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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9:鲁息姑——吾将授之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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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4/7

《隐三年传》: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p 0025)(01030101))(010、001)

《隐三年经》:

秋,武氏子来求赙。((p 0024)(01030004))(001)

《隐三年传》: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p 0028)(01030401))(001)

《隐六年传》: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糴于宋、卫、齐、郑,礼也。((p 0051)(01060601))(001)

《隐九年经》: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p 0063)(01090001))(001)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隐公三年(公元前七二〇年,周平王五十一年,宋穆公九年,卫桓公十三年,齐僖公十一年,郑庄公二十四年),春王三月壬戌那天(杨注:壬戌,二十四日。),平王驾崩,但他们来我们这里报丧时给的日期是庚戌那天(杨注:十二日),所以《春秋经》上写的也是那天。

武家的儿子来求取助葬物品,而此时天王还没下葬。

到这年冬天,京师派人来通报他们遇到饥荒,我们“公”(鲁隐公)帮他们联系,向宋、卫、齐、郑四国买粮食,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赴以庚戌,故书之”曰:

赴,今作“讣”,告丧也。此谓周平王实以三月壬戌日死,而赴告却云庚戌日(十二日),故《春秋经》从讣告,亦书庚戌日。赴告何以将死日误提早十二日,杜《注》云“欲诸侯之速至,故远日以赴”,恐是臆测之辞。襄公二十八年《经》云:“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传》云:“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与此可以互相发明。

杨伯峻先生注“秋,武氏子来求赙”曰:

《释文》:“赙音附。”武氏子意谓武氏之子,武氏乃周室之大夫,其人不来,而使其子来。其子犹为门子,无爵无官,故《经》书“武氏子”。说本孙诒让《周礼正义》。赙,助丧之财物。此乃周平王死,周室使人来求赙。杜《注》以为由于鲁不供奉王丧,致使王室来有求,《经》文直书以示不敬。而《公羊》以为“丧事无求,求赙非礼”,故书以讥之。《谷梁》则以为“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求之”,故书以“交讥之”。考《周礼?宰夫》郑玄《注》云:“凡丧,始死,吊而含禭(送死者口中所含之珠玉及所著衣),葬而賵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春秋》讥武氏子求赙。”推郑玄之意,则以为含禭賵赠是正礼,鲁已行之,赙以大量财币是加礼,鲁未如此,故使人求之,非礼。郑说可采。僖二十七年《传》云:“齐孝公卒,有齐怨,不废丧纪,礼也。”齐一再伐鲁,鲁于齐侯之丧,仍致吊赠,于周王之丧,似更宜然。杜《注》以为鲁不供奉王丧,不知何据。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曰:

去年十二月十一日乙巳冬至,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天王使南季来聘”曰:

无《传》。“天王”本作“天子”,今依《石经》、岳本、足利本、金泽文库本改。《公羊》、《谷梁》亦皆作“天王”。杜《注》:“南季,天子大夫也。南,氏;季,字也。”惠栋与孔广森等均以南季为文王子南季载之后,详《谷梁古义》与《公羊通义》。

桥案:鲁国和周王室关系特殊,来往也就比较密切,我估计《左传》作者采用此条《春秋经》也是为了和上面“秋,武氏子来求赙”那条《春秋经》对比吧。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京师”——“周”——“王城”——“周宗”——“郏”——“郏鄏”—— “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桥案:这里的“京师”可能还包括“成周”等周边城邑。

“成周”(杨注:成周,《尚书?洛诰?序》所谓“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者是也。其后迁殷之遗民于此。故城在今河南省-洛阳市东约四十里,偃师县西约三十里。#杜《注》:“子朝之乱,其余党多在王城,敬王畏之,徙都成周。成周狭小,故请城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8,北纬34.69(瀍河两岸);东经112.62,北纬34.75(洛阳-孟津-平乐镇-金村与翟泉)。

桥:据徐昭峰先生(《东周王城:谁的王城?》):“目前,考古发现与王城和成周有关的城址确定有三处。其一在涧河两岸原汉河南县城一带,发现有始建于春秋时期的城址一座;其二在瀍河两岸发现有始建于西周初年的城址一座;其三在汉魏洛阳故城原汉“雒阳”县一带,发现有始建于西周晚期的城址一座。”,第二和第三城址“存在一兴一废的关系,应是瀍河两岸的西周早中期成周城废弃后异地营建的新成周城,即敬王徙都之成周”。而杨伯峻先生上注引孔《疏》云“(狄泉),定元年城成周,乃遶之入城内”的成周,当为第三城址,始建于西周晚期,春秋大部分时间只是个小城,至定元年方扩建为新成周城。第二城址(老成周城)之废弃可能与周公家族的衰微有关。

