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再谈刘涌案:被过度诠释的象征意义 -- MP4

共:💬3 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家园 【原创】再谈刘涌案:被过度诠释的象征意义

围绕刘涌案的争议,有一种颇为耐人寻味的正方观点,那就是刘涌的终审判决由死刑改为死缓,是一种“进步”,体现了司法对于人权的尊重。鉴于审讯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现象,所以一位书斋文学评论家坦言“刘涌的命应该保,保得好”,因为这“体现了保障人权和文明执法的观念。我觉得,中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观念前进了一大步”。(葛红兵《刘涌的命为什么值钱?》)

就刘涌案本身而言,无论内情如何,判决是否公正,无非只是一个个案特例,并不具备太丰富的象征意义。虽说一滴水和大海就基本成分而言都是H2O,但一滴水却不是大海,也构不成大海,对于个案的外推,并从中发掘出的很多有关道义、人权、司法程序等等方面的思考本来是件好事,但个案毕竟是个案,从中虽然可以发现有价值或有争议的现象,但是推不出具有普遍性的结论来。

至于说到所谓刑讯逼供,也就是古代的屈打成招吧?别忘了,即使在封建社会,屈打成招也是不被律法允许的,同样有机会翻供,甚至平反,这样的例子并不少,可以找得出很多典型案例,比如晚清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即使是那“感天动地”的窦娥冤后来不也平反昭雪了?如果考证一下古代的《平冤录》,是不是也可以证明中国法律实际上自古就很公平,很讲究人权?

艾柯在《诠释与过度诠释》中曾经提及,对文本的诠释有三个角度,即读者意图、文本意图和作者意图。我想,对刘涌案的诠释大概也会有类似的三个角度,即法庭意图、专家(律师)意图和读者意图。对于前两者,还有很多不透明、不明确的未曾言明之处,我们现在的各种认识都属于第三者“读者意图”,即我们是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和期待情绪进行理解和解释,我们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以自己的判断为基础诠释甚至“误读”刘涌案。

这样的诠释当然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判断角度,不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所以诠释就有了无限衍义性,产生了超越案件本身的过度诠释,得出彼此毫不相干甚至相互矛盾的诠释结论。比如有人从中看到的是法律体制正在沦为权势阶层的工具,有人则认为对刘涌人权的尊重是司法的一大进步,有人基于道义至上认定刘涌罪不可赦,有人则基于程序正确判断改判有理……

所以,诠释本身是需要有界限的,这一界限就是文本或事件自身,否则将成为毫无意义的过度诠释。举个生活中的例子,我在街上遇到一个熟人,他问候我说:“吃过了吗?”这是一个很常规的问候,但如果我开始联想:“他是什么意思?是想请客还是蹭饭?或者想借钱?莫非他认为我面容憔悴?或者被老婆赶出门了?”那么,这就是明显的理解过度了,是超出了文本(话语)界限的过度诠释。

现今的国人受到的传统教育方式很容易培养这种任意外推的过度诠释,回忆我们小时候经历的教育,通常都要求从一些不相干的事件中发掘出某种象征意义来,尤其是政治上的象征意义,比如像用粮食丰收这一自然现象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用某个官员(焦裕禄、孔凡森)的鞠躬尽瘁证明共产党员的品质高尚,直到如今,我们也经常通过一些西方(主要是美国)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和不合理现象证明或者暗示美国其实很不民主或者人权状况很差。

实际上,对于刘涌案是否公正合理的争论,还折射出一种期待“救世主”的社会心态,我非常理解对刘涌案持支持态度者的一厢情愿,因为指望落到刘涌头上的人权落到更多的无权无势无钱者头上,寄托了我们对社会公正的盼望。但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人民的权力不能靠强势集团的恩赐或良心发现来获得,靠的是全社会的自觉和努力争取。刘涌能够成为幸运儿并不能说明太多的东西,只有当如孙志刚、朱正亮这样的普通人大多数也能成为幸运儿的时候,我们那才可以判断说中国的法制进步了,真正尊重人权了。

元宝推荐:神仙驴,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