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读读郎教授 -- 跳楼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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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帖子,本来还想等他连载完了之后请葡萄评价一下

因为里面有很多在我看来耳目一新,而且觉得很有其道理的提法。(如后面那些)。并且。。。涉猎的这些话题。。英美法系,欧陆变迁,贵族传承等等都和葡萄专精的话题有很大重叠。没想到葡萄早就注意到了。

这是作者在人人网的主页,我是在这看的连载翟文喆

其实律师学院的学生聚餐,是律师学院教学的一部分,法学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人的交流,也就是霍尔姆斯所谓“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种聚餐就是法学院内部交流的一个重要的途径。这

作者引用的这句“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一下子就使我感受到了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的道理,以前一直理解不了这个问题。。

ok,西方的学术体系中,法学不是一个和其他职业并列的“专业”,简单的说,法学是帝王之术,是培养领导人(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的专业。

这句总结也是掷地有声。

第二部分,也就是续一给我的知识是最多的,难以引用一两句话评价,但是关于现代欧洲的民族情势,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影响,以及现代欧美人对于全世界各个种族民族远近亲疏观念的分析,是入木三分的。后面有一节还补充了关于家养小精灵“多比”暗示美国黑人的一些说法。虽然在我看来,这些分析是符合逻辑和现实的。但是作者毕竟也不是白人,所以本来还是想请教一下葡萄的意见参考参考。

第三部分(续二),开头就是这样一段:

因为法学是统治之术,是西方学术的制高点,就像《哈利波特》中的火焰杯,代表最高荣誉,但是拿到火焰杯的过程却充满了危险和挑战,前面的深水区里漩涡密布,很容易让你们受到伤害。借用《火焰杯》中校长的一句话,有些游戏:

“胆小的人不宜参加”

最终的成功者必须经过残酷的淘汰。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必须在精神上脱胎换骨。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点毁掉你们的童年,你们怎么真正成熟!法学是统治者的事业,如果不毁掉你们的平民心态,怎么能进入领导者的行列! 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科学,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恶,你们又怎么能彻底的明白正义!这些话,也许你们很久才能明白。

和农业较为依赖耕作技术相比,牧业对身体条件的依赖要求比农业重得多,因此在欧美的教育传统中,对身体的训练,是教育的头等大事之一,和智育可以相提并论。体育教育不仅仅能锻炼强健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准军事训练……欧美体育教育的精华,就是在分队竞争中,锻炼人的斗争精神、规则意识、协作才能。只有能在球队中做的了队长的人,才能在猎场上指挥同伴,也才能在战场上指挥的战士。等战争结束后,也才能承担统治者的重任。

英美的大学每年要举行无数的各种类型的体育比赛,……这种比赛花费相当惊人(远比在教室里上课费钱),但学校从来是在所不惜,就是因为是否有发达的体育教育,是一所大学是否是一流大学、是否属于培养统治者的摇篮的标志之一。学校中真正能做学生领袖的,很少是考试中的第一名,往往倒是球队的队长或者明星。到了找工作的时候,在学校的球队中当队长的经历要比拿几个A更受雇主的重视。

这一段从畜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的本质区别讲到中国人和欧美人对待智育体育的不同态度,很清楚地讲出了“他们和我们不一样”这一层意思,给我比较多的启示。我个人的思考习惯容易进入以己推人的思维方式,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很好用的方法,但是这个观点从地理特征讲到文明发展,从文化历史讲到民族习惯,颇像黄仁宇的那种思考方式,很合我的胃口。

赫敏帮自己的男朋友,也许中国观众表示可以理解,只是人之常情而已。但是一个有英国主流价值观的观众看来,这种违反规则的行为,绝对是个无法容忍的的大错误,这样选拔出来的球员是要输球的,——要是在战场上,是要败阵的。……遵守规则,是法学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统治者和平民观念的重要分界线。统治者必须严格执法,平民则喜欢抄捷径走后门,大家先记住这个话头,下面还要深入讨论。

这段话从赫敏帮助罗恩不光彩地赢了选拔开始讲,从原理上我谨慎赞同,但是就现代欧美社会、甚至是所谓“上流社会”而言,这是否属于真实情况,没有实际了解,我觉得不能下定断言。