下面是王城与成周三城址可能所在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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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二年经》: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p 0021)(01020008))(001)

《隐三年经》: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p 0024)(01030003))(001)

《隐三年传》: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p 0026)(01030201))(001)

我的粗译:

这年夏天,君氏去世了,——就是“声子”。她的去世没向诸侯报丧,下葬后回来没在祖庙再哭一场,也没把她的牌位供奉到祖姑那里,所以《春秋经》上也就没用“薨”字。而且《春秋经》上既不称她为“夫人”,所以就没写她下葬的事,也没写上她所属的“姓”。不过为了我们的“公”(鲁隐公),《春秋经》上专门称她为“君氏”。

一些补充:

“声子”去世是在上年十有二月乙卯那天(杨注:乙卯,十五日。)。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曰:

无《传》。夫人子氏,杜预(探?左传?意,)以为即桓公之母仲子,是也。隐五年《经》云“九月考仲子之宫”,盖此时三年之丧已毕,故为仲子之庙而落成之。《谷梁传》以子氏为隐公之妻,《公羊传》以子氏为隐公之母,皆不可信。诸侯之死曰薨,诸侯之夫人或母夫人死亦曰薨。《春秋》记鲁公或鲁夫人之死,除隐三年“君氏卒”及哀十二年“孟子卒”等特殊情况外,皆用“薨”字;记其他诸侯之死,则用“卒”字。

杨伯峻先生注“君氏卒”曰:

“君氏”,《公羊》、《谷梁》皆作“尹氏”,谓尹氏为天子之大夫。“尹”盖“君”之残误字,《公》、《谷》盖因字残而误。昭二十年《传》“棠君尚”,《释文》云“君或作‘尹’”;《荀子?大略篇》“尧学于君畴”,《汉书?古今人表》作“尹畴”,皆“君”“尹”形近而误之证。《春秋》除周王及鲁侯外,列国诸侯以及卿大夫,其卒,常例皆书其名,而此尹氏若果为周大夫,竟不书名,则不可解,以是可知《公》、《谷》之误。吴伟业《梅村文集》谓此尹氏即十一年《传》郑大夫尹氏;毛奇龄《春秋传》、《春秋条贯篇》亦主之,非《左传》义。

杨伯峻先生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曰:

声子虽是隐公之母,但非惠公之正夫人;隐公虽当时为鲁国之君,却自谓代桓摄位,有让位桓公之志;故去年十二月,桓公之母仲子死,以夫人之礼为之葬,《春秋》亦书云“夫人子氏薨”。而距此不过四、五月。势不能再以夫人之礼为声子治丧。所谓以夫人之礼治丧者,当其初死,讣告于同盟诸侯,一也;既葬返哭于祖庙,虞于殡(虞为葬后迎死者之魂,祭而安乐之之礼)——此从沈钦韩说——二也;卒哭(虞后三月,卒无时之哭——意谓以后哭死者有时),以死者之主祔(以后死者祔于祖庙曰祔)于祖姑,三也。若三礼皆备,则书曰“夫人某氏薨”,又书曰“葬我小君某氏”。声子之死,既未向同盟诸侯讣告;葬后,隐公又未反哭于寝(祖庙);卒哭后,亦未祔于祖姑,三者皆不具备,则是不以夫人看待声子,故?经?书其死用“卒”字,而不用“薨”字。只云“某氏”,而不云“夫人某氏”,又不书其葬。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为公故,曰“君氏”)云:

声子姓子,依惯例,宜曰“子氏卒”。但隐公当时正为鲁君,声子是其生母,如此对待声子,或者有伤隐公之心。据襄二十六年《传》,当时习惯有“君夫人氏”之称,此不便明言“夫人”,故省“夫人”两字,改称之曰“君氏”,故曰“为公故,曰君氏”。国君曰君,君夫人曰小君,“君氏”者,犹言“小君氏”,“氏”亦犹“母氏”“舅氏”之义例。

关于“氏”,我在别处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中》以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下》

《隐五年经》: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p 0040)(01050004))(001)

《隐五年传》:

九月,考仲子之宫,将萬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p 0046)(01050701))(001)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两年,我们隐公五年(公元前七一八年,周桓王二年,宋殇公二年,卫宣公元年,齐僖公十三年,郑庄公二十六年),九月,为惠公夫人、桓公母亲仲子的庙落成举行祭礼,准备呈献萬舞,我们的“公”(鲁隐公)向众仲询问该采用多少羽数(多大规模),众仲告诉他:“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天子应该用八羽,诸侯应该用六羽,大夫应该用四羽,士应该用二羽。舞,是要控制八音从而表现八风的,所以从八开始往下减。)”。

