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葡萄最近一系列文章的读书笔记及对葡萄发帖的总结归类 -- 月下
葡萄为什么会看重霍布斯?霍布斯对现代中国意味着什么?
先看何新的阐释:
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国家主权及法律制度高于一切,高于任何宗教组织和教会。国家法律高于神的法律。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中,没有任何人比霍布斯对国家主权给予如此绝对的肯定。
霍布斯对于政治权威的推崇,甚至超过了马基雅弗利。马基雅弗利只是认为应当使政治与宗教及道德观念相分离。而霍布斯则主张使政治高居于一切宗教及道德之上。
霍布斯的名言是:
“人所有的一切价值,一切精神的实在(spiritual reality)只能经由国家而有之。”“个人的最高义务(supreme duty)即在安守其职责,作为国家的好公民。”
……
1651年,霍布斯的名著“巨灵”(伟大神灵)利维坦(Leviathan)一书出版。……霍布斯这部著作的核心论点,是要求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呼吁强大的君主、强大的权威。他认为所有政治社会的权威必须集中于主权者。主权不论属于一个人或一个议会,都应当是绝对的、无限的。而且也是不可分割和不能转让的。他认为,这一原则不容置疑,无论在君主国家如此,在民主或贵族国家亦须如此。霍布斯说,国家主权是如此之重大,它高于“人们所能想像到的一切价值和一切意义”。
再看看朱学勤对霍布斯的看法:
霍布斯契约式 卢梭契约式
RP2 RP2 RP2——RP2
∨
RP3
对照上图,很快就会发现:如果说与洛克相比时,卢梭契约行为中的第二方(RP2)暴露出模糊不清的游移性,那么与霍布斯相比时,卢梭契约行为中那一更为重要的主权承受方(RP3),则干脆隐匿不现了。无怪西方有学者挖苦卢梭,说他的主权转让说是个“没有守门员的球门”。
在这里,人们自然发生第二个疑问——
权力全部转让后,竟无第三者具体承受,政治国家的制度层面如何安排?
这也是对比霍布斯的大契约论以后,卢梭的大契约论思想同样令人不安的第二个地方。
……主权授、受双方会否冲突?如果冲突,有何技术手段予以解决?
霍布斯回答:会发生冲突;但那必是订约者悔约,主权承受者RP3可自上而下合法镇压之。于是,在霍布斯的那个RP3层面就发生绝对王权之制度性安排;
洛克回答:有磨擦,但不会冲突,或者事先已有可能化冲突为磨擦;RP3层面不是宝塔尖,而是市民社会汪洋大海中的孤岛,孤岛受外部制约,又有内部权力平衡牵制,不会把磨擦恶化为冲突。于是,在洛克的RP3层面也就发生有代议制、宪政制之类的制度性安排。
——《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可以看出,在何新和朱学勤对霍布斯的论述中,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霍布斯主张的,是“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呼吁强大的君主、强大的权威”,朱学勤更用“绝对王权”来形容霍布斯所描述的理想政治制度。将霍布斯的理论放在中国当代社会中考察,就是:他在呼唤一个有着强大力量的“大政府”,而非仅仅是一个“守夜人”和“公共服务提供者”角色的“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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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了民族资产阶级和权贵资产阶级 海峰 字159 2012-02-27 02:59:16
🙂。。。。。。。。。。。。。。 seesee0 字53 2012-02-27 06:32:52
🙂中国的资产阶级正在走向联合和统一 2 真理 字182 2012-02-24 20:14:27
🙂注意葡萄的这句话
🙂谢谢您。呵呵。受教了。 水剪双眸 字0 2012-02-25 08:22:04
🙂纯属个人猜想,依照现在的国内形势, 8 从头开始 字226 2012-02-24 22:49:19
🙂fride 继续回复葡萄回帖的最后话题 水剪双眸 字0 2012-02-24 06:07:04
🙂该来的还是来了国防部回应“首次向海外派遣步兵”:自身警戒 110 葡萄 字0 2012-02-23 09: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