第四部分(续三)从上一节的体育教育,这一节讲到中国人为什么没法把体育教育纳入高考体系,又讲到欧美人和中国人对于努力和天赋的不同观念,最后引申到了白人根深蒂固的discrimination的问题。从这一节中可以发现,discrimination并非完全贬义,这几十年来大概渐渐开始政治不正确了,但是这种观念确实很难完全从欧美人身上消除,可以说是刻在他们的文化基因之中的。作者引用了宗教上的来源,甚至引用了游戏系统为例子,十分有说服力。

中国高考的基本理念,是假设幼儿的大脑是一片空白,在这个层面上人人先天平等。教育的目的在于传授知识,传授的效果则取决于学生的努力程度,教师要鼓励好学生刻苦读书,而高分就是对勤学的奖赏。因此,像体育这种比较依赖天赋而非勤奋的科目,在中国的高考体系中就很难找到位置。你能接受一个刻苦读书的勤奋女生落榜,而一个五大三粗的笨男孩被高校录取吗?而英美国家的主流教育理念正好相反,在他们的教育理念中,勤奋并不特别重要,而天赋则是首要因素。……英美主流教育理论认为,知识是一种人脑的内在的机能,无需被教育活动传授,教师的作用只是把它激发出来。……众所周知,斯内普一贯歧视非纯血的学生,他性格古怪,说话阴阳怪气,对学生很不友好。但斯内普这句话(我不期待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掌握魔药学,但是对于少数有天赋的,我可以教你们)实际上可算是“直言不讳”,因为他的教育理念并不是霍格沃茨的特例。紧接着第三堂课飞行课:

作者在飞行课的这个细节上着力很深,他主要讲了这么几点,先是“抓住扫帚的顺序,反映了不同学生的天赋”,哈利波特自然是第一个,而讲到第二个的时候,他说道:

第二个镜头呢,给了马尔福!他只是比哈利稍慢一点点而已。这就是马尔福参加了食死徒却在第十九年后还活了下来的原因——他血统高贵并不是空话,他本人有相当高的天赋,这届学生中仅次于哈利而已。

我在十年前第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候,马尔福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小丑的角色,后来也觉得马尔福总是小人得志。但是作者这个观察,实际才是准确的。

作者特别提到赫敏没有飞行术的天赋,并且还提到,她没有的天赋还有很多,在这段里,作者提出了:

大家别小瞧这个疯疯癫癫的特里芬妮,她教的这门课是霍格沃茨课程表里最高级的课程之一,大致相当于中国儒家五经中最难的《周易》,……赫敏当然不是没有天赋的孩子,但她的优势偏向于依赖背诵的课程方面。……赫敏有“记忆天赋”。赫敏喜欢的课程,比如“古代符文”,就是典型的背诵课。……什么是“古代符文”呢?表面上看是用如尼文字等书写的咒语。其实英美贵族教育体系中不学外语,(坦率地说是瞧不太起“低等民族”的语言),只学古典语言(拉丁语、希腊语),这门课实际上相当于中国的外语课,

两个很有趣的对应。

英美教育理念的“天赋”是个很有趣的概念,一方面,他们认为每个人的天赋差别很大,而且基本不能靠后天改变,这好像很不平等;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即使再差的人也有某种天赋,只是和别人不同而已。老师只要发掘其中的潜力,则任何人都可以成功。这个理念常玩欧美网络游戏的同学应该很熟悉,……用他们的话来讲,就是“上帝在这里关上一扇门,就会在那里打开一扇窗子。”这种教育理念在剧中的典型例子,如胖胖的小朋友纳威:

这一段是讲天赋的不平等和平等的有天赋,宗教理念,结合剧中人物的例子(纳威),又有欧美游戏的例子,很有说服力。

但是说也奇怪,中国现在的教育模式,仍然是高考体制为主,多少“素质教育”的好计划,听起来不错,一旦遇到高考指挥棒,就会出现各种走形。为什么不根本上引进英美国家的教育理念呢?因为强调天赋的教育,有一个隐含的逻辑,不知道各位能不能接受。在这种教育理念下,人的差异会被固定化。天赋是先天的、用生物学的说法就是遗传基因决定的,但基因会代代相传,是不可改变的因素。强调天赋的结果造成这样的逻辑:商人有经商天赋,他们的子女仍然有经商天赋,也就应该继续经商;音乐家有音乐天赋,他们的子女仍然有音乐天赋,也就应该继续搞音乐;……;这还不要紧,关键是:统治者有统治的天赋,他们的子女仍然有统治的天赋,也就应该继续统治大家。

说人话。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顺理成章地到了这里,作者想要让读者领会的东西“图穷匕见”了。他强调:

英国文化的主流是贵族文化,而贵族的基础则是血统,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不搞明白这一点,学习英国的一切都不会入门。

接下来作者详细展开了一些英国贵族制度的内容,包括女王、上院等。

至于贵族精神对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影响,那更是无所不在。民间对贵族精神的追求,比上流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去年大家都领教过的这个场景:(威廉王子婚礼)

这场婚礼一共花费4722万英镑(折合4.7亿人民币),全由纳税人支付。英国民间的态度呢?一片欢腾,载歌载舞,视若第二国庆,(英国国庆节是女王生日)。

作者又有趣地拿出了中国的一个不甚对应的情形,但是当读者体会到了自己如何看待这类事情出现在中国的时候,就体会到了自己和纳税还欢腾的英国民间的区别了。

《哈利波特》中的贵族和平民,对应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不难回答,片中有一对很常见的概念:“纯血”/“麻瓜”。……贵族和平民的分界线有很多,最主要的一点,是血统,或者是对血统的态度。平民不介意血统是否混杂,而贵族们则坚持只和贵族结婚……对于贵族来说,他们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具有优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远、更聪明、更勇敢)的人群。……这就是贵族们坚持只和贵族结婚的原因,他们怕流失自己的优秀基因。哈利的飞行天赋哪里来的呢?大家注意赫敏的英语原文:It's in your blood

这也是我颇有印象的一个场景,当时哈利他们在“荣誉室”看到了自己的父亲过去就是捕球手,因为魔法石一章通篇在讲哈利对父母的怀念,所以一般就忽略了赫敏这句话所包含的这层意思。作者不无同情地说道:

顶着一头代表平民的褐色头发,来到这个学习统治术的贵族学院,大部分同学不是纯血、就是Half-blood。在这里她面对的不是“偏见”,恰恰相反,马尔福们的看法是“正见”,是科学。人家的优秀素质已经比你领先几十代了,有优越感是正常的,歧视到你无话可说。

必须强调一点,在英美主流文化中,坚持人种、出身方面的“歧视”是一个基本的思维方式。其中的关键词,也是个英语固有的概念,叫做discrimination。……英美文化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征服者,是优秀的文化,其他民族都是被征服者,他们的文化都是劣质文化,但要根据其劣质程度,给予其不同的区别对待,比如法国是表兄弟,德国是堂兄弟,中国人是情人,印度人是家仆,防着点犹太人,千万不能给“那个民族”有正面露脸的机会,等等,这就是discrimination。说白了,英美文化的根子是征服者的文化,里面根本就没有“民族平等”这个念头。

这一段很是迎合了我的一些观念,听起来是很顺耳的。大概还有不少跟我差不多的人,但是我想提出的是,尽管可能有为数不少,并且阶层不低的白人是这样的想法,我认为大多数普通欧美人的想法也是要随时代变化的,白人根深蒂固的discrimination要多加注意,但是也不能总是静态的来看这个问题。

如果各位把“血统论”当作英美价值观念的一切的话,就太低估这个体系的复杂程度了。……血统论是基础,但绝不是英美文化的一切。简单的说,英美主流价值观念对血统论的态度是:有血统论,但不唯血统论。民族和出身很重要,但你仍然有自由选择的机会。……这就是英美文化中的另外一个关键词:自由选择。

