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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鞑靼战纪——明亡清兴的第三方视角》 -- 京华烟云AM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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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一、人生若只如初见》

有种说法认为,明朝的灭亡始于嘉靖皇帝,而更多的人却宣称其孙子万历皇帝才是罪魁祸首,正是由于他长达数十年的消极怠工和不做为,才将这个曾经繁花似锦的帝国拖入绝境,至于最后无力回天的崇祯皇帝,只不过是一只可怜的替罪羊罢了。

不过,当时的欧洲传教士对万历的印象都还不坏。“距离产生美”以外,也许还因为,我们的皇帝除了极其懒惰(当然这么说也许不全面,毕竟他还搞过‘万历三大征’),还极其贪婪,除了肆无忌惮地扩充自己的私房钱也就是内库,他尤其是对那些稀奇古怪的新鲜玩意儿,只要看到,都想方设法据为己有。

传教士带来的自鸣钟、天象仪等等好玩的东东,正好搔到了万历的痒处,玩得他乐不思蜀流连忘返。甚至,在几个有权势的教友——后面还会提到这些在中国历史上很有地位的名字——的帮助下,以方便修理这些“贡品”的名义,利玛窦等人还获得了自由出入宫禁的特权。

但花团锦簇的宫禁之外,明帝国却正向着黑不见底的深渊,无可挽回地急速滑落。就在利玛窦抵达北京的万历二十九年即1601年,中国东北的一个少数民族酋长同样来到了帝国京师“朝贡”,此人的名字叫做努尔哈赤,据说在他的本民族即女真人的语言中,这个词是“野猪皮”的意思。

不仅如此,“野猪皮”酋长的两个同母弟弟,舒尔哈齐是“小野猪皮”,雅尔哈齐是“豹子皮”,而“野猪皮”十一年后才出生的儿子多尔衮,在女真语中则是“獾”。很显然,在那个绝不会提倡动物保护的年代,此种情况只可能意味着一件事,即女真这个民族,是依靠打猎为主要营生的。

没有证据表明,同在北京“朝贡”的传教士和努尔哈赤两拨人有过什么接触,利玛窦等也没有留下关于努尔哈赤的任何记载,事实上,当时整个大明朝都没将这些女真人太当回事,只认为他们是些野蛮的臣属而已。与致力于改变异教徒信仰的传教士不同,努尔哈赤在思想上没那么多“高大上”的觉悟,他这次到京城主要是给高官们送礼也就是行贿来了,至于为什么,咱们到后面再说。

此前的万历二十年即1592年,中国和日本在朝鲜爆发大规模战争,看起来颇为忧国忧民的努尔哈赤主动向朝廷请缨,要求率女真骑兵去朝鲜打鬼子。虽然该提议被担心引狼入室的朝鲜当局婉言谢绝,但朝廷对努尔哈赤的积极态度无疑十分满意,不久后便册封其为龙虎将军。另外不得不说的是,抗日援朝期间,明军在东北的兵力布署十分空虚,尤其是悍将李如松麾下的辽东铁骑大多调入朝鲜作战,从而给了野猪皮先生极大的发展空间,他趁机大肆吞并其他女真部族的领地,无所不用其极地膨胀自己的势力。

那次进京朝贡十五年后的万历四十四年即公元1616年,这位渔猎民族首领终于在赫图阿拉,也就是今天的辽宁省新宾县永陵镇起兵造反,自称“覆育列国英明汗”,年号“天命”,国号则沿用了女真祖先的“金”,历史上通常称其为“后金”政权。这个后金,就是清朝的前身,而后金开国汗王努尔哈赤,便是后来被尊称为清太祖的那个人。

此时,利玛窦已经去世六年。认识他的人们肯定不会想到,这个被士大夫尊称为“西泰先生”,外表看着慈眉善目的意大利老头,竟然能教出一批精通杀人火器和使用技巧的中国学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面来明清战争的进程,也在客观上延续了大明的寿命。甚至号称战无不胜的“野猪皮”汗王本人,最后也很可能栽在了他们手上。

