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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现代中日领土争端的总根源——中日友好和平条约 -- mu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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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第四条
条约是双方博弈的产物,也只能由双方博弈而解读。中国垄断不了中日条约的解释权,所以,中国政府有无文件进行限定,这是根本无关痛痒的,只有对内糊弄能力,对外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我解说了第四条的要害,你不妨仔细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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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邓小平不是你这样漂白的 mutong 字56 2013-05-13 23:32:00
🙂有请法律专家解释一下 自以为是 字0 2013-05-14 00:04:38
🙂第四条 8 筱风 字558 2013-05-11 11:18:56
🙂中国政府没有权力单方面解读中日条约
🙂解释权 筱风 字154 2013-05-16 13:48:19
🙂呵呵,你有见过法院解读双方合同,需要某一方单方文件来解读 mutong 字173 2013-05-19 11:44:23
🙂哪个法院? 筱风 字116 2013-05-21 16:11:18
🙂花! 桥上 字22 2013-05-10 11: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