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宿命难逃,命运玩笑 -- xx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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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22章 离开草原

七月的草原,绿草如茵,野花斑斑。

草原的美达到极致,放眼四野绿帐,苍茫深邃,宽广无际,风吹草低,牛羊若现;抬望蓝天白云,云淡风清,长空猎猎,夕阳西下,红晕苍穹。

而夏季的沙漠,热浪滚滚,黄沙闪光,沙海如洋,沙流如泄。

柔软的沙子,被烈日晒得仿佛要融化了,常常扬起的满天沙尘仿佛也被凝住。沙漠在极热中而产生的蒸腾,远远地望去都是变形的抖动,仿佛视线因此而被吞没。

我有些爱上了草原,让心胸开阔的草原,能够纵横驰骋的草原。这方天地,所勾动的大自然的力量雄浑而暴烈,是深山远远不及的……

回家一年半后,我在这里的初中毕业了。

刚到暑假,父亲就匆忙带我去了策克,说是让我体验一次边防生活。策克,在达来乎布以北77公里的边境上,是传统的边境管理区,驻有边防军的一个连。

策克也是内蒙、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向北的传统陆路通道,不过这时还没有设立口岸,并不允许通商,有一些偷偷摸摸的边贸易货交易发生。对此种边防管理工作,不大好处理,有的时候让父亲他们比较头痛。究竟怎么不好处理,我也不清楚,也想去见识。

父亲带我去了边防站,自然要参加边防巡逻,大人是查看边境情况,制止边民的私自交易;我则是体验暑天沙漠巡逻的艰辛,爸爸要求的,那就体验一下吧。

巡逻队人数并不多,有五、六个战士,穿着军装,背着武器,当然还有水壶。父亲只是腰间别有手枪,肩上挎了水壶,而我背有一个双肩背的包,里面装有水和食品,还替父亲背了军用野餐食品。出发时,父亲给了我一个军用墨镜,以防光伤害。

父亲打头走在前面,而我小小的个子就走在队伍的尾巴上,是最后一个。我自然不去穿军装,那个太热,穿的是面质透气性好的长袖上衣和长裤子,头上也顶了个帽子,还用白布把头、脖子裹起来防晒。显然我比战士们条件好些。开始父亲不让我这样干,可我不愿晒毒太阳,没有意义。

我说:“你们巡逻为什么带枪?”战士们听我这样问都笑了,显然他们觉得我这样问很可笑。

“你们带枪是为了防护,发生情况有枪可以护卫自己,也可以战斗,是不是?我把自己裹严,也是防护,有何不可?偏要受罪!你们如果被晒坏了,有了情况还能战斗吗?”我说出一通歪理,把父亲和战士都噎住了。我要求防晒也没什么呀,合理的要求啊,父亲不再强求我和他们一样了。

盛夏里在沙漠中巡逻罪受大了,烈日炎炎,沙海滚烫,在上面行走,烧灼脚底,脸上身上出的汗很快蒸发干了,留在皮肤表皮是咸的汗渍,虽然有布遮住了脸,可毒热的阳光透过布还是把脸晒得红红的、烫烫的。走了整三个小时,就像走在火里,烤得快熟了,可还得在沙漠的胡杨枯树下晒着太阳吃午饭,让我见识了边防生活的真实面目,说不出是怕,也不是厌恶,就是觉得意义不大,不就是走过去,走回来么,什么都没见到。小小的我,真的是不大懂事。可这是我第一次边防巡逻,我还不是边防战士呢,以后当兵到部队我对同班战友吹自己15岁就巡逻护边了,比他们资格还老,是后话。

我跟着巡逻队走完巡逻路线,虽然累,但并不像新兵那样被累垮,边防连的干部战士见我回到营房还挺自如的,都啧啧称奇。父亲对边防连的军人说:“我这儿子,别看个子不大,劲大,是当兵的料子。从小就锻炼他,以后他要是当兵,就不怕苦了。”

听父亲如此说,我也没理睬,自己从小吃苦,虽然没有在沙漠上晒烈日行走过,但艰辛也不在其下。不过这次巡逻,父亲走在队伍前面带路的伟岸身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以后我带兵行军都是自己走在第一个。

在这里,我第一次骑了骆驼。当我坐在匍匐于地的骆驼背上时,好奇、兴奋,还有些许不安。当骆驼被战士的一声吆喝突然站起来时,伴随着失重的感觉我赶快扶住骆驼的鞍桥上,怕被甩下来。没想到,骆驼站起来后,这么大,这么高,我在“晨晨”背上就没这样的感觉。骆驼走得很稳,对我来说是慢,大太阳下那是干晒,不久我就从骆驼背上跳下来,宁愿自己在沙漠上苦苦地行走。

骆驼自然不是让我骑着玩的,是边防长途巡逻用,在比较长的路途巡逻,边防战士都要带上骆驼行军,用骆驼代步和驮运水和食品等。骆驼也是边防军的战友,战士们都很爱护和养护骆驼,不让骆驼生病,能够和自己一同完成巡逻边境的任务。只有懂得边防战士与骆驼的感情,才能重视这个战友的作用!

