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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发本人对“七、五”事件写的旧文一篇,以正视听 -- 俺老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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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发本人对“七、五”事件写的旧文一篇,以正视听

  本人写了篇批评以色列的文章,就被扣上一顶,信伊斯兰教,亲穆斯林的帽子,本人不屑于辩解,只发篇七五事件发生后,本人写的文章,认真看过的人会自然明白本人是怎么一个人。

  “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发生发几天了,虽然从一开始我就关注此事,但一直没有写东西来评论,是因为我对民族问题早已在以前的一篇博文中表达清楚了。(见[历史漫谈]民族融合是解决民族矛盾的唯一办法

但这次事件给维汉民众造成的伤害无论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在人们心中的伤痛和仇恨恐怕再过五十年也未必能完全消除,所以必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治标不治本。

经济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扩大虽也可能是产生“七、五事件”的原因之一,但显然不是主因,因为在国内其他地区也都发生过因经济、法律和习俗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其中有的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但哪一个都不同于新疆这一次,都是只聚众发泄,提出诉求,从未针对平民,更没有产生这么大的伤亡。所以这次事件不同于以往国内其他群体性事件,这次事件发起者的着眼点是民族仇恨,针对的是无辜平民。

这几天看了不少网友的文章和观点,很多都很公正、深刻,也很透彻,当然也不乏偏狭和极端。在各种观点中有的批评民族优待政策和法律执行中的对少数民族的“两少一宽”非但不能令少数族裔感恩,反而使其认为政府亏欠维人,视汉族为软弱,更加肆无忌惮的违法乱纪;有自身就是少数民族的则现身说法认为少数民族更应努力自强而不应将一切问题都归结为政府迫害并上升为民族仇恨;有的则认为应该容忍不同文化习俗,忍不住再就某些问题写上几句。

首先,说说民族融合的问题,近代西方扩张,把西方的以血统论民族的方法推广到了全世界,也给全世界许多多民族国家带来沉重的灾难。几乎所有的多民族国家都先后被肢解和分裂。现在又把肢解和分裂的黑手伸向了中国,而我国抵御肢解和分裂的唯一办法就是民族融合。我在以前的那篇博文中说民族融合的方式是汉化,是说以中国的主体汉文化为主吸收其他民族文化实现文化的融合而实现民族融合,绝非消灭其他民族,因我中华一向以文化而非以血统划分民族。这在那篇博文中均已表达,但意思到了字面有欠缺,这次加以纠正为“‘国族’统一、民族融合是抵御肢解防止分裂的唯一办法,民族融合的方式应是‘中华化’”。我们不必去议论和批评当时的建国领袖们出于何种目的不承继抗日战争以来形成的 “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句话已经写入了国歌)的认同感,充分利用其大好形势并加以引导从而消除和解决国内绝大部分的民族问题,反而人为的在中国制造出五十六个大小民族这种错误。只说在目前这种内有二心、外有欺心的不利的形势下该如何实现民族融合,我国自古就是血统混杂、多元共存,各民族向来混居、通婚,所以从古至今皆以“某人”称呼,而不称其为某族,譬如汉时称长期敌对的北方游牧部落为“匈奴人”而非“匈奴族”,其他如“胡人、鲜卑人、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自称则为“汉人、唐人、宋人、明人”,现在也仍然这样称呼,譬如我在学校时我的同学中就有“朝鲜人、蒙古人、满人”,类似于称呼某人为“湖南人、四川人、黑龙江人”等等,而且某些所谓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文化习俗差异还少于不同地区的汉族人自己之间的差异,所以在中国绝大多数人群中实现民族融合是完全可行的。具体操作办法就是逐步的淡化民族差异,强调“国族”认同,提倡一个中华民族为中国唯一的国族,任何认同和维护中国的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公民和侨胞都是华族一员。以从今天开始,第一项措施就是停止各种登记表格中的民族一栏,在以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潜移默化的在人们的心中教育和引导这种“国族”观念,直到深深植根于每个中国公民的心中毫不动摇,用以后的一百多年的时间将国内各种不同的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加以融合形成国内各个地区、各种人群都能认同和接受的即多元又统一的文化传统,以二百年为一个阶段来消除民族矛盾和化解民族仇恨,实现国家和“国族”的真正统一。

