这样以来我就要与他的选民作对了。所以我的目标并不是政客,而是相信虚假言论的民众。我想学会人们如何处理信息,仅此而已。他们接受训练之后想选谁就可以选谁。有人说:“赶紧把小布什从白宫赶出去!他是个白痴!”等到小布什终于离开白宫,莎拉.佩林又崛起了。“佩林也是个白痴!”有多少次我们声称某位领导人是白痴,却不考虑在这个国家有多少人选择了他们?我是个教育者,我的任务就是教育人们,让他们有能力判断真伪。

      哈: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最容易的辩论方式就是批驳最扯淡的谬论。假如特朗普在即将当选总统的紧要关头发表否认气候变化的言论,那么为了对抗涉及气候变化的公众无知所造成的后果,最显而易见的方式就职直接抨击他的这场演讲。

      泰:不行,那你就是在抨击他本人而不是在抨击他的理念了。你不是在抨击人们不理解事实,而是在抨击第三方。

      哈:你在抨击一个很有可能成为总统的人,而且这个人不理解事实,这一点将会影响千百万他的支持者。

      泰:对我来说,长期解决方案就是教育选民。话说回来,我也发过很多相当尖锐的推文,至少按照我本人的标准来说相当尖锐。比方说我的耶稣推文,“耶稣会选谁?”发这条推文的时候还很多共和党候选人。“凡是支持战争与酷刑的候选人肯定不会得到耶稣的选票,所以他最有可能选择一位来自弗蒙特州的犹太裔纽约居民。”我认为从神学角度来说我这句话是很客观也很站得住脚的,结果桑德斯阵营立刻给我打电话:“我们这才知道你支持桑德斯,你能发表公开意见吗?”我说:“当然不行,我可没说我支持桑德斯,我说的是耶稣支持桑德斯。”人们听到我的言论之后作何反应是他们的事,我的目标是教育他们。

      哈:我想得到的答案与你的说法在侧重点上略有不同。我想问你,教育者的角色具有怎样的政治必要性。你之所以想要在政治光谱两端的人们眼中都保持中立,恐怕不仅因为你在日常工作当中确实经常需要与政府人员打交道,更是因为你希望在全体国人眼中尽可能保持自己作为中立教育者的可信度。

      泰:倒不是说我存心想要保持自己的可信度,至少我并不是这么想的,或者说我的想法没这么深。一般我只想到“我是个教育者”这一层。一旦教育者在政治上选边——在一个自由的多元化社会里人们当然有权利这么做——那么一切与你不在一边的人们就不会再听你说话了,而是会将你视作混蛋。这样一来你就失去了一半受众。

      哈:换句话说你之所以保持中立,并不是为了维护你在受众眼中的名誉,而是为了维护自己身为科普人员的说服能力。

      泰:是的。我认为这话说得很到位。姑且拿宗教举个例子吧。下面这段意见我从未正式付诸笔端,但是用不同方式说过很多次。很多人都希望我能支持无神论运动,让这个世界摆脱宗教的纠缠。你在这条战线上可谓是领军人物,写过很多也说过很多。我的观点与你略有不同。你喜欢扑在辩论第一线上抨击恐怖主义,比较各种宗教之间的优劣。对我来说这样做太过分了。我不关心你信仰什么宗教,总之要记住你的宗教是一套并不依赖客观事实而存在的信仰体系——否则就该改名叫科学了。假如你有一个信仰体系,而且你的信仰体系还受到宪法保护,那么我对此没有意见。但是你一旦担任公职,你的任何决定都会影响到复数的选民,因此你通过都任何法律都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否则的话就等于将你的个人事实强加到那些不相信你的个人事实的人们头上。这样做必然造成灾难甚至引发革命。所以我一直在说,在一个维护宗教自由的国家,决策、法律与政策必须是世俗化的。

      哈:昨天我在推特上问粉丝,我们两个见面之后我应该问你什么?你或许并不会对结果感到意外,总之他们最希望我问的问题就是你为什么不愿意支持“无神论者”这个标签。几年前我在一场无神论大会上做过一场演讲,题目是“论无神论的问题”。这是我做过的唯一一场——也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场——以鼓掌开始、以起哄与提前离场结束的演讲。我在那场演讲中极力抵制往身上张贴无神论标签的做法。我说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围绕着无神论这个政治变量在三流酒店的会议室里集会并且自称无神论者。比方说我们并不会将自己称作非占星学者。假如占星术在我国得势,假如人们开始根据天体的位置来进行决策,那我们也只会通过讨论理性、证据与科学来消解这些可笑的主张,而不会将反占星术当成我们的立场。宗教也是一样。

      凑巧的是,我的第一本书,也就是将我引入新无神论小圈子的那本书,名叫《信仰的终结》。在这本书里我从来没有使用过“无神论”或者“无神论者”这两个词,因为我根本没有想到需要用这两个词。我只想谈论宗教本身的问题,谈论在我眼中信仰与理性的对立,以及科学与不可证伪的主张之间的对立。说到作为政治变量的无神论,我觉得在历史上或许有一个时期的确有必要将无神论当成旗号打出来,当时全社会最最聪明并且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人往往会被开除教籍并且遭到与边缘化。但是我确实认为无神论一词具有天然的弱点。我不会主动回避这个词,但是如果有人问我是不是个无神论者,我大概会回答这个词的意义多么空洞,多么缺乏哲学内涵,根本无法体现让我感兴趣的精神体验。我不会回避这个词,因为在大多数宗教人士看来我就是个无神论者。我认为宗教典籍无非出自人手,仅凭这一条理念就足以让基督徒、穆斯林或者犹太教徒将我视为无神论者。根据我在推特上得到的反馈,你似乎更经常将自己称作不可知论者而不是无神论者。我只是想听你说一句明白话:你怎样看待这些术语呢?

      泰:我之所以将自己称作不可知论者而不是无神论者,是因为假如你迫使我给自己贴个标签的话,那么我能想到的最贴切的标签就是不可知论者而不是无神论者。但是我宁肯人家不要给我贴标签,这一点你想必感同身受,但是我的理由兴许和你不一样。我唯一能够接受的标签就是科学家。除此之外贴标签意味着你在智识层面非常懒惰,在还没有充分了解某个人之前就做出了针对他的主张,这样就省去了与对方进行谈话的麻烦。“你是个无神论者,好吧。”接下来就是一大套关于你该怎样说话怎样办事怎样做人的模板。顺便说一句,姑且不考虑“无神论者”这个词的字典定义,因为字典定义对我无关紧要。字典并不能定义单词,只能描述单词在使用当中的含义。至少英语是这样的,据说在法语当中字典的效力更强一些,因为我听说法国有个语言管理局什么的。我见过很多公开身份的无神论者的行为表现,他们的很多行为表现在我身上都找不到。假如争论双方对于无神论者的定义达成了共识,而且这个共识是由那些最高调的无神论者来决定的,那么我必须说你必须另外找个词来形容我,因为这个词并不合适我。

      举个例子吧,一段时间以前有一艘航天飞机进入太空维修哈勃望远镜,出这趟任务的好几位宇航员都是我的朋友。于是我在脸书上写道:“上帝保佑宇航员”。结果评论里面很多人都在说:“上帝保佑?我还以为你是个无神论者呢!”我的言行经常会招致人们这样的反应。这一事实表明我的行为并不符合他们对于无神论者行为的预期。先别管字典上对“无神论者”如何定义了,我们谈论的是“无神论者”在当前社会的用法,我当然要用上帝保佑这个词,因为使用上帝保佑是美国航天事业的传统。约翰.格林环绕地球一周之后报纸大头条写的就是《上帝保佑约翰.格林》。上帝保佑(God Speed)和一路顺风(Good Bye)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因为出门在外很危险,你需要上帝的保佑。有一次我参加一场无神论大会,我在会上问在座的各位谁会说good bye,所有人都举起了手。我说你们知道这个词的原意就是“上帝与你同在”吗?全场一片惊呼。宇航员们冒着生命危险在高速环境当中工作,所以才会配得上“上帝保佑”这个词。过去我很乐意用这个词,将来我还要继续使用。不仅如此,我在谈论纪年的时候还会使用AD与BC呢。咱们有什么说什么,格里高利历与儒略历都是高超的纪年工具。梵蒂冈天文台就是格里高利教皇为了制定格里高利历而修建的。来点掌声吧!这可是实打实的历史贡献。除非有一个词能让别人不至于对我说“我还以为你是个无神论者”,否则我很乐意在身上什么标签都不贴,我的想法并没有你的想法那样深厚的哲学基础,我的想法是很实际的。

      哈:我也像你一样认为“无神论者”这个标签伴随着很大的负面效应,但是我的入手角度是从反面来的。假如你承认自己是无神论者,那么在大多数宗教信徒面前,你说话的可信度就要大打折扣。这个词在宗教教条主义者的回音室里最为响亮,一旦他们知道你承认自己是无神论者,就会想当然的认为他们对你非常了解。借用我在演讲当中的比喻,简直就好像勘察凶杀现场的警方在人行道上勾勒出了被害人的倒地轮廓,然后你就躺着去扮演死尸,完美契合了对方的想象,也就是你对他们的价值观以及丰富体验多么无知。这一论点并非对所有无神论者都正确。比方说我就花费了很多时间来研究自己意识的变化。许多宗教信徒都以为只有宗教信徒才理解这些变化,不过他们对于意识依然抱有古典式的、神秘化的理解。事实上迷幻药剂与长时间隐修冥想都能够影响人的心智,只不过从历史上来说我们仅仅使用过宗教语言来形容这种体验。假如你自称是无神论者,那么宗教人士而不是无神论人士就会将你的一切体验视作做单纯的幻觉、大脑病变甚至骗局,总之就是不值得深究。这是沟通失败的体现。不过你要支付而我不必支付的代价在于你在无神论群体眼中有些鬼鬼祟祟,并不完全可信,围绕着具体用语闪烁其词,说什么我是不可知论者而不是无神论者。但是你在谈论波塞冬的时候肯定并不像谈论亚伯拉罕的上帝那样不可知。

      泰:所以我就连“不可知论者”这个词都不愿意用。我说的是如果你非得挑选一个词往我头上套不可的话就挑选这个词好了。另外我还有一些行为大概不太符合无神论者的模板,比方说我最喜欢的音乐剧是《万世巨星》,我最喜欢的音乐是巴赫的《B小调弥撒》,紧随其后的则是韩德尔的《弥赛亚》。我喜欢参观教堂与清真寺,观摩建筑结构、装饰艺术以及设计细节。你知道所有的清真寺都面向麦加吗?你要知道很多无神论者都在自身与宗教之间画出了界限,我可不想受到这条界限的约束。他们与上帝、圣灵降生、光环、天使以及基路伯都保持着距离。我做不到这一点,这不是我的天性。

      哈:讽刺的是,最著名的几位所谓“新无神论者”也全都不会这么做。道金斯、丹奈特和我都曾经与自家圣诞树拍过合影,照片刊登在了《纽约时报》上面。有很多在我们看来并不具备宗教含义的文化现象都是宗教刻奇或者宗教底蕴的产物。我很喜欢参观教堂,不过最近这段时间我很少去清真寺了,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有人想查探一下我说这话的资格,可以看看我的博客。我写了一篇名为《伊斯兰教与摇头丸的误用》的文章,在文章中列举了我在伊斯兰教传统当中找到的各种美丽且强大得难以置信的内容。我对于宣礼咏唱、鲁米诗歌或者其他许多伊斯兰文化传统的美好之处并非听而不闻,只不过我很担心某些人毫无根据地咬住一套世界观不肯松口,而且他们的确定立场与其他对应群体之间的确定立场只能是零和的关系,这一点必然会让我们的政治与文明体系承受惨重的代价。我们必须建成这样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仅仅关心如何清楚地谈论促进人类繁荣的共同任务。

      泰:我可以打赌,不管是你、道金斯还是丹奈特,都从来没有人对你们说过“我以为你是个无神论者”。

      哈:除非我身边有人打喷嚏,我说一句“上帝保佑”。

      泰:(笑)这种话每个月大约会有人对我说两三次,考虑到我在社交网络上的粉丝数量这么少,这个数字已经很可观了。甚至就连我发表耶稣推文、人们以为我支持桑德斯的时候都有人说:“你管耶稣说过什么干什么?你不是无神论者吗?”用你的话来说,人们已经先入为主地在人行道上给我勾勒了轮廓,我就连做我自己都不行了,我不能将四肢伸到轮廓线以外。4900

      哈:那么种族问题又怎么样呢?你会在公开言论当中讨论种族问题吗?

