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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长江流域的“双抢”说开去(一) -- 外俗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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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迁(四)

我最早的记忆,可以确定具体年月的,便是分田到户。那年我刚满三岁,依稀记得村里仓库广场上人山人海,还看见父亲藏了一张犁铧在稻草堆角落里。父亲还特意交待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后来我长大后,想起这事,问父亲那张犁铧在哪,父亲说,被人发现了,这点便宜没占成。

既然我的记忆从生产组织形式的变迁开始,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1956年,我国完成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后,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就变成了集中管理、集中劳动的形式。

到了七十年代末,这种组织形式遇到了无法克服的难题,甚至已经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

首先,集体财产面临着严重的偷窃问题。我父亲藏一张犁铧,仅仅只是冰山一角,据父辈们回忆,那时简直是偷窃成风,偷私人的东西,还有点心理负担,而偷公家的东西,人人都显得理直气壮,甚至还当成个人英雄史来讲。比如,村里养了猪,会有人合伙将小猪仔偷出来,然后送到遥远的亲戚家养殖;再比如,村里的辣椒成熟了,三五个人合伙偷盗辣椒,然后运到遥远的地方卖掉,有时,两个偷窃团伙会碰到一起,大家互相假装不认识,各偷各的……

既然是一种风气,甚至没有人感到羞耻,这个问题就非常严重了。

其次,从上到下,只要有可能,人人贪污。比如,生产队指派几个人售卖蔬菜水果,这几个人会上下其手,尽可能地将钱放入自己的腰包。再比如,生产队组织劳动力挑粪,几乎所有人会趁着其他人不注意,将粪挑回自己家……

这些贪污,还仅仅只是普通的劳动者。至于生产组织者,贪污的机会更多,贪污起来更加肆无忌惮。总之,在我的记忆中,刚分田到户,能马上盖起小洋楼的,几乎都是那些生产组织者。

最后,生产队存在着无法克服的消极怠工。比如,给棉花喷药,就喷路边的,至于远离路边的,没人会费功夫去精心伺候。

分田到户后,什么偷窃集体财产、贪污、消极怠工,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毕竟,集体财产都分了,已经没什么值得偷盗和贪污的财产了。而且,所有的劳动都是为了自己,消极怠工,则意味着自己要饿肚子。

当然,分田到户的弊病也非常明显:首先,农田水利设施荒废了,许多设施不是被废弃,就是里面的砖石被农民搬回家建房子;其次,大型农业机械扔在仓库里生锈,最终被贼偷走卖铁,农业生产机械化大踏步后退;再次,整个农村基层组织逐步崩解,农民们一步步走向一盘散沙,不仅行动上一盘散沙,思想上也混乱了,各种邪教、封建迷信、天主教、新教趁虚而入。

前面,我说过,治理一个国家非常非常难。很多时候,根本就没有万全之策,任何政策都是有弊有利的。我认为,对南方一些地少人多、不适合大型机械化种植的地区,分田到户利大于弊。

不过,我国政府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搞一刀切。比如,在东北,也搞分田到户,一户人家分到三十多亩地。这三十多亩地非常尴尬,搞大型农业机械化不划算,搞小农机械又忙不过来。因此,我认为,在东北搞分田到户就是一个错误。

分田到户到了九十年代末,又慢慢发生了变化。

九十年代末,工业化的程度越来越深,能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很多农民看到种田不划算,还需要上缴农业税,就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其他人。那个时候,田不仅不值钱,而且对很多人来说就是累赘,有时根本找不到愿意承包土地的人。

如果这个过程持续个十几年或者二十年,没准,土地经营权会慢慢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为农村现代化走出一条新路。

然而,这个过程非常短暂,当2003年农业税取消后,转包戛然而止。一些没有时间和精力耕种土地的人,宁愿让田地抛荒,也不愿意再转包。

到了2007年前后,城市化进程陡然加速,田地立即变得非常值钱,这个时候,再推行转包,就难上加难了。甚至,现在中央政府力推的土地流转,效果也不太明显。农民们都抱着一种想法,土地捏在手里,才算是自己的,犯不着为了收取少得可怜的钱就增加失去土地的风险,左右田地放在那里又不需要缴税。

因此,我对2003年贸然取消农业税不太认同。农业税应该交,农民的负担也应该大幅度减轻,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对安心种地的农民进行补贴嘛。

大体上,分田到户后,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就变成了每户单干。这种方式大体上是适应八九十年代的实际的。然而,当我国工业化程度越来越深后,每户单干还能适应新的变化吗?

所谓的土地流转,农村基层好像一点动静都没有。以后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会往哪个方向发展,我目前还看不出来。

总之,不管以后会怎么发展,我觉得,应该在共同富裕的前提下,竭力避免一刀切,提倡各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找到适合本地区的农业发展之路。

通宝推:柴门夜归,本嘉明,大圆,時千峰,桥上,故乡在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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