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马航MH370航班已经确认坠毁在澳洲西部印度洋 -- 陈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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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前提应该成立:在劫机事件中,劫机者是蓄谋已久的,而马政府是措手不及的。
劫机者事先会慎密考虑。宣布劫机后随即脱离吉隆坡--北京航线,这个时候飞往哪里就有多个选择:
1、如果马政府愿意谈判,则飞机绕圈。
2、如果劫机者谈判没有立即取得成功,则必须尽快飞离马军方的雷达区。这样既可加大谈判筹码,也可避免被马军方击落。
3、飞往任何陆地、国家都有可能被马政府称为劫机恐怖分子,而被要求的相关国家协助击落。
4、劫机者通过飞往荒漠般的南印度洋,向任何相关者表明劫机只为了政治目的,不会撞击城市大厦。
5、劫机者认为即使美国空军、英国罗罗知道飞机的航迹,一看飞往的是南印度洋,没有撞击陆地的可能,也就减小了被击落的风险,从而可以继续与马政府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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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劫机者似乎应该劫持一趟吉隆坡--纽约的航班。 普鲁托 字155 2014-03-25 13:25:00
🙂跑几千公里外“自杀”,非常不合理 3 meokey 字342 2014-03-25 10:21:45
🙂机长的家可是隔了好几天才去搜的 发了胖的罗密欧 字43 2014-03-25 16:01:22
🙂飞往南印度洋是最合适的选择,解释如下。
🙂架机自杀与被击落,在谈判时有区别吗? 3 meokey 字547 2014-03-25 11: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