这是由于,如果努尔哈赤真是像传闻中那样死于炮创,那么导致他死亡或重伤的那颗炮弹,肯定是从宁远城头的红衣大炮发射的。有人考证过,这些大炮都是从澳门外海搁浅的英国巡洋舰上打捞出的,当初组织引进它们的,是利玛窦的一个著名学生,而指导和训练帝国炮兵如何使用它们的教官,则是利玛窦的再传弟子们,甚至当时宁远城现场的明朝炮兵指挥官,还是他们中的一个。

如果努尔哈赤能穿越回公元1601年,不知会不会专门去拜访一下同在北京的利玛窦们,并同他们搞好关系?唉!人生若只如初见……

既然所有的故事都要从头说起,要想搞懂明清之间的恩恩怨怨,就要往前找原因,而按照传教士们的说法,中国人和这些“鞑靼人”之间的纠葛,起码要追溯到距当时四百年前的公元十三世纪初:“威尼斯人马可波罗叙述中国和鞑靼之间的战争,按他们史书和编年史所记载,始于1206年,持续了七十七个年头。”

这里重申一下,“鞑靼人”是当时西方传教士对长城以北所有骑马民族的统称,并不只局限于女真人,也包括蒙古人和其他游牧渔猎民族。很可能,在他们和当时的明朝人看来,女真和蒙古这些“鞑子”都是一丘之貉,是没有多大分别的,要说就要一块儿讲才行。

我们知道,公元1206年,蒙古草原各部在今天外蒙肯特山东麓的斡难河源头召开大会,共推铁木真为“成吉思汗”,建国号“大蒙古国”,这也标志着日后席卷欧亚的蒙古帝国正式成立。

也许是因为发音过于接近,当时的欧洲人,经常把成吉思汗铁木真和公元十四世纪后期的帖木儿大帝即中亚帖木尔帝国的开国皇帝相混淆,即使学识渊博的利玛窦也没有搞清这两人的关系,他曾经写道:“一直到1206年,异族人才第一次有征服全国的记录。那时候有一位鞑靼领袖是整个民族的征服者,向整个国家进行胜利的进军。我们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而我也觉得有理由认为,他就是帖木儿或他的一个继承人。”

其实,“鞑靼”和“中国”的战争,或者蒙古征服中原,肯定比公元1206年这个时间要晚得多。成吉思汗于公元1211年才大举入侵中国北方,他们进攻的对象,正是努尔哈赤们的祖先建立的国家——金朝。成吉思汗宣称,蒙古与女真有着血海深仇,自己的祖先俺巴孩曾被金朝残忍地杀害,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许多年以后,当女真人的子孙努尔哈赤,起兵反叛曾推翻了蒙古的明帝国时,也动用了几乎同样的借口。

到了公元1234年,在草原铁骑狂风扫落叶般的打击下,女真人建立的金朝灭亡。蒙古对中国南方的宋朝正式宣战,则要一年之后,在此之前,双方至少在名义上还是反金的盟友。令人惊异的是,这些看上去斯文孱弱的宋人,在开始阶段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到了公元1259年,蒙哥大汗大举南征,竟然在钓鱼城(位于今天的重庆)殒命,至于这事到底是不是杨过大侠干的,则永远成谜。

胳膊终究扭不过大腿,“最后鞑靼人在1278年整个征服了这个强盛国家,灭了宋朝,建立名为元的新王朝。元朝鞑靼族传了九代皇帝,和平、安定地统治中国达七十年之久;大约在这场战争结束时,威尼斯人马可波罗随鞑靼人到达中国,这见于他的著述。”

如果以都城临安被占、皇帝和太后被俘,做为南宋灭亡的标志,那它发生在公元1276年,但若以南宋最后一支舰队在著名的厓山海战中全军覆没做为灭亡的标志,则为公元1279年。无论哪个,都和传教士说的对不上,显然后一个的可能性更大,鉴于这些传教士是与笔者一样的半吊子历史票友,一年误差自然可以原谅。

