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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古金兵器谱】16 --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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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古金兵器谱】16

16.爱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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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1/03 17:42 新浪读书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林东威《夜读李商隐》

  我就是那个叫王怜花的男人。一个叫古龙的人把我安排在一本叫《武林外史》的书中,这本书也叫《风雪会中州》。他安排我和一个叫沈浪的人演对手戏,并和他争抢一个叫朱七七的女人。这是一个误会,其实古龙不懂我。我是一个心思很深很深的男人,深深地迷恋李商隐。我常常独自一人在深夜读李商隐。每当我吟咏“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时,我就能体会到另一个诗人食指的感觉:“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有一枚针扎在了心房。

  后来,一个叫林东威的人写出了《夜读李商隐》:

  只有在庄生的梦里你才醒着

  听凭世界的手被诗歌书写

  一管笔提起来就悬了千年

  只等着泪水凝成珠玉

  琴弦断成华年

  灵感总是在东风无力的时候不期而至

  中世纪的格律之王

  在阴谋与爱情之间残喘

  把春心托付给杜鹃

  把后背暴露给人民

  只用两三个典故

  便草草了结了一生

  义山,你的完美是我彻夜难眠的病根

  不写诗的时候你扮演谁:

  碌碌无为的幕僚,一身风尘的旅人

  温柔的猎艳能手,凄婉的意淫大师

  改革开放的牺牲品,慢性糖尿病的受害者

  巴山夜雨已经淹没了晚唐的歌声

  一代人多年没有回家

  而谁是那双秋池涨水的明眸

  被千里之外的一首《无题》彻底照亮

  在寸寸相思中化为灰烬

  而效仿你就意味着在平庸之中成为天才

  伤心的话留给自己来说

  伤肾的事让给别人去做

  用几行七律把时代哄入梦乡

  自己守着床头横陈的爱情

  和衣斜倚到天明

  胡乱梳洗一番

  便翻身上马,径直驰入文学史

  这时蓬山已经不远,金屋尚未修成

  玉桃不偷也罢,灵犀没点就通

  你耗尽一生为万物寻找对仗

  可你自己的下联是谁

  在那个喧闹而热爱偶数的朝代

  你是惟一孤独无匹的事物

  帝国的秋阳斜照着你的落寞

  你一旦开始回忆

  历史只好一片惘然

  一个汉语的幽灵

  穿行于平平仄仄的迷宫

  千年之后,世界从你的梦中醒来

  伸了个懒腰

  决定不再压韵

  现在我偶尔会在电视上看到林东威,有时我很难相信电视上播英语新闻的那个男人就是多年前住我楼下宿舍、读英国语言文学、写《夜读李商隐》的林东威。这就像我对现在的我也常常感到不真实一样。其实如果我留心他的另一首诗《内心的雪景》,我应该真的相信诗人有时确是先知:

  今夜雪拥蓝关啊今夜

  后现代的大军已经攻入了长安

  金斯堡在大麻的烟雾中怀念李白

  想起落雪的江南

  一代精英们衣衫正单

  围炉煮酒,些许风寒

  美人随意一笑

  顿时使文学成为遗产

  因此天才注定要被内心更深的积雪掩埋

  在世界的迟暮之年热爱一切虚构的事物

  为了玫瑰的名字不惜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诗囊饱满骑驴下山冷不防被市场经济毁于一旦

  而究竟是谁在很险的韵角中与你狭路相逢,殷勤问安

  用一生的智慧细读你雪中肌肤,幽香暗掩

  谁抛却了书卷谁才能与文字表里如一,互为遗憾

  剩下万里江山在对一个冬天的回忆中

  与敌共眠

  谁是我的下联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绝不是朱七七。只有一件事古龙没有写错:我热爱诗歌,性情多变。古龙让我在朱七七面前表演联句。句是我联的,但我不想在朱七七面前――我想她不懂这样的风雅,尤其不懂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李商隐的句子:

  自传芳酒翻红袖[杨巨源]

  似有微词动绛唇[唐彦谦]

  雾气暗通青桂苑[李商隐]

  日华摇动黄金袍[许浑]

  垂手乱翻雕玉佩[李商隐]

  背人多整绿去鬟[杨巨源]

  纤腰怕束金蝉断[薛逢]

  寒鬓斜簪玉燕光[李贺]

  黄鹂久住浑不识[戎星]

  青鸟西飞意未回[李商隐]

  帘前春色应须惜[岑参]

  楼上花枝笑独眠[刘长卿]

  我知道我是一个性情多变的男人,但绝不是因为我精于易容。经常变幻面具,只不过想体验生活的多种可能性。但我终于骗不了自己,我深知这也只不过是痴人说梦啊,我又怎能穷尽生活的可能性呢?我多变,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了解我。每当夜阑人静,我从血雨腥风的江湖回到李商隐,我的心事就被拉得很长很长。我知道我在等什么:我希望我能走进《夜雨寄北》,和我的良人一起,絮絮私语。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就是我的梦,不过没有人知道我的良人她在哪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在江湖上遇到一个叫金庸的人,他送了我一本名叫《倚天屠龙记》的书。那天夜里我看到天亮。我知道我的良人是谁了。

  是的,就是赵敏。不过我喜欢叫她敏敏。

  我知道我没有办法见到她,因为我没有月光宝盒。如果我能见到她,我一定会跟她说一句话: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

  那时候我和沈浪已经相逢一笑泯恩仇,化敌为友了。我陪着他和朱七七远游海外,算是结伴归隐,淡出江湖了。那时江湖已是李寻欢的时代。我每天翻看《倚天屠龙记》,慢慢地,敏敏的影子在我心里映得很深很深。我无以排遣,于是开始重写我一生的终结之书《怜花宝鉴》。终于有一天,沈浪看出了我的心事,他单独请我喝酒。我认为很复杂的问题,他却很简单地解决了。他说,你易容成张无忌,就能见到赵敏,你和她,确是绝配,但是,一个叫亦舒的女人常在她的书中说,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你好自为之吧。

  我看着沈浪,突然明白一件事:沈浪爱的并不是朱七七,而是白飞飞――只有白飞飞才是他的下联。他能够很简单地解决别人的问题,但却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我脱口而出,用范遥安慰敏敏的话来安慰沈浪: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在书中,当时敏敏的回答是:我偏要勉强。我喜欢这样的回答,为了爱情要在所不惜,但我知道沈浪做不到这样,他的内心软弱,没有这样的勇气。对此我也无能为力。我们杯酒言别,我易容为张无忌,然后我就见到了我的敏敏。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金庸的大胆,《倚天屠龙记》全书总共四十回,他却忍得住把赵敏这么重要的人物安排在第二十三回才初次出场。对我来说,这却再好不过,省得我从头做起,因为我只想见到敏敏。

  现在我是张无忌,不,应该是现在张无忌身上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傻小子,一个是王怜花。吸引敏敏的,是张无忌身上的王怜花。只有王怜花知道敏敏喜欢什么,想要怎么样。

  第一次见到敏敏时她女扮男装,在神箭八雄的簇拥下英姿飒爽。当时我就想,如果她真是男的,就是我在江湖上最好的对手。第二次见面在绿柳山庄,我看了她刚柔相济的书法,错落有致的园艺,确信她胸中大有丘壑。这些事张无忌是不懂的,但《怜花宝鉴》的作者是一个艺术家,他有一颗敏感的心,深深懂得敏敏身上的狂野和无邪。于是,我默许了弱智的周颠拔出奇鲮香木剑,让我的随从们中毒,然后借机单独去找敏敏要解药。唉,那不过是几棵醉仙灵芙的球茎而已,是王难姑《毒经》中的解法,其实,《怜花宝鉴》中有更好的解法。