      泰:这是个好问题,我从1991年就不再这么做了。当时PBS做了一档名叫《突破》的纪录片,副标题是《美国科学界正在变化的面貌》。节目连我在内一共采访了五六个人,拍摄时间是1991年初,播出时间大概是在1993年。那是我最后一次同意做一件将我的肤色作为参与资质的事情。那以后我还在两处场合谈过种族问题,这两段视频都上传到Youtube上了。一次是在马里兰州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我向一群参加暑假培训项目的本科生致辞,他们邀请我谈一下我在读本科的经历,要谈这段经历就不可能不谈到种族问题。这段讲话的视频上到了YouTube上面,很多人都看到了。第二次我忘了自己参加了什么活动,总之在提问环节有人问道女性在科学界的地位如何,为什么女性科学家的数量这么少。那天的受邀嘉宾中碰巧只有我一个人是科学家,于是我说:“尽管我并不是女性,但是我自从生下来就一直是黑人,以下是我在学术生涯当中遇到的各种阻力。我今天之所以能够坐在这里,是因为我花费了额外的精力来克服那些对我的低估或者针对我的障碍。如果女性和我的经历在任何程度上有相似之处的话,那么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你想说女性在某些领域会受到基因或者激素的负面影响吗?除非你能证明男性与女性受到的社会因素的影响是一致的,否则这样的对话就没有意义,而我认为人们直到目前为止还证明不了这一点。”我总共就说了这么多。

      你猜后来怎么样?这段视频在七年前被人上传到了Youtube上面,一年前有人转发了一下,结果突然就火了,上千万人都点击了这段视频,因为他们终于看见我谈论种族问题了。除了这段视频以外他们根本找不到我谈论种族问题的其他资料。然后FOX新闻就点我的名。有一个主持人一开口就骂我:“我恨死那个泰森了,他一开口就只说种族问题,说他自己怎么奋斗到了今天。”我心想他大概就看过那一段视频吧,然后就想当然的认为我产出的绝大部分内容都与种族有关。事实当然并不是这么回事。所以现在我总是对种族问题有多远躲多远。我是个科学家,就是这样。

      哈:我倒是想把你拉得近一点。

      泰:(笑)萨姆.哈里斯当然有权这么做。只有你才有资格做鞋里的沙子,指尖上的木刺。请讲吧。

      哈:我确实非常想听一听你对种族问题作何感想。因为你是极少数著名黑人科学家之一,对待这个问题有着独到的视角。你上次发表关于种族的观点还是在七年以前,对我来说这意味着你现在已经憋了一肚子话。在目前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公共对话当中政治正确的氛围如此高涨,以至于大学校园里种族问题以及其他争议问题都极其烫手。很多时候你甚至无法展开对话,因为人们会喊叫着将不受欢迎的观点压制下去。

      泰:种族问题和女权问题最近都是这个待遇。

      哈:我很想听听你这个教育家对这些问题是怎么看的。

      泰:在我看来,我关于种族问题所能做出的最响亮的声明就是不做任何声明。这并不是故意避战,但是只要我拿这个话题来说事,其他人就会拿我的言论来说事;如果我根本不发表意见,那么别人也就没有了用来装填大炮的火药。有一段时间有人把我称作平权运动的吉祥物,认为假如我不是黑人,根本不会有人听说过我。我觉得这样的观点还是挺有趣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回应过他们,因为我希望自己不至于和这种人打堑壕战。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更没有兴趣来对付这种人。我所知道的是,就在十年以前,假如我在曼哈顿叫出租车向北走,还有出租车会拒载,因为司机不想去哈莱姆区。如今我依然会遇到出租车拒载,但是数量上已经少很多了。当年每五辆出租车中就有两辆会拒载,如今每十辆当中只有一辆。

      哈:很可能这并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而是因为你拍摄了《宇宙时空之旅》之后出了名。

      泰:我也想过这一点,所以我专门做过测试,戴上帽子围着围巾打出租车。可惜我不能戴假胡子,因为我已经有真胡子了。在《宇宙时空之旅》播出前后,拒载司机的数量变化幅度相当平缓,所以我可以肯定节目本身并没有对这个现象造成影响。过去经常有人对我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黑人”,“或者你应该成为黑人儿童的榜样。”就在十到十五年之前还有人这么对我说。现在人们对我说“我希望你能成为我家孩子的榜样”的时候,他家孩子很可能是个金发碧眼的小姑娘。所以说我们这个社会确实在经历真切且可衡量的改变。我本人拒绝将种族作为话题,正在成长起来的向我学习科学知识的一代新人也拒绝将种族当做话题。

      事实上确实有一件事令我非常失望。有一次我和理查德.道金斯进行谈话,题目是《科学的诗意之美》,邀请我们谈话的是华盛顿特区霍华德大学的无神论团体。这里是历史上的黑人院校旗舰之一,主办方为我们安排的谈话主题之一是为什么黑人群体当中的无神论者数量这么少。我说我既不想谈论黑人也不想谈论无神论,咱们还是谈科学吧,让科学成为吸引人的力量。我们现在是在霍华德大学的校园里,这座大学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是黑人。咱们这个礼堂能坐两千人,可是台下观众当中只有5%左右是黑人,我觉得这个现象还挺有趣的。

      哈:学生当中究竟有多少黑人

      泰:根据我的调查,大概是90%,还有可能更高。

      哈:我知道你不想谈论和种族相关的问题,但是这个现象确实很值得讨论,就连我都觉得这种事很值得警惕。

      泰:接下来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不知道应当如何解释。我可以假设一个原因,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原因:不管黑人群体当中的无神论者占多大比例,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黑人教会从历史上就从未针对科学采取过任何抵制立场。黑人教会从历史上就是服务社区的机构,人们在教堂进行社交活动,售卖糕点,等等。从来没有哪一家黑人教会将修改科学课本当成自己的目标。黑人教会从来不想删除现行科学课本当中的某些内容,将另外的内容添加进去。我觉得历史上黑人教会光是为黑人争取投票权就已经忙不过来了,根本没有闲工夫讨论学校里都在教什么。所以从历史上黑人宗教信徒就没有反科学的传统。因此我才并不太关心黑人无神论者的数量有多少,这个问题并不能令我操心。

      哈:我完全尊重你希望我们彻底无视肤色的愿望。显然你希望我们生活在无视肤色的社会里或者在你自身周围维持一层无视肤色的泡泡,从而使你的科普工作更有效果。但是我恐怕你在这个问题上的沉默同样会被有心之人拿来利用。他们可以宣称你认为我们在种族平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足够的成就,以至于假装种族问题并不存在是唯一的前进道路或者说是唯一正常的前进道路。又或许你确实想这么说。说到在这个问题上发声的著名黑人作家与评论家,在一个极端有拉里.埃德尔(Larry Elder),他认为平权运动有害无益,我们应当按照种族并不存在的前提来运作社会。我们都选出黑人总统来了,所以赶紧消停一点吧。我刚才这段总结可能有失公道,但是大体意思是不会错的。在另一个极端则有塔纳赫希.寇茨(Ta-Nehisi Coates),他认为我们应当为了奴隶制提供赔偿,我们的社会基本上没有取得什么进步,黑人当选总统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这里的总结同样也肯定很粗陋,不能反映出他的观点的细微之处。总之这两个人各占一个极端。当你说“我不想讨论种族,我只想讨论科学;我不想当黑人科学家,我只想当科学家”的时候,你的默认位置似乎就已经与前者站在了一起。你的拒绝发言依然意味着某种发言。

      泰:有人问我肯定说,我只是不会主动说而已。我从来不会告诉演讲主办方:“我要到你的城市来讨论种族、性别与社会不公义。”并不是说我害怕讨论种族问题,只不过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我宁愿不谈论种族问题,因为我想谈的其他问题实在太多了,我想带领人们前往探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我有一幅《纽约客》上刊登的漫画的原稿,画面上是四个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其中三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四个人头顶上各有一个反应内心想法的泡泡。四个人站成一排,黑人科学家站在最左边。四个人手里都拿着试管、烧杯、记事板什么的,显然都在忙着搞科学。但是从右向左的第一个思维泡泡里却写着:“我想知道他对辛普森杀妻案有什么看法?”——今天这个泡泡里的内容恐怕要改成“我想知道他对比尔.考茨比性侵案有什么看法?”第二个泡泡里写着:“我想知道他怎样看待平权运动?”第三个泡泡里写着:“我想知道他觉得伊斯兰民族组织领导人路易斯.法拉汉这人怎么样?”最后黑人科学家的泡泡里全都是公式(笑)。这幅漫画就挂在我的办公室墙上。每次有人问我对于平权运动怎么看,我就把这幅漫画指给他们。

      或许有朝一日我当真会写一本以我本人的种族经历为题材的书,讲一讲我克服过哪些障碍,哪些势力曾经与我作对。但是现在显然不是时候。我现在最想写的题材是教育学。当然这本书在近几年里也写不出来,因为我手头的事情太多了。这本书将会讨论如何改进教育体系,如何应对基础薄弱或者接受过超纲教育的学生,如何应对所谓的神童与后进生,融合班的利弊究竟有哪些,等等。对于上述所有问题我都在慢慢形成自己的看法,早晚要结集出版,不过你可能还得等上四年。四年以后再邀请我一次,到时候咱们再细谈。

      哈:那可好极了。我相信那将会是一场非常有益的对话。显然你并不介意讨论种族问题,但是我还是有些介意的。我曾经想过邀请塔纳赫希.寇茨上节目,但是最近几次播客的失败对我打击很大,吓得我都不敢接触棘手话题了。

      泰:(大笑)咱们这次不算失败吧?

