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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5:晋周——类能而使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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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杞昏晋悼2/4

《文十二年经》:

杞伯来朝。((p 0585)(06120002))(082)

《文十二年传》:

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且请绝叔姬而无绝昏,公许之。((p 0587)(06120201))(082)

《文十二年经》: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p 0585)(06120003))(082)

《文十二年传》:

二月,叔姬卒。不言“杞”,绝也。书“叔姬”,言非女也。((p 0587)(06120202))(082)

我的粗译:

又过了四年以后,我们的文公十二年(公元前六一五年,周顷王四年,晋灵公六年,杞桓公二十二年),杞桓公来朝见我们的主上,这是他第一次来朝见我们的文公。杞桓公还请求退回我们嫁给他的叔姬,但请求另外再嫁给他一位公主。我们的主上答应了。

就在这年的二月庚子那天(杨注:庚子,十一日。),叔姬去世了。《春秋经》上写“子叔姬”,意思就是她已经出嫁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且请绝叔姬而无绝昏,公许之”曰:

绝叔姬者,使叔姬大归,脱离其婚姻关系也。无绝婚者,成五年《经》有“杞叔姬来归”之文,是另一叔姬为杞夫人也。杜《注》谓“立其娣以为夫人”,如确,则成五年之叔姬为此叔姬之娣。孔《疏》引《释例》云:“杞桓公以僖二十三年即位,襄六年卒,凡在位七十一年。文、成之世,《经》书叔姬二人,一人卒,一人出,皆杞桓公夫人也。”据《传》文推之,可信。陆淳《春秋集传辨疑》引啖助说、家炫翁《春秋详说》以及顾栋高《大事表子叔姬卒论》皆疑此,无确证,盖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子叔姬卒”曰:

书“子叔姬”者,明其已嫁也。十四年书“齐人执子叔姬”、宣五年书“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可证。若未嫁之女,则不冠以“子”字,僖九年书“伯姬卒”,盖未适人者也。由此以知《传》文之确,而《公羊》谓“此未适人”、《谷梁》谓“许嫁以卒之”之非。

这一段《左传》(书“叔姬”,言非女也。)中之“叔姬”似亦应与《春秋经》同,即应冠以“子”字为“子叔姬”(书“子叔姬”,言非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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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十八年经》:

公伐杞。((p 0776)(07180002))(082)

《成四年经》:

杞伯来朝。((p 0817)(08040003))(082)

《成四年传》:

杞伯来朝,归叔姬故也。((p 0818)(08040201))(082)

《成五年经》: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p 0820)(08050001))(082)

《成八年经》: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p 0836)(08080008))(082)

《成八年传》:

冬,杞叔姬卒。来归自杞,故书。((p 0840)(08080901))(082)

《成九年经》: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p 0841)(08090001))(082)

《成九年传》:

九年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杞叔姬卒,为杞故也。逆叔姬,为我也。((p 0842)(08090101))(082)

我的粗译:

过了二十八年,我们的成公四年(公元前五八七年,周定王二十年,晋景公十三年,杞桓公五十年),杞伯(杞桓公)来朝见我们的主上,要遣回我们的叔姬。

四年以后,我们的成公八年(公元前五八三年,周简王三年,晋景公十七年,杞桓公五十四年),冬十月癸卯那天(杨注:癸卯,二十三日。),杞叔姬去世了。因为她是被杞国遣回来的,所以《春秋经》上记了下来。

下一年,我们的成公九年春,杞桓公来迎回叔姬的尸首,是因为我们提出了要求。杞叔姬去世,是因为杞国把她送了回来。杞桓公来迎回叔姬的尸首,是为了讨好我们。

一些补充:

这是代替上面一段去世的子叔姬的另一位叔姬,这位叔姬也被遣回来了。

杨伯峻先生注“杞叔姬来归”曰:

去年《传》云“杞伯来朝,归叔姬故也”,故今年叔姬返鲁。“诸侯出夫人”之礼,《礼记杂记下》有所记述。

杜预注“来归自杞,故书”曰:“愍其见出来归,故书卒也。若更适丈夫,则不复书卒。”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二十九日丁丑冬至,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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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十八年经》:

秋,杞伯来朝。((p 0905)(08180008))(082)

《成十八年传》:

秋,杞桓公来朝,劳公,且问晋故。公以晋君语之。杞伯于是骤朝于晋而请为昏。((p 0913)(08180701))(082)

《襄六年经》: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p 0945)(09060001))(082)

《襄六年传》:

六年春,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p 0946)(09060101))(082)

《襄六年经》:

秋,葬杞桓公。((p 0945)(09060003))(082)

我的粗译:

又过了九年以后,我们的成公十八年(公元前五七三年,周简王十三年,晋悼公元年,杞桓公六十四年),杞桓公又来朝见我们的主上,慰劳了我们的主上,并询问晋国的情况。我们的主上就向他介绍了晋君(晋悼公)。杞伯于是马上去晋国朝见,请求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晋悼公。

