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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二论粮价与社会稳定 -- 程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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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二论粮价与社会稳定

文本探讨内政,如不适合发表,请版主、管理员删除,谢谢。

继续观察几十天后,不悔发现粮价上涨的压力不是变小而是加大了,下边逐条说明。

在“土地流转、农民上楼”之后,单纯提高农产品价格已经不可能提高农民收入了,就不悔观察,杭州周边的大部分土地都已经为资本所有,农民给安排到小区生活,原有土地不是被政府征用,就是“流转”了,在不悔认识的所有农民中,只有一个还有七分地,问他们土地给谁了,回答都是“被老板买去了”,而几月内常见“不能强制灭村”、“国务院要求不能强赶农民上楼”之类的新闻,也证明一场涉及全国范围的土地兼并正在进行。

当土地被大规模兼并之后,单纯提高农产品价格的结果只会像汉初那样,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甚至不收税的利润都落在了大地主身上(现在是大资本),而普通农民却只有佃农的那一点吃饭钱,现在的农民若不出租房、不卖房,在就业困难、失去收入来源后也只有做佃农了。

那么在改革前,土地和农民由国家集中控制,是为了给工业发展提供粮食保障和剩余价值,这对当时一穷二白、强敌环伺的中国来说无可厚非,但在“农民单干”、“大包干”几十年后,却任由资本兼并,让农民和土地成为资本获利工具,这就要探讨改革目标的了,农村改革的起点是政府集中管理土地不如“大包干”能调动农民积极性,后来发现单独的农民根本无法与国外农业集团对抗才需要集中,但这个集中为什么不是集中到政府而是资本?难道改革的目标就是把政府手里的土地分散,然后过几十年再“流转”给内外资本力量?

如果中国的种子生产被外国企业控制,土地和农民被国内外资本控制,那么中国还会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吗?

如果资本控制了种子、土地、和农民,那么农产品的价格是资本说了算,还是政府说了算?

第二,说下为什么不管制资本、不转变思路,仅凭16条是不可能抑制粮价的。

在矿产、纺织品、贵金属、房地产、和金融衍生品大涨之后,粮食成了唯一的价值洼地,十年没有涨价,但是,因为农业的仓储成本(房地产)、运输成本(石油)、生产成本(化肥、水、电、农药)相继上涨,再保持低价就注定亏本,如果补贴农业,相当于政府要补足其他涨价商品和未涨粮价之间的差距,这需要天文数字的资源,很不现实,但中国贫富差距大,低收入者多,粮价一旦上涨数倍就会造成社会混乱,这又是不能承受的,在这个背景下,国务院推出了16条具体解决办法。

这16条大致是补贴、价格规范、加强监管、省市长负责。

第一个补贴,一部分具体条例针对底层国民(如五保户),受众小,见效大,缺点是不能抵抗成规模通涨;另一部分是在流通、生产环节给于支持,但这仍然不可能成功,原因已经说过,政府不可能补足涨价商品和未涨粮价之间的差距。

第二个是价格规范,因为中国没有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在国际价格高于国内时,要规范只能是安排谁吃亏,例如一些大型食用油企业被要求低价出货,但是他们的生产成本高于售价,卖多少就要亏多少,因此他们最有可能的行为是先做一点贡献,照顾一下政策要求,然后限产或者停产,因为即使停产也比出货好。如果要政府补贴差价,那又回到第一条了。

第三条加强经营、加工、交易的监管力度,和第四条省市长负责一起分析。

实际上在现有经济规范下,不管制资本、特别是不管制外资、不转变思路是不可能抑制粮价的,我们现在来推演一下为什么不可能,为什么如果外资以此为契机,就能以非常小的代价瓦解中国,我们一步步来:

因为成本问题,粮价已经有上涨动力了,假设今年进来1000亿美元热钱——这不算多——联合国内资本和以前埋伏获利的外资,收购一切看得见的粮食,粮价就开始小幅度升值(建仓时期),国家为了稳定粮价,就要开始抛售,因为是要平抑粮价,国家不可能高价卖,只能平价,而资本力量不管多少,全部吃进,抛100万吨我吃100万吨,就算你不抛,粮站里总得卖粮食给老百姓吧,内外资本就去收购,反正又不限制买多买少,在美元实行宽松政策时,他可以源源不断地印刷美元,只要有路进入中国,他们就能用几乎无限的纸美元去收购中国有限的粮食,终有一天,中国政府库存的粮食全部卖光,而外资手里不仅仅有粮,还有美元结余。