我们的“公”采纳了他的主张,于是在我们的祭礼上首次进献六羽,首次采用六佾的规格。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考仲子之宫”曰:

古时宗庙宫室或重要器物初成,必举行祭礼,或名曰考,此“考仲子之宫”及《诗?斯干?序》所云“宣王考室”是也。或名曰落,昭四年《传》“叔孙为孟钟,饗大夫以落之”是也。或名曰成,《礼记?檀弓》“晋-献文子成室”是也。或名曰衅,定四年《传》“祓社衅鼓”是也。考与衅对文则异。《礼记?杂记下》云:“成庙则衅之,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郑玄《注》云:“考之者,设盛食以落之尔。”但仲子之宫亦是宗庙,非生人居室,故知此考即衅。衅宗庙之礼详见《礼记?杂记下》。《春秋?经》例,周公之庙称大庙,群公之庙不称庙而称宫。故此仲子之宫,即仲子之庙。《左传》文例不如此,周公太庙亦或称宫,群公之宫亦或称庙。仲子,惠公夫人,桓公之母。隐公本代桓公执政,实奉桓公为君,故为桓公尊异其母,为别立一庙。

杨伯峻先生注“初献六羽”曰:

此与考仲子之宫虽相关,而是两事。考仲子之宫是为庙成而举行落成之祭,所祭为门、户、井、灶、中霤之神。考宫之礼不用乐舞,故知初献六羽与上句不相蒙。初献六羽者,仲子神主入庙,献六羽乐舞也。六羽即六佾。古代乐舞,以八人为一列,谓之一佾。舞时,文舞执翟,《诗?邶风?简兮》“右手秉翟”是也。翟是雉(野鸡)羽,树之于竿,执之而舞,故亦称为羽。古礼制,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鲁公为诸侯,但据《礼记?祭统》与《明堂位》,成王、康王命鲁公世世祭祀周公,特用天子之礼乐,因而相沿用八佾。而今独于祭仲子时,改用六佾,故云初献六羽。知他处仍用八佾者,昭二十五年《公羊传》述子家驹之言曰:“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诸侯久矣。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论语?八佾篇》亦谓“季氏八佾舞于庭”,必鲁不废八佾,季氏始得而亦用八佾。俞樾《湖楼笔谈》谓初献六羽为始供雁、鹑、鷃、雉、鸠、鸽等六禽,曲说不可从。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考仲子之宫,将萬焉”曰:

萬,舞名,包括文舞与武舞。文舞执籥与翟,故亦名籥舞、羽舞,《诗?邶风?简兮》所谓“公庭萬舞,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者是也;武舞执干与戚,故亦名干舞,庄二十八年《传》,“为馆于其宫侧而振萬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者是也。萬舞亦用于宗庙之祭祀,《诗?商颂?那》“萬舞有奕”,用之于祀成汤也;《鲁颂?閟宫》“笾豆大房,萬舞洋洋”,用之于祀周公也;此则用之于祭祀仲子,盖考宫之后而后(?)拟用之。考宫,将萬为二事,详《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公问羽数于众仲”曰:

羽数,执羽之人数。

杨伯峻先生注“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曰:

襄公十一年?传?“郑人赂晋以女乐二八”,“二八”即二佾。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八、六、四、二皆指佾数。佾,列也,每佾八人。所谓“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者也。故《白虎通?礼乐篇》云:“八佾者何谓也?佾,列也,以八人为行列。”《楚辞?招魂》“二八接舞”,王逸《注》云:“二八,二列也。”《国语》“女乐二八”,韦昭《注》亦云:“八人为佾,备八音也。”杜《注》谓“八八六十四人,六六三十六人,四四十六人,二二四人”,误。俞樾《茶香室经说》谓“用八直是八人,用六直是六人,大夫四直是四人,士二直是二人”,尤为曲说,不可从。

杨伯峻先生注“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曰:

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材料所制乐器之音。《周礼?大师职?注》云:“金,钟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鞉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八风,八方之风也。《吕氏春秋?有始览》:“何谓八风?东北曰炎风,东方曰滔风,东南曰熏风,南方曰巨风,西南曰凄风,西方曰飂风,西北曰厉风,北方曰寒风。”八风之名,亦见《淮南子?地形训》与《史记?律书》,大同小异。此谓舞所以随乐,乐则节以八音之器,而播八方之风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故自八以下”曰:

此谓唯天子得用八佾,诸侯以下宜等而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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