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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这或许又是一个划时代的政策 -- 天籁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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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这或许又是一个划时代的政策

《国土部:鼓励有条件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中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昨天(19日)表示,国土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王世元强调,土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将抓紧完善现行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王世元: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成立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使农民对集体资产享有充分的股权,通过完善和强化土地用益物权,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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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十年的政策改革,实质上就是以调整财富分配以及生产资料属性的过程。并配套以符合各个阶段的流通政策调整。

第一步是1980年开始的农村包产到户,实质意义是同意让农民占有剩余的(上交完公粮和自己消耗)物质财富。并允许剩余的财富进行交易以换取更高等级的物质财富。

第二步是1983年左右在城市的国有企业层面仿效农村实行承包制,实质意义是同意把原全属国家的利润让一部分给工人。并允许用这个利润去市场上购买更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第三步是1984年中央出的4号文件首次鼓励发展的乡镇企业(明确提出鼓励户办、联户办企业与乡村所属集体企业共同发展。并要求各级政府对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同等对待,一视同仁,给予必要的扶持)。这实质意义上是同意小范围的准私有制(除了土地,其他生产资料全部私有)经济。并允许获取工业层面的剩余财富(雇佣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第四步:即后来一直持续到今天的广泛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质意义上允许相当规模的混合经济存在,前提是公有必须占大头。这个阶段流通过程基本放开。

这四个阶段的发展,像波浪一样一波一波推进了中国30年经济的迅速发展。

而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方面还基本上停留在第一个政策层面。之所以没有进一步的调整,应该主要是牵涉到土地的问题。

在农业经济层面,生产资料属性里占压倒比重的毫无疑问是土地。这个要调整肯定会引起相当大的争论来。

首先不可回避的会引起“社”和“资”的争辩。

现在让我们抛开意识形态的因素,来大概看看这两种体制存在的问题。

从经验来看,“资”的制度模式对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这方面,有极大优势。

这点马克思都不否认: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

但由于对私有概念和极度自由观念的超强重视,必然导致分配层面出现问题。

从人性上来说没人愿意把有强大法律保障属于自己的东西无私的让与别人。这最终将导致财富的过度集中而引发社会问题。

目前来看,“资”方为解决这个矛盾所做的努力前期是在罗斯福新政时期通过国家干预(主要集中在社会公共福利层面)对分配强制调整(这本质上是违反“资”所倡导的自由竞争原则的,所以当时曾遭到高法很大阻力)。现在主要是通过呼吁道德层面(慈善)来进行分配调整。

至于“社”呢,恰巧绝对的解决了这个分配问题。这个不需分析。

那么“社”对财富创造的问题是怎么应对的?

马克思当年很明确的提出了这个问题:“有人反驳说,私有制一消灭,一切活动就会停止,懒惰之风就会兴起。”

他反驳道“这样说来,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是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

他的意思就是:在资的社会里,劳者不获都可以那么积极工作,当然在“社”的社会里人根本不会出现懒惰的问题。

可实践下来,这个问题的确出现了。

哪里出了错误?

让我们看看这个问题的关键词“积极性”,这个词本身的概念就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是和“人性”有关的。

再看看马克思涉及到“人性”或者是精神层面的几个说法:(引自共产党宣言)

《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

《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

《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

《现代的工业劳动,现代的资本压迫,无论在英国或法国,无论在美国或德国,都是一样的,都使无产者失去了任何民族性。》

《现代的、资产阶级的家庭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立在资本上面,建立在私人发财上面的。》

的确存在一定的现象支持以上的说法。但我认为马在人性这个层面过于高估了资本的作用。

他对资本以及物质财富之间关系的论述,无可质疑。但对资本和人性之间的相互影响应该是绝对化了。

这个有很多例子可以证实:不管哪个阶层,都有相当多的人把尊严,亲情,民族感情,爱情,爱国等等放在资本之前的。

他对人性的看法导致了他忽略了人性在生产活动中所起的作用。

因为,既然人性有高尚的一面,也必定有不高尚的一面:比如贪婪,懒惰,占有等等。而这些方面的人性对于某种分配模式的理解,就会导致不同的行为。

那么,让我们从人性方面看看前面那个“消灭私有制,人就会懒惰”的问题。

对,在“资”的社会里本质上的确存在马论述的“劳者不获”。但还有另外一个关键因素是:“资”的社会保障“获者”的财富。

而从人性来说,每个人潜意识里都觉得自己是可以通过积极的“劳”而成为“获者”的,并且获得的财富会被确保安全。即便他知道这个过程是被剥削的,是不公平的。

举个例子:你把一群人扔到一个很深的坑里去,用皮鞭抽着他们往上爬。但你告诉他们,如果爬上去你就自由了。我想每个人都会努力往上爬的,他们会忽略皮鞭的抽打。

而“社”告诉他们的是,你无论如何“劳”,获得的财富都不是你一个人的。这个财富将属于全社会。

这个例子是:你将一群人放在一个深坑里,甚至将这个坑营造成自己家的感觉,不用鞭子抽他们。但告诉他爬上去所处的环境和在坑里没什么区别。你觉得能有几个人会努力想爬上去?

所以我们现在是否可以得出结论:“社”的模式因为忽略了人性这个因素,所以在创造财富这个问题上,出现了矛盾。

那么反观中国过去30年走过的改革的四个阶段,其本质是借鉴了“资”方在强调人性(私有制提升财富创造的积极性)方面的优势。也同时期望通过将私有的比重控制(国家持大股)在一定限度,以便能解决资方在“分配”上所面临的问题(至于过程中出现的因腐败而导致的财富流失我觉得是必然会出现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扶贫,减免农业税,义务教育,廉租房保障房等等方面。

那么,在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制度能解决“生产”与“分配”这个矛盾前,这两种制度的混合是否应该是合适的(叫资本社会主义)。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来看看今天出的这个新闻。

这个东西本质上其实是在农村实行正式的准公有制。

为什么叫准公有制而不是叫准私有制呢?

我觉得中国在农村实行这个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相比,国有股占得比例应该大幅度提高,比如以70%上下为最低要求。且严格限制交易。

这个30%程度的属性转移只要能做到使农业生产由家庭规模向工业化规模转化即可。

最需要重视的就是严格限制资本以占有土地为出发点而进行的介入。

如果出发点正确,操作得当,中国18亿亩农田因为这30%左右属性转移而产生的农业规模化生产以及明显加速的城镇化进程所激发出来的潜力,将对中国后30年的发展具备划时代意义。

反之,如果操作失误,那将也会付出划时代的代价。

Ps: 昨晚刚好在看苏维埃10月革命胜利后采取的农业政策,考虑了很久中国农业发展瓶颈到底如何突破。当时设想了很多方式其中就包括土地股份制,这个想法最担心的就是资本对土地进行恶意抢占。结果今天就看到了这个新闻,其实是担心大于开心的,幸好注意到新闻里强调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故写了这点东西,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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