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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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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39子文纾楚01/05

《庄三十年传》:

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鬭射师谏,则执而梏之。秋,申公鬭班杀子元。鬭穀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p 0247)(03300201))(025、039)

《宣四年传》:

初,若敖娶于䢵,生鬬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䢵,淫于䢵子之女,生子文焉。䢵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䢵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穀,谓虎於菟,故命之曰鬬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p 0682)(07040303))(060、039)

我的粗译:

在我们庄公三十年(公元前六六*四年,周惠王十三年,楚成王八年,郑文公九年),楚国令尹公子元(子元)讨伐郑国归来,挟着这个功劳,公然住进王宫。他们一位大夫鬭射师劝谏,被他关起来还上了手枷。这年秋天,他们另一位大夫申公鬭班杀掉子元(公子元),由鬭穀於菟(子文)当令尹。于是鬭穀於菟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当年,楚国-若敖之族族长若敖从“䢵”娶来一位女子,生下鬬伯比(伯比)。若敖去世,伯比就跟着他母亲养在䢵[云阝]国舅舅家。在那里,他勾搭上䢵子(䢵国国君)之女,生下了子文(鬬穀於菟),竟被䢵夫人(䢵国国君夫人)让人扔到附近荒滩。

在荒滩上,有只老虎给这婴儿喂奶,子文就没死,䢵[云阝]子去游猎,发现个婴儿有老虎喂奶,吓一跳,马上回家。他夫人把实情告诉他,他就下令把婴儿捡了回去。

楚人把“乳”叫“穀”,把老虎叫“於菟”,所以给婴儿起名叫穀於菟(吃老虎奶的)。接着䢵子把女儿嫁给了“伯比”(鬬伯比),那婴儿就是后来的令尹子文。

一些补充:

就是这段《左传》产生了“毁家纾难”(huǐ jiā shū nàn)这个成语,而这里“毁家纾难”意味着什么,在《史记•楚世家》中有些线索:“十三年,卒,子熊囏立,是为庄敖。庄敖五年,欲杀其弟熊恽,恽奔随,与随袭弒庄敖代立,是为成王。”,从中可见楚成王是借助随国力量上台的。

但在(公元前六七二年,鲁庄公二十二年,周惠王五年,楚堵敖三年)上台时,成王(即上面的熊恽)最多六岁(此时亦不超过十四岁),其兄堵敖(即上面的熊囏、庄敖)也最多七岁。所以应是令尹子元奉成王逃往随国、又在随国支持下打回来杀堵敖立成王,此后在楚国实际掌权的也应是子元。由此看来,子元很可能有随国背景。

我猜想,由于“杀子元”得罪了随国,也由于内乱导致国力衰落,才有楚国在成王时期一系列的迁都:据《楚居》,先在此年从鄀郢——东经112.38,北纬31.46(钟祥罗山遗址)迁去湫郢——东经112.64,北纬31.30(钟祥洋梓镇北),两年后又从湫郢迁到为郢——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自汉水两岸一直退到长江边上。

在这个退却过程中,自然会有严重的损失,包括各家族田地资产的损失,由于子文是实际主持者,他的家族大概承担了最大的损失,估计子文家族(若敖之族)的根据地当时就在被放弃的鄀郢,“若敖”之“若”就是“鄀郢”之“鄀”。

“若”是“若敖”的葬地,若敖则是楚国一任国君,春秋以前在任,他死后,他儿子霄敖-熊坎继任国君。而他没当上国君那些儿子的后裔则组成了若敖之族。国君之未当上国君那些儿子的后裔住在一起,自行成“族”,成为公族的分族,直属国君,这是当时的惯例。这种“族”不是“氏”族,而以那位国君的“谥”或死后称号为“族”之名号,若敖即是那位国君之死后称号。但这“若敖”当又是历代若敖之族族长的世袭名号,此段中的“若敖”即指的是此时若敖之族的族长。

当然,子文如何从父亲流亡之地(也是自己舅舅家那里)回到若敖之族并当上族长,进而当上楚国令尹,背后肯定有精彩故事,但我们今天已无从得知了。

下面是两张老虎与婴儿的图片,出自《老虎和宝宝玩拍手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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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曰:

欲遂蛊文夫人。

杨伯峻先生注“鬭射师”曰:

杜预以鬭射师即鬭廉(见桓九年及十一年),服虔以为鬭射师即鬭班,未详孰是。(可)参章炳麟《左传读》卷七。

杨伯峻先生注“执而梏之”曰:

梏,手铐,此作动词(用)。施之以手铐(也)。楚伐郑是二十八年事,此亦当是二十八年事,距今二年。

杨伯峻先生注“秋,申公鬭班杀子元”曰:

楚子自称王,称其县尹为公。

杨伯峻先生于《春秋左传注》各条《经》、《传》之前有注云:

《春秋》以鲁国旧史为据,故以鲁君纪事。自《孟子•万章下》言有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爵位,《礼记•王制》、《白虎通•爵篇》相继言之,然考之两周彝器铭文,知铭文国君之名称不但与《春秋》歧异,即在彝铭本身,虽同一国名,彼此互殊者仍甚多。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古爵名无定称说》言之凿凿有据。鲁有四器称鲁侯,一器称鲁公。《尚书•费誓》为鲁侯-伯禽誓师之辞,开首即云“公曰”。考之《春秋经》,于诸侯之葬皆称“公”,《左传》于诸候亦尝称“公”,则“公”为当时对诸侯之通称。(其别有它称者,当另论之。说详隐元年《传•注》。)((p 0001)(01000001))(001)。

杨伯峻先生注《隐元年传》“郑武公”云:

郑武公名掘突,《经》称郑伯,《传》称公者,公是诸侯之通称,无分于公、侯、伯、子、男。参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尚书•秦誓》“公曰嗟”,秦伯也。《诗•硕人》“覃公维私”,覃子也。《礼•大射经》“公则释获”,大射者,诸侯之礼,伯子男皆在也。《燕礼•大射仪》、《聘礼》,五等诸侯皆称公,而“《公食大夫礼》”又以名篇,则凡君皆曰公,无五等之别明矣。((p 0010)(01010401))(002)。

关于公、侯、伯、子、男,我在前面曾有详细些的讨论,您如感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公侯伯子男-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公侯伯子男-下》

杨伯峻先生注“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曰:

桂馥《札朴》二:“《仓颉篇》:‘毁、破也。’”纾,缓也。使楚国之难得以缓和。《左传》凡十四用“纾”字,皆此义。

杨伯峻先生注“初,若敖娶于䢵”曰:

据《楚世家》,楚先君若敖当西周之末、东周之初,与此若敖恐非一人。

杨伯峻先生注“䢵[云阝]夫人使弃诸梦中”曰:

洪兴祖《楚辞•招魂•补注》云:“楚谓草泽曰梦。”旧说梦即楚之云梦泽,其泽跨长江南北,此梦(以形势度之,)必在江北。昭三年《传》“王以田江南之梦”,言“江南之梦”,盖用别于江北者。此皆单称“梦”者。亦可单称“云”,定四年及五年《传》“入于云中”、“王遇盗于云中”可证。合称则为“云梦”,《尚书•禹贡》“云梦土作乂”是也。(单称合称,无所不可。)沈括《梦溪笔谈》、金履祥《尚书注》俱谓江北为云,江南为梦,说不可信。胡渭《禹贡锥指》云:“盖云梦跨川互隰,兼苞势广。东抵蕲州,西抵枝江;京山以南,青草以北,皆为云梦。”据今(日科学)考察,古无跨江南北之云梦,则《传》所谓“云”或“梦”者,仅不相连之沼泽耳。《清一统志》谓“云梦县北有於菟乡,盖弃令尹子文之处”,恐附会之谈。

杨伯峻先生注“故命之曰鬬穀於菟”曰:

王引之《述闻》云:“《传》凡言‘命之曰某’者,皆名也,未有连姓言之者。‘鬬’字盖涉他篇‘鬬穀於菟’而衍。《汉书•叙传》‘故名穀於檡’、《论语•公冶长篇》皇《疏》‘故名之曰彀於菟’,皆无‘鬬’字。”其说是也。焦循《补疏》据《史记•义纵传》乳虎,证穀於菟为小虎之义,恐不合《传》意。

