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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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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5/16

《哀十五年传》:

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汭。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大宰嚭劳,且辞曰:“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備(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陨队,绝世于良。废日共积,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闻之曰:‘事死如事生,礼也。’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其何以为诸侯主?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備使奉尸将命,苟我寡君之命达于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非君与涉人之过也。”吴人内之。((p 1690)(12150201))(109)

我的粗译:

过了四年,到我们哀公十五年(公元前四八〇年,周敬王四十年,楚惠王九年,陈闵公二十二年,吴夫差十六年),夏天,楚国的令尹子西(公子申)和司马子期(公子结)一起率兵进攻吴国,打到了离“吴”三百里左右的“桐汭”。陈侯(陈闵公)派公孙贞子去吴国慰问,他走到“吴”近前的“良”,忽然去世。他手下收殓了遗体,带着棺材继续出发,准备奉遗体进入“吴”。吴子(吴夫差)于是派大宰嚭(伯嚭)慰劳他们,同时婉拒他们进城,说是:“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现在天气不好,随时可能发水,恐怕对贵使臣遗体不利,也让敝国主上更加担心,敝国主上斗胆请您别过来了。)”。

听了这话,公孙贞子的副手“芋尹盖”(盖)回答:

敝国主上听说楚人不肯遵行天道,悍然进攻吴国,祸害“民”和“人”,特派使臣来慰问,“盖”充当使臣助手,也准备向您手下随从致意。很不幸,使臣惹怒上天,竟然丢了性命,在“良”离世。我们当天收殓遗体,马上上了路。可现在,贵国主上派您来告诉我们:“别让遗体到我门前。”,要这么干,就是把敝国主上的好意扔到了荒郊野外啊。而且臣下听说:“事死如事生,礼也。”,所以在这样的时候,就有在朝聘中使臣去世,要奉着他遗体完成任务的“礼”;又有朝聘中东道主遭丧事,应该立即回国的“礼”。要不让我们奉使臣遗体完成使命,那行的就是贵国遭丧事,要立即回国的“礼”了,能这么干吗!用“礼”来规范“民”了,还是会有人不守规矩,现在大夫您竟说要“死而弃之”,那可是要“弃”了“礼”呀,贵国还靠什么来当诸侯的“主”?咱前辈的“民”有话:“无秽虐士。(不可嫌弃死者。)”,我充当使臣副手,现在也只能奉使臣遗体完成使命,把敝国主上的好意传达给贵国主上,哪怕为此落入深渊,也是上天的安排,与贵国主上和管渡口的“涉人”无关。

吴人听“芋尹盖”这么一说,只好让使团奉遗体到朝廷门前,而由“芋尹盖”进入朝廷,代替使臣完成使命。

一些补充:

在《仪礼•聘礼第八》中,就记载了上面所说的“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介摄其命。君吊,介为主人。主人归礼币,必以用。介受宾礼,无辞也。不飨食。”“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就是说如果使臣去世,“介”要奉着棺材到朝廷门前,然后自己代替使臣完成使命。

在《仪礼•聘礼第八》中,还记载了“朝聘而遭丧之礼”:“聘遭丧,入竟,则遂也。不郊劳,不筵几,不礼宾。主人毕归礼,宾唯饔饩之受。不贿,不礼玉,不赠。”、“遭丧,将命于大夫,主人长衣练冠以受。聘,君若薨于后,入竟则遂。赴者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赴者至,则衰而出。受礼,不受飨食,唯稍受之。”。

从以上引用的《仪礼》可以看到,当时对礼仪上遇到的各种情况都有相应的预案。正因如此繁琐,实际执行时难免出现偏差,像这位“盖”这么较真的恐怕不多,但是他义正辞严,总算是为陈国争回了面子,《左传》作者也赞成他认真的态度。不过,陈国大概也只有这点面子可以争了。

杨伯峻先生注“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曰:

杜《注》:“吊为楚所伐。”《孟子•万章上》谓孔丘曾住司城贞子家,为陈侯-周之臣。司城贞子即此公孙贞子,陈侯-周即陈闵公,说详《孟子译注》。

杨伯峻先生注“将以尸入”曰:

《礼记•曲礼下》谓“在牀曰尸,在棺曰柩”;李贻德《辑述》则以隐元年《传》“赠死不及尸”为证,“呼未葬之柩为尸”,是也。据《仪礼•聘礼》,使者死于所使国境而未入朝,所使国为死者殡殓,上介代使者致命。至死者之柩,据王绍兰《经说》,当造于殿门之外,故必以其柩入城。

杨伯峻先生注“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曰:

廩当读为滥,谓恐或泛滥而殒大夫之尸也。说详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杨伯峻先生于“寡君敢辞”之后注云:

《释文》以下句首二字“上介”连此句读,读为“寡君敢辞上介”。据杜《注》,吴所辞者非上介,而是“以尸将事”,观下文上介答语自明。“上介”属下读为是。若辞上介,是拒绝使团,失礼甚矣。

杨伯峻先生注“上介芋尹盖”曰:

上介乃临时之职,芋尹乃其本职。楚有芋尹之官;盖乃其人名。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曰:

楚屡与吴战,故言荐。荐,屡也。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使盖備使”曰:

《说文》有“𦯞”字,云,具也,如近代“具文”之具。哀二年《传》“蒯聩備持矛焉”,《鲁语上》“辰也備卿”,又下“使僮子備官”,皆此义。“備使”、“備持矛”,皆自谦之词,言无其才德,仅列其位而已。说本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杜预《注》“绝世于良”云:“绝世犹言弃世。”

杨伯峻先生注“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曰:

王绍兰《经说》云:“公孙贞子此行,是吊礼恤祸災事。虽非聘,为宾则同。《聘礼》,‘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介摄其命。君吊,介为主人。’又云:‘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郑《注》:‘具谓始死至殡所当用。虽有臣子亲因,犹不为主人,以介与宾并命于君,尊也。未将命,谓俟閒之后也。以柩造朝,以已至朝,志在达君命。’此聘,宾死之礼也。今贞子及良而卒,是入境而死,吴子不亲吊,乃使噽辞其尸入,则非礼矣。噽劳且辞,在将以尸入之后,则始死至殡之共积,皆宾所自为,非吴为之具殡,又非礼矣。一日迁次,即《礼》所谓‘入竟则遂也’。俟閒之后而宾死时,已致馆,未将命,以柩造朝;则入境宾死,更在俟閒之前,亦未将命,明当以柩造门。故《礼》云‘归介复命,柩止于门外’。郑《注》:‘门外,大门外也。’即知宾死而聘,其柩当造于主国君大门之外,以介将命,皆所以重君命也。吴人乃云‘无以尸造于门’,更非礼矣。”大门外即宫门外。若柩不入城门,自不能以柩至宫门外,而无由致命,是弃君命。

杨伯峻先生注“事死如事生,礼也”曰:

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云:“《礼记•祭义》曰:‘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中庸》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此《传》又引之,盖古《礼经》之文。”

杨伯峻先生注“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曰:

据上引王绍兰说,乃以尸将事之礼。

杨伯峻先生注“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曰:

此谓受聘国遭丧。《聘礼》云:“聘遭丧,入竟则遂也,不郊劳,不筵几,不礼宾,主人毕归礼,不贿,不礼玉,不赠。”此乃聘而遭主国君丧之礼。文六年《传》叙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而果遇晋襄公之丧。

杨伯峻先生注“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曰:

受朝聘国有丧,则不以尸将命;唯聘国使者死,始以尸将命,故盖为此言。

杨伯峻先生注“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云:

杜《注》:“虐士,死者。”于鬯《校书》谓“虐”为“虚”字形近之误,《说文》:‘魖,秏鬼也。’故死者得有虚士之称。”吴拒绝已死之使者入城,是以死者为污秽也。

关于“非君与涉人之过也”,杨伯峻先生引沈钦韩《补注》云:“涉人犹津吏。”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桐汭”(杨注:桐汭即今桐水,源出安徽-广德县,折西北流经郎溪县南,汇于南绮湖,北入江苏-高淳县。注入丹阳湖。),推测位置为:东经119.19,北纬30.84(桐水与汭水交汇处)。东经119.26,北纬31.06(桐汭河与郎溪河交汇处)。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良”(杨注:良,江永《考实》云:“疑近吴国都地,未必是昭十三年之良城。”江说可采,昭十三年《传》之良,在今江苏-邳县,距吴远,难以尸入。),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3,北纬31.6(无锡一带,前提是木渎遗址为当时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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