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判决前的瞎想 -- 夕曦
我承认对此案比较八卦,比较关注。
对此案,我不关心结果,关心的是此案代理律师的行为和策略。
原因之一是前几年在发生“李天一打人案”之前,在大街上看到过他的桔黄色改装宝马车,非常招摇、野蛮超车,所以印象深刻。
另外的原因是当年无意中的一个提议,让我太太放弃了已考过一半的医生资格考试,该行从头申请进法学院学习法律。法学院学习中最得意的获奖是法庭辩论,毕业后自己开业,在法庭上打过不少官司,还没有让当事人吃亏过。在这过程中,我先是她辩论的对象,后来逐渐变为讨论一些公开的案件。时间长了,或多或少总有些收获,现在拿出几点来和大家分享。
一是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的官司好比棋盘上的对弈、战场上的厮杀,使用各种策略、技巧。拥有比较强的有利证据、经验较多的一方,气定神闲,会按部就班一波接一波地进攻,层层加码。这一方一般行事低调,不张扬。所以除了相关人员,其他的普通人从这一方不会得到太多的信息。而另一方由于底气不足,多会虚张声势、反客为主,在细枝末节上大作文章、大造声势,以博取陪审团、法官的同情或转移注意力,甚至公开评论、泄露案情信息,在媒体上造势。所以,如果不公开审理,外人对该案件的了解,多是从这一方获得。
二是律师是当事人的法律代理,可以成事也会败事。如果看到律师喜欢在媒体上发表信息,这样的律师多半是为律师自己的利益炒作,而不是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最终结果如果不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直接伤害就谢天谢地了。这种律师从一两个案子可以给自己获利,但长期鲜有不受惩罚的。比较出名的是海明大律师,代理过翟田田和桑兰的案子。大家可以查查当事人最后的结局。此案中打酱油的兰和大律师非常张扬,以前代理过药家鑫父亲向张显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比较一下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获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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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判决前的瞎想
🙂臭名也是名,李家律师能得到什么 5 布达 字1217 2013-09-29 21:57:44
🙂既然有了泰森和科比,多一位李某某也未偿不可呀 渔儿漂漂 字1696 2013-09-28 09:25:48
🙂韩国人终于赞了一次 金台夕照 字180 2013-09-27 23:22:01
🙂有些纳闷,一个律师出这个砸招牌的臭名,能有什么利益了? 2313234454dfsd 字0 2013-09-26 11:15:11
🙂我感觉这么做的律师都是不这么成功的 夕曦 字0 2013-09-26 12:09:52
🙂陈有西,兰和,都是名利双收的大律师了,这样作贱自己,何苦 1 2313234454dfsd 字180 2013-09-26 13:34:40
🙂我没有注意到陈有西是否象兰和那样利用媒体炒作 2 夕曦 字99 2013-09-26 13: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