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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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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06/16

《昭十三年经》: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p 1343)(10130008))(109)

冬十月,葬蔡灵公。((p 1343)(10130009))(109)

《定四年经》: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p 1533)(11040001))(109)

六月,葬陈惠公。((p 1533)(11040006))(109)

《定八年经》: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p 1562)(11080009))(109)

九月,葬陈怀公。((p 1562)(11080012))(109)

一些补充:

蔡侯-庐归于蔡”与“陈侯-吴归于陈”以及“葬蔡灵公”在公元前五二九年(鲁昭公十三年,周景王十六年,晋昭公三年,楚灵王十二年,陈惠公元年,蔡平公元年),距蔡灵公被杀两年半以后,距“楚师灭蔡”将近两年后;陈侯-吴(陈惠公)的去世及下葬与其继承者陈侯-柳(陈怀公)的去世及下葬分别在“陈侯-吴归于陈”二十三年后的公元前五〇六年(鲁定公四年,周敬王十四年,晋定公六年,楚昭王十年,陈惠公二十四年,蔡昭公十三年)与又四年后的公元前五〇二年(鲁定公八年,周敬王十八年,晋定公十年,楚昭王十四年,陈怀公四年,蔡昭公十七年)。

杨伯峻先生注“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曰:

正月二十八日乙卯冬至,建子。有闰月。癸巳,正月六日,书二月,杜《注》:“从赴。”无《传》。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戊辰”曰:

戊辰,七日。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蔡”——“新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杜《注》:“吴乘舟从淮来,过蔡而舍之。”#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9,北纬32.75(新蔡二高周围,有遗址,省保。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又:如据陈伟先生,则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北纬32.6(先秦、汉晋-新蔡故城实应在北魏以后的新蔡县治以西、汝水南岸一带。——陈伟 《楚“东国”地理研究》 (p 022))。

栎阳:栎也。预云:“新蔡东北有栎亭。”昭四年吴入栎,有故栎城,在新蔡故城西北,半沦江水。(《路史•卷二十六》)。

下面是“位于新蔡的吕蔡故城”的图片,出自《“豫地密码-省直管县”之新蔡:上蔡到新蔡道尽蔡国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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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昭十三年传》:

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曰:“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皙,及郊,而告之情,强与之盟,入袭蔡。蔡公将食,见之而逃。观从使子干食,坎,用牲,加书,而速行。己徇于蔡,曰:“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蔡人聚,将执之。辞曰:“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乃释之。朝吴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待所济。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且违上,何適而可?”众曰:“与之!”乃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依陈、蔡人以国。楚-公子比、公子黑肱、公子弃疾、蔓成然、蔡-朝吴帅陈、蔡、不羹、许、葉之师,因四族之徒,以入楚。及郊,陈、蔡欲为名,故请为武军。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请藩而已。”乃藩为军。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次于鱼陂。公子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宫。使观从从师于乾谿,而遂告之,且曰:“先归复所,后者劓。”师及訾梁而溃。((p 1344)(10130202))(108、109)

我的粗译:

二十二年前观起被楚康王所杀时,他儿子“从”(观从)正在蔡国当朝吴的家臣,就留在了那里。于是到我们昭公十三年(公元前五二九年,周景王十六年,晋昭公三年,楚灵王十二年,陈惠公元年,蔡平公元年,许悼公十八年),观从向朝吴提出:“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现在再不重建蔡国,蔡国就建不起来了。请让我试一回。)”。

于是,观从假借蔡公(公子弃疾)名义,将楚国流亡在外的两位公子,子干和子皙召回来。等这两人到“蔡”的近郊,才告诉他们实情,强迫他们和自己举行盟誓,然后袭入了“蔡”。蔡公正要吃饭,看到他们打进来,马上逃跑。

观从让子干接着吃蔡公的饭,吃完就让人挖坑,埋入祭祀的牺牲,上面放上盟书,假装与蔡公举行了盟誓,然后就催着他们赶紧向“楚”进发。

观从自己则在“蔡”城内到处宣扬说:“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蔡公把两位大人召回来,就是要把他们送入“楚”为王,现在已经和他们举行过盟誓,送他们出发了,他自己将组织大军随后进发。)”。

那些蔡人听见观从造谣,都聚过去,准备把他抓起来。他就对他们说:“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现在两人已离开,部队也已召集,你们再杀我,还有啥用处?)”,就又把他放了。

这时,观从的主子朝吴来了,他向那些蔡人提出:“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待所济。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且违上,何適而可?(几位大人要是不怕被杀被驱逐,那就不听他的,且看谁能成事。要是求安定,就不如参加进去,也能达到我们恢复蔡国的愿望。反正违背了上司,怎么着都一样吧?)”大家都说:“与之!(参加!)”。于是这些人拥立蔡公为首,把那两位公子召回来,在“邓”举行了盟誓,并让陈人和蔡人把他们“国”恢复起来借用他们诸侯的名义。

随后,楚国的公子比、公子黑肱、公子弃疾、蔓成然以及蔡国的朝吴率领陈、蔡、不羹、许、葉那里的部队,由之前“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 的那四族为内应,准备攻入“楚”。

当部队行进到“楚”近郊时,陈人和蔡人为强调他们已经复国的名义,要求各自建立“武军”——分立的正式营垒,蔡公明白他们的要求,就提出:“欲速。且役病矣,请藩而已。(现在最要紧是快。再说役人也太累了,咱就用篱笆把营垒分开吧。)”,这样,各部分部队就用篱笆划分出了一家家营垒。蔡公又派须务牟和史猈打前站,由正仆人为内应杀掉了楚灵王(楚子-虔)之子大子禄和公子罢敌。

