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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9:卫元——奚而不丧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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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4/6

《定七年经》:

秋,齐侯、郑伯盟于鹹。((p 1559)(11070003))(131)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p 1560)(11070004))(131)

齐侯、卫侯盟于沙。((p 1560)(11070005))(131)

《定七年传》:

秋,齐侯、郑伯盟于鹹,征会于卫。卫侯欲叛晋,诸大夫不可。使北宫结如齐,而私于齐侯曰:“执结以侵我。”齐侯从之,乃盟于琐。((p 1561)(11070401))(131)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定公七年(公元前五〇三年,周敬王十七年,晋定公九年,卫灵公三十二年,齐景公四十五年,郑献公十一年),秋天,齐侯(齐景公)和郑伯(郑献公)在卫国的“鹹”盟会,又邀请卫国会盟。卫侯(卫灵公)正想叛离晋国,但他们那里的大夫们不同意,于是派一个卿北宫结(结)前往齐国,再让人私下告诉齐侯:“执结(北宫结)以侵我。(把这个“结”扣起来,然后进犯我这里。)”,齐侯依计而行,最终他们在“琐”那里举行了盟誓。

一些补充: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鹹”(杨注:鹹,卫地,在今河南省-濮阳县东南六十里,与文十一年“败狄于鹹”之为鲁地者恐为两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5,北纬35.61(濮阳县-梁庄乡-咸城村北1公里)。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沙”——“琐”(杨注:“沙”,《传》作“琐”,古音同也。《公羊》作“沙泽”,《汇纂》疑与成十二年之琐泽同一地。据杜《注》,在今河北-大名县东。王夫之《稗疏》谓即今河北-涉县,此地离齐远,恐不确。#杜《注》:“琐即沙也,为明年涉佗捘卫侯手起。”),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3,北纬36.3(大名县东,据《春秋左传注》附《郑宋卫》地图)。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下面是齐侯、卫侯盟于沙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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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八年传》:

晋师将盟卫侯于鄟泽,赵简子曰:“群臣谁敢盟卫君者?”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卫人请执牛耳。成何曰:“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将歃,涉佗捘卫侯之手,及捥。卫侯怒,王孙贾趋进,曰:“盟以信礼也,有如卫君,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卫侯欲叛晋,而患诸大夫。王孙贾使次于郊。大夫问故。公以晋诟语之,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从焉。”大夫曰:“是卫之禍(祸),岂君之過(过)也?”公曰:“又有患焉。谓寡人‘必以而子与大夫之子为质。’”大夫曰:“苟有益也,公子则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将行,王孙贾曰:“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使皆行而后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将行之。行有日,公朝国人,使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犹可以能战。”贾曰:“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乃叛晋。晋人请改盟,弗许。((p 1566)(11080701))(131)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定公八年(公元前五〇二年,周敬王十八年,晋定公十年,卫灵公三十三年,齐景公四十六年,郑献公十二年),霸主晋国的部队打算和卫侯(卫侯-元,卫灵公)在“鄟泽”举行盟誓,部队统帅、晋国的卿赵简子(赵鞅)问手下:“群臣谁敢盟卫君者?(群臣有谁敢去让卫国主上跟你盟誓的?)”,他手下两名大夫涉佗和成何出来说:“我能盟之。(我能去让他跟我盟誓。)”。

在盟誓举行过程中,卫人请那两人执牛耳,两人不干,成何说是:“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你们“卫”,就等于我们的城邑“温”和“原”,怎能和诸侯一样?)”,卫侯只好自己执牛耳。但要歃血时,涉佗又推了一下卫侯的手,结果牛血洒到卫侯手腕上,卫侯终于急了。

此时,卫国一位大夫王孙贾(贾)赶了上来,发话:“盟以信礼也,有如卫君(卫灵公,卫侯-元),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结盟是要推行规矩的,我们“卫”家主上在此,怎敢不严格照规矩行事,又岂能再承认这个盟约?)”。

卫侯虽然不打算接受这个盟约,可担心自家那些大夫反对,这时王孙贾又给他出主意让他返回时不进“卫”的“国”,就在郊外等着,他们大夫赶来询问,他就说了这次在晋人手上受的羞辱,然后说:“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从焉。(寡人这次让我们社稷蒙羞,各位还是占卜谁来继承我吧,寡人会尊重你们的决定。)”,但那些大夫说:“是卫之祸,岂君之过也?(这是我们卫国的灾难,怎能是主上的责任呢?)”。