一旦外资掌控粮食储备,他操作余地就非常大了,中国政府要限制粮价,可以,外资遵守规定,绝对不高价卖,但是我不卖不犯法吧?现在是市场经济,买东西不犯法,买了不卖也不犯法。如果中国问起来为什么不卖,外资可以说:“这些粮食是要喂狗的,不是给你们中国人吃的。”

如果中国政府要没收,那好,一,现在不是战争状态,中国政府无权没收国际资产;二,我给你看看《物权法》:

《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物权法》第六十五条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以上法律条文可见,中国政府没收合法的私有财产就是违法,因为外资的粮食不是偷来抢来的,是买来的,要如何处分那是他的自由。

想防止走到这一步,就不能让内外资本控制中国存粮和粮食生产,必须由国家集中分配,比方说用粮票,但是恢复粮票和配给制是需要时间的,如果外资打一个时间差,抢在中国政府前面屯粮,真的断粮了老百姓饿上三天社会就开始乱,而稳定社会的权力(粮食)就在他们手里,这时候中国政府怎么办?

16条中的监管和责任制都是用行政手段分配,国务院发文说使用行政手段不是回归计划经济,但问题是,第一,粮食只要还能自由买卖、不抑制资本炒作,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解决;第二,省长管米袋子、市长管菜篮子是很难完成的任务,因为他们不能违反市场经济这个招牌,不能主动打击资本力量(尤其不敢打外资),也没有足够的补贴份额(不可能有),更不能违法,但是有一天粮价没有抑制住,责任却是他们的了,这简直就是给穿双小鞋叫跳舞,跳得不好还要挨罚,省长市长为难了还不敢吭声,想想他们敢像不悔这样写个帖子发上来吗?他们要写了,这碗饭就不要吃了。

而真正的原因就是国务院没有下放有效权限,如果说粮食能用分配制、能够打击包括外资在内的资本炒作,那省长市长就好办多了,所以政府真的有心调控,就不能再拘泥于计划或者市场,太宗说过,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困难时期什么有用就先用,粮食需要计划,就用计划,资本需要控制,就去控制,把资本力量炒作粮价、控制粮食生产的企图扼杀在摇篮中,对方就不能进行下一步。

何为下一步等会再说,我们先来探讨为什么资本必须被控制,中国政府为什么要改变思路才能走出困境,我们从货币“超发”事件说起。

一些评论和新闻说是货币超发才引起了通货膨胀,这对,也不对,因为增发本身没错,但是增发的方向错了。

我们知道,中国老百姓穷,买不起东西,有些低收入者家里的孩子穿不起衣服、念不起书,很多中国企业只能出口来赚取利润,这叫旱;而内外资本的货币却太多,涌向哪个产业哪个产业的物价就暴涨(炒货),这叫涝。

目前货币增发的确切数据没找到,从10万亿到43万亿各种说法都有,假设发行43万亿,平分到13亿人手里每人就有3万多,这对低收入国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如果中国政府把货币向所有国民增发(通过社会保障等形式),那就像下雨,天下均占,国民得到货币会消费(就像水自然蒸发),当企业产品得以实现、政府得到税收之后又变成了云(货币回笼),云聚集到一定程度,再开始下雨,形成良性循环。

而现在增发的货币却通过贷款等方式集中在资本集团手里(比方说房地产),这就像往水坝定向注水,干旱地区仍然缺水,大水库里却泛滥成灾得要冲垮堤坝(到处炒货,引发通胀),这就是中国经济的现状:一边大旱、一边大涝。

还是拿房地产打比方,银行每年都有按存款额度计算的贷款额度,提高准备金率就是为了抑制今年的贷款,但是来年一月就有新的贷款份额,如果来年的贷款还是流向房地产,那通胀就会进一步加剧;另一个,在实体经济利润率低于炒货利润率时,加息会先损害实体经济而不是资本投机,这又会提高失业率,增加低收入者。

这就是不悔说的思路错误:中国政府把水注入了错误的地点。真正的关键在于阻止资本投机。

关于对方通过通胀瓦解中国的打击方式留到下一个帖子,这个先发。

程不悔

庚寅十一月十七 冬至

2010.12.22

通宝推:lionl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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