近代政治社会学的奠基人、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

“在被征服者是先进民族,而征服者却处于半开化状态的情形下,就像北方民族侵入罗马帝国,或蒙古人入主中华帝国时那样,野蛮人通过军事征服所赢得的权力,能使之与被征服的文明民族达到同等水平,并共同向前发展,直到被对方同化为止:

“一方拥有实力,另一方拥有智力;前者需要被征服者的知识和技艺,后者则羡慕征服者的权力。于是,野蛮人将文明人请入他们的宫廷,文明人则向野蛮人开放了自己的学校。”

托克维尔生于拿破仑极盛时的1805年,死于整个世界都混乱不堪的1859年,他的另一部名著也许更为我们所知,那就是前段时间被高层推荐,社会广泛提及的《旧制度与大革命》。

仿佛是为了证明二百年后那位法国哲人的正确性,对于占据了中原的蒙古人随后的生活,明末的西方传教士写道:“在这个时间内,鞑靼人遗忘了他们昔日英勇气概及尚武精神。在中国享受安逸生活,消磨了他们的意志,因长期和平相处,他们变得日趋温顺,为中国人的本性和气质深深感染。”

不过嘛,托克维尔和传教士也许都太绝对了,以后者为例,此话前一半大概是对的,安逸的生活确实消磨了草原骑士们的斗志,但后一半嘛,翻看史书我们会发现,除了萨天锡、马伯庸(可不是祥瑞御免的马亲王,而是元朝诗人马祖常)等极少数外,起码在元朝存在的大多数时间里,大多数“鞑靼人”都与中原文化格格不入,恐怕从未被“中国人的本性和气质深深感染”。导致这个帝国最终覆灭的元末农民大起义,起因相当复杂,但起码有相当一部分因素,是源于这种文化上的冲突和民族间的矛盾。

到了这时候,我们的大明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也就是朱元璋,终于隆重出场:“一个姓朱的贱民——他是一个偶像献祭者的仆役——起兵反抗鞑靼人。这个对他那受着奴役的国家心怀不平的人,也产生了当权的野心,做起了拦路强盗。”

蒙元实行种族隔离制度,汉人被划进了最低的两个等级,称朱元璋为“贱民”应该并不离谱,而上述的民族主义情绪无疑也是朱元璋等汉人参加起义的原因之一。至于朱的宗教信仰,看过《倚天屠龙记》的童鞋们自然知道,身为教主无忌哥哥的小弟,年青的朱重八曾是一名摩尼教也就是明教信徒。只不过,历史上的他是否真曾加入该教,后世众说纷纭,即使真有这事,当时中原的明教早和白莲教等秘密团体相互融合渗透,已不再只是一个单纯的宗教组织了。

很显然,传教士是相信上面这种说法的,他称朱元璋为“偶像献祭者的仆役”,其中自然不无贬义。但同时,他又对这位异教徒的品行评价颇佳,说“他天性宽大,英勇,思想和行动敏捷;不乏志气、计谋、同伴及运气。”另外,重八似乎没做过打家劫舍的强盗,而是由和尚直接参军的,除非后世史料对此事有意漂白。

传教士记述说,我们的重八哥“召集大批人马,短时期内组成一支大军;从此他不再是强盗,成为一员军事指挥官,勇敢地进攻鞑靼人。”朱元璋于公元1352年加入郭子兴的红巾军,从普通士兵干起,很快得到主帅的赏识,被郭招为养女婿,新娘子就是后来有名的大脚马皇后。结婚后,朱重八才正式改名朱元璋,据说前两字取“诛元”谐音,而璋是一种尖头的玉礼器,正好象征“诛元”的家伙事儿。