公子比(子干)当上楚王,公子黑肱(子皙)当了令尹,二人暂驻鱼陂。由公子弃疾(蔡公)为司马,先去清理王宫。再把观从派往乾谿找到楚灵王手下部队,将政变消息全告诉他们,并且扬言:“先归复所,后者劓。(谁先回去,地位不变,要晚了,得削鼻子。)”,这一来,楚灵王刚走到訾梁,他手下部队就溃散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曰:

杜《注》:“观起死在襄二十二年,朝吴,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杨伯峻先生注“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曰:

杜《注》:“观从以父死怨楚,故欲试作乱。”此说不确,观从在报父仇,朝吴尤在恢复祖国。

“蔡公将食,见之而逃”杜预《注》:“不知其故,惊而辟之。”

杨伯峻先生注“观从使子干食,坎,用牲,加书,而速行”曰:

使子干居蔡公之位,食蔡公之食,并以伪与蔡公盟之徵验示众。

下面是侯马盟誓遗址盟书埋藏坑坑底马牲骨骸(21号坑)的图片,以及盟誓遗址7号探方竖坑分布情况(由南向北)的图片,还有盟书、玉币出土状况的图片,都出自《晋都“新田”何处寻——纪念侯马盟书发现53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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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杜预《注》云:“诈言蔡公将以师助二子。”

关于“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杜《注》云:“贼谓子干、子皙也。言蔡公已成军,杀己不解罪。”

杨伯峻先生注“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待所济”曰:

如即僖二十二年《传》“若爱重伤,则如勿伤”之如,应当也。可参《词诠》。下“如”字同。之指蔡公。杜《注》:“言若能为灵王死亡,则可违蔡公之命,以待成败所在。”

杨伯峻先生注“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且违上,何適而可?”曰:

与之,赞助蔡公也。所欲,恢复祖国也。杜《注》:“言不可违上也。上谓蔡公。”

关于“因四族之徒”,杨伯峻先生引杜预《注》:“四族,薳氏、许围、蔡洧、蔓成然。”

杨伯峻先生注“故请为武军”曰:

《传》凡三见武军,宣十二年“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此盖以收晋尸封土为筑武军。襄二十三年“张武军于荧庭”,杜《注》谓筑壁垒,实则同于宣十二年。此请为武军,则筑壁垒,树陈、蔡军旗。

杨伯峻先生注“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曰:

杜《注》:“须务牟、史猈,楚大夫,蔡公之党也。正仆,太子之近官。”《周书序》有太仆正,《仪礼•大射仪》有仆人正,此正仆人,即仆人正,仆人之长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次于鱼陂。公子弃疾为司马”曰:

此盖以长幼为序,共王有宠子五人,康王为长,灵王次之,然皆或死或废,次则比,再次则黑肱,弃疾(平王)最幼。

杨伯峻先生注“使观从从师于乾谿,而遂告之”曰:

杜《注》:“从乾谿之师,告使叛灵王。”据去年《传》,灵王在乾谿,乃为伐徐之师之后援,《公羊》则谓“作乾谿之台,三年不成”,不可据信。

桥案:这也是调虎离山啊。

杨伯峻先生注“先归复所,后者劓”曰:

《左传》屡言复所,襄十五年及二十二年《传》“使复其所”,昭二十年《传》“余知而无罪也,入复而所”皆是。谓复其禄位、居室、田里、资财也。杜《注》:“劓,截鼻。”俞樾《平议》谓“劓当读为刽,割也”,虽劓、刽古音难相通,俞说不可尽从,而劓本有割义。《尚书•多方》“劓割夏邑”,劓割乃同义词连用。《盘庚中》“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劓亦割也。哀十一年《传》“劓殄无遗育”,即用《盘庚》,杜《注》亦云“劓,割也”。

杨伯峻先生注“师及訾梁而溃”曰:

杜《注》:“灵王还至訾梁而众散。”众溃者,固由灵王之侈泰而虐,亦由观从之言,争欲先归而复所。

“邓”(杨注:邓,蔡国地名,即昭十三年《传》“蔡-朝吴奉蔡公,召子干、子皙盟于邓”之邓。其地在蔡之北、郑之南,据《清一统志》,今河南省-郾城县东南三十五里,即漯河市东南十余里,有邓城,当即此地。又参江永《考实》。#邓在今河南-漯河市东南,蔡国旧都今上蔡县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3,北纬33.53(召陵区邓襄寨)。

“不羹”——“东不羹”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6,北纬33.65(东不羹国,楚-不羹,舞阳-北舞渡北前古城与后古城周围。有遗址,不规则形城,周5500。周至汉:楚)。

“不羹”——“西不羹”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0,北纬33.84(襄城县-范湖乡尧城宋村-尧城岗)。

“许”——“叶”——“葉”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许”——“城父”——“夷”——“东夷”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楚”——“章华之台”——“章华之宫”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7,北纬33.60(城父南4公里,高卜村-刘庄东侧,干溪沟西岸。昭七至昭三十)。

“鱼陂”(杨注:鱼陂,在今湖北-天门县西北,《秦策》三“楚南有符离之塞,北有甘鱼之陂”,即此鱼陂。),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9,北纬30.68(天门市-渔薪镇)。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40,北纬33.35(泗洪县-半城镇,庄二十六年后)。

“颍尾”(杨注:颍水入淮处,亦曰颍口,今安徽-正阳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2.5(颍水入淮处)。

“城父”——“夷”——“东夷”——“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乾谿”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秦溪之上,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

“訾梁”——“訾”(杨注:据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訾梁,梁名,在今河南-信阳县。),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1,北纬32.1(信阳有浉河,古称訾水)。

下面再贴一遍楚灵王败亡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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