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造谣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善良的恶霸地主
共:💬36 🌺239 🌵10 新:
简单点说,这种在官员退休后的利益输送,无论在任何国家,都是一种无法禁止的“灰色”行为。即使断掉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这条路(合理性姑且抛在一边不谈),断得掉其它利益输送渠道么?让他们的亲属到企业任职行不行?用诸如付版税、咨询费之类的渠道输送利益行不行?
有这个功夫和一个已经退休、人走茶凉的前政府官员较劲,还不如认认真真监管好现职官员吧,他们一旦出事、造成的后果不知道恶劣多少倍!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那就看看中共新闻网是怎么说的, 不锈钢剃刀 字576 2011-07-07 21:17:03
🙂俺看的是文章内容而不是它的来头 1 丁一叮 字266 2011-07-07 21:58:01
🙂其实啊,我不该转这个话题的,可能是我政治敏感度太低吧, 不锈钢剃刀 字330 2011-07-07 22:14:42
🙂这种逻辑属于吹毛求疵,而且根本没有可行性
🙂您太小看这些离休高官了 1 不锈钢剃刀 字106 2011-07-07 21:43:25
🙂所有退下来的高官都不能小看 1 Alarm 字183 2011-07-07 21:47:08
🙂貌似老外没有 “退下来的高官” 这概念 丁一叮 字124 2011-07-07 22:07:58
🙂其实zf及其官员才是最大的造谣者 2 eterne 字30 2011-07-07 20: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