杨伯峻先生注“实为令尹子文”曰:

鬬穀於菟为令尹子文。杜《注》:“鬬氏始自子文为令尹。”

“楚”——“荆”——“鄀”(杨注:文十五年《传》谓“获大城焉曰入之”,此盖用其义。此时鄀盖仍都商密,秦人入鄀,则取商密并入己国。鄀未亡,迁都今湖北省-宜城县东南,为楚附庸。《水经•沔水》云:“沔水又迳鄀县故城南。”《注》云“古鄀子之国也,秦、楚之间自商密迁此为楚附庸,楚灭之以为邑”是也,故定六年楚令尹子西得迁郢于鄀,谓之鄢郢。#鄀,今湖北-宜城县东南九十里,据《路史•国名纪》,又名北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楚”——“湫”——“湫郢”——“椒”(杨注:湫音剿。《清一统志》谓湫在湖北省-钟祥县北,《春秋大事表》谓在湖北省-宜城县东南,其实一也。湫,楚灵王时为伍举采邑,《国语》有湫举(子)、湫鸣。今本“湫”或作“椒”。#椒举即伍举,伍举见襄二十六年《传》。《通志•氏族略》谓“伍参食邑于椒,故其后为椒氏”,虽伍举之子亦称为椒鸣(《楚语下》作湫举、湫鸣,湫与椒古音可通转),但其后尚有伍尚、伍员等,仍以伍为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64,北纬31.30(钟祥-洋梓镇北,湫郢,庄七至庄十六,庄三十至庄三十二)。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䢵”——“郧”(杨注:郧音云,国名,杜《注》谓“在江夏-云杜县东南”,则当在今湖北省-京山县西北,然据《括地志》及《元和郡县志》则当在今安陆县,恐今安陆县一带均古郧国。程大中《在山堂集》有《郧子国考》。#郧今湖北-京山县-安陆县一带,详桓十一年《传》“郧人军于蒲骚”《注》。至《云梦县志》谓云梦县有楚王城,为昭王奔郧时所筑,未审确否。),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5,北纬31.01(楚王城东南边约100米处(今交管所位置))。

“梦”估计当在“䢵”附近。

“随”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0,北纬31.75(安居镇及其北面的安居中学之间)。

《僖元年经》:

楚人伐郑。((p 0276)(05010006))(039)

《僖元年传》:

秋,楚人伐郑,郑即齐故也。盟于荦,谋救郑也。((p 0278)(05010401))(039)

《僖二年经》:

楚人侵郑。((p 0280)(05020006))(039)

《僖二年传》:

冬,楚人伐郑,鬭章囚郑-聃伯。((p 0284)(05020601))(039)

我的粗译:

五年后,到我们僖公元年(公元前六五九年,周惠王十八年,楚成王十三年,郑文公十四年,齐桓公二十七年),秋天,因为郑国倒向齐国,于是楚人去进攻郑国。随后包括我们在内的齐国一方几家诸侯在“荦”会盟,商议如何援救郑国。

下一年,我们僖公二年(公元前六五八年,周惠王十九年,楚成王十四年,郑文公十五年),冬天,楚人又去进攻郑国,他们一位大夫鬭章抓扣了郑国大夫聃伯。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人伐郑”曰:

庄二十八年《经》楚尚称荆,自此改称楚,则楚之定号为楚,当在庄二十八年以后,僖元年以前。《初学记》七引《竹书纪年》云“昭王十六年,伐楚荆”云云,似西周-楚荆并称。余详庄十年《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庄十年经》“荆败蔡师于莘”云:

荆即楚,《诗•小雅•采芑》“蠢尔蛮荆”,《 [才/鼎/止]簋 》“ [才/鼎/止]从王伐荆”,昭二十六年《传》王子朝之辞曰“兹不榖震荡播越,竄在荆蛮”,则知荆乃楚之本号。昭十二年《传》述楚右尹子革之言曰:“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此盖所以称荆之故,以地名为国号。一九七七年四月于周原遗址(陕西-岐山、扶风两县间)发现周初甲骨,中有云“楚子来告”,则周初即有楚称。鲁庄公世,《经》皆称荆,至僖元年始称楚。《商颂•殷武》“奋伐荆楚”、“维女荆楚”,荆楚并言。((p 0181)(03100005))(025)。

