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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嫁了 -- 阿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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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嫁了 三

其实王玲玲和我的生活,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不交集。

她忙着美容,美甲,染红红黄黄的头发的时候,我正在奶瓶,尿布,锅碗瓢盆中跌跌撞撞。

她从墨西哥,法国,发那些美仑美奂,搔首弄姿的照片给我的时候,我正捧着脑袋,为要不要工作发愁。

她嫌这幢大房子朝向不好,搬到另一幢里去的时候,我正在按着计算器,为换了房贷,每月节省一百八十三块九毛七,而沾沾自喜。

她从纽约打电话,兴奋地描述百老汇歌舞剧是如何的华丽,我正鼻涕一把泪一把地看盗版的国产电视剧。

在那座枯燥的沙漠城市里,这并不妨碍我俩隔三差五地打个电话,偶尔串串门。

我时不时地会拉她做个免费的帮工。比如女儿上游泳课, 我腾不出手去接,学校里开家长会,小儿子没地方放…

她常常会拿我做她倾倒情绪的垃圾桶,还是密封比较好的那种。

就像这一天,她拎着新款的包包,按我家门铃的时候,我正用湿巾擦牛仔短裤上被小儿抹上的鼻涕。

“访贫问苦,视察民情来了。”我站在门口。

“错,给包工头当包工,包馄饨来了。”她笑言。

你能想象吗?她从她那价值不菲的新包包里,掏出的是一叠馄饨皮,一把菠菜。

不用我客气,她直接就进了厨房。

我不必有什么不好意思,也不需为家里的零乱找借口。

她动作麻利地清洗出我堆了一池子的杯盘。

乒里乓啷地切菜调馅,然后就看着一只只元宝状的大馄饨,变戏法似的排在板子上。

我所做的,就是扯着儿子,袖手旁观。

“王保罗可太有福气了”我说。

“你不知道,他血糖,血脂,胆固醇什么的,都高,只吃沙拉。”

“厨房里十八般武艺,没有你不会的吧?”

“生儿子我就不会。”她转移话题。

我知道她喜欢我家小儿,粉嫩嫩,胖乎乎的一团抱在手上,常会亲的小儿吱哇乱叫。

“再生一个吧,给小美作伴。”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建议。

“生不动,太老了。”她回答。

“林青霞四十七岁生的老二,你才多大?”

“王保罗太老了,就算能生得出来,都搞不清他是爷爷还是爸爸。”

“默多克和邓文迪还生呢。想生终归是有办法的。”

“你以为谁都能像你,生了又生,老母鸡似的。”

“我老母鸡,你金丝鸟啊!”话甫出口,我已知过火了,除了咬自己舌头,我没法子画蛇添足式的补救。

她不接我的茬。

吃完馄饨,我哄小儿睡觉。她收拾好空了的锅碗,不用我招呼,径自走进我家客房,睡午觉去了。

孩子们放学之前,她抚弄着头发走出来,一边嘟哝着在自个儿家里怎么睡不着,在你家怎就睡不醒之类的话,一边就收拾东西回去了。

自那以后我倒是长了个心眼儿,任谁,劝什么我都不劝人生孩子了,省得满世界都是老母鸡了。

这样的节目隔一阵就会上演一回。

展示她厨艺的内容常演常新。

除了菜肉馄饨,她做的白灼虾,汤包,培根鲜贝都是我一直喜欢的美味。不是不想试,再怎么折腾,我都折腾不出她那个滋味来。

有时候我也会有意无意地劝她:“找个随便什么大学,读书去吧,随便读些什么。”

“没有兴趣”她推托。

“读美容,读营养,又或者读插花,茶道什么的,一定有趣。我就不说让你读文学艺术了阿,省得你说我,屎壳郎钻到书堆里,故作孔夫子。”