这位“公”(卫灵公,卫侯-元)接着又说:“又有患焉。谓寡人‘必以而子与大夫之子为质。’(可我们还有个大麻烦,人家要求寡人“一定得让你儿子和你们大夫的儿子来作质子。”)”,那些大夫回应:“苟有益也,公子则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只要对我们有好处,公子都去了,群臣之子怎敢不全牵上缰绳跟着?)”。

到质子们快要出发时,王孙贾再提出:“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使皆行而后可。(要是我们卫国有难,那些工和商也好不了,得让他们都派出质子才行。)”,这位“公”把这话告诉那些大夫,于是又扩大准备派出的质子的范围,重新确定出行日期。

再到即将出发之前,这位“公”把所有国人召集到朝廷上,让“贾”(王孙贾)问他们:“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要是我们卫国反叛晋国,晋人五次来进攻我们,我们会困难到什么程度?)”,那些国人都说:“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就算进攻我们五回,我们也打得下去。)”,“贾”说:“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那我们还不如先反叛他们,顶不住了再派质子,未必就晚了?)”,于是卫人公开叛离了晋国。

之后晋人提出要重新举行盟誓,卫人也没答应。

一些补充:

杜预《注》于此(赵简子曰:“群臣谁敢盟卫君者?”)云:“前年卫叛晋属齐,简子意欲摧辱之。”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请执牛耳”曰:

盟法已略见于隐元“盟于蔑”《经?注》。孔《疏》据襄二十七年及哀十七年《传》,知“盟用牛耳,卑者执之,尊者涖之”,是也。卫国固小,且弱于晋,但与卫侯相盟者为晋之大夫,则卫侯为尊。此句卫人请执牛耳者,请晋臣执牛耳,卫侯涖之。

杨伯峻先生注《隐元年经》“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有《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可参阅。((p 0007)(01010002))(013)。

下面是《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中有关“坎”之遗迹的四段:

盟誓遗址位于侯马市东部秦村西北三华里,相距牛村古城遗址约五华里,位于古城的东南郊。面积约三千八百余平方米(东西长约70米,南北宽55米)(图一)。发掘工作由1965年11月开始,至1966年5月中旬结束。经过钻探共发现了长方形竖坑四百余座,发掘了三百二十三座及椭圆形窖穴二处(图二、图五:1)。

(1)长方形竖坑:坐北朝南,正北向,或偏东、偏西五至十度左右。均为土圹,北大南小,坑壁成垂直状,口与底大小相差无几。竖坑四壁与底部光滑平整,只有五例有上下竖坑用的脚窝。深浅不一,浅者40至50厘米,深者达6米以上。大小也各有差异:大者长1.6米,宽60厘米;一般长1.3到1.6米,宽50厘米左右;主要埋葬牛或马两种牲畜(图五:2)。小者长50厘米左右,宽25厘米,一般在60至80厘米,主要埋葬羊和安放盟书。竖坑底部一般都埋葬有牲畜,主要有羊、牛、马三种(图八:1—6)。在坑80的填土中,曾发现有鸡的骨骸,但仅见此一例。大部分竖坑北壁临近坑底约5至10厘米处有一个小壁龛,其大小、高低、深浅均无定制,基本上是随着安放遗物的大小而定。壁龛中都有一件玉饰或玉器(图五:3),多者三至五件。仅见到四例是祭器。这些小龛可能是为了存放玉器而挖掘的,存放玉器后又填土掩盖起来,可能比埋葬牲畜时间为早。竖坑的又一用途是存放盟书,而一般存放盟书的竖坑是没有小壁龛的。《礼记?曲礼》说:“约信曰誓,涖牲曰盟”。孔颖达疏:“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古人所说基本上和我们发掘的情况是一致的。

(2)椭圆形窖穴:仅见二例。编号为H1和H3。H1南北长1米,东西宽75,深35厘米,口与底大小几乎相等,四壁光滑争气,呈圆柱状。在底部贮放有两堆盟书和四件石璜(图五:4)。东边是一堆小条石简,西边是宽条石简,其南由四件石璜构成圆璧状。这种安放情况,可能是和礼仪有关的一种宗教仪式。

H3近方形,圆角,上大底小,呈仰斗状。口径东西长80、南北宽85厘米。底径东西长70、南北宽75、深50厘米。主要是南北向贮放一堆宽条石简。每条石简长10厘米左右,厚1厘米。

