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跟立法禁止吃猫狗有一拼了,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于人,自己想要的东西也不要强加于人,政府应该做的是将是否禁烟交给各酒吧自己规定,抽烟的自己去抽烟酒吧,不抽烟的自己去不抽烟酒吧。总不能说一个不抽烟的进了抽烟酒吧,烟枪们就得马上逃跑。
🙂【原创】“典范转移”与“和谐社会” 5 肥头 字4655 2010-02-01 04:30:43
🙂这根本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