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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老道电子版)“度田”斗争与光武中兴之一(作者高敏) -- 何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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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老道电子版)“度田”斗争与光武中兴之一(作者高敏)

我一般不喜欢转别人的帖子,老道电子版,顾名思义就是何某闲来无事,将一些认为不错的名家论文(在网上还没出过)打出来发到网上,这篇<)“度田”斗争与光武中兴>就是,光武度田,一直是个历史难题,持失败论者并不在少数,高敏先生是秦汉魏晋南北朝史的大家,他在本文中力持光武取得了度田的胜利.我前一阵写光武明章之治时如果能看到此文,可能对我帮助会更大.高写的度田后,吏治清明这点,我在写文章时也提到了一些,但对史料的运用和引深方面显然不如高先生.

东汉光武帝于公元25年称帝,改元建武,直到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才”天下平定”(后汉书.邓禹传).在此之前,战事连绵,未遑兴革.在此以后,才实行”诸功臣皆增户邑”(后汉书.邓禹传)的制度,故”自陇,蜀平后,非儆急,未尝复言军旅”,有条件”退功臣而进文吏, 戢弓矢而散马牛(后汉书.光武帝纪),实行偃武修文的转变.然而,在实行偃武修文政策后的第二年,即建武十五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度田”斗争,河南尹张?澈椭羁な厥?余人皆因”度田不实”而”下狱死”,还引起了一场激烈的武装斗争(后汉书.光武帝纪),弄得举国嚣然,到建武十六年才酸基本平息下来.然则是什么原因迫使光武帝在刚刚镇压了农民起义和平息了武装割据势力之后又立即发动这场规模宏大的“度田”斗争呢?所谓“度田”究竟包括什么内容呢? “度田”的目的何在呢? “度田”的结果又怎样呢?由于史书对此并无完整的记载,致使上述问题均处于若隐若现之中.研究东汉历史者,虽然无不言及光武帝“度田”之事,却大都言而不详,更无专文论述者.因思简略述之,提曰<“度田”斗争与光武中兴>.

我们知道,中国封建社会不同于西欧封建制度的重大特征之一,是中国封建社会较早地产生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产生,是在奴隶社会的母胎中实现的.在这里,不再详细说明私有土地制度是如何从作为奴隶主阶级国有土地制度____-井田制度的母胎中逐步形成的历史过程,我们只要看看春秋,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都先后采取了”相地而衰征”,”做爰田”,”初税亩”,”作秋赋”,”初租禾”,”制辕田”等一系列措施,便可得知其都是基于私有土地制度及当时倡立名田制度的出现可实行的新制度及新办法.这种带有规律性和有相同性质的改革措施的先后出现,正反映私有土地制度的产生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不可抗拒的潮流.(参阅拙著<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12月版,第12-28页)

随着私有土地制度即(名田制度)的出现就为封建地主私有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我们知道,土地一旦成为可以私有的财产,必然促使人们去争夺土地以为私有财产,于是春秋战国之际层出不穷的争地,夺田之事便应运而生了.各国君主为了奖励有功之人,特别是立军功者,于是以土地赏赐立军功者的制度就相继出现了.土地既然成了私有财产,自然土地的主人可以典卖,转让和出卖它,于是土地买卖之事也产生了.在争田夺地,土地赏赐和土地买卖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个拥有较多私有土地的社会集团,于是只有极少数私有土地或根本无地的人同拥有大量私有土地者之间的贫富差别与阶级分野便产生了.这种阶级分野一旦发生,极少数私有土地或根本无地的人,就被迫向拥有大量的私有土地者租种土地以维持生计,拥有大量私有土地者也只有把私有土地变成一种物质力量去迫使无地少地者耕种才能获利.于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压迫,剥削关系就制度化了,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就正式确立起来了.<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所载西汉武帝时董仲舒的话,就对上述一系列情况做了概括性描述:”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于是,小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因此,董仲舒提出了”限民名田,以澹不足.

由于土地私有化(即名田化)而产生的拥有大量私有土地的“豪民”剥削“无立锥之地”的“小民”的状况,自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就开始了。到了西汉武帝时期自然会更加严重。这就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后所必然的社会后果。所以,董仲舒主张“限民名田”,即限制私有土地的数量。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还处在它的上升发展阶段,具有不可阻挡之势,以致董仲舒的建议并未能实行。相反,官府不断以土地充赏赐,强占民田之事也时有发生,土地买卖更是有增无减,小民“卖田宅, 鬻 子孙,以偿责”的情况愈来愈多,以致到了西汉末期,又有师丹其人再次提出私有土地“宜略为限”的主张,孔光与何武等人,进一步提出限制“诸候王,列侯”及“吏民”私有土地数量,说什么“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然而,由于“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诏且须后,遂寝不行”(汉书卷二四《食货志》)。可见师丹等人的限田之议又落空了。限田之议既不能行,因土地问题造成的社会阶级矛盾,自然会一天比一天尖锐,从而终于引发了王莽的“更名天下田曰王田”的恢复井田制度和废除土地私有制的断然措施。但是,很明显,王莽的措施,违背了历史的发展规律,连他自己的中郎区博也认识到:“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从,秦知顺民之心,可以获大利也,故而灭庐井而置阡陌,遂王诸夏。屹今海内未厌其弊,今欲违民心,追复千载绝迹,虽尧舜复起,而无百年之渐,弗能行也。”(汉书卷九八《王莽传》)事实也证明,当时的地主阶级群起反对,迫使王莽下书曰:“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自己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由上可见,西汉时期,农民丧失土地和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状况,已经成了整个西汉时期的重大社会问题。西汉末年的农民大起义,由土地问题造成的尖锐阶级矛盾就是其重要原因之一。正因为如此,曾亲自在农民起义中活动过多年而且始终利用农民起义而取得政权的刘秀,自然深深懂得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在刚刚平定陇,蜀等地割据势力之后立即实行“度田”的原因。

