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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戴笠的“掌上明珠”,最后都啥下场?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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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戴笠的“掌上明珠”,最后都啥下场?

作者:忘情

抗战期间,军统的势力急剧膨胀。抗战结束时,军统掌握的武装力量主要有“忠义救国军”、投诚的汪伪税警总团、军委会别动军以及中美合作编练的教导营,数量不容小覻,质量上参差不齐。在国民党军高层看来,这些充斥着流氓、地痞、汉奸、青红帮分子的杂色武装,抗战结束后首当其冲该被裁撤。

不过,“国防部”拿这些杂色武装当草,戴笠却拿它们当宝。因为戴笠抗战后野心膨胀,妄图通过美国人的关系,谋取海军司令一职,急需建立自己的军事班底,因此拼了老命也要想方设法把这些武装保留下来。他向蒋介石进言,将军统麾下的武装力量改编为交通警察部队,以负责全国铁道、公路、水运、航空的交通治安。蒋介石则考虑到军统这些杂色武装反共非常坚决,且有搞“摩擦”的“经验”,裁撤掉也颇为“可惜”,于是便照准了。

1946年3月1日,行政院交通部交通警察总局正式成立。首任总局长由原军委会交通巡察处处长吉章简中将出任,原忠义救国军总指挥马志超中将、原中美合作所参谋长徐志道中将分别出任副总局长。总局除下辖一些处室机关外,还编有18个交警总队和1个直属大队。

第1总队由别动军第5纵队和华北先遣支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刘宗舒少将;

第2总队由别动军第2纵队和第11纵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张绩武少将;

第3总队由别动军第1纵队主力和第6纵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李恺荣少将;

第4总队由别动军第1纵队一部和第3纵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李穰少将;

第5总队由别动军第4纵队江南行动总队和水上爆破大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聂宗焕少将;

第6总队由中美合作所第6班和第13班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汤毅生少将;

第7总队由汪伪税警总团一部改编,首任总队长为熊剑东少将;

第8总队由中美合作所第1班一部和交通巡查第1总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甘炎庆少将;

第9总队由交通巡查第8总队和第9总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李敦宗少将;

第10总队由中美合作所第1班一部改编,首任总队长为吉猛少将;

第11总队由“忠义救国军”第1纵队改编,首任总队长为雷镇钟少将;

第12总队由“忠义救国军”总部直属队改编,首任总队长为王春晖少将;

第13总队由“忠义救国军”第2纵队改编,首任总队长为姜建中少将;

第14总队由“忠义救国军”第3纵队改编,首任总队长为鲍步超少将;

第15总队由汪伪税警总团一部改编,首任总队长为徐肇明少将;

第16总队由交通巡查第5总队和第6总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邝飞雄少将;

第17总队由交通巡查第2总队、第3总队、第4总队和第7总队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李慎言少将;

第18总队由中美合作所第6班、第7班、别动军直属队、交通巡查部队一部、汪伪船艇部队等合编而成,首任总队长为郭履洲少将;

直属大队由交通巡查第1总队一部改编,大队长为周文新上校。

每个交警总队相当于陆军加强团。总队除直辖迫击炮、平射炮、通讯、特务各1个中队(连)外,还下辖4个步兵大队(营)。每个大队(营)辖3个步兵中队(连)和1个重机枪中队(连)。每个步兵中队(连)辖3个步兵分队(排)和1个60迫击炮分队(或掷弹筒分队)。每个步兵分队(连)辖3个班,每班14人。

按编制表,1个满编的交警总队应在3000人左右,1个大队应有600余人,1个中队人数应在150人左右。但实际上,大多数交警总队都存在缺编现象,其中第7总队只编有3个大队。唯有第18总队是个例外。该部除编有4个步兵大队外,还编有1个装甲车大队、1个坦克大队和1个炮艇大队,总人数近5000人。

至于武器装备,每个步兵中队(连)配备步枪90支,轻机枪9挺,六0迫击炮3门(或掷弹筒),卡宾枪10支,冲锋枪20支。重机枪中队(连)配备重机关枪4挺,步枪40支,卡宾枪10支,冲锋枪20支。特务中队(连)配备步枪、卡宾枪、冲锋枪各30支,轻机枪9挺,掷弹筒9个。平射炮中队(连)配备重机枪4挺,六0火箭筒4具,步枪、卡宾枪、冲锋枪各20支。迫击炮中队(连)配备81(82)迫击炮6门,步枪40支,卡宾枪、冲锋枪各20支。通讯中队(连)配备步枪、卡宾枪、冲锋枪各20支,30-50瓦无线电收发报机2部,5瓦无线电收发报机5部,10-20门有线电话总机2部,手提式话机30部,卡车6辆。

交警总队以往给人的印象,是支全美械部队。但实际上,由于“国防部”不待见,以不归自己统辖为由拒绝补充装备,而交通部只负责拨付经费,其他一概不管,戴笠只能通过中美合作所的渠道搞到一些美式轻武器和通讯器材。因此,交警总队实际上是以美式轻武器为主的杂械部队。部队中不仅留用了大量日制三八大盖和掷弹筒,也有不少抗战前进口的德式驳壳枪,还有不少民24式重机枪、仿捷克式轻机枪和“20年式”82迫击炮及中正式步枪。

总的说来,交警总队的轻武器还算精良,在国民党军队中属一流水准。但在重武器方面就差得远了,最重的武器只是82或81毫米迫击炮。这使得本就不擅长正规作战的交警总队的野战能力更为低下。

