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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翻云跨海战大和(四)

防空火力

由于轰炸机群从沈阳附近的内陆机场起飞,而非事前集结在前线机场,加以时间、高度选择巧妙,11月6日的任务可以说是出其不意,让美国远东航空军措手不及,未能派出战斗机前来拦截。岛上游击队唯一的防御,就只有防空火力了,但是这些对空射击的防空火力有多猛烈呢?

最早提到高射炮火的文字或许是1956年由空8师飞行员王光斗撰写的“猛炸大和岛”一文,收录于1956年出版的《志愿军一日》文集。(注23)王光斗是解放军东北第1航校第1期甲班学员,此时刚毕业不久,大约20岁上下,所属单位应是空8师22团2大队2中队。他写道:“大和岛清楚地在前方出现了,敌人的高射炮慌忙向我们乱打起来。这时,带队长机发出了‘密集战斗队形’的命令。我们以更紧更密的队形向攻击目标扑去。敌人的高射炮弹在空中爆出耀眼的闪光,乳白色的烟团布满在我们的周围。可是谁也不管它,仍然编著整齐的队形,直向目标冲去。我紧紧盯着长机的弹舱,等着第一颗炸弹露头,以便按照他的信号把炸弹准确地投下去。”

领队的大队长韩明阳在1990年代的回忆则称:“轰炸机编队按地形、地物识别,找到了大和岛。我们迅速对准了轰炸目标。这时我们发现在天空出现了朵朵烟团,这是敌人的高射炮向我们射击了。此刻机群距目标还有三分钟飞行距离。我发出口令:……,过了一阵子,炮火似乎更猛烈了,机群中所有的飞行员队形严紧勇往直前。这时,敌人的高射炮火更密集地在轰炸机群前后爆炸着,冒着一团团火花,气浪使飞机颠簸比较厉害。”(注24)

他们的回忆是典型战争电影中轰炸机群突破高射炮弹幕火网的情景,虽然描述得栩栩如生,但可能过度渲染了。参考美方资料,当时大和岛上游击队并未配备高射炮,甚至连防空机炮都没有,最多只能以轻武器对空射击!

重机枪是各小岛的主要防空武器,摄於白翎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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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王光斗回忆的乳白色烟团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产生乳白色烟团的高射炮火仅见于一次大战的欧洲西部战场,英军使用黑色火药作为高射炮霰弹装药,黑色火药爆炸后会产生大量白烟;德军则使用黄色炸药(TNT),爆炸后产生黑烟。一次大战后,随着航空技术的进步,飞机从木质骨架外蒙帆布的结构发展到全金属结构,黑色火药的爆炸威力已显不足。在二次大战时欧美各国都已经改用黄色炸药或更猛烈的爆炸剂。如二次大战时美军的高射炮,其弹药内装爆药不是黄色炸药就是RDX,爆炸后产生的只会是黑色或灰黑色烟团。王光斗提到乳白色烟团,可能是根据国共内战时期的经验加以附会,但是用此来描述朝鲜战争时期“联合国军”的高射炮火力,却是弄巧成拙。

进一步来说,空中若要出现上述的高射炮火烟团,只能来自中、大口径高射炮的射击,轻武器和小口径防空机炮的射击不会产生这种烟团。“联合国军”在朝鲜战争前期的防空火力由美国陆军提供,到了后期美军才开始训练并装备韩国防空单位,但防空的主力仍是美军。此时美国陆军制式防空武器是90毫米高射炮、40毫米高射机关炮、以及12.7毫米高射机枪。这些武器中,能够在机群旁爆炸形成火花烟团气浪的,只有使用VT引信或定时引信的90毫米高射炮。40毫米高射机关炮使用的是高爆弹或高爆曳光弹,虽然其中部分引信有自毁功能,会在发射后一段时间自行引爆(大约是飞行距离3050米左右),减少流弹伤害友军的可能性,但炮手无法调整其自爆时间,不会那么恰好在轰炸机群前后爆炸。12.7毫米高射机枪则更不用说了,根本不会有烟团产生。所以,若要形成王光斗和韩明阳回忆中的密集炮火烟团,那必得要有相当数量的90毫米高射炮成建制单位集中使用才行。

只不过,此时“联合国军”并没有向外岛游击队提供防空武器。朝鲜战争期间“联合国军”防空火力由美第8集团军负责,按照美国陆军编制,防空单位分为高射炮营(AAA Gun Battalion)与防空机关炮营(AAA Automatic Weapon Battalion)。高射炮营下辖4个高射炮连,每个连有4门90毫米高射炮;防空机炮营下辖4个机关炮连,每个连有8辆M19双联装40毫米自行机关炮车与8辆M16四联装12.7毫米机枪车,但没有90毫米高射炮。要地防空由高射炮营担任,辅以防空机炮连或其分遣队;野战防空由各师编制下的防空机炮营负责。1951年时“联合国军”在朝鲜半岛的防空武器并不多,在6月时第8集团军除了各师属的防空机炮营外,集团军直属仅有2个高射炮营(第68和第78高射炮营)和10个防空机关炮连。这2个高射炮营分散布署在首尔、仁川和釜山,8个机关炮连则分别布署在各机场与港口。