长话短说,经过十六年的艰苦鏖战,期中大多数时间,他的主要对手都是陈友谅、张士诚等其他义军头目而非蒙古人,到了公元1368年,朱元璋终于扫灭群雄,在应天府也就是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同年,明朝大军北伐,一路摧枯拉朽,很快攻占大都,元帝国灭亡。对于这一事件,传教士写道:“多次激战后,他取得辉煌战功,终于在1368年把鞑靼人赶出中国,立下不朽功勋,接受整个中国作为他英雄业绩的酬奖。”

明太祖的“洪武”年号,其来历众说纷纭——该年号并非像通常那样,由大臣们引经据典提出备选方案,而是朱元璋直接拟定的,因而皇帝基于什么理由就不得而知了。在这里,传教士也提供了一种说法:“他创建大明王朝,作为王朝的第一个皇帝,他自命为洪武,意思是‘著名武士’。”

这可能是当时中国民间的普遍看法,比如利玛窦也曾记载:“以智慧或诡计成功地屈服别的军阀的英雄,是朱姓家族的一个后裔,后来中国人称他为‘洪武’,意即‘卓越的统帅’,更准确的翻译则是‘洪水般的武功’。”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传教士们看来,朱元璋之所以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他鲜明地打出了民族主义大旗:“在取得如此赫赫功绩后,各省纷纷归顺于他,也就是归顺自己的国人。他成为百姓的解救者:因为中国人之爱戴和尊敬自己人,一如他们之憎恶异族,这是他们的天性。”

传教士不知道的是,尽管因民族主义而受益颇多,但夺取天下后,明太祖并没有教导国人无原则地憎恨异族,反而鼓励和吸纳有才华的鞑靼人为新王朝服务——“蒙古、色目人有才能者,许擢用”。即使对于元朝的那些皇帝,他也没有一棒子打死,而是认为“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孙罔恤民隐,天厌弃之”,很显然,明太祖不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

对于这位创建了中华帝国未来五百年基本制度的皇帝,西方传教士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利玛窦自然注意到了朱元璋制度性建设的成果:“今天治理中国人的法律都不早于洪武,所有这些法律或是由他亲自制订的,或是从他的前人那里接受过来的。他的计划明显地是制订一部全面性的法典,是以可惊叹地保证国家的安全,以及他和他的子孙后代绵延久远。”

显然,这部法典就是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鸿篇巨制《大明律集解附例》,简称《大明律》。该法典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洪武年间经过三次大规模修订后最终定稿,终明一朝再无修订,遇到需要变通之处,朝廷就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以辅律的形式做出修正案,这是因为朱元璋极其讨厌子孙后代“变乱成法”,甚至明文规定有敢修改者严加惩处——“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

《大明律》影响了中国五百年,这部法典除了条文繁多覆盖广泛之外,与以往各朝法律相比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量刑上向两端倾斜,罪轻者惩罚更轻,罪重者——比如“谋反”等——惩罚更重。尤其是,它还特地增加了“奸党”一条,从而开了历代法典先例,《大明律》命令禁止“奸党”与太监和官员相互勾结,这无疑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征,是为朱元璋打击朋党服务的,但可悲的是,有明一代最后却成为中国历史上朋党最为猖獗的朝代,这肯定是洪武皇帝始料未及的吧。

朱元璋将帝国首都选在自己的老巢应天府,也就是长江边上的南京,卫匡国说:“他很快整饬朝政,创立大明国;不再担心被解放的人民造反。他定都那条大江岸边的南京,中国人因这条大江奔腾入海,称之为‘洋子’。”

其实,“扬子”并非海洋之“洋”。这一名称源于隋代在扬州南岸设置的一个叫扬子津的渡口,最初专指扬州、镇江附近长江段,后来扩大为长江下游。据考证在明末清初时,渡海而来的欧洲人从长江口溯流而上时,一定会经过名叫扬子江的这段长江,因此西方遂以“扬子”(Yangtze)来称呼整条长江。

待续,请继续期待下篇《二、不可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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