  我回到绿柳山庄找解药,这样我就第三次见到了敏敏。凡事不过三,我想,于是我下了绝招:我脱下敏敏的鞋袜,手握那双完美的纤足,在她的身心中种下了一生无解的情愫之毒。这不是我在《武林外史》中对朱七七用过的错魂手段,那只是纯粹的生理手段,而我要得到的,是敏敏的芳心。

  当我听到敏敏对我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时,我想可能事就这样成了。作为叙事人的金庸当时是这样描写赵敏的:

  她一声不响地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

  自然,我无从知道敏敏的内心活动,但是,当我接过事后敏敏差钱二败送来装着那两朵珠花的金盒时,我知道事确已成了。此后的一切,只不过是我和敏敏联手演绎的爱情故事。有时是我欲擒故纵,有时是她别出心裁,其间有多少令我意乱情迷的经典时刻啊:

  只见赵敏一人站在当地,脸带微笑,其时夕阳如血,斜映双颊,艳丽不可方物。

  这是金庸的妙笔生花,我已看出,金庸在行文时对敏敏不知不觉中也是有所偏爱的,虽然他在后记中说赵敏虽美丽但不可爱。这是作家们的惯伎,那个叫托尔斯泰的老头不也说他不喜欢安娜吗?

  敏敏血溅华堂那一幕,是我毕生最大胆的一次冒险。不过,从那以后,我相信这世上确有人为了爱会在所不惜。而且我知道只有女人才会这样,男人中根本没有一个真正做到“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人们爱的是毛润之的“江山如此多骄”。

  因为敏敏,我的人生得以改变:我终于触摸到了真实和幸福。而我此刻想起的不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是麦芒的《自画像》:

  没有真实的镜子

  却总是揣测万千变化

  一个二十世纪的亡命徒

  遁迹于古老的爱情

  我想像麦芒那样大声对自己说:

  我不想高山,不想大海

  不想任何与庞大相等的事物

  也不想装扮成它们的伴奏

  你只需叹息,像一场梦

  你只需存在,哪怕被毁灭

  这一切已经足够幸福了

  就不要再追求什么不朽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倚天屠龙记》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就到了结尾,我本想好好替敏敏画一次眉,但这个愿望终于没能实现。在离别的时刻,我感到难过的是,敏敏,她永远也不知道,是一个叫王怜花的男人陪她走过了她的花样年华。她永远也不知道,王怜花才是她的下联。在这伤感的自怜中,我还想借麦芒的诗对敏敏说:

  小姐,请珍惜你美好的情感

  凭着这你会永远一路平安

  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对李商隐的理解又多了一份刻骨铭心。中世纪的格律之王啊,我这才知道,寻求对仗和下联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所以你才说:望帝春心托杜鹃。

  只有沈浪理解我,他先给我找来了一个叫徐小凤的女人唱的李商隐,那样低徊性感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歌声,使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竟然也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之后他又找来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当听到“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时,沈浪说:“所谓对仗和下联,就是爱人同志。比如你和赵敏,比如我和白飞飞。”

  此情可待成追忆?逐渐地,我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晚上读李商隐到天亮,白天则继续重写《怜花宝鉴》。当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时,沈浪和我谈起了这些年的江湖。

  “人虽未老,江湖已老”,沈浪以一句这样的感慨开头。他告诉我李寻欢的时代也已经被古龙以一本名叫《风云第一刀》(又叫《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结束了。在那本书中人们谈到了我: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占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我知道沈浪给我讲这些是想给我一些慰藉。如果在我纵横江湖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可以想像我会如何地意气风发。即便是现在,我依然感到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毕竟这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人说的话。

  “李寻欢之后,江湖上又出了一个叫萧十一郎的男人和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古龙将他们写进了《萧十一郎》和《火拼萧十一郎》两本书中。坊间传说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你看看吧。”沈浪说完,给我留下了那两本书。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也许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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