随着这年夏天米格机数量的增加,以及朝鲜人民军单发小飞机频繁的夜间袭扰,远东航空军不得不向美国本土求援,通过“联合国军”远东指挥部统帅李奇微要求加派防空单位。但是加派过程进展缓慢,直到1951年9月,陆战队第1高射炮营才抵达韩国釜山,第8集团军这才腾出3个高射炮连去加强仁川和金浦机场的防空。1951年11月,陆军第213高射炮营抵达韩国,第8集团军直属防空火力才扩充到4个高射炮营和4个机关炮营(共16个机炮连)。(注25)从这些数字可以知道,当11月6日志愿军轰炸机群攻击大和岛时,“联合国军”在整个朝鲜半岛能够动用的90毫米高射炮不会超过48门(3个营),这些单位当然都是优先用于保护重要的基地设施,不会派到偏远孤立的敌后小岛上。

一直要到好几个月后,“联合国军”才有余力在北朝鲜半岛西海岸诸外岛布署防空单位,而且也不是高射炮,而是防空机关炮单位。1952年春天,第933防空机关炮营A连派出两支分遣队,各配有数辆40毫米双联装M19自行机关炮车及M16四联装12.7毫米机枪车,布署在设有雷达站的椒岛和白翎岛上。如果连设有雷达站的岛屿都要到1952年才布署了高射机炮,1951年11月时没有任何重要设施的大和岛自然不可能布署有大口径高射炮。

美军高射炮连全员及装备,195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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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算不比对“联合国军”方面资料,韩明阳自述中的情节也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例如高射炮火烟团在离目标区还有3分钟航程开始出现的说法就让人相当不解。以当日轰炸机的航速(360公里/小时)来说,离目标区3分钟的航程意味着还远在18公里(18000米)外的海面上空。当时美军的90毫米高射炮用来射击水平目标时,最大射程也不过17823米;对2000米高度的目标射击,最大有效射程还不到12000米。(注26)美军高射炮要在18公里外2000米高度的机群附近爆炸形成烟团,可能性极小。而大和岛周遭都是小岛,地形陡峭,也不适合布置高炮单位。大和岛北方约12公里处较大的椴岛已经在5日夜晚被志愿军148师443团登陆占领,也不可能有来自椴岛的高射炮火。

美军90毫米高射炮有效射程曲线图。

A:M9 射控仪可接受雷达资料输入的最大距离;

B:射控仪使用固定时间(36秒)可抵达的最大射程;

C:使用M43A3机械定时引信时的最大有效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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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轰炸高度也提供了一些解谜的玄机。11月6日当日飞行高度及轰炸高度都设定在2000米,11月30日的轰炸高度更低到1500-1800米,这个高度无疑表明了岛上防空火力微不足道,甚至连40毫米高射机炮都没有,否则不会以如此慢速如此低的高度水平低飞。这个轰炸高度也可以跟其他战斗进行比较。如1955年1月10日解放军轰炸航空兵第20师派出28架图-2轰炸机轰炸大陈岛锚地内国民党军舰艇时,由于岛上及舰上有相当数量的40毫米高射机炮,计划的轰炸高度就设定在2800-3150米,以减少高射火力的威胁;战后检讨提到此役70%的国民党军高射炮弹爆炸高度低于飞机高度,火力密度在2500米以上较小。(注27)高射炮弹爆炸高度较低,正好与40毫米高射机关炮炮弹自毁距离吻合,炮弹发射后飞行约3050米后自毁,由于多为斜角度射击,炮弹自然不到飞机高度就爆炸了。1955年1月18日20师轰炸一江山岛时,由于岛上高射火力较弱,仅有12.7毫米机枪及20毫米机关炮,轰炸高度就降到了1800米。(注28)

接下来的状况就更有意思了。韩明阳称当轰炸机群更接近大和岛上目标时:“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目标迅速向我*近,敌人的高射炮火越来越密集地在我们机群前后爆炸,冒着一团团火花,气浪使飞机颠簸。‘向敌人地面炮火射击。’射击主任杨震天随着我的命令组织全体射击员向敌人射出一排排机关炮弹。顿时,高射炮哑巴了。这些胆小的美国炮手大概都躲到防空洞去了。”(注29)

这段叙述全然违反基本常识,只能进一步证明其遭遇高射炮火之说并非实情。

图-2 轰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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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要了解一下图-2轰炸机自卫火力的配置状况。图-2轰炸机的自卫火力如下:

1. 固定在主翼翼根的20毫米SHVAK机关炮,左右各1门,每门备弹150发,由驾驶员操作。

2. 前舱(驾驶舱)12.7毫米Berezin Ub机枪1挺,备弹170-190发,由领航员操作。机枪指向后上方,左右转动各45度,最大仰角90度,最大俯角10度。

3. 后舱12.7毫米Berezin Ub机枪1挺,备弹250发,由通信员操作。机枪指向后上方,最大转角:右110度,左105度,最大仰角65-70度,最大俯角15度。(注30)

4. 腹舱12.7毫米Berezin UB机枪1挺,备弹300-350发,由射击员操作。机枪指向后下方。最大转角:左右各23度,最大仰角1度,最大俯角45度。

当时图-2轰炸机群正在轰炸航路上,必须维持一定航向与水平高度,自然不可能以主翼上的2门机关炮对地射击;而其他3挺由机组人员操作的机枪中,领航员和通信员负责的2挺都在机身上段,受限于机身和主翼,也无法对地射击;唯一可朝下对地射击的,只有位于机腹由射击员操作的机枪。但是这挺可朝下射击的机枪,其射向却是朝后下方,最大俯角才45度角;以当时2000米的高度计算,该机枪所能指向的最近一点是后下方水平距离2000米外的地面,射击距离长达2828米,这已经超出机枪(炮)的有效射程。

一般地面战斗,机枪有效射程约在600米左右,更远一点的距离时,机枪枪手就很难看见子弹落地的尘土而致无法有效修正射击。美国空军使用的固定式12.7毫米机枪,虽然在使用先进雷达瞄准具时有效射程可达900─1000米,但仍需使用穿甲燃烧弹(API)才能观察到子弹命中点。

此日有这么长的距离,再加上图-2轰炸机每秒100米的航速,射击员根本不可能看得到子弹落点,还有子弹弹道曲线的问题,不可能适当地修正瞄准,只能盲目射击。

再进一步研究,不但机枪子弹有弹道的问题,轰炸机投弹时也得考虑炸弹的弹道问题。当炸弹投下时,炸弹的始初垂直速度是零,始初水平速度是轰炸机的飞行速度。炸弹离开炸弹架后,两个作用力会施加在炸弹上,一是地心引力,一是空气阻力。地心引力不必多说,而空气阻力的大小跟炸弹的形状、尺寸、以及运动速度有关。在垂直方向上,地心引力让炸弹加速,空气阻力让炸弹减速,最后达到一平衡点为终端速度。在水平方向上,空气阻力会让炸弹减速,如果投弹 高度够高的话,理论上终端水平速度可以是零。

水平轰炸投弹弹道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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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说,轰炸机投弹的时机必须是在未到达目标之前就投弹,而且要考虑炸弹下落的时间长度以及在这段时间内的水平移动距离(即前置距离),才能准确地命中目标。投弹前,轰炸员会根据使用弹种的轰炸数据表,将适当参数如飞机速度、飞行高度、地面高度等等输入轰炸瞄准具,再指示飞行员进行微调修正,进入最后的轰炸航路。轰炸瞄准具依参数计算出前置距离,在飞机到达前置距离时,指示轰炸员投下炸弹。

那么,当日投弹的前置量是多少呢?由于没有当时炸弹的详细数据,只能大略推算。以美军260磅(118公斤)AN-M81破片炸弹为例,时速360公里,相当于223英里。高度2,000米,相当于6,562英尺。查其前置量与高度曲线图(注31)可以估算出:在无风状况下,于2,000米高度投弹,前置量也差不多接近2,000米。

美军 AN-M81 破片炸弹(260磅 / 118公斤)前置量与投弹高度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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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日的计划航线图(注32),韩明阳的图-2 机群接近大和岛的航向按计划是174度,但实际上可能有些偏差。大和岛面积不大,轰炸目标大和洞村在东北端,若图-2从岛的北微西方向进入,在这个方向上大和岛西北海岸线距离大和洞村约1,000米,相当于10秒钟的飞行时间。如果投弹前置距离取2,000米来估算,图-2轰炸机群开始投弹时,位置还未越过大和岛海岸线,应该还在北边的薄云岛上空。而既然开始投弹时轰炸机群还在外海小岛上空,在这之前机腹的机枪指向机后2,000米的地方也应是海,那么所谓在投弹之前对地射击压制地面炮火的情节可以说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实际上,当时志愿军空军很清楚大和岛上根本没有雷达或高射炮。解放军内部战例资料记载道:“大和岛、小和岛等岛屿均为南朝鲜李承晚“白马部队”1200余人及美军、李伪军情报机关400余人所盘据。大和岛上设有侦察电台,专门侦听与搜集我空军活动情况,并配有高射机枪。”(注33)没有提到雷达,没有高射炮,也没有机炮,仅有高射机枪;作战过程中也仅遭到高射机枪毫无作用的射击,射击员的反击也仅是在投弹并飞过目标后对地面的盲目射击。所以,结论只能是这几十年来广见于各公开出版的书籍、杂志文章,甚至机组员回忆的所谓轰炸大和岛遇到高射炮火而在投弹前对其压制反击的记载,是纯然的虚构渲染。