再六年后,我们的襄公六年(公元前五六七年,周灵王五年,晋悼公七年,杞桓公七十年),春三月壬午那天(杨注:壬午,二日。),杞桓公去世,他们来报丧的时候首次通报了杞桓公的“名”,因为我们是“同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杞伯于是骤朝于晋而请为昏”曰:

骤有疾速和频数两义,时杞桓公即位已六十四年,年甚老,未必能屡次远行,此处作疾速解为宜。

杨伯峻先生注“六年春王三月”曰:

正月十四日乙未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杞伯-姑容卒”曰:

据孔《疏》引《世本》,姑容乃杞成公之弟。

杨伯峻先生注“始赴以名,同盟故也”曰:

杞桓公立于僖公二十四年,在位七十年,唯曾于鲁成公五年、七年、九年与鲁同盟,襄公之世未见同盟,此同盟盖指前一代言。杞自入春秋以来,其君主之死未尝书名。杞成公死于僖公二十三年,亦书“杞子卒”。自此以后,杞君之死与葬皆书于《鲁春秋》。余详僖二十三年《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二十三年经》“冬十有一月,杞子卒。”曰:

《春秋》于杞,初称侯,见桓二年;庄二十七年又称伯,以后多称伯,偶亦称子,此及二十七年“杞子来朝”、襄二十九年“杞子来盟”是也。((p 0401)(05230004))(082)

桥案:对于杞国国君的称谓,是《春秋经》对国君之称谓中最复杂的,恐怕也反映了鲁人对杞国的复杂心理和两国关系的密切和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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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二十三年经》:

三月己巳,杞伯-匄卒。((p 1071)(09230002))(082)

《襄二十三年传》:

二十三年春,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平公不徹乐,非礼也。礼,为邻国阙。((p 1072)(09230101))(082)

《襄二十三年经》:

葬杞孝公。((p 1071)(09230004))(082)

《襄二十九年经》: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p 1153)(09290005))(082)

《襄二十九年传》:

晋平公,杞(qǐ)出也,故治杞。六月,知悼子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会之。郑-子大叔与伯石往。子大叔见大叔文子,与之语。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xù)周宗之阙(quē缺),而夏肄(yì)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晋不邻矣,其谁云之?”((p 1158)(09290801))(082)

我的粗译:

十七年后,我们的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五五〇年,周灵王二十二年,晋平公八年,杞孝公十七年),三月己巳那天(杨注:己巳,二十八日。),继承杞桓公的杞孝公去世了,他的妹妹晋悼夫人为他服丧。但平公(晋平公,晋悼夫人之子,此时二十岁左右)却没有停止宫廷中日常的音乐演奏,这不合“礼”的要求。按“礼”的要求,邻国有了丧事,也要停止奏乐。

因为晋平公是杞国来的夫人所生,所以在我们的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五四四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杞文公六年),晋国要为杞国重修城墙。这年六月,知悼子(荀盈)纠合了各家诸侯的大夫一起为杞国筑城,我们的孟孝伯(仲孙羯)也参加了此次行动。郑国则派了子大叔(游吉)与伯石(公孙段)前往。

子大叔(游吉)去见了卫国的大叔文子(大叔仪),和他谈话,文子(大叔仪)说到:“甚乎其城杞也!(这次他们为杞国重修城墙实在太过分了!)”

子大叔回应说:“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晋不邻矣,其谁云之?(有什么办法呢!晋国不关心我们周家的破败,却去为夏家的后裔效劳。这样他们肯定会抛弃我们“姬”家的各族,不是明明白白的吗。既然他们抛弃“姬”家的各族,还有谁会拥护他们呢?“吉”听说,抛弃同族,接近异族,这叫作“离德”。《诗》里说了:“协比其邻,昏姻孔云。(能和睦他的“邻”,婚姻就有人“云”。)”晋国已经不“邻”了,还有谁会和他们“云”呢?)”(杨注“其谁云之?”:“谁与之周旋友好乎。”)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三年春,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曰:

据成十八年《传》“杞伯于是骤朝于晋而请为婚”,其年杞桓公已老,晋悼年仅十四,或者以其少女为晋悼夫人,杞孝之幼妹,晋平公之母。悼夫人服其兄丧,见下章“宣子墨縗冒絰”《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礼,为邻国阙”曰:

阙即徹乐。邻国有丧,诸侯亦不举乐。杞孝公于晋平公虽为舅甥,但于古礼,诸侯于朞年之丧不服,故以邻国责之。

杨伯峻先生注“而夏肄是屏”曰:

杞为夏之后,故曰夏肄,肄,余也。屏,即蕃屏,保护之义。此言晋不忧周室之衰弱而惟护助夏代剩余之国。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曰:

《诗小雅正月》文。协比,亲附。孔,甚也。云,毛《传》:“旋也。”郑《笺》:“犹友也。”邻本意为相近者,此指诸姬。诗谓亲爱相近者,婚姻之人则将甚与周旋友好。余详僖二十二年《传注》。

《诗小雅节南山之什正月十二章》:

彼有旨酒,又有嘉肴;洽比其邻,婚姻孔云。念我独兮,忧心慇慇。(《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74)《小雅节南山之什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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