(《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第27页)

《襄二十七年传》: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p 1132)(09270405))(094)。

《哀十七年传》:

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武伯问于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p 1711)(12170601))(135)。

杨伯峻先生注“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曰:

杜《注》:“言卫小,可比晋县,不得从诸侯礼。”视读为《孟子?万章下》“天子之卿受地视侯”之视,比拟也。

杨伯峻先生注“将歃,涉佗捘卫侯之手,及捥”曰:

《说文》:“捘,推也。”音尊去声。及捥,杜《注》谓“血至捥”。捥今作腕。若如此,则卫侯已醮血,涉何推之,血顺流及腕。

杨伯峻先生注“王孙贾趋进”曰:

杜《注》:“贾,卫大夫。”《春秋分纪?世谱》七谓“王孙牟(见昭十二年《传》)之后曰贾,贾子齊。”(见哀二十六年《传》)。《论语?宪问》谓“王孙贾治军旅”。《说苑?权谋篇》作王孙商,商或其字。

杨伯峻先生注“盟以信礼也”曰:

杜《注》“信犹明也”,不确。信当读为伸。

杨伯峻先生注“有如卫君”曰:

《诗?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此言盟以伸礼有如卫君,亦谓卫君来盟伸礼,而晋之所为,则非伸礼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曰:

其用法同岂。言外之意将不受此盟。

关于“是卫之禍(祸),岂君之過(过)也?”,“禍”与“過”在当时大概读音很接近。

杨伯峻先生注“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曰:

“负羁绁”《传》凡数见,僖二十四年《传》云“行者为羁绁之仆”,足知此为从行者之常语。

杨伯峻先生于此(行有日,公朝国人,使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注云:

谓危及国家将如何。《周礼?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此即其证。详孙诒让《周礼正义》。

杨伯峻先生注“犹可以能战”曰:

可以能连用,强调之辞。

杨伯峻先生于“晋人请改盟,弗许”之后注云:

《说苑?权谋篇》云“赵氏闻之,缚涉佗而斩之,以谢于卫。成何走燕”云云,此因十年《传》并言之。

“鄟泽”(杨注:杜《注》:“自瓦还,就卫地盟。”鄟泽属卫,不详今所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北纬36(卫北)。

“温”——“苏”(杨注: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三十里。会于温,《经》文未书,盖书“盟于瓦屋”可以包括之。#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簋铭云“王赐田于[含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温为苏氏邑,成十一年《传》云,“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温为苏氏始封邑。故僖十年《经》云“狄灭温,温子奔卫”,而《传》作“苏子奔卫”以邑言之则曰温子,以氏言之则曰苏子,一也。#温,今治西南,湨水所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原”(杨注:原,今河南省-济源县北而稍西有原乡,当即其地。顾栋高《大事表》以为济源之原为庄十八年原庄公之原,此则另一原邑,疑未能明。#《通志?氏族略》云:“周有原庄公,世为周卿士,故以邑为氏。”余详隐十一年《传?注》。顾栋高《大事表》以今河南省-济源县西北之原乡为其国,实则采邑也。#杜《注》以为文公以其女妻赵衰。赵同、赵括、赵婴齐各食邑于原、屏、楼三地,故《传》谓之原同、屏括、楼婴。原即赵衰为原大夫之原,亦即隐十一年《传》周桓王与郑庄公十二邑之原,在今河南省-济源县西北。屏地未详。楼,据《春秋地名考略四》,在今山西省-永和县南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定八年经》: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p 1562)(11080013))(131)

《定八年传》:

九月,师侵卫,晋故也。((p 1567)(11080901))(131)

《定八年经》: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p 1563)(11080014))(131)

我的粗译:

这年九月,我们派部队进犯了卫国,这是晋人的要求。

一些补充: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曲濮”(杨注:杜《注》:“结叛晋。曲濮,卫地。”曲濮,《汇纂》云:“盖濮水曲折之处,犹言河曲、汾曲也。”然古濮水有二,一出今山东-濮县废治(濮县已并入范县)南,菏泽县北,今之临濮集,水已堙。《汇纂》以此濮水当之,恐不确。一出河南-滑县与延津县境,本黄河支流,自黄河决迁后,亦堙。疑曲濮之濮即此。),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5.4(据《春秋左传注》附《郑宋卫》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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