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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孔雀自怜金翠尾――我所喜爱的几首《南乡子》之二 -- 秋雨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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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孔雀自怜金翠尾――我所喜爱的几首《南乡子》之二

岸远沙平,日斜归路晚霞明。孔雀自怜金翠尾,临水,认得行人惊不起。

――欧阳炯《南乡子》

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图画呀。夕阳西下,远行人归路遥遥,尽管晚霞依然明亮,但夜幕将至,步履难免有些匆匆。而河边草地上的孔雀,正借着落日的一抹余辉,临水顾影自怜。行人从旁经过,孔雀竟如乡亲一般熟视无睹,不惊不起。

孔雀在古诗文中也屡有出现。最著名的是“孔雀东南飞”。据说有问为何“孔雀东南飞”?答者回道:“西北有高楼”,二者都出自乐府,实在是巧妙之极。左思《吴都赋》有句:“孔翠群翔,犀象竞驰”。

孔雀是一种主要供观赏的珍禽。所谓的“孔雀开屏”,妇孺皆知。雄孔雀尾羽发达,绚丽多彩,鲜艳夺目,显得异常高贵华美。据说雄孔雀非常珍惜其尾,“每欲山栖,先择置尾之地”,且以其美丽而自矜,“遇妇人童子服锦彩者,必逐而喙之”,也因此而遭到捕杀之祸,“故欲生捕者,候雨甚而往擒之,尾沾而重,不能高翔,人虽至,且爱其尾,不复骞扬也。”爱美若此,不惜性命,也算是无以复加了。

孔雀在古代也称越鸟、南客,可见其出产之地。《太平广记》云:“交趾郡人多养孔雀,或遗人以充口腹,或杀之以为脯腊,人又养其雏为媒,旁施网罟,捕野孔雀。……采其金翠毛装为扇拂,或全株生截以尾以为方物。”

古代取孔雀翎毛以为饰物。如“孔盖”,系以孔雀羽毛装饰的车盖。《红楼梦》里“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就是“拿孔雀毛拈了线织成的”一件挺贵重的衣服,能工巧匠之作,略有破损,亏得晴雯姑娘大耗心血才补成这天衣无缝。至于清代官员头上的“花翎”,想来大小官员多如牛毛,也不知有多少孔雀因之惨遭捕杀。

“孔”乃“大”的意思,也有嘉美之意,孔雀确是一种美丽的大鸟。孔雀得名,或许与此有关吧。这样的珍禽,截其尾以做饰物,倒也罢了;杀之为腊,以充口腹之欲,直等同于“焚琴煮鹤”一般不韵之事了。

从生物学角度上看,孔雀有三种,绿孔雀、白孔雀、蓝孔雀。绿孔雀即一般所说的孔雀,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孔雀是杂交的变异种类,蓝孔雀则可以人工饲养,取其肉食用,与养殖鸵鸟火鸡类似。

《本草纲目》上说:孔雀肉可解毒解蛊,“山谷夷人多食之,或以为脯,味如鸡骛,能解百毒。人食其肉者,自后服药无效,为其解毒也。”看来孔雀肉还是吃不得的,否则以后得了病,可就无可救药了。

孔雀肉虽然能解百毒,但孔雀血和孔雀胆确是极具毒性。武侠小说里经常以孔雀胆与鹤顶红并举,毒性极烈,中毒之后几乎无药可医,是擅用毒者的首选之物,梁、金、古现代武侠三大家中,用此毒的案例举不胜举,无须赘言。 

如今,在各个公园里,孔雀虽然也是屡见不鲜,但都是养在铁丝编制的围栏里,光秃秃的地上,粪便与饲料撒了满地,与鸡埘鸭舍无二。无论是白孔雀还是绿孔雀,也都是翎毛暗淡,神态萎靡,毫无高贵华美气象。据说在某些地方,孔雀养殖已经产业化,自然也就称不上珍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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