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我本衰人—英国著名喜剧演员Frankie Boyle自传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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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一章,1

我是在格拉斯哥长起来的,这是个令人抓狂的地方,但却自有其可爱之处,就像一个刚刚撒过酒疯此刻正在装死狗的醉汉。本市的标语一向深得我心:“俺们这疙瘩鸟都不飞,俺们这疙瘩树都不长,俺们这疙瘩鱼都不游,俺们这疙瘩钟都不响。”就好像是当年广岛挑了一条他们不要的标语塞给我们。不如再设计个市徽,图案就是圣芒戈在废弃的起重机上上吊。(1)

我们生活在一个名叫波洛克肖的地方,那里除了水泥一切皆无,可谓扇在我幼小童年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对我的家庭来说则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

直到三岁那年我们都生活在高鲍斯区,一个很破的地方,我们刚搬走就拆掉了。我爸爸是个工人,我出生的时候街上正在闹罢工,他想参加,又怕我妈说他,于是就假装坐骨神经疼请了三周的病假。

三岁那年我们搬了家。也就在那一年有一次我从碗橱背面搜出一瓶止痛药来,那是我妈藏起来的。我以为她把糖藏起来自己偷着吃,于是就来了个大包圆。家里人赶紧送我去医院洗胃,结果发现我之前还吃了整整一筒饼干,因此止痛药根本没消化。谁说贪心一定害死人的!

我打小就流露出了说怪话揭人短的才能。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一位爱尔兰女士,她正夸我懂事的时候我突然来了一句:

“我看见你昨天晚上洗PP来着。”

这是一位很有教养的女士,她很快就走了。

我对小时候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冷。当时我晚上睡觉时身上盖的毯子厚度足以让我不痛不痒地正面挡下一颗子弹,可就这样我还老是感冒。当时苏格兰的燃料价格比欧洲的平均水平高一倍,这一点充分说明了苏格兰人都是一帮干啥不成的吃货。别忘了苏格兰基本上就是个大号煤球,上面撒了层土,土上杵着几家廉价超市,海里面左一个井架右一个井架,就好像苏格兰人都眼瞎了看不见似的。

波洛克肖看上去很像《银翼杀手》去掉特效后的样子。从我们家看去,一边是鸽子笼歪七扭八摞起来的楼房,一边是四面墙围起来的荒地,里面堆满了八百年也没人用的建筑材料。我小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原子弹,每每天上有飞机经过我就以为我们都要变成骨灰了。波洛克肖的中心是一家半死不活的地下商场。当然卖酒的店铺生意还不错,反正这里也没人拿吃饭当正事。“波洛克肖地下商场”的招牌破烂得旁逸斜出,“肖”字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喷涂得龙飞凤舞的“diao”字。老太太们经常三五成群地聚集在“diao”字的下面,下注赌她们哪个老姐妹活不过今年冬天。商场中心是伟大的苏格兰社会主义活动家约翰.麦克林的纪念碑,眼前的惨状定然会令此君双目垂泪。

70年代时这里高楼的外观全都让人心里发堵,还不如直接在楼顶上修个跳台。这里的主干道叫肖桥路,起风的时候这里就是个风洞。我小时候我哥哥走这条路送我去上学(他总跟在我身后20步的地方,免得我给他丢人),有一次刮大风直接把我吹起离地4英尺,就好像一个脑子进水的二手超级英雄,打算用身上的粗呢外套把犯罪分子都吓死。然后风一下子就停了,我则脸朝下拍在了地上。我很为我蹭破的双腿而骄傲——这回总算有光荣疤了!

