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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文化是“多神崇拜”的文化吗(欢迎讨论:) -- 镭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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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是一种误解

其实完全可以从神和神话的起源上去探讨

神这个概念的出现和禁忌一类的是很相似的,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能模糊的发现一些规律,但对于背后起作用的力量的无法解释,所以就自然而然去寻求一个无须再追问下去的底线。近亲不能结婚就是这样成为很多民族的生活法则的。你要周人去解释DNA他们做不到,但可以同姓不婚。总的来说这是和技术发展同步的。

所以你可以想象在相对简陋和粗糙的上古,神的出现简直是必然的。而神话和神话又有不同,除了那些后世比如战国以后乃至魏晋才发展起来的道家体系,中国先民的早期神话那种全无来源的神是很少的,女娲伏曦多是人格神化,只是当初采石补天肯定荒谬,但细节已暧昧不清。这个就是传播的自然结果。别说这么久远的事,你让五六个人间歇依次传话,最终得到的也和你最初说过的不同。像大禹治水这种几可归结为口传历史,黄帝也差不多,但给黄帝兵书的九天玄女就是附会,假如真有那么个或人或神,甚至不排除最初的人是有意识给自己增添神化色彩的。

所以有神是正常的,但神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体系,有座次有分工,那在事实上就是和一个职业祭司阶层同时存在的。这说明当时的社会生活已经较早期的原始或者部落社会较为丰富,无法探索的领域增多,也就说明人们的认知范围在扩大。典型的对应阶段是希腊和罗马神话,混迹神庙以之为生的那些人。它的特点是,在一个范围比如国家内,人们对其是普遍信仰的。

以此来对比中国相近时期,我们会发现普遍的神的信仰是不存在的,而中国的各种神,是不同地域起源然后逐渐混合的。所以说中国是多神崇拜这个观点就是错误的。多神,但是很难算是崇拜。因为既没有全国或者全文化范畴或者民族范畴的神,这些神也不代表生活的某种规律,更几乎没有大范围的成为国家祭祀的对象。同时神也不成体系。唯一成体系的神是道教或者佛教创造的,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至少在西汉,宫廷斗争巫术还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比如刘彻诛太子。

所以所谓中国文化是多神崇拜是个极端错误的观点,比较符合这一点的是日本神道教,万物有灵,萨满教的进一步发展体。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有意无意的曲解这一点无非目的是为了简单的以事实为依据来否定无神论罢了。他们在理论上无法说服无神论者,就拿事实来故意混淆。

其实我个人觉得,一个民族初期的神话和传说完全能反映它的气质,崇天敬祖,但必要的话大禹治水可以开三山凿龙门,此之谓有度。那背后没有明说的,是相对同时代其他地域和民族高度的组织性,以及交流的频繁。如果你深入而不是在一般意义上去比较中国人和其他国家民族的不同,可以发现很多有趣的结论。比如,我们常常认为,汉人的音乐和舞蹈天分总是和边疆地区的人们有区别,看起来像是文化的某种萎缩。但实际上的原因是:我们的文化成熟的太早,分工的也太早,春秋就有乐工了。

以一般生活经验而言,你接触教徒总比接触人类学或者社会学家是更容易的渠道,但其实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学,从蜂蜜到烟灰》是本好书。

道德经里的一生二,二生三,你可以把一解释成任何东西,但总的来说,这句话反映的是哲学上的认识论,即世界是可以认识的,有某种规律可循。这和世界的本质一样,也是最终极的问题之一。何其幸甚,儒家发展的是一种入世的文化,这两点互补性非常强。

我记得看经济史的时候,明清的商人借款以借据为耻(当然不是说没有),这是靠什么保障的?不是信仰,是信用,是熟人社会是商业习惯。社会生活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习惯一定程度上起的是法律的作用,就和农村地区参加婚礼的礼金效果是一样的。所以即便是为了重建道德转向宗教也是缘木求鱼,而在相当长一个阶段,那必然会导致纷争,只不过激烈程度不同,可能是战争,可能是歧视,也可能只是BBS上的吵嘴,这个要视大环境而定。所以可见,宗教的益处不是必然的,恰恰相反,它的害处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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