从边防回到家里,妈妈问起我在策克都干了什么,我说和边防战士一起在沙漠巡逻。妈妈可是对父亲一阵埋怨。父亲要锻炼儿子,母亲舍不得,可怜父母心啊!

对于我和妹妹的前途,父母进行了讨论。

父亲服役的地区是塞外最西面的边防团,驻地在额济纳旗,已是边陲之地,离大城市十分遥远,离西疆仅一步之遥。这里的教育条件不好,而妈妈不希望我在这里和侦察兵们混在一起,希望我能接受好的教育,以后上个好大学,最好能学医,把西医和我所学的中医结合,成为一代名医。

父亲和我生活了近两年的时间,已经习惯了一家团圆的生活,虽是不舍,但为一双儿女的前途,还是答应让我们去海城,投靠老岳父。

我和妹妹的户口还在海城,初三毕业后,回海城就学是可以的。家里为我和妹妹办了转学回海城的手续,去跟着姥爷姥姥生活。刚和父母一起生活了不到两年,虽然还是不适应西北边陲那份干旱,但心一直是暖的,有人照顾的舒适真真的好。

得知我和妹妹要去海城,方玉梅同学十分难过,很是不舍。当我跳了一级,比她高一年时,我还是常抽出时间为她辅导。因为我的辅导和她的努力,玉梅很努力地学习,成绩也在班级里排名前茅,曾和我约好到归绥的高中上学。

和她一同的学习,两家良好的关系,使她对我有一种很特别和深厚的情愫,而我也很在意她的感觉。她是第一个对我友好的同学和军营子女,我格外重视这份难得的情谊,愿意用我的长处去帮助她、回报她;而她在我耐心、用心、关心之下已经习惯了。不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却也有几份耳鬓厮摩、犹如初好。

可是分别已定,我们不得不承受这份离别的伤痛。二人有情,却是朦胧意识;心中有意,似无眉目传情。玉梅尽管开朗大方,可在这上面也是羞怯的,她对我的感情比我这个傻小子明白,可告别时都没敢留个记载我们那份人生初生情的信物。长大后每当想起方同学,我总怀遗憾。

小时那是怎样一种心理?看着她的一笑一颦,都牵引了我的目光,让我生出无尽的遐想……

我也对自己的老师依依不舍,他/她们是给我授课的第一批教师,让我知道了学校的魅力和集体的概念。在老师认真地教导下,我接触了虽是偏远水平不高的现代教育,却把我引入了数学、物理、化学、自然等学科的领域,才有了以后的能融入现代社会的我。

还有一份伤痛,就是和小白马分别。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在小白马身边拉起马头琴。小白马像是知道我是专为它拉的,耐心地守在我的身边竖起耳朵听。也不知道它是否真的听懂了,马脸上露出戚戚然的表情,像是明白我之不舍。当我拉罢一曲,小白马的马头就蹭到我的肩上,很亲密地依恋我似的。

临走时,我照顾了小白马两天,为它做这做那,不停地和他说话,要它跟着布和,就和跟着我一样。

爸爸还给我和小白马照相,有我骑在它背上的,有我揽着它的脖子亲密状的,有我用手捧着草料喂它的,有我为它清洗的……很多,并洗出来让我带走,在海城想起小白马,可以看看那些照片。

父亲还用摄像机拍摄了我纵马奔驰的录像,他也骑着马,边随我跑边录下我骑乘的样子。小伙神气,白马神骏,疾驰奔腾,英姿飒爽。有白马腾跃过障碍的,有我拉缰绳马直立而起的,有我探出马身向下抢夺落物的,有我藏身马侧的,种种高难度的动作保留下了我曾经达到的骑乘水平。

小白马特别配合,我怎么跑它都不发脾气,灵性和服从,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让我久久地记住它的好!

当我离开布和家的蒙古包,小白马陪我走了好远,还流下了马的眼泪。看到它的眼泪,我也抑制不了自己,眼泪刷刷地涌出我眼眶。我抱着小白马的马头舍不得离开。

不得不走,我离开小白马,走出去好远,回头一看,小白马还站在原地,显得是那么的寂寥。我吹了声口哨,小白马便向我跑来,我骑在小白马的光背上,让它任意带我在草原上跑着。小白马跑得很稳,怕把我颠下来,所以它很累,直到跑得喘了,我才跳下来,带着它返回了布和家的马厩,给它喂了最后一次草料,在它累了困了,睡着了后,我才离开。

天都黑了,我独自在草原上奔跑,40多里地我跑了近二个小时,跑回了部队营房。这不是我的速度,是因为一直想着小白马,不想跑快了,怕它感受不到我,会从睡梦中醒来。

我听父亲说,小白马后来还跑到部队营房找过我,望着我的家不断地嘶鸣,最后是布和把它牵走。“小白马,好兄弟,真让我牵挂。”

听了父亲的话,把我和小白马的照片找出,逐张翻看,回忆我们一起在草原上飞的情景。

别了草原,别了温暖的家。

通宝推: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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