一直困扰着西汉统治者的另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就是同土地问题密切相关的农民破产后变为流民,奴隶及依附人口的问题。

与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与确立同时发生的,是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的产生与发展。我们知道,地主一旦拥有大量私有土地,就需要有劳动力同他们的土地结合起来,去耕种其土地,然后向土地所有者缴纳封建地租。如果没有劳动者同其土地结合,土地就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对于封建土地所有者来说,不论是封建国家还是私家地主,都以能否控制劳动力和控制劳动力的数量多少决定其权力的大小和地租量的多少。于是封建国家和私有地主,都需要竭尽全力去占有和控制农民,使之依附于自己,同自己拥有的土地结合,这就是经济外的强制即超经济强制其所以能够存在而且不断发展的根源,也就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开始形成之日起必然伴随着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产生和日益发展的原因。

历史事实也表明,自春秋战国之际私有土地制度逐步形成,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之后,农民对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就合乎规律地出现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所载食于季氏之“隐民”,《国语。晋语》中所说“为人”耕种“沃田”的“隶农”,《韩非子。诡使篇》所说:“逃事藏匿,附托有戚之门以避徭赋”的以“万数”的“士卒”,《吕氏春秋。高义篇》所说“度身而衣,量腹而食”的“宾萌”等等,都是当时对依附性农民的不同称谓,而且数量有日益增加之势。到了秦汉时期,这种依附性农民更多了。秦汉时期的“舍人”甚多,根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舍人,亲近左右之通称也,后遂以为私属官号”(汉书卷一《高帝纪》载二世三年注):云梦出土秦简的《封诊式。 妾》爰书中,谓五大夫某拥有“家吏”供其驱使;《商君书。境内篇》有给赐爵者以“庶子”并为其耕种赏赐土地的记载;秦末有“佣耕”者如陈胜一样身份的劳动者(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秦和汉初存在大量“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的“小民”(汉书卷二四《食货志》);武帝以后,带有人身依附色彩的“客”和“宾客”(详见拙著〈两汉时期“客”和“宾客”的阶级属性〉,〈秦汉史论文集〉,中州书画社1982年8月版)也出现了;至于招纳流亡,役使佃民的豪强地主,几乎到处都是,这在〈史记。平淮书〉,〈汉书。食货志〉及〈盐铁论〉等书中屡有记载,此不一一引述。所有上述这些情况,都是封建行的人身依附关系在秦和西汉时期有所发展的反映。

由于封建土地占有,控制劳动人手以为自己依附农民的事日增,以致引起了封建国家同封建地主之间在争夺劳动力方面的矛盾斗争。正如当时主张官营盐铁业者所指出的:“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数千人,大抵尽收放流人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或*伪之业,遂朋党之权。”(盐铁论。复古篇)“豪强大家”,“一家聚众或至数千人”,而且大都是收容的“放流人”,这不仅会使国家控制的农民减少,而且会造成政治上的反对势力,而且会造成政治上的反对势力。故桑弘羊等人立主官营盐铁,打击这些收容“放流人”的“豪强大家”。汉武帝也实行了监督郡国的不刺史制度,宣布以“六条问事”,其第一条就是给“强宗豪右,田侧逾制,一强凌弱,以众暴寡”(《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序》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者以惩处。这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封建地主之大量招诱与控制劳动人手以为依附农民之事,一开始就是禁止的,至少是有限制的。所以,董仲舒在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的同时,还主张“塞井兼之路”,“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师丹也主张“田宅奴婢”,均“宜略为限”;孔光,何武等人,还提出了限制诸侯及吏民拥有奴婢数量分别不得超过二百人到三十人之数(《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上》)。限制奴婢数量,也是为了限制封建地主大量控制依附农民,因为农民破产之后,最后必然沦为奴隶。

然而,封建官府限制奴婢数量的措施,也同其“限民名田”措施一样流于形式,未能奏效。以致早在汉武帝时期,就出现了大量的因天灾人祸而破产流亡的流民群,汉武帝虽然采取了移民实边,发展屯田等措施,也未能解决流民群的问题。以致阶级矛盾愈衍愈烈,终于酿成了西汉末年的农民起义。王莽虽然断然决定取消一切奴婢,现有奴婢改名为“私属”,并禁止奴隶买卖,结果也同其企图恢复井田制的王田制措施一样,以失败而告终。身经汉末一切动乱的刘秀,深知奴婢问题,依附农民问题同土地问题一样重要,这就是他为什么在刚刚平定国内动乱之后的第二年就迫不及待地实行“度田”和检核户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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