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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三国国格法理地位--谈秦失其鹿的法律小品 -- 凌云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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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三国国格法理地位--谈秦失其鹿的法律小品

 

  曹丕以魏代汉,刘备自号继汉,孙权称尊偏安,三国的立场各有不同。

 

  牛顿提过,如果要说能比笛卡儿等人看得远些,那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

 

  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目光短浅,只能看到眼前的沙砾,有的人却能看得比较远,还能前瞻流离的贝壳,这完全是因为所站的角度或是所持的观点有所不同而有不同。

 

  汉末皇位动荡不安,引起群雄逐鹿,其中的奥秘,就涵意很深。有的人主张继承说,像是用血统来入继大统;有人强调能力说,以贤能来取而代之;或有人提倡功劳说,凭贡献来论天下;至于说什么五德说,靠所谓的生克之勉强,大有人在。

 

  把范围局限集中亮点,以古代的逐鹿说为例,更能突显出特点。有一大夫自称已经耗时三刻不停地追杀此鹿,在最后眼看即将捕捉时,却发现此鹿早已被一士所射杀。于是此时便有争议,大夫主张的那是他所追逐的鹿,没有三刻的时间的及中伤在先,捕捉的机会岂轮到该士,而令其轻易下手?但士的说法颇不以万然,野生的鹿又无署名,怎能说是本属该大夫,只不过在意外的偶然中,巧遇负伤之鹿而已。

 

  解决此争议的方法有很多种,像是基本的以阶级高低,硬要士归还鹿给大夫,或是强调士无补捉权等,大夫与士虽同为贵族,但是其中之间还是有上下之分,尤其是在古代封建世界。或是走后门、讲关系,不管是士向大夫的上级关说,抑大夫向士的上级关切,由上而下的施压,也是其中之一的方法。

 

  由不是士或大夫的以外的第三者行仲裁之实,判断是非曲直,亦是可行。最基本的就是采用举证,在士大夫各说各话之下,由大夫及士各举其支持的证据,以确定所言是否属于地道正直之实或有虚伪隐匿之暪。不过这点不容易,有七分证据,胆敢说出十分满话的人大有人在,甚至于空口说白话,信口开河,并不少见。

 

  话说回来,大夫究竟追鹿只花一刻,还是用了三刻?人证可靠吗?还有士的获取方法是捡死尸或击毙而取,这也有想象空间。大夫有没有造成鹿的受创,士所取之鹿当真在疲惫之下受死,大夫只用追逐就可称据有所有权吗?士算侵权还是名正言顺?最重要的是,第三者有无能力去鉴别士大夫的证据?

 

  在适当的调查及研究,第三者也许可轻立规则,而命令士大夫遵守,但要双方都能信服,这就牵扯到智慧与公正。这无关独裁或严厉,而是背后寓含诚意正心的意义。比方说秉持“无主物先取先赢”原则,一方面厘清大夫未因追逐而获取此鹿之所有权、处置权,二方面确保所有权的不溯即往,保护士不因前手的干涉而丧失拥有此鹿,三方面又建立起尔后同类事件的恪守方针,不但争一时也争千秋。

 

  正因桓灵腐败后已失其鹿,所以英雄辈出,莫不以先取先赢为己任。若还在梦想坐等入继大位,或是标榜过去的努力,只要是久缺临门一脚,为山千仞,犹功亏一篑。上帝不但站在大炮多的一边,还会把开门的机会保留给坚持到最后的人。

 

  因此刘备号称皇室血统,并不足以合理当然继承,起码汉献帝也有后代,山阳公的四个儿子,血统都比刘备更具正统,但是汉室倾圮,桓灵以来而失天下,血统虽是荣耀也是蒙羞。可惜的是,还有人迷信这种贵族血统,比方伪托周瑜四世三公,或是小资高人一等云云,把封建时代时地主的儿子一定是地主的观念,正是这种正统的迷思。周瑜若是贵族,刘备还是皇族,但这不过只是代表过去,大夫所宣称逐鹿三刻也是过去。

 

  汉失天下,曹丕所篡之天下几乎都是曹操血汗所立江山,正是最后拾鹿之士,虽然力出不比士大夫,但确为最终对鹿持有权人。至于孙权,倒不是说无权争利,就法理来说,也有资格逐鹿,但是有能者居之,若不是屡败合肥或受阻于荆州,孙权亦能逐鹿中原。偏安绝非孙权所望,只不过打不赢,无力进军中原,野望就只剩偏安。

 

  “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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