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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票【讨论】此次香港事件是民主的胜利吗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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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参与共: 103 / 0
这里有个帖子国内外华人关注点真的不一样,很巧与我这个小投票贴是个呼应。希望不会有人说那是我队友发的帖子。
我相信现在西西河友的主体是国内的网友了。他们大多数人对这个投票不感兴趣。这个投票帖有五千次访问,投票者只有区区一百。这还是在西西河,言论相当自由的地方。所以不要说国内新闻没有报道香港事件。就是报道了也没有多少人关心。我这个投票贴可证。
1986年冬第一次学潮的时候,我晚上八点才从上海人民广场回校。路上遇到一位海军政治学院的军官老师。他很恳切地说,他年轻时也参与运动。现在后悔了。劝我珍惜时光,好好学习。我很感激他萍水相逢便坦言相劝。寒假在家时与一位叔叔闲谈。他也很遗憾方励之不好好去做科研而搞政治。这两位叔叔都是正直善良的好人,估计也代表了文革后大多数国人对政治的看法,与当下大多数河友一致。89之后,十亿人民向前(钱)看,更成了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中,“读了圣贤书,卖与帝王家”,是做官发财的唯一途径。当代社会里不必做官也可发财。不为发财而参与政治成为一条既危险又难为的道路。
中国上古时代民歌《击壤歌》唱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与我何有哉”。有人认为这表现农民自得心情,有人认为这反映道家返归自然的价值观。我说,当帝力下乡征粮征税的时候,你自然知道帝力与你何有,再也唱不出这悠然自得的民歌。这帝力与农民的关系,从西方历史看来,就是当代民主制度的起源。简而言之,民主是一种权利的赋予过程。在特定地理区域,民众通过投票形式,把最高的公共管理权利授予某人。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民主。
有网友举出医院院长的民主选举来反证民主制度的缺陷。很遗憾他不明白一些基本的事实。任何选举过程必然包括选举人和被选举人。选举人和被选举人要符合一定预先认定的资格。像历史上被记载的古希腊选举,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必须是城邦公民,拥有一定财产。一个外邦人,或者奴隶是没有资格参与选举的。同理医院院长的选举,被选举人资格首先应该排除非专业人士。选举人也应该由大夫,护士和高级行政管理人组成。不过这种情形,除了医院被众人共有,应该很少见。在我国的民主实践中,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也是首要的条件。不可能人人可参选一尊的位置。也不可能让罪犯参与民主投票。通常在判决书中写道:剥夺政治权利xxx,就是谈及罪犯没有作为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他不许被参选做村长,也不许为村长参选投票。
民主制度是一个逻辑完备的权力体系。公众除了可以选出最高行政管理者,更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公开表达对公共事务的意见。这种表达可以是用手投票,也可以是用脚投票,即上街散步。此次香港事件就是民众用脚表达意见的一个机会。这个自由表达的权利是民主制度最关键的组件之一。
我在投票贴里列举了关于此次香港事件的几个典型概括。应该说除第四项外,每个选择都有意义。自由的表达权,对表达权的滥用,反中分子借机生事,都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出来。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不认为是外人干涉。这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内因永远是第一因素。不过,邓小平的一国两制体现出一个政治家的原则和实用的完美结合。就像讨论改革开放的后果一样,不能把所有的错误都算到他一个人的头上。对香港的现状的评论也是如此。
河里关于此事谈的最全面的两位
其他有道理的帖子不一一列举了。
某些河友要打要杀,香港变臭港,断水断电之类的看法,既不是左派阶级分析的观点,也不是右派人权的观点,更不可能是中央政府和一尊天下共主的立场和观点。只是发泄浪费时间罢了,还不如不理不睬,去想办法多赚点钱更有趣些。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讨论】此次香港事件是民主的胜利吗 1 燕人 字72 2019-06-17 11:42:27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总结一下吧
🙂修正一下: 西河现在发帖河友的主题在大陆, 2 七天 字289 2019-06-27 16:28:21
🙂"主题“-”主体“? HAL 字60 2019-06-27 19:25:57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从国内上西西河要翻墙吗 1 燕人 字105 2019-06-27 16:38:30
🙂不需要 1 桥上 字0 2019-06-28 07: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