      哈:假如我贸然与寇茨谈起种族问题,我们之间的对话很可能会导致非常难看的结果。尽管这样的结果并不会完全源自我的失误,但是我显然不是一位足够明智且熟练的谈话者,无法及时止损。理想情况下我还是希望由你为我领路。对我来说,奋斗的最终目标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必须建立一个无视肤色的社会。种族决不能成为一个值得考虑的道德或智识变量。倒不是说种族并非一个确实的生物学概念,例如镰状细胞贫血就是一种与肤色息息相关的显性性状。但是我们在对待彼此的时候必须首先将对方当成特质各异的人类。挑战在于如何实现这一点。作为像我这样的白人来说,想要在这方面挑起话头是很困难的。我可以描述我的理想,但是鉴于我们的社会仍然未能根除种族主义,这样的理想肯定与黑人的日常生活体验相差甚远。你作为教育家如果能在这个问题上多说几句,那就再好不过了。

      泰:我现在还没准备好,不过我早晚会准备好的。我不喜欢向公众表达尚未完全成型的想法。考虑到我目前的追随者的数量,这样做是很不负责任的。……

    • 家园 108-汤姆.克鲁斯:2002年第74届奥斯卡开幕致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b0KYB3Z8Ws&t=2s

      有人问过伟大的比利.怀尔德,一部电影令人难忘的关键是什么?他的回答很简单:“一点点魔法。”今天在此汇聚一堂的各位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们之所以热爱电影,正是因为银幕会释放一点点魔法,触碰我们的人生。你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发生时的景象:幽暗的电影院,香甜的爆米花,靠在你身边的人。

      对我来说这样的时刻首次发生在1968年。当时我们家住在加拿大的渥太华,那部电影是库布里克的《2001太空漫游》。这部电影彻底改写了我年幼的三观:生命是什么,宇宙是什么,存在又是什么——当时我六岁(笑声)。我在那家电影院里突然意识到我找到了毕生奋斗的目标:成为一名宇航员(笑声)。

      小时候我父母经常搬家。我在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看了《大白鲨》,在新泽西州上中学的时候看了《现代启示录》,在宾夕法尼亚州的福吉谷看了《愤怒的公牛》。我的人生目标从此变成了当演员(笑声)。在人生的高低起伏当中,一直都是电影拯救了我。

      去年9月发生了一起改变我们所有人的事件。事后朋友们都问我:“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咱们这一行还有意义吗?今晚这样的聚会还有意义吗?出了这种事之后继续庆祝电影带来的欢乐与魔法还有意义吗?”在此我斗胆说一句:这一切的意义要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重大。(掌声)

      短暂的场景,细微的动作,目光的交汇,这一切都能穿越界限,打破屏障,融化偏见,令我们会心一笑,令我们携手同心,这就是电影的一点点魔法。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今晚我们也要听一听你的经历。纪录片导演埃罗尔.莫里斯走遍美国各地寻访影迷与创作人员,“电影对你意味着什么?”我将这个问题留在这座美好的舞台上,也留给电视机前的观众们。或许今晚有几位将要登台发言的人们还会分享一下自己的回答。

      所以在沙发上坐得舒服一点吧,今晚就只有我们发言而已。欢迎来到奥斯卡之夜。

    • 家园 107-Rowan Williams:我们能否言说真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dUoDFbAz40

      今天的演讲还是要从一段引言开始。

      “陪审团的各位先生们,沉默分为许多种。首先请想象一下死人的沉默。比方说我们走进一个房间,地上躺着一个死人。我们侧耳倾听,能听见什么呢?只有沉默。这样的沉默代表着怎样的意义呢?什么意义都没有。这是单纯而简单的沉默。”

      “我们再来考虑另一个案例。假如我现在从袖中抽出匕首将人犯捅死,而且法官阁下并未大声呼叫让我停手,或者大声呼叫其他人来阻止我,而是保持了沉默。这样的沉默就有了意义,即赞成我的做法。因此在特定环境当中,沉默也是可以发言的。”

      这段话节选自罗伯特.鲍特编剧的电影《日月精忠》当中托马斯.克伦威尔的台词。这段话生动地表明了沉默绝非虚无。当然我们也可以怀疑死尸横陈的房间里的沉默是否真的毫无意义,但是即便在经过浪漫加工的文艺作品当中,托马斯.克伦威尔也不是细微语义领域的最佳向导。我们可以通过不去做某事或者不去说某事来表达特定的含义。从言语当中抽身而出反而有助于某些信息的传播。但是用克伦威尔的话来说,这一点也要取决于“特定环境”。我们无法想象不受框架制约的沉默,只能想象我们什么都听不见的沉默。这样的沉默必须与我们自己的期望有关,与我们自己的过往以及幻想有关。沉默永远是存在于此时此地的词语或者意象之间的一道鸿沟。从媒介角度来说,沉默就是犹太教神殿当中两只有翼生物之间的间隔,象征着无法表现但从不缺席的上帝。

      让我们再从过去几天讲座内容的角度来考虑一下沉默的本质,考虑一下我所谓的“框架制约”之下的沉默可以表达什么或者体现什么。有些当代作家认为这种说法根本就是问错了问题。许多能言善辩的后现代评论家都认为沉默会削弱陈述本身。沉默凭借自身所谓的超越时间与超越意象的特质弃绝了语言。语言的世界要么受到过去的语境与协商的定义,要么就要依靠即兴发挥。非语言的世界很容易就能揭穿语言营造的幻象。语言要么是传播意识形态与操纵他人思想的工具,要么是即兴发挥的玩具。沉默才是能够将人们从奴役当中解放出来的严肃力量。

      但这种看待沉默的方式过于绝对甚至过于浪漫,因此非常危险。我认为谈论沉默也就等同于谈论我们究竟没有听见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了听到不一样的声音而刻意不去听什么,或者我们究竟不能说什么。只有在言语与意象营造的语境当中,沉默才有意义。我这样说并不是想否认或者贬低沉默能够向言语提出的极端挑战,而是想要警告大家小心一套难以捉摸甚至过分感性的陈述。这套陈述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即表达特定意义的沉默对于言语进行批评与修饰的方式究竟是什么。

      能够引起思考的例证有很多。比方说作曲家约翰.凯奇的《4分33秒》,这首乐曲精心量取了一段时间,其中不包含任何刻意发出的声音。他刻意抑制了一般意义上的音乐的应用,坚持要求我们采取不一样的倾听方式。这里的沉默或许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沉默,就好比冥想当中的人们算不上完全沉默一样。因为许多平时听不到的声音都会在冥想过程中浮现出来,并且需要冥想者采取恰当的应对。在约翰.凯奇的例子当中,我们原本做好了听音乐的准备,结果却不得不倾听其他的声音,并且意识到了音乐的缺席。

      同样,我们还可以想象一下心理分析或者心理疏导疗程期间的沉默。心理分析师接受的训练严格要求他们不进行评论且不作出反应。因此他们借助沉默从被分析者那里引出了另一种言语,这种言语越来越不必与其他人的言语进行互动,不必与其他人接触,不必为其他人留下印象,不必讨好其他人,也不必抗拒他们。

      又或者,假如言语遭到了腐化或者特别浅薄,在这样的语境下沉默也可以被视为唯一可行的回复。引用一下《李尔王》当中的台词。当李尔王要求考狄利娅表达她多么爱戴自己的时候,无能为力的她绝望地向侍臣说道:“考狄利娅应该怎么好呢?默默地爱着吧。”在这种场合下开口,无异于逢迎一项根本就不该提出来的要求。当她不得不开口的时候,她找不到任何李尔王能够理解的言词为自己的沉默进行辩解。这样一来她就遭到了双重的沉默,一方面她什么都不想说,另一方面当她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不情愿的时候其他人又听不懂。在这个语境之下,沉默是意义重大的抗议举动,抗议的对象则是她被迫不得不说的言语。

      倒不是说沉默本身象征着超验的意义。请想象一下话剧落幕或者乐曲结束时的沉默。大家想必很熟悉像这样短暂却又意味深长的时刻,直到这个时刻过去之后,观众们才能尽情鼓掌。沉默的时间越长,接下来的鼓掌时间或许也就越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段沉默正是演员们倾力营造的时刻。用钢琴家斯坦利.考威尔的话来说,“沉默取代了观众们作为一个冲动的群体进行反应或者干预的习惯。”但正是因为演员们的铺垫,像这样的沉默才有可能存在或者说必须存在。这里的沉默之所以意义重大,是因为此前已经发生的言行,而不是没有发生的言行。

      再来看看最具挑战性,或许也最陈腐的案例,即经常得到引用的“大屠杀之后再无诗歌”的论调。这句话告诉我们,正是这桩结结实实的历史暴行导致了此时此地的沉默。此时此地的沉默并不仅仅是某种永恒之歌或者无声之声的爆发,而且还提出了质问:这里的沉默如何源起,为什么在人们的感受与解读当中这里的沉默会带有强迫甚至命令的意味,人们如何遭到沉默的劝诱,如何赢得了沉默,又是如何肩负起了沉默。沉默引领我们回顾了沉默的产生过程,并且让我们看清了在这个语境之下任何语言也无法恰当表达的涵义。大屠杀现场的沉默并不会抵消人们已经说过的内容或者已经发出的声音,而是打散了先前行为的纹理质地,从而使我们意识到,我们并未完全理解、恐怕也不可能完全理解这里发生过的事情。

      美籍俄裔哲学家兼批评家米哈伊尔.爱泼斯坦曾经为某次研讨会写过一篇挑逗性与暗示性都很强的论文,题目叫做《为寂静主义辩护》,发表于《常识》期刊。他建议我们设计一个符号,用来指明文本当中边缘空白的存在。他建议在两个双引号之间加入一个空格。他写道:“这个符号将文本所处的环境转换成为了文本自身的组成因素之一。这个新符号可以与其他文本符号一起发挥作用。有些特定词汇可以在任何条件下表达特定含义,例如‘绝对’。相比之下,这个符号表达的含义并非源自任何一种语言。双引号夹空格的符号并不等同于拉丁语、叙利亚语或者东方经典当中的空格。就像纸页边缘的空白一样,这个符号同样通过空白来担当了文本当中无条件环境的角色。”他认为这个符号的功能相当于演讲当中的停顿。一切形式的对话都需要以某种方法来体现对话发生环境的存在。但是对话却不能将环境转换成为符号。用他的话来说,任何此类存在都需要与直白的表现“隔离开来”。因此双引号夹空格的符号不仅能够揭示,也能够隐藏,还能够“将重心边缘化,将周边中心化,为缄默赋予声音,揭示并推进遭到压制的文化层次。因为这个符号无法完全可靠地转化成为其他更加传统的符号,不能用一个词汇在一切语境当中充分表达这个符号的含义,所以这个符号也就自然而然地引领我们遭遇了以下事实,即任何构建普世有效语言的抱负都必然失败。这样一来文本性本身也就遭到了破坏,通过词语表达的特定的意识形态利益对于权力的绝对终极主张也会遭到质疑。于是我们的所想、所说以及我们认为自己表达的含义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也会得到彻底改变。”

      这番话说得确实很有说服力。倘若我们依旧心怀犹豫,不愿全盘接受这套理念,恐怕还是因为“存在”(presenting)与“表现”(representing)之间的对比。这个对比的存在又取决于理解“表现”的本质仅仅是或者说首先是模仿与再造。此外爱泼斯坦也并没有讲清楚,像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符号究竟要安插在文本的什么位置,总不能随便就放在什么地方。任何符号都不能随便插入言语表达当中,必须要等到特定的事情发生之后才会导致这个符号的使用。倘若当真如此,那么这个符号的确针对任何以及一切意识形态层面的抱负提出了挑战,但是这个挑战本身也是由历史安置的。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沉默具有明确的意义,因为沉默挑战了此时此地的这一段表达。这也是我们理解沉默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