1946年6月,国民党悍然撕毁《双十协定》,向解放区发起全面进攻。此时戴笠已死,曾经不可一视的军统也被改组为国防部保密局,其职权受到了一定程度削弱和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挂靠在行政院交通部名下的交警总队,被国防部分割调往苏中、山东、东北、华北等各大战区。

在国民党军高层看来,交警总队虽说装备不错,员额也较充实,但却没有野战能力,所以派给它们的活儿,多是守备据点、“清剿”中共地方武装、维护后方交通线等辅助任务。这些活儿,各交警总队干得“风生水起”,手上又多添了一笔笔罄竹难书的血债。所以只要解放军逮到机会,绝不会轻易放过这些“反共中坚”。

第1总队于1946年夏季被调到山东,担任胶济线守备任务,于1948年3月被歼,总队长黄锡畴被俘。该部重建后,参加了淮海战役,又被重创。战役结束后又调到奉化,担任蒋介石的警卫任务。1949年5月,该部在南逃福建途中被解放军为浙南游击纵队歼灭。

第2总队在淮海战役中遭重创。1949年1月,第2总队调到奉化,担任蒋介石的警卫任务。不久又奉调上海,被编入“上海守备兵团”,在上海战役中被全歼。1949年5月,该番号在重庆地区重建,并于当年11月,与第10、第13总队合编为暂编交警第3师。12月16日,该师在什邡县起义。

第3总队于1948年2月在营口,被解放军辽南军区部队歼灭。

第4总队后被扩编为交警教导第2旅,旅长郭墨涛,结局不详。

第5总队于1948年6月,在昌黎被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歼灭,总队长周铭勋被俘。重建后的第5总队参加了上海战役,被编入“上海守备兵团”,再次被歼。

第6总队于1949年参加了上海战役,大部被歼,残部逃往台湾。

第7总队在苏中战役的丁堰、林梓战斗中,仅抵抗了11个小时,便被歼灭大部,总队长熊剑东被击毙。

第8总队于1948年6月,被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歼灭在在昌黎地区,总队长李资深被俘。

第9总队于1949年春,在奉化担任蒋介石父子警卫任务,后退往舟山群岛驻防桃花岛。1949年10月18日夜,解放军21军以步兵183团加强182团1个营渡海突袭,至19日,除伤患及陆续逃出(包括总队长文焕卿离桃花岛向上级领补给)192人外,副总队长姜溢三以下3000余人被歼。

第10总队在平津战役中,被东北野战军歼灭在塘沽地区。该番号于1949年5月在重庆地区重建,并于当年11月,与第2、第13总队合编为暂编交警第3师。12月16日,该师在什邡县起义。

第11总队于1946年7月被调往苏中,下属4个大队中有2个大队驻守丁堰、另2个驻守林梓。在8月21日至23日举行的苏中战役丁堰、林梓战斗中,只抵抗了17个小时,便被歼灭3个大队。

第12总队于1946年夏季被调到山东,担任胶济线守备任务,1947年被调往东北,驻守北宁铁路沿线。平津战役开始后,该部撤往塘沽,并于1949年1月17日海运至上海,后撤往台湾。

第13总队于1947年6月,与第14总队合编为陆军第169师,隶属于第6军。1948年10月,第169师在辽西被歼灭,师长张羽仙被俘。第13总队于1949年5月在重庆地区重建,并于当年11月,与第2、第10总队合编为暂编交警第3师。12月16日,该师在什邡县起义。

第14总队于1946年夏被调至东北战场。1947年6月,它和第14总队被合编为陆军第169师,隶属于第6军。1948年10月,第169师在辽西被歼灭,师长张羽仙被俘。第14总队重建后,于1949年11月被四野歼灭在湖南地区。

第15总队1946年夏被调到山东,担任胶济线守备任务。8月10日,该总队第1大队大队长王一藩率部400余人起义,脱离反动阵营。起义部队被编入胶东军区第6师第18团。1947年2月,第15总队其他3个大队被解放军胶东军区歼灭,总队长张古良、副总队长陈嵩伟均被俘虏。该番号重建后于1949年参加上海战役,再次被三野歼灭。

第16总队于1946年调往东北战场,后与东北第4保安区合编为暂编第52师,师长李嵩少将。1948年10月的辽沈战役中,该师在师长、团长均被扣押的情况下,被迫参加60军长春起义。

第17总队于1949年11月,在湖南地区被四野歼灭。

第18总队参加了上海战役,被编入“上海守备兵团”,大部被歼后残部逃往台湾。

除了上述18个交警总队,交警总局还曾于1948年夏编成4个交警教导旅。教导1旅旅长王春晖,教导2旅旅长郭墨涛,教导3旅旅长杨遇春,教导4旅旅长鲍步超。其中教导2旅系由第4总队扩编而成。教导3旅曾在平津战役中担任守备塘沽任务,后侥幸海运南逃。教导1旅曾参加广东战役,被歼灭大部。旅长王春晖率残部化警为匪,活动在粤汉铁路南段沿线。1950年初,这股残匪被四野部队剿灭,王春晖被击毙。

截至1949年年底,在大陆的交警部队基本覆没。逃台的交警残部总计约6000余人。这其中机关人员多,战斗部队少。战斗部队中又官多兵少,人多枪少。根据蒋介石的授意,逃台的各色武装一经登岛,就必须打散建制,官兵分离,分别造册登记,听候安排。1950年1月,交警总局末任局长马志超正式对外公告,交警总局解散。属下仅存的6000余人中,军官或被安插到交通部、内政部,或被资遣,少数具有中央军校学历的军官被分配到陆军中继续服役。士兵则大部分补入了第11、第43、第118师。

至此,存在了4年的国民党军交通警察部队灰飞烟灭,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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