大和、小和岛及第一次轰炸航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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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题,由于没有防空炮火的干扰,目标区气象状况也很良好,加上2000米低空投弹,轰炸效果很不错。许多资料都指出有90%炸弹命中目标区大和洞村,炸毁房屋45栋,炸死炸伤少将作战科长及海军情报队长60余人,炸毁粮食120吨,弹药15万发,木船2艘。(注34)

这里的战果稍有出入。志愿军50军登陆大和岛时,空8师侦察参谋牛邦振随陆军部队登岛,在第二天马上展开勘查,志愿军空军司令部根据他的勘查结果,在1951年12月18日发布战果通报,称:“大和洞原有房屋计五十一栋,轰炸后仅剩五栋半,其中落中燃烧弹者有八栋,其余全部和大部都炸毁,敌之粮弹库亦被炸中,损失大米一百二十吨,各种弹药十五万发,炸死炸伤敌大队长以下五十余人。在三百公尺直径范围内发现有弹坑七处,坑深一公尺二,直径三公尺。”(注35)这个经过实地勘查的战果通报应该较为准确。

如前所述,岛上游击队并非正规部队,人员都没有军衔,不可能有少将作战科长。空军战果通报中指出仅是大队长,较为符合实际。更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要对大和岛“拔钉子”的原因之一,就是岛上的雷达站、监听站,照理说,它们应该也是这次轰炸的重要目标才对。而且,雷达站与监听站都有高大的天线,目标明显,不太可能被漏掉。但战果通报中提到炸毁了大部分的房舍,却丝毫未提雷达站、监听站等重要设施,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美军资料中岛上没有雷达站或监听站的说法。

轰炸结束后,轰炸机群掉头返航,采取的路线是左转向北经过铁山半岛至铁山附近再转向安东,而非右转经由海面直接飞往安东。主要原因应该是因为志愿军飞行员此时还未接受过海上飞行训练,必须依赖陆地地标。另一原因是飞机若有损伤,需要迫降地面或跳伞时,在陆地飞行,机组员生存率较高。当时是严寒的冬季,如果跳伞落水,在没有随身救生筏的配备和海空搜救队的迅速救援下,几乎可以说是难以活命。返航的终点取安东浪头机场而非返回沈阳于洪屯机场,则是受到季节光线的限制。高纬度地带冬天日落较早,11月6日当天在安东(北纬40度,东经144.4度附近)日落时刻是16时37分,轰炸机群没有足够的光线飞回沈阳,自然得就近降落。事实上,当天16时19分轰炸机群在安东浪头机场降落之际,视线已经不佳,机场不得不点亮夜航灯光。(注36)

大和岛遭到空袭后发出警报,白翎岛“猎豹基地”随即请求海军支援。第95特遣舰队派出英国海军巡洋舰“贝尔法斯特”号及加拿大海军驱逐舰“阿萨帕斯卡人”号驰援,入夜后抵达大和岛海面巡逻,并把岛上伤者撤回白翎岛医治。(注37)

注23:王光斗,“猛炸大和岛”,《志愿军一日》第三篇,第9-11页 。

注24:韩明阳,“轰炸大和岛战记”。

注25:Futrell,The United States Air Force in Korea,第431页。

注26:US War Department, FM 44-4, “Employment of Anti-aircraft Guns”, pp 8-10.

注27:《航空兵战例选编》第71-76页。

注28:《航空兵战例选编》第77-81页。

注29:韩明阳,“首次亲历轰炸大和岛”;“轰炸大和岛战记”。

注30:据杨大方“气壮山河的轰炸大和岛战斗”,11月30日出击时,仅大队长座机因借用师首长座机故此舱配备为20毫米电动机炮,其余八机仍是UB机枪,11月6日此日出击应是雷同。

注31. US Army, Office of the Chief of Ordance, Terminal Ballistic Data, Vol 1, 第7页。

注32:《航空兵战例选编》第64-65页附图。

注33:《航空兵战例选编》第61页。

注34:韩明阳,“轰炸大和岛战记”;《朝鲜大空战》,第206页。

注35:顾卫华,“三炸大和岛”,《世界军事画刊》,1996年10/11月号,第62页。

注36:韩明阳,“首次亲历轰炸大和岛”。

注37:Lansdown, With the Carriers in Korea,第1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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