      如果我们仅仅将沉默或者缺席当做超越时间的虚空,那就要承受过犹不及的风险。这种做法暗示着无论沉默发生于何时何地,都一定彰显了意蕴丰富的他者性,一定蕴含着深度与批判力量。可是这世上还有遭到压制不能出声的人们,还有自身存在都遭到否认的人们,他们的沉默又应当如何理解呢?莎拉.梅特兰曾经引用过她的一位朋友的激烈抗议。这番话并不难理解:“假如没有使人沉默的手段,沉默就不会存在。有人遭受了强行封口。沉默就是压迫,而言论与语言——无论存在于口头还是书面——则是自由。一切沉默都在等待着被人打破。”

      才能卓越的大学讲师达米安.麦可洛克对于沉默在基督教当中扮演过的角色进行了全面且富有想象力的总结,行文精确,充满细节。根据他的描述,沉默曾经是各种种族、信仰与性取向少数群体的生存策略,沉默也可以表示拒绝的态度,借此向各种悲惨事实的记忆表示尊重,例如虐待儿童、奴隶制、反犹主义以及一切针对遭到沉默或者自行沉默的少数群体的暴力行径。麦可洛克认为,像这样的侵蚀性沉默形式并不是基督教的专利,“人类始终试图构建周遭世界,并且寻求控制他人以及控制自己的权力。这种做法带来了缺乏机会的困窘。于是侵蚀性的沉默也就出现了。”

      但是还有一点令人不舒服的事实:惯于尊崇沉默的宗教文化很可能认为此类侵蚀性沉默同样富有教益,似乎言词的撤退与缺席本身就具有疗伤赦罪的力量。滥用权力与言语的人们必须得到指认,而言词的撤退对于这些人十分有利。“找到属于自己的声音”这个短语已经成为了摆脱束缚得到解放的普遍描述方式。因为拒绝某人发出声音显然不仅显而易见地剥夺了交互性的人际关系,还剥夺了人们作为发言者影响世界、给予意义以及获取意义的基本能力。正是因为这个事实,自我选择的沉默在特定环境下才会成为如此激进的自我否定姿态。

      在传说当中,早期的基督教修士与佛教僧侣都曾经本着苦修舍己的态度默默接受强奸或者暴力指控,直到最终冤屈得雪。在伊利莎白一世治下,约克郡天主教徒玛格丽特.克利瑟罗面对严刑峻法拒绝为自己包庇天主教教士的罪名进行辩护,并且最终因此而丧生。在《拉吉四部曲》当中,悲剧的苏格兰-印度裔主人公哈里.库马尔试图与一位白人女性发展恋爱关系,最终却遭受了强奸指控。他的女友告诫他什么都别说,于是沉默就这样害死了他。这些自我选择的沉默案例将恶名施加在了苦难的头上,因此被人们视为迫切需要的、甚至是可取的、或许还具有修复性的事例,并且得到了人们的接受,因为这些事例为非正义的经历带来了意义。但是类似这样的沉默之所以有意义,只是因为当事人原本可以选择开口说话。并非所有的沉默都能因此得到正当化。在我这里提到的几个案例当中,沉默的意义源自未曾说出口的特定信息,或许是为了保护其他人免受牵连,或许是为了保护自身形象不受玷污。

      最重要的关键在于沉默来自哪里。如果要谈论沉默,就必须密切关注遭到沉默的干扰或者排斥的言语。在某些层面上,沉默预示着原本可能说出口的话或者办出来的事。就像极端言论一样,沉默也能指向这个世界不足以依靠言语形容的性质。我之前谈过几次亲身体验言论主题的困难以及语言无可回避的未完成性具有怎样的核心重要意义。要想让沉默进入言语,就需要承认最为可怕的困难。因此作为回避或者拒绝手段的沉默才会被视为畸怪丑恶之物,因为这是用来走捷径的沉默。假如我们片面地认为语言具有无法弥补的缺陷,不足以揭示真理,只有“纯粹”的沉默才是找寻真理与透彻领悟的终极所在,我们就有可能会看不清以下事实,即语言能够指向沉默,并且遭到沉默的改造。

      我再谈一下本系列讲座之前提到的一点。已故的D.Z.菲利普在他早年的著作当中留下了一段富有争议的言论,对于语言本身天然具有欠缺的理念提出了抗议。他并不认为语言没有界限。他只是不认同一套措辞松散的普遍理念,即语言绝对无法表达超验的神性或者超越坟墓的生命体验,以至于我们为了寻找或者遭遇真理不得不抛弃语言。面对批评,他辩解道,正是语言本身体现了神秘。“语言并不是隐藏上帝的屏风。恰恰相反,存在于我们刚才解释过的语言当中的上帝理念正是体现了一位隐藏的上帝。”有一个菲利普很喜欢的例子:假如我告诉你“我对你的谢意无以言表”,那么我恰恰正是用语言表达了对你的谢意。我并不是说我的谢意具有神秘超验的本性,只能通过一切言语的极端缺席才能体现,而是说我的谢意如此深切,以至于很难用任何具体措辞进行表达并且不至于沦为陈词滥调。‘无以言表’这种表达方式正是指明了这种困难。实际上,仅仅因为语言不能也不会为任何客体提供简单准确的复制以及可信的模仿,并不意味着语言不适合达成这一目的。

      但是为了彻底理解菲利普的观点,我们需要针对“表现”这个词的意义给出更有弹性的论述,还需要——菲利普在这方面的工作并不算到位——一幅更清晰的图像,并非将语言当做复制印象的系统,而是将其当做根据各种具体环境、由各种多样化具体回应共同组成的系统。过度的环境刺激使得常规表现方式难以招架,而语言体系当中的有些回应正是针对这一点所作出的姿态。因此并没有什么不同于语言并且比语言更加优越的超级语言学言语秩序,其中存在着更适合寻找或者遭遇真理的媒介。严格说来,言语的不完全性并不是缺陷,我的谢意也并不是什么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指明显而易见的困难正是语言应对这种困难的方式。指明困难促使我们关注了难以捉摸的谢意表达背后的故事。为什么这种表达方式排斥常规的陈词滥调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又要回顾戏剧或者音乐会结束时的沉默。如果这种沉默比起惯常的暂停时间长了一两秒,我们或许就会或早或晚地在此提示下回顾演出内容,想一想演出当中究竟有哪些内容排斥了如此明显且受人期待的常规反应,以至于沉默的时间略微超过了令一般人感到舒适的长度。

      利物浦大学的菲利浦.戴维斯撰写过一部关于阅读行为本质的杰出论文。文中他分析了基于想象的写作如何创造了他所谓的“把持空间”(holding space)。“把持空间是表现了无名窘境的场域的焦点空间,营造了一片用来调查与思考的把持场地。”无论是字面上的沉默,精心打造的停顿,两个诗章之间的过渡空隙,我们看到的都是对于正常的意识区域扩张的挑战,从而“替我们”塑造了意识与言语。这种事的确很令人放心不下。戴维斯还提到了罗素.霍本撰写的一篇短篇幻想小说,我们在书中来到了一个可以远程传输人体的未来世界,传输原理则是人体分子结构的即时拆解与重组。这种“闪烁效应”使得有些经历者感到焦虑不安,因为他们不敢肯定分子重组之前与之后的状态是否具有真正的连续性。严格来说这个问题没法回答,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对于传输之前与之后的状态进行真正客观的接触,假如你身处传输过程当中,那你就没有秉承客观立场的机会。

      在这个想象当中的世界里,大脑成像技术使得人们有能力呈现被传输者的状态。但是大脑成像技术在“闪烁”的那一刹那所描绘的中间状态图像展现了极其原始的恐惧,就好像被传输者看到了“黑暗而可怖的宇宙起源”。“观察者觉得组成自身的粒子稍微消散了一点,使得黑暗渗入了自身。”我们越是注视黑暗,就越感到恐惧。然而正是在黑暗当中,自我的原始状态在无法描绘的潜在当中展现了自己,并且产生了思考与表现等行为的组成要素。黑暗的间隙体现了使得思考成为可能的一切条件,也体现了思考不可能充分地追溯自身起源。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思考无法进入或者无法摆脱黑暗,也不是说黑暗当中除了缺席或者无形式以外就别无其他。因为形式就是这样发生的。言语与行动之间的静止,产生其他能量与意识的空隙,这正是言语与思想的驱动力。当我们停止思考、发言以及描绘的时候,留下的并非空虚,而是充实。承认这一点也就等于承认栖身于言语当中的沉默多么奇异:我们所说的事物其实并不能按照通常的意义用言词加以表达,这一点恰恰表现了无法表现的事物。

      在之前的讲座当中,我一直假设人类的交流存在于交流性的、有意义的环境当中。这样的环境并不能得到穷举式的描绘或表述,但是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得到表现,但并非通过全部可表现客体的简单叠加。而沉默——例如以爱泼斯坦的空白引言符号形式而存在的沉默——将已经说出口的言语指向了一片蕴含着更丰富意义的偏远地区。我们所说的言语当中总是含有我们无法全部掌握的意义。至少与我们能够放心许可的意义相比,我们所说的言语肯定包含着更多的意义。这个讲座系列对于语言的奇特性质的尝试性探索就是想要将这片偏远地区的边界略微多探明一点点。与此同时,我们完全清楚我们并未因此而走向完全、无限制、客观权衡且中立的对于我们所占据的意义的叙述。这里的关键词是“占据”。我们占据了一片有意义的空间。早在任何个体或集体层面的测绘意义具体尝试之前,这片空间就已经向人类开放了。说得更简单一点,我们与交流行为本身建立了关系,然后才意识到自己建立了这段关系并且实现了交流行为。言语背后以及言语内在的意义使得言语成为了可能。纸页的空白边缘塑造了有意义行为的特定表达,也受到了此类表达的塑造。

      因此语言并不是什么堕落或者扭曲的媒介与行为。语言的确是有限的,的确受到历史的制约,但并未受到深入本性的腐化。语言能够表现并非语言本身的事物、或者有别于某种去物质化头脑的思考内容的事物,因此能够用来言说真理。语言通过非指向性、承认困难与限制、检视自身运作机制与知识积累的方式来言说真理。我刚才一直在描绘的沉默正是此前演讲所谈论的各种语言特质的最终交汇点。语言的非决定性使得沉默永远有可能存在。假如刺激并未要求特定的反应,言说与表现的可能性也总是多种多样,包括犹豫、表面的间隙、悖论以及随时间而发展的表述——最后这一条的反面是单一的决定性命名行为。语言的未完成性意味着我们总是清楚未曾说出口的言外之意的存在,尽管我们并不能领会到这些言外之意将会是什么。我们的言语当中再次敞开了一道间隙,一边是此时此地与一时一地的表达,另一边则是表达见证的事实或者意欲与之对齐的事实。对于这道间隙的承认以及对于尚未言说之物的等待都能在沉默当中彰显出来,又或者仅仅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问号,讽刺性地承认边缘空白的习惯。语言作为具体化的行为暗示着不仅只有姿态与声音才能沟通,纯粹的实体存在也能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沟通作用。在特定环境下,某个客体的沉默存在也能具有意义。换句话说,沉默存在与并非仅仅是个体自我的事物建立了可理解的联系。

