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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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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96王杀其弟01/01

《襄二十八年经》:

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p 1139)(09280008))(096)

《襄二十八年传》:

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p 1149)(09281001))(096)

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p 1152)(09281401))(096)

我的粗译:

在我们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十一月癸巳那天(杨注:癸巳,十一月二十五日。),天王(周灵王)去世。他们没来通报,我们《春秋经》就没写,这是规矩。

后来王人来告丧,我们问起天王去世的日子,他们通报我们是这年十有二月甲寅那天(杨注:甲寅,十六日。),所以《春秋经》照此记录,也是为宣示其错误。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故书之,以徵过也”曰:

《释文》:“徵,或本作懲(惩)。”读徵为懲,懲,罚也。

“王城”——“周”——“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杨注:京師指洛邑,此时周室都洛邑。京本周祖公刘所居之地名,《诗•大雅•公刘》“笃公刘,于京斯依”是也。其后镐京、洛邑俱亦称京,亦犹绛本晋国所都,其后迁新田,新田亦称绛;王充《论衡•正说篇》所谓“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也。京复称京師者,周人于地名之下往往加師为称,亦犹《召诰》称洛,《洛诰》称洛師。師,金文作[帥-巾]。《小臣单觯》有成[帥-巾],《小臣[言速]簋》有牧[帥-巾],《左传》庄九年亦有堂阜,皆可证。《克钟》有京[帥-巾],当即京師,故知经典古文字作“[帥-巾]”者,汉代经师或读之为師,故有洛師、京師之称。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驳公羊传京師说》。#宣三年《传》王孙满之言曰:“成王定鼎于郏鄏。”据《尚书》,武王亦无经营雒邑之事。成王之营雒邑,先卜其地,则迁鼎恐亦非武王事。一九六二年出土何尊为成王五年器,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又云:“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帥-巾+立/(亏-二)]民。”似武王早有迁筑王城意,成王不过秉承父命而行。昭二十八年《传》言:“昔武王克商,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古人常以成王事归武王。雒邑即成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南。京相璠云:“郏,山名;鄏,地邑也。”《太平寰宇记》谓邙山即郏山之别名。#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今河南省-洛阳旧城西部即王城故址。自平王东迁至景王,十一世皆居此。敬王迁成周,王城废。至王赧复居之。详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郏鄏即桓七年《传》之郏,周之王城,汉之河南,在今洛阳市。《楚世家•索隐》云:“按《周书》,郏,雒北山名,音甲。(鄏谓田厚鄏,故以名焉。)”#沈钦韩《补注》云:“《续志》:‘河南县东城门名鼎门。’《唐六典》:‘东都城南面三门,中曰定鼎。’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席定鼎门门外。’是古人犹以成王定鼎之事名城门也。”#王城在今洛阳市西北隅。#沈钦韩《补注》云:“周宗言周室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下面是1963年出土、宝鸡博物馆藏西周-何尊及其铭文拓片的图片,图片出自《阿城:“宅兹中国”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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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文据百度百科为:

唯王初壅,宅于成周。 复禀(逢)王礼福,自(躬亲)天。在四月丙戌,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昔在尔考公氏,克逨文王,肆文王受兹命。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呜呼!尔有虽小子无识,视于公氏,有勋于天,彻命。敬享哉!’唯王恭德裕天,训我不敏。王咸诰。何赐贝卅朋,用作庾公宝尊彝。唯王五祀。

下面是洛阳-王城-春秋时期天子驾六车马坑局部的图片,出自《洛阳的“天子驾六”车马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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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2002年于洛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出土的王作鼎(出于一座“亚”字形墓,专家推测该墓主人可能是东周第一代天子周平王;高约30厘米,口阔约49.6厘米;内壁有铭文“王作宝尊彝”)的图片,出自《王作鼎:出土东周天子墓_至尊重器蕴大美(洛阳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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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襄三十年经》:

天王杀其弟佞夫。((p 1169)(09300004))(096)

王子瑕奔晋。((p 1169)(09300005))(096)

《襄三十年传》:

初,王儋季卒,其子括将见王,而叹。单公子愆期为灵王御士,过诸廷,闻其叹,而言曰:“乌乎!必有此夫!”入以告王,且曰:“必杀之!不慼而愿大,视躁而足高,心在他矣。不杀,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灵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佞夫,佞夫弗知。戊子,儋括围蒍,逐成愆。成愆奔平畤。五月癸巳,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佞夫。括、瑕、廖奔晋。书曰“天王杀其弟佞夫。”罪在王也。((p 1173)(09300601))(096)

我的粗译:

早先,“王”(周灵王)的弟弟王儋季去世,他儿子“括”(儋括)在等待“王”接见时,忽然叹气。王室卿士单公的儿子“愆期”正担任灵王“御士”,从王室朝堂前院走过,听到了这声叹气,还听到“括”感慨:“乌乎!必有此夫!(哇哦!早晚得是我的。)”。于是“愆期”马上进去报告“王”,同时进言:“必杀之!不慼而愿大,视躁而足高,心在他矣。不杀,必害。(这种人一定得杀掉!丧期不悲伤、野心还挺大,眼睛乱动、脚又抬那么高,不知在想什么。不杀了他,肯定会有麻烦。)”,“王”却说:“童子何知!(你小孩子懂啥!)”。到这年,灵王去世,儋括(括)就起意要立新“王”(周景王)亲弟弟王子佞夫(佞夫)为“王”,但佞夫(王子佞夫)自己不知道。