“不读,我和你不一样。”她这一句话,能把我噎得憋过气去。

当然不一样,你是金笼子里的金丝鸟,我是土里刨食的老母鸡。我心里嘀咕,但我不敢再说出来,怕她又受伤。

那年暑期我想带孩子们回国。出国后再没回去的她,忽然来了兴致。想要和我一道走。

“我们走夏威夷玩几天,转东京停两天,再到香港停两天,然后你飞北京,我飞上海怎么样?”她这样建议。

“你以为我是你呀,拖儿带女的。”

“有我呢,怕什么?”她坚持。

就在我辛勤地打电话咨询,努力比较航空公司优劣,并认真地规划出行路线,旅馆安排的时候,她又打电话来,轻轻一句“不回去了。”就把我多日的劳动晾一边儿去了。

“父母早就没了,姐姐们,寄些钱就好。当年的同学…多少年了…不见也罢!”

她没有继续说下去。我自然也不会追问.

我跟王保罗,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只知道他经营房地产。

人长得一般,属于扔人堆里就找不着那种。尽管他用假发,衣服鞋袜乃至鼻梁上架着的眼镜,都刻意年轻化,到底,掩不住父辈的神态。

个性低调,言语温文,是我能看见的优点。

那次,朋友们约好了去爬山。有几家和我们一样,孩子小。扯的,推的,抱的,一个个累得那叫一狼狈。

王玲玲,长衫长裤大墨镜,裹得严实不说,还举着一把,在美国很难看见人用的花绸伞,甩着手走在最前面。

王保罗,左肩挎,右手提。还不时地招呼“玲玲喝水,”“玲玲涂防晒霜。”照顾得那叫一殷勤,惹得朋友中不乏人感叹“唉!老有老的好啊。”

我对玲玲外出爬山打伞的举动,颇为不解。玲玲的解释是,她阳光过敏,不能晒太阳。

晒太阳,会招致她浑身肿胀,痒痛难忍。

真的啊!

这也太讽刺了吧,生活在沙漠火炉凤凰城里,却阳光过敏。

忍不住就建议她搬往别州,她回答,“王保罗的投资都在凤凰城里,他根本没有可能搬。”

那时候,她并不是基督徒,但她乐此不疲地,为一个华人教会的星期日崇拜,义务准备午餐。看着她,大锅饭,大锅菜地紧忙乎,我曾试图说服她变成教会的一分子,她却说,她什么都不信,只信她自己。

并解释她为教会做饭,只是因为看着百十号人有得吃,特有成就感。

有一阵子吧,她热衷于开PATRTY。

都是在周末。从黄昏开始,她家后院的游泳池,篮球场,就挤满了上窜下跳,大呼小叫的男男女女。

一盆盆的水果,一盒盒的点心,端出来,撤下去。

她不常准备饭菜,大多数时候都是订皮萨,大人还好,吃皮萨的孩子们,常会把红红的番茄酱抹得到处都是。

吃好了,玩累了。孩子们挤在一起看动画片,大人们分成几摊,打麻将,打扑克,唱卡拉OK,各取所乐。

我记得一位来自北京的女子,出国前歌剧院唱花腔女高音的。一晚上霸着麦克不丢手,唱得那个震耳欲聋。

这种时候,她最常做的,就是缩在沙发里,手里随便捧着一杯什么,看热闹,发笑。

终于,老公因为对仙人掌花过敏,更因为对那份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让他“无法思想的干热”厌烦,决定换工作搬家了。

告别的时候,王保罗在一家墨西哥餐厅请我们吃饭。

王玲玲那天话不多,一直心不在焉地摆弄她的头发。

等到吃好离席的时候,她突然问我:“你没看见我有什么变化吗?“变化?在哪里?”不是装傻,我是真没看出来。

“头发。”她瞪我一眼。

“你的头发怎么了?”我还是不明白。

“染了呀!”她略略提高了点声音。

“那,那你染成什么颜色了?”我更加糊涂。

“我的天,我花了一百八十元,刚染成酒红色的了。”她有点气急败坏。

王保罗和我老公都憋不住大笑。

我赶紧把她拉到门外,在耀眼的大太阳下,可以约略看到,那一头让我嫉妒的浓密的发丝上,确有一层隐隐的红。

(待续)

通宝推: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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