杨伯峻先生注“鬭章囚郑-聃伯”曰:

鬭章,楚大夫。聃音南。

“楚”——“郢”——“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郢,楚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详桓二年《传•注》)。黄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见桓八年《传•注》)。自江陵至潢川今约七百里,古里较(今里)短,今之七百里当古之九百里,亦犹今自苏州至山东省-邹县约一千五百里,而哀七年《传》邾子谓“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也。说参阎若璩《四书释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荦”——“柽”(杨注:柽音頳,《公羊》作“朾”,古音通假。柽,杜•注•谓宋地,《汇纂》以为陈地。其地当在今河南省-淮阳县西北。#荦音洛。杜《注》:“荦即柽也,地有两名。”),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3.8(淮阳县西北)。

下面是楚人伐郑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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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三年经》: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穀。((p 0285)(05030005))(039)

《僖三年传》:

秋,会于阳穀,谋伐楚也。((p 0286)(05030201))(039)

《僖三年经》:

楚人伐郑。((p 0285)(05030007))(039)

《僖三年传》:

楚人伐郑,郑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齐方勤我,弃德,不祥。”((p 0286)(05030401))(039)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僖公三年(公元前六五七年,周惠王二十年,楚成王十五年,齐桓公二十九年,宋桓公二十五年,郑文公十六年),秋天,齐国和另几家诸侯又在“阳穀”会晤,策划进攻楚国。

楚人再进攻郑国,郑伯(郑文公)打算求和,他们的卿孔叔反对说:“齐方勤我,弃德,不祥。(最近齐国多次帮了我们,背叛这恩情,结局不会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会于阳穀,谋伐楚也”曰:

《谷梁传》云:“桓公委端搢笏而朝诸侯,诸侯皆谕乎桓公之志。”《公羊传》云:“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据《孟子•告子下》,此是葵丘之会事。《汇纂》曰:“阳穀(谷)之会,以为谋伐楚者,《左氏》也。《公》、《谷》则皆无此意,然下与伐楚事相近,疑《左氏》说是。”

杨伯峻先生注“齐方勤我”曰:

“勤”,金泽文库本作“懃”。勤,劳也;勤我,为我勤劳也。详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江”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7,北纬32.33(正阳-大林乡-涂店村)。

“黄”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0,北纬32.16(黄国,潢川-隆古集及其南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东1650,西1550,南1899,北1720;280万平方米。春秋:楚)。

“阳穀”(杨注:据《清一统志》,阳穀(谷)古城在今山东省-阳谷县北三十里。《齐语》云:“岳滨诸侯,莫不来服。而大朝诸侯于阳穀。”#阳穀(谷)在今山东-阳谷县东北三十里,亦见僖三年《经•注》。),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27,北纬36.18(平阴县-东阿镇北)。

《僖十八年传》:

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故以铸三钟。((p 0377)(05180201))(039)

我的粗译:

后来,经过十五年,到我们僖公十八年(公元前六四二年,周襄王十一年,楚成王三十年,齐孝公元年,郑文公三十一年),齐桓公(齐侯-小白)已死,郑伯(郑文公)终于前往楚国朝见,楚子(楚成王)赏给他些“金”(铜料),但马上又后悔了,就和郑伯盟誓,盟辞中有:“无以铸兵!(不能用来铸造兵器!)”,所以郑人用这“金”铸了三口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故以铸三钟”之后注云:

周代铸兵器,铸钟、鼎等彝器俱以铜。襄十九年《传》云“季武子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疐鼎铭云“孚戈,用作宝尊 彝”,皆其事也。及至秦始皇二十六年,犹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说参杨树达先生《积微居金文说•疐鼎跋》。

下面是国博藏春秋-郑国的兽钮青铜镈(传1923河南-新郑-李家楼出土),图片出自《国博藏春秋战国时期青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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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郑人是子文重振楚国的第一个方向,郑国也是第一个感受到楚人威胁的华夏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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