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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老毛说:不造反,行吗! -- 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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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民不惧“为钱而万死不辞”?这精神能推广?能持久?有号召?

仔细看看这几年的极端事件,极端人物,他们的“客观理由”:

1.杨佳:

个人尊严。

2.日本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

生命无聊

3.美国人驾驶飞机撞税务楼:

法律不公

4.马加爵,邱兴华:

报复私仇

5.邓玉娇:

本想阉了那混蛋

6.钱云会:

征地钱要合理

7.诸多自焚案:

征地钱要合理

8.钱明奇抚州连环爆炸案:

征地钱要合理

9.增城骚乱:

外地人受当地人盘剥。

.......

既然你做了初一,就别怪别人做十五;既然你做了王僚、韩傀、庆忌,就别怪别人做专诸、聂政、要离;既然你做了胡亥、赵高,就别怪别人做陈胜、吴广。在这个据说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世界中,钱明奇用他自己的行动说明了,只要不择手段无畏生死,任何人都不用惧怕权势上的所谓强者,同样可以让自己成为强者

大家看到没,Emyn仅仅举钱明奇为例子,却拿了一堆古代刺客,做“强者”的标准。

“刺客”在现代,早算不上什么强者,改变不了历史了。

一战,发源于刺客,而没刺客,一战能晚几天爆发?

肯尼迪死掉,美国政治有什么大变化?

无论以什么理由,个人选择极端行为,为争得自己的“正当权利”去报复,或者说“要个说法”----其实都不值得。

既不值得去做,更不值得去模仿。

因为最后,往往以自己宝贵生命,以一生为代价,却根本没得到你的公义!

权利往往要斗争,才能获得。

但拿无辜者的生命,去赢得自己绝对花不到的百万赔偿款,只能来自思维混乱,接近失常崩溃掉的脑壳。

钱明奇少了“本该多给的200万”,难道无法生存?

钱明奇想得过社会注意,求公道,爆炸掉周日无人的政府楼,不死一个人,难道不一样轰动全国?

为何“万恶的昏官”未死,自己先粉身碎骨?

爆炸罪,无人死亡,仅仅为宣告自己的“冤情”,很难重判----钱明奇到底在想什么?

也许他早就不想活了,也说不定。

----对一个百无聊赖,一意寻死的人,如何往他身上套“大义凛然”的光华,看起来,也蹩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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