      这一点或许值得多说几句。图像与物理空间都能起到这种作用,尽管我们需要耗费大量的反文化能量来为这一点进行辩护,因为我们十分关注言辞确定性的意义。但是面对着最难以清晰表述的环境氛围,物体象征的无言运用或许才是最有力——或者最不乏力——的见证方式。耶路撒冷犹太人大屠杀纪念馆(Yad Vashem)的访问者们经常说,建筑本身的布局也是参观体验的固有组成部分。不规则的走廊,复杂的镜面结构映照着一点烛火,使其成为了无尽反复的能指。空房间里的一束鲜花,或者老式天主教教堂将教众视线引向保存圣体的圣幕的建筑风格,这些都体现了非语言象征的强大本能。人们采用这些物体象征的时候默认了以下的假设:当正常的言语载体遭到刻意去除之后,被我称作“可理解联系”(intelligible connection)的关系就会出现。大卫.加斯帕(David Jasper)在引人入胜的《圣体》(The Sacred Body)一书当中注意到,宗教偶像往往会实现某种程度上的沉默。用他的话来说,沉默是这些人的门户,而不是对于他们自身的描述。他进一步在《身体的形成——充满意义的存在》(Making the body itself--the meaning charged presence)这篇论文当中讨论了基督教早期的某些苦修主义形式。“早期的基督教修道士试图让神性最充分地参与到人性的最深处,直到远远超出人性能够承受的限度为止。为此他们会走进全无人迹的沙漠,在孤独无所不在的环境里以无我的状态迎接上帝。在这个全然不敬神的时刻,精神与肉体无法分割开来,相反,纯粹物质性的肉体此时却充满了精神。”彻底取消言辞与图像,而不仅仅是将其重新安置或者极端放开,确实会带来些许不适——大卫.加斯帕的论述再次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但是我认为我们应当认识到,忍受这点不适确实很有好处。尽管肉体被剥夺了许多向周遭环境施加可理解性的常规方式,但是却充满象征意义,因此肉体本身才能以独特的方式进行发言。

      • 家园

        我们之前一直在讨论语言的奇异性质。这场讨论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很清晰的问题:如果完全不借助任何神圣性质的参照,我们对于语言的思考能否达到充分且充满想象的境界。假如我们的语言是一套不确定、不完全、象征性的体系,通过悖论、比喻以及正式结构得以发展,并且与蕴含着未来言说可能性的沉默交织在一起,那么这种语言的现实就会时时刻刻地暗示着陌生荒野的存在,就好像这种语言始终在追随,始终在反应,存在于可理解关系的身后或者阴影里,而我们并不确切知道这种可理解关系的规模。把话说得明白一点,语言的这些方面似乎表明,我们生活在一个可理解交流无处不在的环境里,早在我们理解意义之前,意义就已经存在于这个环境当中了。

        当然我们无法不容辩驳地确定这种想法并非一厢情愿。有些人否认我们的语言要对自身产生的意义以及我们决定发出的意义负责。但是找寻恰当言辞的人们经常体验到许多困难这一点——我已经反复提到了这个简单的事实——一直顽固地挑战着这些人的观念。稍微换一种说法,我们会发现这种想法与某些有神论论点不无暗合之处。后者认为,任何特定的表达,任何有意义的表现,都必然是片面的,即便这些表达与表现的内容确实是普遍真理。尽管这些表达与表现的内容确实是真实的,但是依然具有加以补充或者改换表达方式的余地,此外也并不存在可以将一切替代性表达形式全都简化掉的表达层次。我之前反复提到了威廉.道恩斯(William Downes)的《语言与宗教:人类心智之旅》(Language and Religion: A Journey into the Human Mind)当中的内容,而这种理念似乎支持了他在这本书里提出的“不确定哲学”:“人类种族的心智无法提前确定哪些事物可以归化,哪些事物不能归化,甚至都不知道某个被神秘所笼罩的概念领域在经历了几百年的探索之后究竟能在哲学层面甚至诗意层面上得到何等程度的清晰化。因此我们必须抵制各种盖棺定论的诱惑,不能在神秘面前崇敬地放弃质疑,不能认为显然的神秘只是语言学或者概念失灵的结果,只要稍加讨论就能依靠更好的思考工具加以解决,更不能缺乏好奇心地将神秘当成既成事实。”

        有些人坚持认为,无论你的思考出发点是什么,意义都肯定存在于出发点以外。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种看法至少暗示着世间确实存在着不同层次的可理解性,渗透了偶然感知与言语的可靠心智模式,以及普遍存在于可理解且有智力的生命当中的模式或者结构。黑格尔曾经在自己的哲学当中仔细研究过最后一项。在这样的思考框架当中,对于真理的思考永远等同于剥离与替代的模式,此类苦修行为放弃了最终完全掌握思考对象的野心,从而让精神以外的事物充分地塑造我们的感知与反应。在对于真理含义的此类认识之外,还可以从传统信徒的角度提出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按照阿奎那的说法,这是否类似于“我们对于‘上帝’的理解”呢?假如在这场争论当中“被指向”我们的智能/可理解生命的活动独立于一切特定的知悉与表现关系,假如这种生命是可理解交流理念的基础,那么显然这种生命的现实在本体论层面上必定很贴近无条件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对于上帝的定义。这样的表达应和了阿奎那关于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理念。如果我们仔细想想这种表达方式的措辞,自然神学与启示神学之间的关系也会更清楚一点。如果语言的折射会引向特定的方向,那么我们依然需要一位中间人将我们的提问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假如这场对话坚持要求某种智能/可理解生命模式的存在,假如启示宗教的信仰要求人们分享有限概念与客体体系之外的可理解框架,那么这两点是否会发生可辨识的交汇呢?这正是本次系列讲座的基本问题之一。

        假如我们获准在活跃但是毫无意象的深渊之前言说人类的言语——如果说产生可能性是智识的特质,那么这深渊就可以理解;但是这深渊又不能还原成为头脑当中的单一理念,因此又不可理解——那么启示宗教的信仰者们或许会合理地注意到,此类公式很贴切地形容了据称惯于通过启示表达意旨的上帝:活跃且似乎具有意志,但是无法作为众多原动力的一种得到表现。至于阿奎那提出的论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可能得出滴水不漏的论辩。这一论点的本质根本不是一劳永逸地论证某种实体必然存在——康德已经彻底批驳了这种论点——而更倾向于提出了以下问题:假如这就是我们辨识言谈的显著模式的方法,无论是关于各种原动力相互作用的言谈还是关于言谈本身的言谈,那么这种做法与宗教信徒对上帝的主张是否能够相互印证呢?

        相信这一点并不必然引向宗教信仰,更不用说带来诸如崇敬、谦卑、喜乐、悔过之类的宗教态度了。但是这一点确实将我们引向了我在第一场演讲当中树立的、很可能带来丰硕成果的砖墙。我们将某些类型的言谈推向极致,并且面对以下质问:我们是否要应对一个完全无法确定的问题,还是应当转变言论的层次。研究言谈或许有助于我们意识到,语言无法描述或者包含自身可能性的存在前提。这正是语言的能量、运动、自我纠偏能力、革新与想象力的源泉。语言似乎总会亦步亦趋地跟随在意义的身后,而不会占有并控制意义。我们可以将这一点当成语言存在本身无法摆脱的生硬事实,或者也可以认为这一点暗示了我们所谓的“意义的荒野”的存在,有限的言说者与思想者在这片荒野里只能艰难跋涉而不能如履平地。但是如果想要充分论证后一种可能性,那么我们就必须万分小心地对待一切关于“语言的目的”的主张。重复一遍:我们并不能将“语言的目的”表现成为一件存在于语言表述能力的整体范畴之内的事物。如果我们真想表现语言的目的,就必须采取另外一些古怪的策略。目前为止的论点是将表现与描述、形容、模仿等等手段切割开来,并且强调以下事实:一切表现手段——不仅仅是对于无条件事物的表现——都很可能突破常规,并且被严格遵守描述原则的言说方式当成古怪的语言行为。假如我们想要严肃地指明语言究竟在追求什么——也就是一个能被我们辨识为可理解但却无法掌控的可理解环境——那么我们就需要一整套术语。而这套术语又会削弱我们将语言当成纯粹的描述手段来研究的可能性。

        讽刺的是,关于涉及这个问题的负面或者无感神学的论述已经很多了。伊安.拉姆西(Ian Ramsey)在《论宗教语言》(On Religious Language)一书中——我认为这部作品在近年来的神学讨论当中遭到了不公正的忽视——建立了他所谓的“模式”(models)与“资格”(qualifiers)之间的张力。模式指的是词语在现实世界当中的频繁流通与发挥作用,资格指的是限制这些词语并使其无法成为“上帝的通货”的表达方式。但是有些东方基督教作家则指出,这种负面神学本身听上去很像是概念游戏,游戏结果则是拘泥于定义的咬文嚼字,就好像我们面对着关于无穷无尽的动因的各种论断却只能表示:“其实吧,还不太对。”当代东方基督教思想认为,负面神学的本质要比看上去更加激进,其主旨在于同时让张力两端的模式与资格都陷入沉默,让头脑陷入完全的接受状态,彻底放弃一切定义性地体验上帝的抱负,无论是通过上帝的积极存在,还是对于积极存在的缺失的感受。我们在认识世界时会遇到各种客体,但是在认识上帝的时候却并不存在客体,。上帝的缺失也不等同于世界上的特定组成元素的缺失。归根结底,关键在于我们的思想与感受脱离了受我们控制的原材料。所以负面神学的要旨并不在于表明了这样那样的词汇不能成为无限动因的通货。当然指明这一点也是很有益的纠偏之举,但是这样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在第一场讲座当中我谈到了特定佛教流派当中的公案。公案的要旨并不在于说了什么,而在于彻底颠覆了人们关于对话的预期,一方面阻断了某些听取讲话的方式,另一方面又开启了新的方式。如果我们要寻求具有这种效果的语言,假如我们想要接触到这种语境当中的真理,那就要听或者说一种能让我们的头脑专注于接收的语言。假如我们想要表现无条件的行为,那么避免扭曲失真的唯一方式就是同时也表现一下我们自身的包容与描述行为有多么无能为力。理查德.胡克在《教会组织法》开篇就写道:“人类的孱弱头脑在至高者的事迹当中跋涉得太远是非常危险的。尽管我们知道至高者就是生命本身,而且祂也会因为我们称颂他的名讳而喜悦,但是我们最健全的知识也也只不过表明我们并不理解祂的本质,我们不可能真正理解祂,在讨论祂时最稳妥的言辞就是沉默。祂高高在上,我们则栖息在人间,所以我们理应出言谨慎,少说为佳。”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言语本身、或者意象与行动的展现方式本身的缺陷固然能够体现(represent)这种无能为力,但是此前讲座当中谈到的言语的过分表达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承受着重复、悖论、过度比喻以及言过其实等等多重压力的语言展示同样也表现了语言的无能为力,而不仅表明了语言的能力。最神秘且最擅长撩拨人的神秘主义作家爱克哈特大师之所以同时将上帝称作omninominabile(可以任意命名的)以及innominabile(完全无法命名的)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假如想要考验命名上帝的的行为,那就要看看这种行为是否导致了某种程度的物我分离,是否加深了感受宁静的能力。麦琪.罗斯(Maggie Rose)在思考悼念活动的沉默时写道:“所有真正神圣的迹象都会将自身抹去。”彰显神圣或者无条件的迹象拒绝吸收我们的注视与关注,而是会自我削弱、自我质疑、自我泛化,并不会将自身当成智识谜语或者吸引三心二意的好奇心的请柬,而是引领我们达到另一层意识境界的通路。