我哥哥有个望远镜,他一直没用过,后来就归了我。我整天都把望远镜架在窗台上好往人家家里看,盼着兴许哪天运气好能看见露点的妇女。不过最主要的动机还是好奇。我最喜欢的观察对象是个30多岁的老女人,她经常在屋里张牙舞爪地跳上一段健身操,然后到阳台上来抽事后烟。曾经有人从同一座楼跳下来过,他留在地上的人形印记保留了很久,附近的小孩最喜欢在上面跳房子。我猜那个老女人抽烟的时候想的也是跳还是不跳。我从小就讨厌这里,每天晚上从图书馆回家,看着马路两边一个个拿帘子捂着的窗口,我总是在想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不打算跳下来。

我们总是去“老休理发店”去理发。老休不是本地人,整天没好脸色,还有一条木头腿。我理发的时候我妈就在后面坐着,一个劲地要求老休多剃一点。我觉着不把我的脑子剃出来一块她就不甘心。

我们这里民风十分彪悍,曾经有个名叫汤姆.麦肯的足球运动员在家里开煤气自杀了,结果第二天就有人在他家门口留下一行大字:“煤气1分,汤姆.麦肯0分”。这里的宗教分歧也很尖锐。有一次我住院摘扁桃体,和我同病房的是一个信新教的小孩。由于我们第二天都要手术,所以谁也睡不着,干脆一起趴在窗台上数火车。夜色中的城市神秘而美丽,随着清晨渐渐到来,街上出现了三三两两的小人儿。后来我爸爸问我在医院里都干了什么,我说我和一个新教徒说话来着。什么事给我的感觉都不如这一点怪异。

我生下来就有一对招风大耳。这要是在中学里就相当于在眼眶四周纹了一圈“此处落拳”,不过小学还好。我妈不知道怎么就找了个熟人大夫给我动手术,手术安排得很随便,就好比一个机修工下班后到哥们家里朝着打不着火的汽车踹上两脚。手术之后我不得不戴了好几周的耳罩,大夫说这能起保护作用,但是就学校同学看来这等于是我在头上树了一块“欢迎来搞”的招牌。原本我还有个后续手术,结果这个大夫居然好死不死地咽气了。结果到现在我的两个耳垂还朝外撅着。

我在家里行二,我哥叫约翰,我妹叫卡伦。我和约翰共用一间卧室。约翰打小神经衰弱,有天晚上我们睡觉前他对我说:

“总有要你担心的事情,这件完了还有下件,永远没个完。”

我再也睡不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正经担心。

我们兄妹三人都和隔壁的一对双胞胎交上了朋友,他们叫托马斯.杜菲和露丝玛丽.杜菲。我和托马斯经常从楼顶上往下扔蜗牛,看谁的蜗牛活得更长。他还捣鼓了一出“昆虫灾难电影”,我倒拿着望远镜往地上看,看他把蜗牛、蚂蚁、鼻涕虫什么的拢成一堆,然后用石头一个一个砸死,一边砸还一边给小虫子们配音,就好像它们是正在逃离地震灾区的难民一样。

身边鸟不拉屎的生活环境把我逼进了奇幻小说的世界。不过我自己编的故事比什么小说都离谱。故事发生在一片遥远的大陆,我是个大法师,创造了一个泥巨人当保镖,巨人的两个眼珠子是会喷火的红宝石。故事的情节经常变化,一般来说我们两个总会碰上一个自以为牛逼的领主,看我们不顺眼想把我们抓起来。这时泥巨人的两眼就喷出烈火把领主和他属地上的所有活人统统烧死。这些YY和我最终踏入演艺圈不无关系。

我们兄妹三个每周可以买一本漫画书。我最喜欢的一个连载故事名叫“找死不能”。说的是一个因为车祸而五官搬家的赛车手,他整天就琢磨怎么能开车自杀。什么玩儿命的特技动作他都做过,可就是死不了,而且这些动作每次都能给他挣个奖杯什么的回来。然后就是一大帮三叔四婶到医院病房里给他开香槟庆功,他的表情则像被人灌了一肚子泻药一样。

其他小孩喜欢的东西我大多不感冒,比方说足球。小时候我就觉着足球不过就是大企业从穷人手里骗钱的另一种新花样而已,而且还和搞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多数人都有自己支持的球队。但就我看来这和赛马赛狗一样,最后的赢了的那个玩意儿兴许身上披的布片儿颜色不一样,但说到底还是个畜生。

(1)鸟,树,河流,钟,这四样组成了格拉斯哥市的市徽。圣芒戈是格拉斯哥的主保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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