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理,这是贪得无厌。
与情,这是人命关天。
于法,这是钻空子。(当然,这法规立的也有问题)
难道还有什么不好回答的?这不需要什么浪漫主义的义愤。
【原创】一个利益与生命的选择题 11 四月一日 字2420 2004-10-05 12:48:16
🙂社会现实,不堪的社会现实
问得好。 森林的火焰 字52 2005-08-15 09:07:16
孽缘 招财进宝 字0 2005-08-15 08:26:53
😄【摸头】乖 gougou 字75 2005-08-13 07:19:53
如果让我选择 电子狼 字582 2005-08-13 05:21:39
这本身就是一个变相鼓励不劳而获的政策 1 五大三粗 字120 2005-08-15 05:09:33
😂与俺心有那啥 神游 字0 2005-08-15 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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