        这样一来我们又回到了刚才谈到过的言语与身体之间的关系。正如大卫.加斯帕所说,我们可以通过沉默的身体来表现无条件的存在——要注意得是,沉默的身体不等同于遭到沉默的身体,后者体现了其他人对于这具身体的掌控并且强行规定了沉默的意义。这里所谓沉默的身体必须有意识地主动进入沉默状态,其用意在于使得某些超越了言语心智的“正常”内容的事物得以浮现出来。同理,进行宗教仪式与采取宗教姿态的身体也体现了物我分离的心智,这样的心智将用来实现某人的个体目标与意义的通常运动模式抛在了一边。音乐的功能与仪式类似,也能以特定的凝神与沟通形式来与身体互动,同样也能置换掉个体的打算与轻易形成的意义。字面意义上的沉默与静止,宗教姿态以及音乐表演,在所有这些事例当中身体都会成为象征与表现方式,象征与表现的对象则是永远无法作为一般客体加以思考的事物。助长了沉默并且伴随着仪式与音乐的宗教语言就这样绑定了遭到置换或者物我分离的身体。这样的语言同样参与了特点鲜明且难以捉摸的沉默与静止的体现工作。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就有可能理解为什么依赖启示的宗教传统未必一定要诉诸于神意开口的简单模型了。我们可以从多种宗教实践的角度来讨论这一点,但是从基督教的角度来入手才最清楚。在基督教传统中,上帝的启示恰恰正是源自一具身体:首先是一具四方游走讲经布道的身体,然后是一具饱受酷刑无人救助的身体,再然后是一具死在十字架上的身体,最后是一具突然消失却又无处不在的身体。在最后这个阶段这具身体的存在方式非常多样化,可以是教会本身,可以是教会活动期间集体分享的食物,也可以是号称由最初那具血肉之躯流传下来的训导。换句话说,基督耶稣的生平故事就是通向人间的沉默与静止的过程,而正是这个过程体现了不可体现的上帝。这个过程的结果并不是神性在凡人身上的胜利显现,而是死亡以及复杂的后果,因为耶稣的复活也并不只是公众的胜利。耶稣的故事在一开始树立了神性彰显的预期,然后又用耶稣的权柄与自由如何被放空的情节丰富了故事的内涵。

        无论圣保罗在阐述耶稣生平的时候有多少个人发挥,他始终都竭力维持并且强化了这个维度的内容。在哥林多前书与哥林多后书当中,我们都能看到他追溯了同样的运动轨迹:耶稣之死体现了无法解释且屈辱异常的失败,以及对于自身的控制如何遭到了打断。这样一来保罗就树立了信徒们——尤其是牧师和教师们——必须生死依凭的关键标准。保罗对于上帝的体现就像耶稣本人对于上帝的体现一样,都是要在沉默或者磕磕绊绊的语言当中寻求意义,而不是沉湎于天花乱坠的说辞与理念。圣保罗相貌平庸,口齿也不算伶俐,但是他却很因此而感到自矜。因为这样一来信众们就不会混淆他自己的表现与上帝的能力了。几百年后到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十字架的约翰这样描写了灵修生涯当中最显著的一段物我分离体验。他认为遭受十字架之刑的耶稣“在临死前除了灵魂已经一无所有,无人慰藉,无人解救。在这样的状态下,他施行了平生最伟大的事工,此前他在人间施行的一切神迹都不能与之相比。这就是通过自身的恩典让人类与上帝实现和解与统一。”一切受造的意志、目的、感觉、希望等等事物遭到放空的过程致使更高层次的事物得以彰显并且发挥效力,而且这项事物并不是受造的因果链条的一部分。信徒们在祈祷当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应对的沮丧处境,也就是丝毫体验不到上帝的存在。可是在十字架的约翰看来,这样的体验恰恰能够让我们摆脱对于我们自身以及上帝的惯常期待、设想以及描绘,因此至关重要。“精神黑夜的入口”也是全新自由的开端,只要拥有了这份自由,我们就能按照耶稣通过物我分离(dispossession)才得以实现的决定性方式来体现上帝。

        按照胡克的说法,“最稳妥的雄辩就是闭口不言。”但是闭口之所以胜于雄辩并非因为形式,而是因为尚未表达的内容。这样的沉默实际上遵循了用言语阐述最困难的问题所需要的同一套方式与框架。在佛家公案当中,问话一方在得到回答之后往往很有必要继续以同样晦涩的语言来反映或者阐述自己的进一步想法,问答双方需要互斗机锋,直到无话可说。在公案当中,过早且过于轻易地撤退进入沉默的庇护所并不可取。我本人曾经参加过佛教静修,打机锋也是静修的手段之一。我可以向大家保证,在无话可说的时候继续说下去是非常困难的。本次系列讲座的主旨并不是检视语言会在怎样的情况下陷入崩溃,而是查看一下语言的哪些方面会将我们引入希腊人所谓的Aporia(困境),也就是无法以开始讨论时采用的框架来解决的问题或者视角。这并不意味着除去语言之外我们还能拥有更加直截了当或者层次更高的替代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只不过我们一开始采用的讨论框架总是不可避免地倾向于表述其自身的局限性,无论这个框架的初始承诺看上去多么诱人。假如你想要寻找对于有序行为模式乃至因果顺序的叙述,那么对于你来说人类使用、享受、继承或者体验语言的方式就必然充满自相矛盾的因素以及令人感到受挫的潜质。

        本次系列讲座的论点如下:一方面,按照宗教信徒的理念,我们的一切本质与一切言语都被包含在一套无条件行为当中;另一方面,我们的言语具有很多无法下定论的侧面;最后,对于这些侧面的认真讨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指代这些无条件行为。但是同样重要的是,要想认真讨论这些侧面,就必须仔细关注我们的言语内容以及言语的局限性如何暴露出来。对于我们所面临的困难与怪异特性的性质的彻底研究使得我们确证了一点:这种表述语言的方式至少在一个侧面上不仅与一般的宗教神圣理念相互交汇,而且还尤其与基督教模式之下由一具身体——耶稣的身体——体现出来的神圣理念相互交汇,而这种理念之所以神圣,与这具身体的沉默或者边缘性密不可分。至于这种方式与其他宗教传统之间有哪些交汇点,我还没有深入研究过,不过无疑肯定有人研究过。我的目标并不是证明仅凭基督教叙事就能彻底解决人类言语的古怪之处,而是要证明基督教教条主张本身的古怪之处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关于人类言语的特定阐述方式,而且这些特定阐述方式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基督教教条的古怪之处。

        我曾多次提到,自然神学永远都是探寻困难的练习过程,而不是要探寻尚未解决的问题。从定义上来说,尚未解决的问题从属于正在进行的特定谈话序列。这里所谓的困难指的是在我们参与其中的层面上围绕着对话的不安定感受。这样的困难或许会催生新的对话与问题序列,又或者会将我们推向一段无法通过一般方式来展开——除非坟墓里的人们也能说话——只能通过连比带画来勉强靠近的对话。而神学家们所感兴趣的困难则是那些会促使我们逼近“连比带画”的困难,也就是那些促使我们逼近位于模仿与复制范畴之外的体现方式的困难。神学家特别关注那些设置了不可解悖论的对话,无论是在科学领域还是在人文领域。这些对话的基调是讽刺,谈话的内容则是说出口的事物与确实为真但是——在各种意义上——却说不出口的事物之间存在着怎样不可消解的分离。此类对话与神学的结合并不意味着神学有能力化解悖论与讽刺或者为不可命名之物命名,而是说神学认为此类对话应当位于语言使用的核心而非边缘,并且能够提供一套框架,使得存在但却不可言说的事物能够被人们理解成为无所不在且具有生成性的事物。基督教教义指出了一项关键性的讽刺之处:无条件的现实不仅通过有条件的形式来表达自己,还会通过死亡/一具尸体、物质/圣餐以及文字报告/经文的终极有条件性来表达自己。根据我们的通常理解,言语的力量在于回答问题或者继续对话,但是基督教的无条件现实所采用的言语形式从本质上就不具备这样的力量。

        假如我们的讨论引向了这个方向,那么我们可以说自然神学不仅可以用来指示关于上帝的语言何时“进入”了对话,还可以用来显示关于发言者自身的语言何时进入了对话。值得牢记的是,在我们的文化当中,不仅只有上帝存在与否受到了质疑,而且某种特定人性是否存在以及是否能够延续下去也很成问题。在本次系列讲座当中,我们一直假设特定的语言用法与风格显然属于人类——尽管我们无法确定是否仅仅专属于人类——其中充满了交换、探索、不确定、信任、错误、过度等等现象。许多特定版本的人性观念与人类语言观念都会有意或无意地施行牵涉其中的困难,这些观念与另一种人性观念从根本上相互敌对,后者认为人性从根本上需要为自身负责,人性与成长、风险与爱密不可分,人性的塑造受到外界输入条件的影响。我们这里所说的语言过程,尤其是我所谓的体现过程,其目的不仅在于构造神学,也在于构造人类学,在于为人类绘制肖像。正如我们在讨论早期阶段意识到的那样,特定版本的人类自我描述会致使我们完全无法理解自己正在使用的语言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这样一来我们就算还有可能发言,我们居然能够发言这一现象本身也会变得不可理解。这样的地位是很难稳定保持的。我认为这一点意味着,我们所能做出的最全面且最充实的对于人性特质的叙述必定充满了对于神性的暗示与关注:尚未言说的事物,无法言说的事物,发生在理解能力之前并且支持或者挑战了理解能力的某些方面的事物。像这样对于人类以及人类言语的陈述并不能提供上帝存在的证据,而是绘制了一幅关于言语的地图,从而让我们看到特定宗教仪式以及思想所采用的语言——不妨称之为启示语言——肯定了某些事物的存在,而这些事物又顺应了一切自称的对于言语人性最全面陈述的核心关键与显著特质。

        在人性与神性的神秘面前,仅仅依靠感情用事与印象主义的理解方式是行不通的。语言会使人轻信,会包含极端的错误,会显现出自我加压的奇怪现象,而我们必须捋顺语言实现这一切的途径,这样才能理解尚未得见或者尚未言说的事物。归根结底,各种启示语言所主张或者表达的观点如下:完全有意识、出于自主、不受约束、搁置了发言者的性别的沉默最能彰显真理,因此也是最有力且最恰当的体现方式。在这里得到体现的事物是我们从原则上就无法控制或者遏制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神性就出现在这里——无论我们如何理解“出现”这个词,显然我们的理解都必然是自相矛盾的。在基督教的启示当中,这个悖论尤其清晰地通过终极启示的传播者遭到噤声并且失去活动能力的核心意象表达了出来。在人类历史上,两条不同的物我分离路线交汇在了这一点,一条是人性路线,另一条则是神性路线。与其他学科相比,神学的功用就是阐述、叙述或者描绘这两条路线。