灵王去世两年后,到我们襄公三十年(公元前五四三年,周景王二年,晋平公十五年),四月戊子那天(杨注:戊子,二十八日。),儋括带手下包围“蒍”,赶走负责那里的大夫成愆。成愆逃往“平畤”。第六天,五月癸巳那天(杨注:癸巳,四日。),王室大夫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掉了佞夫。“括”(儋括)、“瑕”(王子瑕)、“廖”逃往晋国。《春秋经》上写“天王杀其弟佞夫。”,意思是过错在“王”(周景王)。

一些补充:

杜预《注》“其子括将见王,而叹”云:“括除服见灵王,入朝而叹。”

当时的“君子”是不能随处乱“叹”的,《左传》中就还有两次论及“叹”的场合。

其中一次,见于《桓九年传》及《桓十年传》: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p 0126)(02090401))(022)。

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p 0126)(02090402))(022)。

十年春,曹桓公卒。((p 0127)(02100101))(022)。

另一次,见于《昭二十八年传》:

冬,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女宽曰:“主以不贿闻于诸侯,若受梗阳人,贿莫甚焉。吾子必谏!”皆许诺。退朝,待于庭。馈入,召之。比置,三叹。既食,使坐。魏子曰:“吾闻诸伯叔,谚曰:‘唯食忘忧。’吾子置食之间三叹,何也?”同辞而对曰:“或赐二小人酒,不夕食。馈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叹。中置,自咎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叹。及馈之毕,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而已。”献子辞梗阳人。((p 1496)(10280401))(127)。

此外《国语》中也有相关论述:

子西嘆于朝,藍尹亹曰:“吾聞君子唯獨居思念前世之崇替,與哀殯喪,于是有嘆,其餘則否。君子臨政思義,飲食思禮,同宴思樂,在樂思善,無有嘆焉。今吾子臨政而嘆,何也?”子西曰:“闔廬能敗吾師。闔廬即世,吾聞其嗣又甚焉。吾是以嘆。”(《楚語下》)。

杨伯峻先生注“单公子愆期为灵王御士,过诸廷”曰:

御士,侍御之士。诸,作“於”用,介词,见《词诠》。(之于之合音,之指括。)杜《注》:“愆期行过王廷。”

杨伯峻先生注“乌乎!必有此夫!”曰:

乌乎即呜呼。杜《注》:“欲有此朝廷之权。”

杨伯峻先生注“不慼而愿大”曰:

慼,《说文》作慽,忧也。其父死,初脱除丧服,已无余哀;而至朝廷,愿望甚大。

杨伯峻先生注“视躁而足高”曰:

视躁,言其处处张望。足高犹桓十三年《传》“举趾高,心不固矣。”

杨伯峻先生注“童子何知!”曰:

童子指单愆期。成十六年《传》范文子谓其子曰“童子何知焉”,《晋语五》随武子谓其子“尔童子”,童子皆谓年幼无知者。(皆以童子指来言者。)

桥案:一九三五年遵义会议之后,林曾对毛有意见,结果毛说:“你是个娃娃,懂得什么?”,其时林二十八岁,毛四十二岁。以今例古,则此处之“童子”恐怕只是相对年幼。

杜预《注》“儋括欲立王子佞夫”云:“佞夫,灵王子,景王弟。”

杨伯峻先生注“儋括围蒍,逐成愆”曰:

冯继先《春秋名号归一图》上谓按《释例》单公子愆期、成愆为一人,而今本《世族谱》杂人内则愆期与成愆并列。杜《注》:“成愆,蒍邑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癸巳,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佞夫”曰:

杜《注》:“五子,周大夫。”梁履绳《补释》谓“尹言多与刘、单同列,其为尹氏世卿无疑。杜氏《世族谱》以尹言多为杂人,岂因未详其系耶?”万氏《世族略》则谓尹言多,武公之后,亦未知何据。

杨伯峻先生注“括、瑕、廖奔晋”曰:

《春秋》只书“王子瑕奔晋”,不书儋括与廖,杜以为括、廖贱。或以为括是乱首,固应放逐,故书瑕而略括。——桥案:我体会不够一定地位的人《春秋经》是不会记录其人名的,则括虽为乱首,但王子瑕恐为卿士,怕在三人中仅此人够格被记录,因此《春秋经》只云“王子瑕奔晋”。

杜预于“罪在王也”之后有《注》云:“佞夫不知故。《经》书在‘宋災’下,从赴。”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蒍”(杨注:蒍音伟。蒍邑当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北纬34.85(孟津县东北)。

“平畤”(杨注:杜《注》:“平畤,周邑。”当亦离洛阳不远。),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北纬34.7(蒍东南)。

下面是天王杀其弟佞夫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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佞夫之死可说是制度的悲剧,在家族制度以及后世家天下制度下,所谓“君异于器,不可以二”,所谓“器二不匮,君二多难”,“君”之家族成员只要稍微和这种事沾边,马上身不由己。所以后世有很多帝王后裔都说过:愿来世勿生于帝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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