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敦请】铁手严肃对待飞天鸭事件 -- 踏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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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鸭妹妹的帖子的一些想法

根据已有的评判,这个帖子已经被判为“不违规”,应该是在新监察公布(2011/08/23)之前的事儿,因为TopGun曾就此判定提出了自己的异议(2011/08/22),从时间顺序上可以看出,这件事情首先与“新监察”扯不上干系。

说到自己,多谢大家抬爱,成为了监察一员。但是呢,在成为监察之前,俺由于是版主的缘故,是有权利对所有举报作出评判的。可事实是,鸭妹妹这篇文章,俺没有评,原因有二:第一,俺以前评判举报,有个原则,只管骂脏话的帖子(现在是不是还应该坚持这一条呢?);第二,鸭妹妹属于俺比较欣赏的河友(文笔好,爱思考,从不污言秽语),为此,俺曾经在管理短信中建议让她直接通过会员认证(没人搭理的说),因此,在这件事情上,俺要避嫌。

对鸭妹妹的文章举报意见一共四条:

1. 2.1.2 涉嫌恶意人身攻击,骚扰、威胁,污言秽语,侮辱、阴损

2. 2.1.6 涉嫌恶意引发“仇恨”对立,种族(民族)、地域矛盾

3. 2.1.2 涉嫌恶意人身攻击,骚扰、威胁,污言秽语,侮辱、阴损

4. 2.1.5 涉嫌非法,或鼓励、诱导恶意非法及不恰当行为

这四条到底成立不成立呢?

为了写这个帖子,俺不得不认认真真读了一下原帖(居然扣俺一枚铜钱,幸亏俺还有点积蓄的说)。俺现在从一个监察的角度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按照TopGun的看法,此文的标题“中国人:不是人的东西”触犯了河规的2.1.2, 2.1.4, 2.1.6(请参阅河规)。俺第一眼看到这个标题,俺的想法是啥?是一个有名的打油诗:

一次,纪晓岚去拜会一位朋友,正好碰上朋友的母亲过生日,在众人的要求下,纪大烟袋写下一首祝寿诗:

这个婆娘不是人,

九天仙女下凡尘。

生个儿子去做贼,

偷得仙桃献母亲。

效果呢?众人先是大怒,再大喜,再怒,再喜,最后是皆大欢喜。

回到这个帖子上,标题有吸引人眼球的嫌疑,但也无伤大雅,骂人与否,就看其接下来的文字,只要有一句污言秽语,就足亦。但,俺相信,如果认真读过文字的人,很少有人会同意这是一个骂人帖子,而是对现今国人的一些不良习气做了很认真的思考,尽管俺不能同意文中的很多观点,觉得有些偏颇。但是,俺觉得,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多听听批评意见并不是啥坏事情,哪怕有些意见并不一定完全正确,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喜欢的,您去瞧瞧;不喜欢,绕道走,至于说什么本文诲淫诲盗,如果不打入十八层地狱就会地球毁灭,人类消失,至于吗?

再回到举报的四条,俺觉得哪一条与文中的内容以及整体感觉都对不上,因此俺声明,作为监察,俺支持并拥护这个判罚---“此文不违规”。而且,最终,这个帖子,因为争议过大,被转到了“待整理贴”,而且鸭妹妹自己也给屏蔽了。唉......

另外,有朋友说了,此文为全文转载,可是大家注意,在所有四条举报理由中,没有任何一条是“转载”。西西河这儿鼓励原创,不建议全文转载。对于全文转载,俺自己的个人意见,只要是好文章(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不妨转来瞧瞧,就好比西西河的好文章,也欢迎别人转载,而且大家发贴的时候,五项分类中排第二的就是“整理”,人家鸭妹妹老老实实在标题之前就注明了。

原文在哪儿呢?俺通过google搜到了若干转载,最后的原文出处是来自一个叫“吴三兴的思想门户”的博客。找到该博客以后,俺发现这破网站设计地非常不方便,博客根本就没有目录,而且不能从后往前翻,害得俺一连翻了几十页,也没有找到原文(估计被作者或者网管删除),老天,这位老兄怎么这么多思想啊!!!!俺怎么一天到晚,就知道上班推公式写程序,回家哄媳妇抱娃娃???

得,累死额咧,不扯了,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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