其次,说说目前政府的民族政策,实行了六十年的区域民族自治和民族优待政策不但未能实现民族融合,反而产生了民族仇恨,不能不说这种政策是失败的,当然外部势力在其中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政策并非源自我国自身国情和传统,而是来自于照搬前苏联的民族政策,苏联的这种民族政策本是俄国革命的一项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也并非是俄罗斯帝国的传统国策。所以当前苏联的政治强势被削弱后,立刻就瓦解了。前南斯拉夫是另一个例子,在欧陆一战后的政治格局下拼凑成的南斯拉夫经历二战虽然与西方保持着远较其他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与西方更亲密的关系,但因其民族政策的不公早就在内部种下了民族仇恨的种子,维系这个国家的强势人物一死,这个国家就开始分裂,再加上外部势力别有用心的推波助澜和野蛮粗暴的武装干涉,也是很快就被两度肢解。既然国内国外的事例都证明了这种民族政策是错误的,那么就必须加以改变。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改变?即然已经有前提要实现一个“国族”的民族融合,那就应将全体国民一视同仁,不应再有歧视和优待,更不应再有“两少一宽”这种荒谬和无能的执法政策。我国要建设法治化的国家,就必须做到不分阶级、不分地域、不分族群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后,说说尊重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的问题,“七、五”事件的起因据说是之前广东韶关一家工厂内导致二人死亡的的新疆籍和汉族工人群体斗殴,而斗殴的起因则是谣传有几个厂内的新疆籍员工强奸汉族女工,更有说一个女工误入某男子宿舍,见到新疆籍男工跺下脚就吓得尖声大叫从而引发斗殴的说法。新疆的汉维矛盾其来有自,有着长期的累积过程,即便没有韶关事件,也会有其他诱因引发。上世纪末乌鲁木齐就曾发生公车爆炸,我的一个新疆客户来上海时曾对我说当地汉人生活得提心吊胆,不知哪天大祸临头。(我的另一个同事听来的情况更是耸人听闻,据其说新疆有“杀汉灭回”的说法。我当时很不以为然,反驳他说维人与回人同信伊斯兰教,杀汉可能,怎会灭回?)所以并不是韶关事件引发“七、五”事件,而只是韶关事件被当做“七、五事件”的引子。而韶关事件之所以会发生一个因素就是风俗习惯不同的问题,据《联合早报》网上一篇文章中说韶关某工厂从新疆招来数百新疆籍员工,这些人与厂里汉族员工格格不入,而且有调戏妇女的劣迹,文章作者说这是习俗不同导致的误会,因维人好客,维族女子不但不会因陌生男子的触摸为无礼,反而会高兴,汉族女子则会视为耍流氓。所以作者得出结论应该尊重维人的习俗,不应视之为调戏。我不知维族女子是否会与其他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女子有这么大的差异(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国家的女子从头到脚都要包起来,只露一双眼睛,对待陌生异性的触摸会是什么态度?),仅就尊重习俗这一点提出一个问题,维人来到汉人的环境是否也应尊重汉人的风俗习惯?对待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尊重应该是对等的,我们的祖先有个良好传统叫“入乡随俗”,由此还产生了另一个良好习惯叫“入乡问俗”,所以我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会先了解当地人的风俗习惯,以免冲撞和冒犯,即便如此有时也还难免犯错,而我们宽容和善的祖先对那些因无知而无礼冒犯的外来者会以“不知者不为过”来谅解。我们祖先的这种态度构成了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各种外来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友好交往。所以我去东南亚旅游时导游告诉我们说在泰国不要摸小孩子的头,进清真寺不要穿鞋等等,我们都会遵照执行。我到海南去旅游时导游告诫我的我也遵照执行了,但心中不无芥蒂,海南的导游在游三亚时告诫我们不要和那些卖旅游纪念品的新疆人搭讪,因为一和他们搭上,就非买不可,还不可以讨价还价,不然就会吵起来,马上就会把周围他们的人引来,个个都带着刀,连警察都不敢管。对这种告诫我们自是凛然,事关性命不敢稍有忽视,但也因此对维人的印象大坏。但我也遇到过不同于此形象的维人,我曾经在某次找工作面试时遇到过一个维人,西装革履,英语流利,还在上海学习德语,在学习之余打工,他连名字也改成了汉化的三字名,这样一个人尽管外貌无法改变,但融入主体社会的意愿和能力都明显高于他那些天天带着刀处处显露自己是维人与汉人不一样一点小冲突就拔刀相向的同胞。

也是在《联合早报》网上一个满族人写的一篇文章中说他大学有许多不同民族的少数民族的同学,其中一个班全是维人,个个带刀,每有冲突全班齐上,无往不利,虽然因此非常团结,但也因此失去结交更多朋友的机会,作者还说国外总拿保护弱小文化来要求中国政府,但任何文化如果不改变就不会进步,不改变只有灭亡或被同化。

不管你自视血统如何纯正,但这个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纯血统的人。以血统来分民族是西方人的标准,不适合我们中国,现在更成为了西方人干涉中国、削弱中国乃至分解肢解中国的手段。而中国几千年来从炎黄部落的融合,与东夷等部落的融合,到秦汉一统的文化融合,再经五胡乱华到隋唐时期的大融合,经宋元明清,再到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华民族意识的觉醒,作为纽带的是传承千年的文化,包容性是这个文化的最大特点,吸纳和包容其他文化,在此基础再实现一次民族的大融合绝不是不可能的。现实摆在这里,这个国家是由多民族、多宗教信仰、多风俗习惯的多元文化构成的,除非外部动用武力肢解,或内部动乱分裂,而这都是大多数中国人和中国政府不允许的,所以必须正视现实,寻求解决多元文化共处之道,而解决之道就是——融合。

通宝推: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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