        根据本次系列演讲浅尝辄止的论述,神学的专有行为或许并不能强迫任何人接受神学的推论。这些行为的用意在于暂时性地“把持住”对于语言的某种看法,从而让我们能够看清那些既为语言带来活力又会将其扰乱的诸多限制究竟来自哪里;为人类智识来自未知并且指向未知这一理念丰富内容;最后还会让我们意识到,分享并且采用这种看法有助于我们理解下面这一点,既认为神性既自由又积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自己的智识行为有些相似的信念——也就是通过对于启示的信仰而暗示的信念——属于我们所能表达的人类自我认同的最显著特质。谢谢大家。

    • 家园 106-诺曼.乔姆斯基:重温《论知识分子的责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9W5DE7ZtQ

      今年早些时候,有人建议我重温一下我在六十年代写的文章当中提到的问题。这个时机很恰当,因为今年是911事件十周年,也是911事件主要嫌疑人本拉登遇袭身亡的年份。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小布什在911之后重新发动的所谓反恐战争的阶段性结束——我特别强调“重新发动”,因为二十年前里根就发动过反恐战争。里根刚刚就任总统就宣布美国外交政策的重点是打击国家主导的国际恐怖主义,“当代的瘟疫”,“通向野蛮的倒退”。这段历史被人有意抹去了,因为其导致了十分难看的结果,与我们的理想化自我认知不相容。不管怎么说,十年前小布什重新发动了反恐战争,而这场战争的某些阶段今天已经结束了。

      我当年的那篇文章实际上是1966年与哈佛大学学生进行谈话的记录,哈佛校报对其进行了整理发表。《论知识分子的责任》这个标题及其主题都不是我的原创,而是从二十年前其他几篇令我印象深刻的论文那里借用来的。二战时期我看过一份名为《政治》的期刊,作者是多维特.麦克唐纳(Dwight Macdonald),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讨论战争造成的后果,以及他所谓的“人民的责任”,尤其是知识分子的责任。他这一系列文章的侧重点,也是对这个问题的传统侧重点,是知识分子与国家暴力——或者按照有些人的看法也可以称之为国家犯罪——之间的关系。知识分子一词首次得到现代意义上的应用是在德雷福斯审判期间,而德雷福斯和他的同伴们当时都严厉谴责过所谓的“国家犯罪”。

      我认为有必要回顾一下1966年的大环境。我这里引用一下最受尊敬的越战评论家博纳.冯恩(Bernard Fall)的言论,用他自己回忆录里的话来说,他是“唯一一个有影响力的非政府越战史学家”。1965年10月,在我进行演讲之前的几个月,他评论道:“越战性质发生改变的标志不是1965年轰炸北越的军事行动,也不是派遣地面部队的决定,而是在越南境内发动无限制空中作战、不惜将整个越南化为焦土的决策。”他这里说的是南越。当时估计约有150名南越居民遭到了“国家恐怖行为以及压倒性的美军装甲部队、汽油弹、喷气轰炸机以及毒气”的杀害。同年晚些时候,在他死在战场上之前的最后一篇文章中,他写道:“越南作为一个文化与历史实体已经到了灭亡的边缘,南方农村地区基本已经被当地前所未见的最大规模军事机器蹂躏而死了。有大量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重读了麦克唐纳的文章并在哈佛发表了演说。当时在知识分子当中存在着激烈而特别、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独一无二的辩论,题目就是这场战争的性质。当时存在着所谓鹰派与鸽派的讨论框架——这并非什么现代概念,历史上早就有过。最著名的鹰派是约瑟夫.艾尔索普,他认为只要我们投入更多的军队与炸弹就能获得战争的胜利。与他作对的最主要人物则是他的朋友、史学家兼政府顾问阿瑟.施莱辛格。他在1966年写道:“我们都祈祷艾尔索普是正确的,希望能够成功镇压叛乱,假如真是如此,我们都会向美国政府的英明决策致敬,并且在身后留下一个被炸弹开膛破肚、被汽油弹焚烧殆尽、被脱叶剂毒害摧残、政治体制惨遭粉碎的悲剧国家。”他这里指的是南越。他不认为升级战争能起作用,也不同意艾尔索普的观点,他认为应当重新审视当前的战略。

      这大体上就是当时的所谓的“负责任知识分子”的立场,别忘了当时的讨论是很激烈的。不过当时还有另外一种立场,比方说麦克乔治.邦迪,肯尼迪与约翰逊的国家安全顾问。他在《外务》期刊上发表文章谴责他所谓的“侧翼野人”(wild men in the wings) 立场,这是鹰派-鸽派体系之外的第三种立场。侧翼野人批判他所谓的“第一队”,甚至还质疑这场战争的正当性。侧翼野人对艾尔索普与施莱辛格的讨论感到极为惊骇,他们认为越战是可怖的犯罪并且竭力阻止其进行。当时反战抗议正在兴起并转变为抵抗运动,这也使得施莱辛格这样的“负责任知识分子”的鄙视与怒火。

      这些“负责任知识分子”与侧翼野人之间的区别就是关于知识分子本质与国家犯罪讨论的根源。当年饱受尊敬的法国科学院院士们就是那个时代的“负责任知识分子”,而德雷福斯团体则独立于当时的讨论框架之外。有科学院院士指斥他们为“一群无政府主义知识分子”——“知识分子”(intellectual)这个词当时才刚刚获得使用——“我们这个时代最可笑的怪现状之一就是假模假式地将作家、科学家、教授与文献学家提升到超人的地位”,因为这些人竟敢“将我们的将领当成白痴,将我们的社会体制当成笑话,将我们的传统视为病态。”这些人当时的境遇很不好,团体领头人左拉为了避免牢狱之灾还不得不逃离了法国。

      知识分子这个词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其所表示的概念却由来已久,而“负责任知识分子”与侧翼野人之间的差异也可以一直上溯到最早的文字记载历史当中,而且当时侧翼野人的待遇就不算太好。

      几年之后,随着一战的爆发,当代知识分子发展的又一个阶段到来了。这一阶段在知识分子发展史上是十分有趣的一幕,战线两边各国的主要知识分子们无一例外地以极大热情动员起来投入到了支持战争的活动中,其中尤以美国为甚。美国知识分子极力支持威尔逊发动战争。1916年威尔逊当选之后很快就将“求和不求胜”(peace without victory)的竞选口号逆转成了“求胜不求和”(victory without peace)。当时全国战争情绪高涨,例如波士顿交响乐团当时就拒绝演奏贝多芬的作品。但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当时的表现尤为极端——当时的自由派以共和党为主——他们不但歌颂参战的高尚努力,还自觉承担了责任,在这一点上他们超越了其他国家的知识分子。用当时共和党知识分子领袖的话来说:“有效与决定性的战争努力在一个特定阶层手中得到了完成,这个阶层可以被笼统而地不着痕迹地称为知识分子阶层”——还是个新名词——“这一进步阶层的任务是确保美国在参战时会受到道德判断的影响,而于思考的社会成员在得到彻底解放后才能所作出此类判断。”

      这些社会成员指的就是我们,碰巧也是世界上第一批宣传机构的受害者,例如英国信息部或者“没信”部,这一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赢得世界上其他人尤其是美国进步知识分子的支持,他们很正确地估计道,后者将有效地动员公众参战。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述这场战争在事后被人如何看待了。当时的知识分子领袖之一约翰.杜威说:“战争的教训是:社会当中的有智识成员”——还是我们——“可以有意识且明智地掌管社会事务以获得特定结果”——碰巧还是人们想要的结果。这也是一种十分传统的观点。

      在越战结束时出现了大量很值得在今天回顾一下的文章。这些文章也分鹰派鸽派。当时《纽约时报》的安东尼.路易斯写道,越战一开始是“搞砸了的行善努力”——究其本质而言还是行善,这一句话就先立于了不败之地。奥巴马对于伊拉克战争也有类似的评论,称其为“重大战略失误”,同时又赞扬当中的“英勇行为”——1985年入侵阿富汗的苏联人以及二战期间攻打斯大林格勒的德军总参谋长也发表过类似的言论。至于在1969年,越战之所以成为“搞砸了的行善努力”是因为我们无法“以自己能接受的代价为他国带去民主”——提出“民主”二字还是为了立于不败之地。

      从七十年代起,外务理事会一直在就公众观点进行经常性的调查并且得到了有趣的结果。十几年来民调的结果一直比较稳定:大约70%的公众认为越战在基本层面上是错误而不道德的。但是有趣的是所有的民调都没有提出一个跟进问题:你为什么认为越战在基本层面上是错误而不道德的?这个问题的缺席实际上解释了组织这些民调的教授与知识分子们的想法:因为他们知道答案,答案就是死在越战战场上的二百万美军士兵,这是唯一可能的答案。当然,由于这个问题从未提出过,我们也只能猜测。

      七十年代时有一本很重要的书——当初这本书一上市我就觉得要绝版,于是我立刻为学校图书馆订购了二十本——即三边委员会撰写的《民主的危机》。三边指的是美国、日本与西欧这三个工业民主政体。这本书对卡特政府有着很大的影响。书中认为六十年代之所以问题频发,根本原因在于民主过度,为国家造成了太重的负担与压力。压力来自所谓的“特殊利益群体”,例如年轻人,老人,女性,农民,工人等等,这些人原本应当“被动而漠然”地存在。不过他们从未谈到另外一个群体,即集中资本集团,因为这个集团代表了国家利益。“特殊利益群体”向国家施加了太多压力,他们必须学会克制自己的民主诉求,让有智识的社会成员来做主。

      在本书中也谈到了知识分子的问题。书中的知识分子被分为两类,一类名为“价值导向知识分子”,第二类则是“技术与政治导向知识分子”。第一类知识分子其实就是侧翼野人,十分危险。“他们对于民主政府构成了挑战,这些挑战的潜在严重程度相当于旧时贵族集团、法西斯运动或者共产党所构成的挑战,他们以推翻领袖为己任,嘲弄权威,甚至胆敢质疑教育下一代的体系。”“技术与政治导向知识分子”则都是些严肃而负责任的学者,在现存体制与权力结构内从事建设性的政治工作并保证教育下一代的的体系正常运转。

      非常有趣的是,当时大学的性质也发生了转变,而且不仅只有自由派的文字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保守派那边也拿出来一份《鲍威尔备忘录》,提出商业界也应当出手确保教育下一代的体系正常运转。尽管我本人不能证明,但是如果有心人调查一下的话,应该能发现这一时期大学学费的陡然上涨与此有关。我不认为大学学费上涨是个经济问题。墨西哥是个穷国,但是那里的大学是免费的。

      我们还可以做出进一步的区分。我想有一条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存在于各种文化当中。我称之为普适原则,即应该用同一套原则来衡量自己与他人的行为。这基本上就是道德层面的自明公理。普适原则的普适性还在另外两个重要方面有所体现,即在口头上所有人都赞成,在实践中所有人都反对,而且我们在这么做的时候丝毫感不到矛盾。如果我们的敌人做了恶事,我们就会难以自抑地愤怒。在科索沃战争当中,我们花费了大量精力来鉴定死者遗骨并确定行凶者一边加以谴责。但是同一时期的东帝汶,美国所支持的当地势力也犯下了类似暴行,但是克林顿政府却将鉴定工作一拖再拖,直到热带雨季到来破坏掉所有证据为止。我们对于自己的罪行所知十分有限。约翰.特曼曾经说过:“我们的罪行是错误,是战略失误,是好心办坏事。我们的敌人的罪行哪怕在程度上有所逊色,也是‘难以置信的’或者‘不堪言说的’。”