这一段我想起了葡萄说过的“份额”。。。

第五部分(续4),这一部分主要讲上部分提过的“自由选择”,以及这个概念和基督教的密切关系。

先是讲自由选择的必要性

血统论像一道墙,给贵族以安全,但墙修的太高,未尝不是一座监狱。血统论最大的问题,是让出身较低的人(下文简称平民吧,并不严格)感到失去生活的希望。在霍格沃茨,马尔福不和赫敏说话,只是用阴冷的眼光看着她,同样,在麻瓜的世界里,哈利也少不了挨表兄弟的拳头。如果平民们也相信了血统论,从而隔绝了两个阶级的交流……贵族对平民的认识,有时候比平民对自己的认识要深刻的多。大部分平民反对贵族,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机会进入这个圈子。只要把墙稍微打开一些缝隙,允许一些平民中的活跃分子进来,大多数平民都是乐而不疲的。这才是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之道,唐代的科举制不就是这么干的吗……血统论让平民绝望,站在统治者的角度,解决之道就在于办法就是贵族们自己相信血统论的同时,一定要让平民们相信个人奋斗。必须画一张香喷喷的大饼,让平民们感到食物的香气,最好就在眼前!因此,英美贵族体系文化中一向都有大量鼓励平民奋斗的内容。

这一段新意不大,对我来说大多数以前自己都想到过,或者在西西河看到过类似的观点,不算新的启示。作者自己也说到:

自由选择说内涵丰富、流派纷呈、情况差异很大,本文不能尽数,只分析基督教在英美文化中的影响。搞学术的朋友请注意,你可以用基督教解读英美文化,但一定要慎重,因为历史上,英美文化是在反罗马教皇的宗教改革运动中,从天主教的文化中脱胎而来的,因此,英美文化中的基督教因素,很多是受限制的。很多流行的用基督教精神弘扬英美文化的论证,其实往往是牛唇不对马嘴。

这一节的最后,作者提到了两条线,副线是赫敏通过自由选择,从进入贵族学院的一介平民女孩,成功跻身贵族社会,是赫敏的贵族训练课程;主线,则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这两个有很多类似天赋,甚至都是贵族-平民混血的主角的不同选择,哈利选择了善,而伏地魔选择了恶。

第六部分(续5)对我来说更加艰深了,作者讲了很多哲学方面的东西,我略微能理解的部分就是英美社会的“二元论”哲学。

此外,作者讲到,法学/统治术,其实是一种崭新的语言,是一种对客观世界的解释体系,这种对客观世界的解释体系,是建立在上述物质和精神相分离的二元论哲学基础上的。而掌握了对客观世界的解释权,就是掌握了统治的关键。局限在法庭上,就是掌握了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的解释权之后,律师才能获得庭辩的胜利。(这是我的理解)。

作者说:

因为“体”和“魂”的划分,是统治者行使统治术的关键,离开这种划分,统治术就不灵了。

咒语就是一种能够把人绕晕、让人服从统治的文字魔术。

某甲变化了吗?没有,改变的是他的“意义”,用前面的说法,就是改变了他的“魂”。那些拗口的法律名词就是咒语。卢平念动一段咒语的行为,就是一种“把意义从实体中抽取出来的行为”,也就是本文所说的“摄魂术”中的“摄”。

意义重大。在这种理论下,唯一的实体不能被认识,总要借助于某种途径“摄取”,结果,一个“体”可以被摄出多个“魂”。

下面是摄魂术的完整定义:施咒者使用自己的主观能力,从“实体”中提取出“意义”,将其投放到对手的精神领域,使其服从自己。

“摄魂咒”差不多是所有统治者的基本功,可谓无处不在:用在法学领域,就是律师在法庭上辩论求得胜诉;用在新闻和传播领域,就是媒体争取舆论控制权;用在文学领域,就是作品吸引读者;用在市场营销领域,就是让产品吸引顾客;用在教育学领域,就是教师在让学生相信自己的学说;用在科学领域,就是科学家提出各种假说对客观世界进行解释。

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大概我对法学、法律这些观念还是有了点提高的。

这一篇的后半部分作者主要讲到了人性、欲望、理性等问题,特别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也是葡萄后面引用过的一句话“奴隶是欲望压倒了理性的人”,换言之,统治者是理性压倒了欲望的人。作者举了一些挺浅显的例子,例子读明白了,不过前面的理论貌似还不是很通,继续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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