      普适原则还有一条同样是道德公理的推论:你不应当泛泛地分配自己的精力,而是应当关注你能有所作为的方面。比方说,谴责成吉思汗的战争罪行就没有道德价值。对于我们自己的罪行来说,这条推论很有意义,因为我们能做很多事,尤其是在这个比较自由的国家里我们并不用特别担心因此而遭到惩罚。你可以做很多事情来缓解或者终止这些罪行,这也是我们应当集中精力的方向。在实践当中情况往往截然相反。无论你看向那里,情况基本上都一样。在这个问题上,举例子的作法很可能误导人们的理解,以为例子本身选择得不够妥当。无论你审视哪个领域,这条最基本的道德原则都得不到遵循。无论是入侵、反恐还是时兴说法所谓的“人道主义干预”,我们的作法都与这条最基本的道德原则背道而驰。

      我刚才还谈到过另一条区别,即如何看待本国的罪行。从道德角度来说,这些才是最重要的罪行。在这个问题上,负责任的知识分子与侧翼野人同样受到了非常不同的对待。侧翼野人是德雷福斯派,是拒绝在一战期间摇旗呐喊的人们,以及六十年代的后来者们。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得到了颂扬与钦佩,一战期间的事例尤其有趣。当时参战各方的知识分子都被动员了起来,但是也有几个例外。例如在英国最著名的例外就是罗素,他因此而遭受了监禁;德国有罗莎.卢森堡与卡尔.李卜克内西,他们也遭受了监禁;美国则有尤金.德布斯,同样遭受了监禁,因为他质疑威尔逊参战理由的正当性。托斯丹.凡勃伦倒是没有进监狱,但是他还是被赶出了威尔逊政府,因为他在一篇论文中主张威尔逊应当终止对于劳工组织——尤其是最终遭到粉碎的世界工人国际——的严厉打击,借以缓和正在发生的粮食危机。杜威圈子里的主要知识分子之一兰道夫.伯恩被赶出了新闻界,因为他也对美国提出过批评。

      这种情况基本上一直延续了下来,具体表现形式则取决于社会的性质。比方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苏联东欧卫星国家——例如捷克斯洛伐克——批评家或者说异见人士会遭到监禁。在同一时期的美国的拉美卫星国,同样的人物则会遭到枪击爆头,脑浆飞溅。当然这样说还是太笼统了。借用拉美研究专家约翰.科茨沃思最近出版的《剑桥大学冷战史》里的论述,“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1990年苏联解体为止,拉美国家的政治犯、刑讯受害者以及遭受死刑的非暴力政治异见者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苏联及其东欧卫星国的对应群体的人数。”这其中还包含了大量宗教人士。此外大规模屠杀在当时的拉美国家也屡见不鲜,而在东欧国家则没有发生过。这些行为往往总会得到华盛顿方面以及负责任知识分子的支持或者鼓动,并且遭到侧翼野人的反对与抵制。

      十五年前,有一位耶稣会神父送给我的办公室一副相当骇人的绘画。画面上是死亡天使与萨尔瓦多大主教若梅若。这位素有“人民之声”与“沉默者之声”美名的教士在1980年主持弥撒的时候遇刺身亡。在此之前不久他曾向卡特总统去信,请求对方停止对于萨尔瓦多的军事援助,因为萨尔瓦多军政府正在利用美国军援镇压那些为了维护基本人权而苦苦挣扎的民众。在若梅若大主教下方的画面当中还有六位著名拉美知识分子,他们都是耶稣会教士,死于1989年11月柏林墙倒塌之后不久。子弹打爆了他们的头部。行凶者是萨尔瓦多的精英特战部队,这些人的手上早已积累了上万条人命。这次行凶之前他们刚刚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约翰.F.肯尼迪政府学院接受了特种作战训练。他们直接听命于非常靠拢美国大使馆的领导层。这些教士的女佣以及她的女儿也遇害了,因为领导层不想留下目击证人。我一直将这幅画挂在我的办公室里,时刻提醒自己现实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但是这幅画还有另外一重功能,就是帮我分析其他人的观念。凡是进入我的办公室的人们都能看到这幅画,根据我这么多年的观察,美国的访客们大都不知道这幅画是什么意思,拉美的访客们则一眼就能看懂画面内容,欧洲访客则大约有10%能看懂。如果同样的事件发生在捷克斯洛伐克,那么美国恐怕早就把核武器亮出来了。所有美国人都肯定会得知斯大林主义余孽又犯下了怎样的兽行。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本次大会所纪念的事件,也就是911恐怖袭击。今年是911十周年,本.拉登也在不久前遭到了袭杀。这个十年的开始与结束都清楚揭示了在美国最盛行的历史观念模式。911事件固然是一场历史意义重大的骇人惨剧,用老生常谈的话来说就是“这起事件改变了全世界”。但是911事件完全有可能更糟糕。我们不妨做一个思想实验。有一架遭到劫持的飞机在乘客们的努力下坠毁在了宾夕法尼亚。假设这架飞机按照原定计划撞向白宫,杀死了总统。然后恐怖分子发动了蓄谋已久的夺权计划并且在美国实行了军事独裁,彻底废除了议会体系,处死了三千到六千名异见分子,对三万多人施加了酷刑折磨,在美国本土建立了恐怖主义训练中心,在全世界进行暗杀与颠覆活动,到处扶植与自身类似的独裁政权,聘请一群经济学家在极短时间内将美国经济推向史上最严重的危机深渊。假如这一切都成为现实的话,那么肯定比起现实当中的911事件远远更加糟糕。可是这一切确实全都发生过,也确实发生在9月11日,只不过发生在1973年9月11日的智利,而且人们普遍认为这些事情无关紧要。事实上要为智利皮诺切特政变直接负责的亨利.基辛格在政变之后不久就向他的上司理查德.尼克松报告声称,智利的事态“毫无历史意义。”这次政变确实没有改变世界,只不过改变了现实而已。

      事实上,第一次911事件的历史意义远远超越了骇人惨剧本身。引发这一事件的过程可以追溯到1962年,约翰.F.肯尼迪在这一年做出了一项重要决策,将南美军方的任务从保卫南半球改为了国内安保——当时的美国确实有这样做的能力——前者是二战的遗留问题,后者在六十年代才当真意义重大。所谓国内安保就是军方向国内民众开战的意思。曾在肯尼迪与约翰逊两任政府里主管反叛乱与本土防御谋划的查尔斯.梅切林(Charles Maechling)说得很到位:“1962年的决策改变了美国对待拉美军方的态度,过去美国只是容忍了拉美军方的残暴行径,此后美国则直接参与了他们的罪行,得到美国支持的罪行足以与希姆莱的行刑队相提并论。”巴西首先落入了军事独裁者之手,政变在肯尼迪就任总统之后就开始筹划,并且在他遇刺之后得到实施。这次政变在南美引发了多米诺效应,其中最严重最恶劣的后续政变发生在七十年代末的阿根廷。这次政变是里根的最爱,同时也创造了南美历史上最可怕的军政府国家。到了八十年代这股瘟疫又蔓延到了中美洲。耶稣会教士的遇害则成为了这一轮政变潮流的象征性结局。

      在1962年还发生了很多事,不过我在这里就只提一件事,因为这件事能让我们从更广阔的历史背景出发来理解上述事态。在1962年,天主教会也经历了重大变革,因为约翰二十三世教皇做出了一项意义非凡的决策,他召开了第二次梵蒂冈大会,要求天主教会重归根本。在基督教刚刚出现之后的几百年里,基督徒始终是遭受迫害的对象。到了公元四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册封基督教成为了罗马帝国的官方信仰,被迫害者的教会从此变成了迫害者的教会,后来基本上一直如此。1962年,约翰二十三世教皇试图扭转这一点,让教会重新回归福音书的和平主义教导——考虑到四福音书成书时基督徒正在遭受迫害,书中的和平主义思想可以说非常极端。第二次梵蒂冈大会所传递的信息尤其在拉美地区广受欢迎。主教、神父、修女与俗人都接受了福音书当中“偏向穷人的信息”,并且试图帮助那些穷困挣扎、在美国军靴之下苦苦求生的人们。他们帮助农民组织基本社区,集体阅读福音书,设法掌控自己的生活。令人震惊的是,他们的举动在美国引发了对抗天主教会的大规模攻势,从1962年一直持续到1989年。正因为如此,拉美当代史上才会出现这么多殉道者,若梅若大主教才会遇刺身亡,耶稣会知识分子才会遇害。解放神学在这一时期基本上被摧残殆尽。我们完全不必怀疑这一切究竟要由谁来负责,因为始作俑者根本没有隐蔽藏匿的打算,反而公开炫耀自己的行径。在美国政府培训拉美杀手的学校里——实话实说就是这样——教材当中明确写道“美军协助摧毁了解放神学”,换句话说就是摧毁了福音书当中的基督教神学。

      让我们从1962年回到2011年吧。我们再来做一个思想实验。假设有一支伊拉克特战突击队空降在小布什家的院子里,发现小布什身边没有保卫人员,只有妻子。假设伊拉克人射杀了小布什的妻子,然后射杀了小布什本人,接下来又草草地将他的尸体扔进了墨西哥湾。假如当真发生这种事,我们恐怕并不会觉得太愉快。当然这也不是思想实验,而是今年5月2日发生的真事。区别在于,被美国海豹突击队杀死的、身边没有保卫人员的人是911事件的首要嫌疑人,而小布什却不是什么嫌疑人,而是一系列规模远远超过911事件的战争罪行的直接决策者。这样的信息原本不应该引发争议,如今这些信息确实会引发争议的现实只能说明我们的道德文化水平极其低下。

      我当年第一次讨论这个题目的时候遭到了非常激烈的抨击。其中大部分抨击固然不值一提,但是也有些人的态度非常认真。其中最严肃的一位是左翼自由派知识分子马修.耶格力夏斯(Matthew Yglesias),他的言论清楚彰显了“负责任知识分子”与“侧翼野人”——也就是我——之间的区别。他认为头脑冷静的知识分子完全可以批判美国策划施行的侵略与暗杀之类“战术错误”,但是假如还要进一步批判,则是“非常天真的想法。”在他看来,“体制化国际秩序的主要功能之一恰恰正是为西方国家采取致命军事武力提供正当依据。”这里的西方国家指得当然是美国而不是挪威。他并不打算批判体制化国际秩序的功能,而是认为这项功能非常有益,对此提出质疑才是非常天真的行为。我承认他言之有理,我们的区别在于我不认为这项功能是有益的,而他认为这项功能好得无以复加。这样的区别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很久了。我认为我们应当赞扬耶格力夏斯揭开了伪装,如此清楚地挑明了问题或者说非问题的本质,因为这个问题在主流思想界确实不是个问题。你要么做一名负责任的知识分子,认为这一切都是战术失误,要么继续前进,成为侧翼野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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